Contract
广东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
大湾区滨海大气环境与气候背景站数据共享保密协议
为了加强对数据信息的安全管理,营造健康、安全的数据共享平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相关制度制度本协议。
1.使用单位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和伦理,遵守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承担社会责任,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
2.使用单位对研究站提供的数据只享使用权,数据的所有权归研究站所有,不得非法转卖、赠送、传播、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
3.使用单位从研究站获得数据时,必须与申请书填写的用途保持一致;若改变用途,需要重新提交申请。
4.使用单位不得对数据进行换算、介质转换或者量度变化后形成新数据。
5.使用单位对获得的数据使用和保管,应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相关法律的要求执行。
6.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研究站有权停止向其提供数据服务。对触犯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给研究站造成严重损失,研究站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研究站负责人: 使用单位负责人: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