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与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财务共享服务统一交易协议》信息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3 年度第 1 号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 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康资产”或“公司”)与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康集团”)签署《财务共享服务统一交易协议》
(以下简称“《协议》”)的关联交易情况公告如下: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2023 年 1 月 1 日,公司与泰康集团之间就长期持续发生的提供
财务共享服务类关联交易签署《协议》,有效期自 2023 年 1 月 1 日
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二、交易对手情况
企业名称 | 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对手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泰康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方。截至目前,交易对手基本情况如下:
住所 | xxxxxxxxxxxx 000 xxxxx 0 x 000 |
注册资本 | 272919.707 万元人民币,本笔交易对注册资本无影响 |
成立日期 | 1996 年 9 月 9 日 |
营业期限 | 1996-09-09 至 无固定期限 |
经营范围 | 投资设立保险企业;管理投资控股企业;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投资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保险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目的经营活动。) |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协议》下交易事项的定价政策采用成本法,无利润加成。经上海德勤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分所验证,价格设置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定价水平合理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不公平交易或任何损害泰康集团、股东、保险消费者或其他第三方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次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60 万元,不涉及监管规定的相关比例。
五、关联交易决议及审议意见情况
2022 年 12 月 23 日,泰康资产第六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书面传签方式审议通过了本统一交易协议。委员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定价公允、交易合规,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为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未发现损害公司、股东、金融消费者利益的情形。
2022 年 12 月 26 日,泰康资产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书面传签方式审议批准了本统一交易协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泰康资产全体独立董事对本统一交易协议的公允性、合规性以及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进行了审查,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七、银保监会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无。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