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附件2
(参考样式)
甲方(村委会/组):
乙方(生产经营者):
为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按照“平等、自愿、公开、公正”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使用范围和用途
甲方将位于 村 组所属土地 亩提供给乙方使用,乙方使用土地的用途为设施农业用地,设施农业类型为 。其土地类型构成情况为:耕地 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 亩;其他农用地
亩。
二、使用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用地补偿费用
经甲、乙双方协商,设施农业用地补偿费总额为: 万元(大写: )。
四、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设施农业用地的备案手续;
2、使用期限内,乙方将该土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应经甲方同意,甲方同意后应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并报乡镇政府备案;
3、乙方不按协议约定进行设施农业生产一年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4、使用期内,除非不可抗拒的原因,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协议的执行。
五、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向有关部门申报设施农业用地的备案手续;
2、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3、使用期限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土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4、生产结束后,设施农业用地不再使用的,由乙方负责在6个月之内恢复原用途。设施农业用地恢复不到位或闲置、弃管的,乙方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土地复垦费。
5、经甲方同意后,设施及其土地经营权发生转让的,乙方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由受让方重新与甲方签订协议。
六、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任何理由影响该协议的执行。否则由此给xxxx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擅自改变用途进行非农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双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可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双方协调一致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有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八、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在乡镇政府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从事设施农业生产的生产经营者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应提交相应内容的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