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中文): 参展 公司地址(中文): 单位 基本 展会联系人姓名及职务: (相关展会通知将发送到以下联系方式) 信息 手机: 邮箱: 公司网址: 参展展品: 展位费用标准 1、标准展位:RMB_9800 元_/个(3m×3m) 双开口展位另加收 RMB_1200 元_/个 2、空 地:室内空地 RMB_980 元_/m2(36m2 起租) 支付条款 1、标准展位:乙方(参展方)需于合同签订 5...
2023年中国(厦门)国际跨境电商展览会
参 展 合 同
时间:2023 年 6 月 15-17 日 地点:厦门国际会展中心甲方(主办方):厦门国际商会
乙方(参展方):
公司名称(中文): | |||
参展 | 公司地址(中文): | ||
单位 | |||
基本 | 展会联系人姓名及职务: (相关展会通知将发送到以下联系方式) | ||
信息 | 手机: 邮箱: | ||
公司网址: 参展展品: | |||
展位费用 标准 | 1、标准展位:RMB_9800 元_/个(3m×3m) 双开口展位另加收 RMB_1200 元_/个 2、空 地:室内空地 RMB_980 元_/m2(36m2 起租) | ||
支付条款 | 1、标准展位:乙方(参展方)需于合同签订 5 个工作日内,将当届展位费汇入甲方(主办方)账户,逾期未支付展位费,甲方(主办方)有权收回展位重新销售。 2、光地展位:乙方(参展方)需于合同签订 5 个工作日内,将当届50%展位费汇入甲方(主办 方)账户作为参展定金,并于2023年4月15日前支付剩余展位费,逾期未支付展位费,甲方(主办方)有权收回展位重新销售。 | ||
所 申 请的 展 位及 费 用 | 展位号: 标准展位: 18 m2,费用:19,600 元 9 m2,费用:9,800 元 其他面积,请填写 m2, 费用:(小写) 元开口费: 个,1200 元/个,费用:(小写) 元 空地: m2,980 元/ m2,费用:(小写) 元展位费合计人民币(小写): 元 | ||
主 办 方帐 户 | 开户名称:厦门国际商会 开户银行:厦门农行联邦支行 银行帐号:4032 0001 0400 17882 | 主办方 联系方式 | 业务代表: xxx电话:00000000000 |
甲方(主办方)(盖章): 日 期: | 乙方(参展方)(盖章): 日 期: |
特别注意:请参展方仔细阅读本协议及参展条款细则,签署本协议即意为同意并遵守各项条款内容。
参 展 条 款
以上参展申请表与本参展细则共同构成主办方(甲方)与参展方(乙方)间的“2023 年中国(厦门)国际跨境电商展览会”(以下简称 “展会”)的参展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与本届展览会有关的相关服务,并就展位租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展位确认及付款事宜
1.1 在双方签订本参展合同后,乙方应按参展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支付参展费用。若乙方取消参展、或减少展位面积、或不能按时付清参展费用的,均视为乙方单方违约,甲方保留选择单方解除本合同或另行为乙方安排其他展位的权利,如甲方因乙方违约原因选择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已缴的参展费用将作为违约金予以全额没收并不予退还。在乙方履行支付条款后,甲方将确认为乙方保留上述展位;若乙方未能履行,甲方有权收回展位并另作分配。
第二条 甲方权利义务
2.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参展商手册》、《展位确认书》等资料。
2.2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服务:展位预订、展会现场管理、推荐展会指定服务商(包括:展会指定承建商、承运商等)等。
2.3 甲方可根据展会的实际情况,决定乙方展位的具体位置安排,并保留最终的解释权。
2.4 主办方(包括但不限于组委会及其成员、策划执行单位或甲方)直接向乙方提供的任何服务专案均视库存情况及展览会现场情况而定,并不保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提供。乙方应参照《参展商手册》的操作要求及时办理或申请。任何因乙方未按要求及时办理或申请而造成的服务延迟或服务取消,责任均由乙方自负。
第三条 乙方权利义务
3.1 乙方应按《参展商手册》的规定开展布/撤展、消防、用水、用电等工作,并提供相关责任保证书,乙方承诺不提前撤展。若乙方超时布/撤展或违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相关规定的,由此产生的加班费及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因乙方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导致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3.2 乙方若租用空地进行特装施工的,须按《参展商手册》的规定支付特装施工管理费给展会方。
3.3 特装展位的参展单位必须委托通过展会方资质认证的特装施工单位进场搭建展位及撤展。如果因乙方的展位及/或其他设施及/或其搁置物、悬挂物等发生脱落、坠落、倒塌等造成展会方及/或第三方人身及/或财产损失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和/或其所委托的特装施工单位承担。
3.4 未经组委会及其成员或甲方(可统一简称“组委会”)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所安排展位的使用权)全部或部分向第三方转让,否则,组委会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及相关受让方的参展资格并要求乙方及该相关受让方撤展,乙方所缴纳费用概不退还,乙方或该相关受让方拒绝配合的,可视为其放弃展位上所有参展展品的所有权并授权组委会自行处
置,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违约或者侵权的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乙方确认:除相关处置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外,甲方还有权依法和依约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及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一切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3.5 参展展品必须与《参展合同》所填参展展品内容一致,否则组委会有权视情况没收《参展合同》外的展品,情节严重的可以要求乙方撤展并腾空展位。一切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3.4 乙方应按组委会要求向组委会或展会指定服务商移交以下资 料:特装展位施工图纸等,经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搭建。因参展单位延误移交或资料有错漏等参展单位原因造成损失的,一切责任均由参展单位承担。
3.5 乙方应负责自有财产及其工作人员的安全,为其配备必要的安全措施或购买保险。因非可归咎于组委会的原因而发生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事件的,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因参展单位的过错(包
括故意和过失)导致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由参展单位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3.6 若乙方直接向招展代理支付参展费用的,应自行审核组委会提供给招展代理的招展委托书及招展资质,否则,将由乙方自行承担因向无权/越权的招展代理付款而被组委会否定或取消其参展资格的风险和一切法律后果。
3.7 乙方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展会/馆的规章制度,禁止在展会上派发与企业自身宣传无关的资料、布/撤展时不得乱扔废物或展品、不得损坏展会设施或影响他人参展(包括但不限于在展览现场谩骂、斗殴、冲击他人展位,或以任何不xx手段破坏展会正常秩序)、不得未经展会方许可擅自在展位外区域进行广告活动,应自行解决其与第三方之间的纠纷且不得将与第三方的纠纷归责于组委会等;否则, 组委会有权采取断电处理、当场清理展品出馆及/或查封展位等措施,并有权取消参展单位参展资格并将其展位另行处置,同时乙方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直接或间接的法律责任,已支付的费用概不退还。
3.8 乙方保证其所有展品、展品包装、宣传品及展位的其他展示部
位等方面均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否则一旦被投诉存在知识产权侵权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若因此给组委会造成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的,乙方承诺将予以全额赔偿。第四条、 如果由于不可抗力、国家政策法规或者其他超越组委会可控制范围的情况发生,导致包括但不限于展览名称、时间改变或展览布局或展位调整等情形的,参展商无权因此行使撤销权,亦不能因此向组委会提出任何其他求偿主张。
第五条、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瘟疫等不可预见、不可克服、不可避免的事故(罢工除外)使得难以继续履行合同,或继续执行该合同将使履行成本过高,从而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的,遭遇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合同相对方,并应在事后三天内向对方书面说明事故的详细情况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按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展会方有权推迟、缩短、延长或者取消个别或全部展会。在由此而发生任何推迟、缩短、延长或者取消展会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均不承担因此产生的违约责任,参展单位不得就其可能遭受的损失要求损害赔偿。
第六条、取消或减少预订展位
如乙方由于自身原因取消参展,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取消参展的通知后,甲方有权将乙方先前所定展位另行处理,所付展位费用不退,且不可移做其他项目费用。
第七条、免责
7.1 本届展览会期间(包括但不限于展会准备、布展、开展及撤展期间), 甲方有义务聘请保安人员定时进行现场巡查,甲方有义务提醒乙方对其展品及财物妥善保管。由于自然原因或人为原因造成的展品丢失、被盗及损害,甲方不承担责任。
7.2 展会会刊或其他宣传资料中涉及到乙方的内容,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供,并确保内容合法且不侵权,甲方将按照乙方提供的内容进行刊登,甲方、展会赞助商及服务商对其中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出现的错误或疏漏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若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了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开始之日起十五天内不能解决的,则提交厦门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九条、本合同于甲方收到乙方签署完成的合同后生效,于本届展览会结束日及双方结算完毕后自动终止。
甲方(主办方)(xx): 乙方(参展方)(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