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编号:D01-12620000224333349J-20220111-0365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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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公安局采购应急装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D01-12620000224333349J-20220111-036537-0
兰 州 新 区 公 安 局 采 购 项 目 的 潜 在 供 应 商 应 在 甘 肃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xxxxxx.xxxxx.xxx.xx)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 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GSZXLZXQ-2022-002
项目名称:兰州新区公安局采购应急装备项目预算金额:56.38915 万元。
最高限价:56.38915 万元。
采购需求:反恐及抢险装备等一批。(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中要求的材料;(2)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合法企事业单位,具有实施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1-30 至 2022-2-10,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3:59
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xxxxxx.xxxxx.xxx.xx)在线免费获取。
方式: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2-02-24 09:00
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xxxxxxxxxx(xxxx)
(//121.41.35.55:3010/OpenTender/login)。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注册须知:
信息注册、投标须知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或 CA 数字认证方式登录办理业务。 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浏览公告,并点击“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提示,保存电子标书文件至本地电脑;投标人浏览电子标书后,确定投标的需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2.0,在系统首页最新招标项目中查询需要投标的项目 或在“招标方案”- “标段(包)”中查询需要投标的标段,选中后点击“我要投标”, 根据要求填写信息。
2、网上下载标书须知:
社会公众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浏览公告并下载招标采购文件。(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中“电子服务系统 v2.0 电子版操作说明”),下载标书的网站: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
3、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的扣除。
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
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③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④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4、受疫情影响,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改变为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 (//121.41.35.55:3010/OpenTender/login)进行,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并按照“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来固化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 HASH 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 HASH 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5、投标人需要注意事项:
1)投标人代表不需要到达开标现场
2)投标人不需要将投标文件电子版(U 盘光盘)、资格证明文件证明原件递交至开标现场。
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对全部资格证明文件的有效性、真实性做出承诺。(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见附表)
6、投标人在开标之后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份数及要求将与上传投标文件一致的投标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邮寄至甘肃中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存档。
①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xx.xx
②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xxxx://xxx.xxxx.xxx.xx/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xxxxxxx xx:xxxxxx镇泾河街 联系方式:133993124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中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xxxxx 000 x 联系方式:181942235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x 电 话:18194223560
投标须知前附表
x表关于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表为准。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兰州新区公安局采购应急装备项目 |
2 | 项目编号 | GSZXLZXQ-2022-002 |
3 | 项目预算 | 56.38915 万元 |
4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5 | 招标范围 | 反恐及抢险装备等一批(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6 | 交货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 |
7 | 采购人 | 名 称: xxxxxxx x x: xxxxxx镇泾河街联 系 人:xxx 电 话:13399312477 |
8 | 招标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甘肃中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xxxxxxxxxxxxxxxx 000 x联 系 人:xxx 电 话:18194223560 |
9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中要求的材料; (2)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合法企事业单位,具有实施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 |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10 | 资格证明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 2020 年合法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事业单位可提供财务报表或决算报表,公司成立不足一年或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的任意一项税种的凭据,公司成立时间不足或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的须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公司成立时间不足或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的须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9.信用记录: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 |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自本项目发布公告后以上两个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最终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说明: 提供的复印件不清晰、无法辨认或内容不符合规定,该项内容将视为无效。 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投标人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或个人的,可不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中的第 2、4、5 项内容。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应提供 相应的文件证明,复印件或原件清晰、真实、有效。 | ||
11 | 相同品牌或任一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投标人家数确定 原则 |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选取一个投标人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选取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 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
12 | 踏勘现场、标前答疑会 | 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采购人认为有必要的,另行通知。 |
13 | 样品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 2.样品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内容详见第三章评标 办法及标准。 |
14 | 采购进口产品 |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的进口产品为:/。 |
15 |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否 □是,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 (强制类)认证证书的产品。 |
16 |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信息安全认证 | √否 □是 |
17 |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非强 制类): | 产品: √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加分,每项加 1 分,最高加 1 分。 □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价格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 % |
18 |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产品: √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加分,每项加 1 分,最高加 1 分。 □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环境标 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价格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的扣除比例 |
为: % | ||
19 | 支持中小企业发 展 | 是否为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是 ☑否 如为是,未达到下面比例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部分达到比例为 %(不低于 3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不低于 15%)。 □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 %(不低于 30%)比例 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不低于 15%)。 |
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是 √否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的扣除。(须 提供意向协议) |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 6%,微型企业扣除 6%。 ②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若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2% | ||
20 | 支持监狱企业 | □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 6%。 |
21 |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 策 |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相关规定,对 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残疾人福利性单 |
位声明函》的企业视为小微企业,依照小微企业标准享受价格扣除。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 政策。 | ||
22 |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文件 | 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
23 | 纸质文件封面的标注 | 纸质文件封面上应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如有分包段)、采购人名称、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 投标日期。 |
24 | 资格审查 |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的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
25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全部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 |
26 | 投标货币 | 人民币 |
27 | 付款方式 | 付款方式和条件: 合同生效后,货物到达交货地点,经卖方(中标人)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买方(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合格证明,由买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97%,剩余的 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设备运行 1 年(12 个月),且无任何质量 问题后,买方无息支付剩余的合同货款。 |
28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在正式递交日期起 90 天 |
29 | 投标文件的装订 | 纸质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并与电子文档及“开标一览表”分别单独密封递交。 |
30 | 签字盖章 | 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人代 表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 |
31 | 投标文件份数及要求 | 投标文件份数: 纸质版: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电子版:U 盘式电子版投标文件(word 格式)一份。光盘式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光盘规格为 DVD-R(一次性写入式光 |
盘),光盘中投标文件必须为加盖了供应商电子签章的 PDF格式(无 CA 数字证书的可以不加盖电子签章)并且在 PDF 阅读软件下可正常查看,光盘上请添加标记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交易编号和所投包段号。 以上纸质版投标文件和电子版投标文件请开标结束后发顺丰快递至: xxxxxxxxxxxxxxxxxxxxxx 000 x收件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
32 | 递交投标文件地 点 |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 |
33 | 投标文件递送截止日期 | 2022 年 2 月 24 日上午 9:00 (北京时间) |
34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线上开标)。 |
35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
36 |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 供应商应在其下载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的内容提出书面质疑。 |
37 | 投标保证金 | x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38 | 公共资源服务费缴纳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 | 1.依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9〕 421 号)制定的标准收取服务费。 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 1980 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中服务招标类型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金额的 1.5%),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3.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向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 务费、专家评审费及场地费等相关费用。 |
39 | 网上下载标书须知 | 社会公众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浏览公告并下载招标采购文件。(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中“电子服务系统 v2.0 电子版操作说明”),下载标书的 |
网 站 : 甘 肃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 | ||
40 | 网上开评标工作指南 | 1、网络及软硬件设施准备可以稳定上网的电脑(带摄像头和耳麦),操作系统建议使用 windows10,安装好 360 安全浏览器、WPS 或 Office 办公软件、钉钉(没有账号的请提前申请)。 2、编制投标文件并固化开标前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上开评标系统”,选择自己要参与开标的项目,并进入项目对应的网上开标厅。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 、“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 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先导入固化后的招标文件,然后导入已经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表、法人授权书,完成投标文件固化(相当于封标过程),并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在网上开评标系统中上传递交,即上传固化后的投标文件的 HASH 编码(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 3、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本项目开标时间截止前,投标人在线上传递交已经固化的投标文件的 HASH 编码(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 32 位编码, 以下简称“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 ),也可以撤回电子投标文件指纹,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对修改后的投标文件进行固化,产生新的投标文件指纹,上传递交新的电子投标文件指纹,完成投标文件修改。 以最后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为准, 指纹保存到系统。注意:上传递交的只是电子投标文件指纹,并没有上传正式的投标文件,不会泄露任何投标信息。若在线撤回投标,不提交新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4、上传正式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后,在系统中打开保存在自己电脑上的固化投标文件上传,系统会自动核验投标文件的电子指纹与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的电子文件的指纹是否一致,招标文件防止篡改投标文件(如果核验没有通过,很可能是投标人选错了固化投标文件,可以通过投标文件固化工具寻找正确的文件,然后重新核验;实在无法解决,可通 过钉钉寻求技术人员的远程解决) 。 |
5、确认开标记录系统会自动提取通过核验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表,生成开标记录表(等待开标组织人员核验保证金到账情况,投标保函由代理机构确认有效性),如果对保证金核验情况有异议,请加入“保证金到账异常信息查询”专用群解决。 6、开标完成开标完成后,投标人要在线确认开标结果,开标记录表将自动保存到系统,交易各方、监管单位均可浏览核验开标结果。 7、在线质疑如果对开标过程或结果有异议,可线下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解答;如果还不满意,可线下联系监管部门处理。 8、询标如果项目需要询标、演示讲解,评标组织人员可以邀 请投标人代表加入评标视频会议(关闭专家摄像头图像) 进行远程演示讲解或答疑。 |
一、总则
1)“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2)“采购人”和“甲方”是指兰州新区公安局。
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甘肃中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供应商”是指向本次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5)“招标文件”是指由采购人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
6)“投标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招标文件向采购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7)“招标资料”是指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标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
资料。
8)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 号)。
9)“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 号)。
10)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 号)。
11) “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
12)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
《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 号)。
13) “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邮件。
二、投标须知
x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已办理招标申请,并得到招标管理机构批准,现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服务的供货商。本采购文件包括本文所列内容及按本须知发出的全部和补充资料。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技术规范等实质性的条件和要求。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内容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内容,熟悉采购文件的格式、条件和范围。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采购文件相关内容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投标截止日期 3 天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
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采购人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采购文件修改的知晓,也将视为对修改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投标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
为使供应商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采购文件的补充或修改内容进行考虑和研究或由于其他原因,采购人可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供应商。
1)供应商投标应按照采购人标书要求有分包的按分包投标,且每包只能报一个方案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供应商对投标产品技术性能的描述因欠缺或漏报而影响对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评比,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在本次项目中所提供的服务对于采购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必须满足,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国标、省标和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的满足在个案中标书
x给予确认,否则视无效投标;
4)采购人发现具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有权宣布投标程序和结果无效,在涉标的公证性与违法问题的调查或检查中,中标供应商如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视其情节,采购人也有权宣布中标结果视同无效。采购人同时报备同级财政部门确认,并对投、中标人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5)采购人可视投标品目价格情况适当增加或减少采购数量,并保留拆包或取消采购某些品目的权力;
6)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甲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具备“招标公告”第二条的申请人资格要求;
2)下载了招标文件并向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6)分公司投标要求
除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外,本项目不接受非独立法人单位分公司的投标。分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7)其他
①本项目或本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符合中小企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②本项目或本包为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的,联合体或分包形式的中小企业承担部分合同金额应达到投标须知前附表写明的比例,不能达到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③若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份数为:正本(1 份)、副本(3 份)。制作投标文件必须按照下列编制顺序给文件编制页码并装订成册,在封面分别加盖“正本”或“副本”印样。
1)目录
2)投标函
3)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函
4)开标一览表
5)投标报价明细表
6)资格证明文件
7)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
8)近一年类似项目的业绩表(如有)
9)偏离表
10)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1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2)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
13)供应商认为对其中标有利的其他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价格应包括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的全部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采用总体报价方式。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报价应包括项目所需调研、技术支持、利润、税金、劳保统筹、人员差旅住宿、政策性文件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优惠、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投标报价为服务期的总价款。投标价格采用唯一价格,即不得为某一范围价格。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投标文件在正式递交日期起 90 日内有效。
5 个工作日内
1、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打款账户(中标供应商应在发布中标公告之日起将服务费转账至以下账户);
收款人:甘肃中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 号:931905105610102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新区支行
供应商应编制正本(1 份)、副本(3 份)投标文件,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中,要求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的内容必须签字、盖章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采购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公章。
采购文件提供的规定格式见附件。
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分别用标有“正本”和“副本”字样的专用信封独立密封,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然后将正副本一起外封包,加盖单位公章,并在信封上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盖章)、“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电话”。
以上纸质版投标文件和电子版投标文件请开标结束后快递至: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中川镇兰州新区产业孵化大厦 731 室,联系人:xxx,联系电话:00000000000。
投标人在开标之后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份数及要求将与上传投标文件一致的投标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邮寄至甘肃中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存档。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年 2 月 24 日上午 9:00( 北京时间)
采购人可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与供应
商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供应商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中,在信封上注明“修改”或“撤回”的字样。同时,信封上还须按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加写标志。
在线开标修改与撤回方式:本项目开标时间截止前,投标人在线上传递交已经固化的投标文件的 HASH 编码(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32 位编码,以下简称“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 ),也可以撤回电子投标文件指纹,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对修改后的投标文件进行固化,产生新的投标文件指纹,上传递交新的电子投标文件指纹,完成投标文件修改。以最后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为准, 指纹保存到系统。注意:上传递交的只是电子投标文件指纹,并没有上传正式的投标文件,不会泄露任何投标信息。若在线撤回投标,不提交新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新区分中心一楼谈判室(线上开标)
(xxxx://000.00.00.00:0000/XxxxXxxxxx/xxxxx)。
采购人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供应商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
公开开标后,直到向中标的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投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议结果,公布拟中标结果,在法定公示时间后且无质疑的情况下,该结果将作为正式中标或签订供货合同的凭据。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供应商其投标被接受。在该通知书中将给出中标人应按本合同实施、完成和维护项目的中标标价(合同条件中称为“合同价格”)、交货日期、地点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推荐,在法定公示时间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
供应商。若因中标人违约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被授予合同,则合同将授予排序在该供应商之后的下一个供应商。
采购人保留在签订合同时调整方案需求和变动所购设备或材料数量的权力。
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在甘肃中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督 下,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与甲方签订合同。甲方与中标人是合同权利与义务的直接、全部责任承担人。采购人所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对甲方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甲方拒绝签订供货合同或擅自改变中标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定金罚则及损害赔偿的原则处罚并办理。若中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与甲方签订合同,或变相签订合同,采购人依监督职能可采取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等措施。此时可由采购人按照排名顺序与下一供应商签订合同。
采购预算在 1000 万元以上的大型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中标后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未尽事宜另行商定,本采购文件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2.5 本次招标属货物类政府采购,招标采购单位、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和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也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三、澄清和质疑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被质疑人提出询问,被质疑人应当及时予以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询问和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询问和质疑应当有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询问或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必须是参与被质疑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质疑有效期内提起质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书面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具体事项、请求和主张;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质疑日期。
供应商应尽早下载采购文件,若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或质疑,须在发售标书时起 7 个工作日内由澄清或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供应商(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授权进行该项目投标的被授权人)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递交澄清或质疑函(原件),并登记备案。澄清或质疑函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澄清函应说明需要澄清的内容,质疑函除应说明需要质疑的内容外,还应提供能够证明质疑内容的相关书面证据。澄清或质疑函应内容真实,证据充分,不得进行恶意质疑。由法定代表人递交澄清或质疑函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供应商递交澄清或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法人投标授权函和质疑授权函(均为原件)及被授权供应商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有效,并要求由该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非空白位置注明“该复印件用于在 XXX 项目澄清或质疑使用”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采购人在投标截止日 3 天前根据澄清或质疑函的具体内容相应作出答复或不予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作出答复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澄清或质疑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布。递交质疑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采购人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投标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同时采购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供应商认为招标过程和拟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采购人于中国政
府采购网发布拟中标结果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由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递交质疑函(原件),并登记备案。质疑函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除应说明需要质疑的内容外,还应提供能够证明质疑内容的相关书面证据。质疑函应内容真实,证据充分,不得进行恶意质疑。由法定代表人递交质疑函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法人投标授权函和质疑授权函(均为原件)及被授权供应商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有效,并要求由该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非空白位置注明“该复印件用于在 XXX 项目质疑使用”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采购人应在受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根据质疑函的具体内容及时向递交质疑函的供应商作出答复或不予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作出答复的以书面形式通知递交质疑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告。递交质疑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采购人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一)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供应商的;
(二)被质疑人为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 (三)所有质疑事项超过质疑有效期的;
(四)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 (五)未按上述规定递交澄清或质疑函的;
(六)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xxxx://xxx.xxxx.xxx.xx/
四、技术参数要求
4.2 主要技术参数
序号 | 品 名 | 主要技术参数 | 单 位 | 数 量 | 备 注 |
1 | 卫星电话 | 1、基本功能:天通卫星和全网通移动网络话音、短信和数据功能、北斗和GPS 定位功能 2、卫星话音速率:话音 1.2kbps/2.4kbps/4kbps; 卫星数据速率: 1.2kbps-9.6kbps 3、显示单元:≥5 英寸显示屏,分辨率≥1280*720,AMOLED 显示屏,阳光下可见度好 4、系统性能:2.0 GHz 八核处理器,Android7.1.2 智能操作系统 5、存储单元:运行内存≥4GB RAM,机身存储:≥64GB ROM(可支持 64G TF 卡扩展) 6、外部接口: 防水TYPE-C 模拟耳机接口、充电接口 7、电池≥5000mAh,待机≥160 小时,通话≥10 小时 8、传感器:重力、距离、光线感应、电子罗盘、加速度传感器、地磁传感器、气压传感器、高度传感器等 9、重 量:≤ 360 克(含电池); 天线尺寸:φ15mm*100mm(± 0.5mm) 10、防 跌 落 : 不低于 1 米防跌落 11、防护等级:IP68; 12、工作温度:支持-40℃ ~+ 55℃ | 部 | 3 | 卫星通讯 |
2 | 移动式升降照 明 灯 组 (应急灯) | 产品由灯盘、升降气杆、控制盒、遥控器、发电机及气泵等组成。外观应整洁、无明显划伤、污损、裂痕、毛刺等缺陷;无明显气泡和剥落等缺陷;标志应清晰、正确、紧固部件无松动。 1、额定电压:AC220V 2、光源功率(飞利浦灯头):4×500W 3、连续工作时间:13h 4、发电机组额定输出功率/油箱额定容量:2000W/15L 5、气杆最大升高:4.5m | 组 | 10 | 紧急处置 |
6、上升时间:11.4s 7、下降时间:10.5s | |||||
3 | 大功率手电 | 1、外形尺寸:Φ70*165mm 2、产品由盖、壳体、底座及玻璃组成,内部安装光源和电池 3、圆形筒:按钮与底座之间的距离 i≤0.09mm L≥13.89mm;平均粗糙度Ra≤3.2um 需提供权威机构检测认证报告,符合国家标准:GB 3836.1-2010 GB 3836.2-2010 产品应具有防暴合格证,防爆标志:Ex d II C T6 Gb | 个 | 50 | 紧急处置 |
4 | 救生衣 | 产品采用快速系固方式,救生衣包布的缝边向里折进应不小于 10mm, | 件 | 9 | 防 汛 减灾、落水 救援 |
5 | 救生圈 | 1、外径 710mm 内径 440mm 2、能在淡水中支承不少于 14.5kg 的铁块达 24h 之久 3、符合国家标准:GB 4302-2008 5.9 | 个 | 10 | 防 汛 减 灾、落水救援 |
6 | 应急救援绳 索 | 橙色,直径 8MM, | x | 10 | 紧急处置 |
7 | 救 生 绳 (100M,直径 16MM) | 1、加粗包塑软钢丝内芯 2、直径:16mm 3、长度:100m | x | 1 | 紧急处置 |
8 | 救生缆索 | 1、安全绳长度:25 x 2、材质:高密聚脂尼龙纤维(防水 、耐磨材料)承载:150KG | x | 5 | 紧急处置 |
9 | 麻绳(100M, 径 18MM) | 直径 18mm,长 100 米每条 | 根 | 5 | 紧急处置 |
10 | 救捞船 | 1、材质:铝合金底板加厚规格:270cm*158cm*40cm | 艘 | 1 | 防 汛 减 灾、落水救援 |
11 | (医用)急救包 | 内置物品数量 : 一次性口罩 2、医用手套 1、创可贴 2、碘伏棒 2、医用胶带 1、安全别针 3、医用剪刀 1、医用镊子 1、体温计 1、75%酒精湿巾 1、防 | 个 | 20 | 疾病救援 |
水外包 1 等产品 | |||||
12 | 可折叠医用担架 | 1、折叠层级:两折 2、展开后:长度 200cm,宽度 55cm,高度 18cm折叠后:长度 102cm,宽度 30cm,高度 12cm | 个 | 5 | 野外、疾病救援 |
13 | 警戒标志杆 (柱、牌) | 1.8 x PVC 杆子、抗摔耐压 | 根/个 | 19 | 重点应急 物资 |
14 | 安全警戒带 | 1、材质:警戒带壳体采用 ABS 压注警戒带采用尼龙材料编织。 规格:警戒带宽度 5cm、长度 125m、警戒带盒厚度 6.2cm | 盘 | 100 | 重点应急 物资 |
15 | 警示灯 | 1、旋转式 2、电压 DC12V/24V AC110V/220V 3、光源形式:卤钨灯泡 | 个 | 20 | 重点应急物资 |
16 | 紧急疏散标 志灯 | 1、规格:长 33cm,高 15cm 2、线长:34cm | 个 | 20 | 重点应急 物资 |
17 | 照明弹 | 48 毫米空中照明弹,该产品作用时能瞬间产生强光,用于抓捕暴乱分子,解救人质及大面积照明 2、直径:48mm 3、延期时间:1.5-3s 4、照明范围:≥方圆 2000 米内目标 5、发射高度:≥180m 6、持续时间:25-35 秒 | 发 | 2 | 重点应急物资 |
18 | 信号弹 | 1、弹径:38mm,弹长:119mm 2、白色烟剂:228±2.0g;蓝色烟剂:210±2.0g;红色烟剂:193± 2.0g 3、急速喷烟时间:20+5S 4、延迟时间:≤8S 5、枪发射程:280m | 发 | 2 | 重点应急物资 |
19 | 烟雾弹 | 1、直径:48mm 2、点火方式:弹拉点火发烟时间:≥60s 3、弹体材料:塑料 4、弹长:88mm | 发 | 2 | 重点应急物资 |
20 | 发(反)光 | PET 材质,5CM 黑黄斜纹 | 个 | 100 | 重点应急 |
标记 | 物资 | ||||
21 | 防爆头盔 | 1、防暴头盔由壳体、缓冲层、衬垫、面罩、佩戴装置(包括系带、下颏托、佩戴扣和盔顶悬挂系统等)、护颈组成 2、警用防暴头盔应使用对人体无毒无害的材料制成,衬垫应吸汗、透气、舒适 3、质量:≤1.57kg 4、面罩透光率:≥86.5% 5、防暴头盔的系带应与壳体固定连接系带宽度应为 20mm 士 2mm。 6、护颈应使用软质材料制成,应为可拆卸式与壳体连接可靠,沿中矢面延伸出警用防暴头盔壳体外的有效部分长度为 120mm 士 20mm | 顶 | 15*3 | 共 15 套, 每套 3 顶 |
22 | 防刺服 | 防刺层外套、防刺层等材料应对人体无自然伤害。防刺服外套与防刺层应能分离,易于拆洗。防刺服上应有清晰永久性标志,位置应在后背内侧领口下方 10cm 居中处,其内容应包括:制造厂名称或商标、产品名称、型号执行标准号、生产日期、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 警示说明“防刺服不能防弹”,字体应比其他字体大一倍半 | 件 | 15*3 | 共 15 套, 每套 3 件 |
23 | 防割手套 | 1、警用防割手套表面应平整,无线头、破损、缺口、开线、漏针和污渍等缺陷 2、材质:纤维材料包覆金属钢丝 3、全长:234mm 4、掌宽:100mm 5、颜色:黑色 6、防护级别:5 级 7、耐切割系数:≥2.56 | 双 | 15*3 | 共 15 套,每 套 3 双 |
24 | 钢叉(伸缩) | 1、中间伸缩采用工程 ABS 组件,牢固不晃,不同与简易卡口钢叉,易左右晃动 2、材质:加厚不锈钢型材 3、钢管直径:下壁管 35mm 4、上壁管:27mm 5、叉口直径:485mm 6、伸缩长度:2.06 x 7、收缩长度:1.31 | 把 | 15*3 | 共 15 套, 每套 3 把 |
25 | 盾牌(树脂、圆盾) | 单弧防暴盾牌 1、材质:透明 PC(聚碳酸酯)+ABS。 2、产品规格:x 900×500×3.5mm。 ★3、透光率:87%。 执行标准:GA422-2019 防暴盾牌 提供检测报告 | 个 | 15*3 | 共 15 套, 每套 3 个 |
26 | 肩闪 | 1、额定电压:3.8V。 2、闪光频率: 6Hz。 脉冲电流最大值:80mA。 | 个 | 15*3 | 共 15 套, 每套 3 个 |
27 | 大功率手电 | 1、外形尺寸:Φ70*165mm 2、产品由盖、壳体、底座及玻璃组成,内部安装光源和电池 3、圆形筒:按钮与底座之间的距离 i≤0.09mm L≥13.89mm;平均粗糙度Ra≤3.2um 需提供权威机构检测认证报告,符合国家标准:GB 3836.1-2010 GB 3836.2-2010 产品应具有防暴合格证,防爆标志:Ex d II C T6 Gb | 把 | 15*1 | 共 15 套, 每套 1 把 |
28 | 警示灯 | 1、旋转式 2、电压 DC12V/24V AC110V/220V 3、光源形式:卤钨灯泡 | 个 | 15*1 | 共 15 套, 每套 1 个 |
29 | 警戒带 | 1、材质:警戒带壳体采用 ABS 压注警戒带采用尼龙材料编织。 规格:警戒带宽度 5cm、长度 125m、警戒带盒厚度 6.2cm | 盘 | 15*1 | 共 15 套, 每套 1 盘 |
30 | 急救包 | 急救包由包体、内装药品和器械组成。包体采用移膜皮革制成。包内装有硝酸甘油片、云南白药创口贴、橡胶止血带、无菌纱布片、带垫急救绷带、口对口呼吸膜、酒精消毒片、抗菌湿纸巾、小剪刀、别针等药品及器械。 急救包展开长度为 220mm,宽度 125mm,急救包背面水平居中烫印银白色产品编号,字体的底边距急救包的底边 20mm,字体为黑体字。 警察专用急救包 | 个 | 15*1 | 共 15 套, 每套 1 个 |
31 | 应急救援绳 | 橙色,直径 8MM, | x | 15*1 | 共 15 套, 每套 1 x |
32 | 灭火器( 干粉) |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级别:A. 21B,使用温度-20.c+55c.灭火重量: 1+00.5g。驱动气体:氮气 1.2MPa(20.c)/,水压测试压力:2.1MPa.电绝缘性能:≤5000v | 个 | 15*1 | 共 15 套, 每套 1 个 (要小一点,在装备箱里面可 以 放 下) |
33 | 装备箱 | 铝合金型材,四角防撞护角,表层防火板外,尺寸:≥50*45*25(黑或银) | 个 | 15*2 | 共 15 套应 急 装备,每套可装进 2个装备箱 中 |
34 | 五金工具箱 | 内置工具:一字起子、十字起子据子、电笔、电工胶布、剥线钳、 3M 卷尺、8PC 内六角、冲击钻头*3、金属钻头*3、水平尺、螺丝零件盒、ENON 4、套筒连接杆、照明灯、美工刀等工具 | 套 | 4 | |
35 | 便携式消防斧 | 1、斧柄总长≤120cm,重量≤3.5kg. 2、斧头材质高碳钢,经淬火硬度 HRC48-55 之间,可一次性砍断 12mmO235A 热轧圆钢。 (便携、高 1.2m) | 个 | 2 | |
36 | 便携式消防钳 | 1、材质:T8 锰钢,环氧树脂手柄 2、规格:30 寸 3、剪切直径:8MM (便携、30 寸) | 个 | 2 | |
37 | 强力剪刀 | 1、长 352mm,刀头长 45mm 2、剪切能力:铝板 0.5mm | 把 | 1 | |
38 | 军工铲 | 1、材质:合金钢 2、淬火硬度:HKC42-48 3、功能:6 种 4、规格:长 41cm,宽 10cm; | 把 | 20 | |
39 | 铁锹 | 锰钢方锹:24cmX30cm;1.2 米木杆 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 | 把 | 30 | |
40 | 钢钎 | 1050*80cm, 锰钢锻打,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 | 把 | 10 | |
41 | 手锤 | 4 磅八角锤,总长 36cm 锰钢锻打,锤头 130*45mm | 把 | 10 | |
42 | 手套 | 手心xx涂层,耐磨防滑(手心橡胶,手背棉线) | 双 | 50 |
43 | 绝缘手套 | 符合GB/T17622-2008(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标准)绝缘 12KV | 双 | 50 | |
44 | 攀登包 | 包底为直角边缘设计, 搭配内置笔记本袋,正面设有反光效果提供检测报告 | 个 | 2 | |
45 | 肩灯 | 1、工作温度 : -20°C—+60°C 2、闪动频率 : 三档(3Hz、5Hz、8Hz) 3、额定电压 : 3.7-4.2(VDC) 4、供电电源 : 聚合物锂电池 5、电池容量 : 250mAh 6、控制方式 : 轻触数控 7、电源充电器: DC4.2V/500mA 8、充电时间 : <2 小时 9、工作时间 : 在快闪模式下>30 小时,照明模式下>24 小时 10、工作方式 : 红蓝警闪、照明 11、佩戴方式 : 304 型不锈钢背夹固定(根据新式警衔宽度定制) 12、规 格 : 80×30×26mm 13、防护等级 : IP65 提供质检报告。 | 个 | 450 | |
46 | 防刺背心 | 结构外观:防刺服由防刺服外套,防刺层,防刺层保护套组成,穿着后两臂能自由运动,不影响人体的跪、跳、蹲、俯仰、转体等动作。防刺服外套无破损,浮线,漏针等缺陷,防刺层表面无破洞,深坑等缺陷 材质:采用匀质防刺层,肩,腰部采用锦丝搭扣带搭接,可调节肩,腰部尺寸 防刺层结构:高性能聚乙烯纤维毡,前后片结构一致 防刺层保护套材料性能:防刺层保护套为黑色,保护套四周密封且封边均匀一致,抗静水压性能:5 级 防护面积:0.252 ㎡颜色:藏蓝色 防刺性能:能承受 24J 撞击穿刺 耐浸水性能:在水中浸泡 30min 后能承受 24J 的撞击穿刺使用温度:55℃~-20℃ 执行标准:《GA 68-2019 警用防刺服》 。 提供质检报告、保险 | 件 | 30 |
单复印件。 | |||||
47 | 防弹衣 | 1、须符合《GA 141-2010 警用防弹衣》相关技术标准。 ★2、穿戴及战术要求:可通过肩部和腰部锦丝搭扣带进行尺寸调节,肩部有专用的缓冲和防滑设计,腋下、前胸和后背有缓冲、透气设计;前、后身具备战术模块化设计(model 系统),含有对讲机袋、手铐袋、警棍套、催泪喷射器套、手枪套、弹匣套及杂物包等装具袋,内部设有防弹插板套;前、后身可通过磁吸快拆系统一键解脱。防弹层结构为 27 层高性能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无纬布+1层PC+1 层泡沫+1 层 PC 组成。 ★3、防护面积及重量:防弹芯片重量(含防弹层、缓冲层和保护套)≤1.87kg,防护面积≥0.305 ㎡,芯片厚度≤13.1mm、面密度 <6.2kg/㎡。 4、常温防弹性能:防弹衣能抵抗 79 式 7.62mm 轻型冲锋枪、51 式 7.62mm 手枪弹(铅心),阻断弹头,且背衬最大凹陷深度不得超过 6.5mm。 ★5、耐高温防弹性能:在环境温度+55℃条件下放置 4h,取出 15分钟内完成射击,能抵抗 79 式 7.62mm 轻型冲锋枪、51 式 7.62mm手枪弹(铅心),阻断弹头,且背衬最大凹陷深度不得超过 6.4mm。耐高温加测防弹性能:高温防弹性能检测合格后,参照高温防弹试验的要求,对高温状态下样品的其余部位以 0 度入射角各加射 3 发子弹,阻断弹头,且背衬最大凹陷深度不得超过 6.2mm。 ★6、耐低温防弹性能:在环境温度-20℃条件下放置 4h,取出 15分钟内完成射击,能抵抗 79 式 7.62mm 轻型冲锋枪、51 式 7.62mm手枪弹(铅心),阻断弹头,且背衬最大凹陷深度不得超过 6.5mm。耐低温加测防弹性能:低温防弹性能检测合格后,参照低温防弹试验的要求,对低温状态下样品的其余部位以 0 度入射角各加射 3 发子弹,阻断弹头,且背衬最大凹陷深度不得超过 6.8mm。 ★7、浸水防弹性能:常温下在水中浸泡 30min 后,防弹衣能抵抗 79 式 7.62mm 轻型冲锋枪、51 式 7.62mm 手枪弹(铅心),阻断弹头,且背衬最大凹陷深度不得超过 6.8mm。浸水加测防弹性能:浸 水防弹性能检测合格后,参照浸水防弹试验的要求,对浸水状态下 | 件 | 10 |
样品的其余部位以 0 度入射角各加射 3 发子弹,阻断弹头,且背衬最大凹陷深度不得超过 6.3mm。 ★8、耐湿热防弹性能:在温度 70℃,相对湿度 80%的湿热箱中保温 240h,然后取出常温下放置 24h 后进行弹击测试,能抵抗 79 式 7.62mm 轻型冲锋枪、51 式 7.62mm 手枪弹(铅心),阻断弹头,且背衬最大凹陷深度不得超过 6.8mm。耐湿热加测防弹性能:耐湿热防弹性能检测合格后,参照耐湿热防弹试验的要求,对湿热状态下样品的其余部位以 0 度入射角各加射 3 发子弹,阻断弹头,且背衬最大凹陷深度不得超过 6.5mm。 ★9、防弹层保护套材料性能:黑色,不透光且密封不透水,封边均匀一致,耐静水压≥180kPa。防弹衣面料要求:拉伸性能,经向 ≥1850N,纬向≥1400N;撕破强力,经向≥370N,纬向≥260N;顶破强力≥2700N;湿透率:≥1800(g/(㎡·24h))。燃烧性测试:无续燃无阴燃,无熔融滴落物,平均损坏长度≤71mm。 10、产品责任保险限额不少于八年 900 万元【提供保险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针对以上参数国家认可的合法检测机构出 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48 | 防暴盾牌 | 结 构:此盾牌是一款新型单兵护体防御盾牌,由盾体和握持装置组成。盾体采用PC 注塑成型,外包 U 型金属加强筋,背面为握持装置,由握把和臂带以及防暴警棍存放固定装置组成。盾牌的金属结构件经过表面防锈处理。外观光滑,无可视的凹坑、突起、气泡、毛刺、尖角、划伤、斑点、脱胶及起皮等缺陷。 尺 寸:910mm*525mm防护面积:0.48 ㎡ 盾体厚度:4mm 加强筋尺寸:10mm*1.0mm质 量:≤4kg 连接强度:≥500nN 的拉力透光率:≥70% 耐冲击强度:能承受 147J 的冲击力 耐穿刺力:能承受 147J 动能穿刺,穿刺后受力点直径为 4mm 耐击打强度:能承受线速度为 18m/s±0.3m/s,能量为 342j±13J | 块 | 23 |
的击打,,击打后盾体产生的最大凹陷小于等于 30mm 耐刀砍性能:盾牌的上边沿能抵御线速为 8.5m/s±0.5m/s、能量为 100J±5J 的击砍,刀砍痕迹小于 50mm 阻燃性能:盾体外表面续燃时间小≤10S 执行标准:GA422 防暴盾牌 提供质检报告、保险单复印件。 | |||||
49 | 臂盾 | 结构:盾体背面有握把和臂带,盾牌上有两个碎玻璃器及一个LED照明灯,灯采用直流 3.7V 电池供电 材 质:2.5mm 厚高强度合金铝板尺 寸:620mm*300mm 防护面积:0.19 ㎡投影宽度:293mm 耐冲击强度:147J 动能穿刺 耐穿刺性能:能承受 147J 动能穿刺 耐击打强度:能承受线速度为 18m/s±0.3m/s,能量为 342J±13J的击打 耐刀砍强度:能抵御线速度为 8.5m/s±0.5m/s,能量为 100J±5J的击砍,试验后刀砍痕迹深度为 10mm 续燃时间:≤10s 使用温度:-30℃~55℃ 碎玻璃强度:能有效击碎 8mm 厚的玻璃强光初始照度:2271X 连续照明时间:大于 5 小时 提供质检报告、保险单复印件。 | 块 | 10 | |
50 | 防弹盾牌 | 尺寸:长 1000mm×宽 500mm×厚 4.5mm观察窗尺寸:230mm×70mm 产品结构 轮式防弹盾牌,由盾体、把手、连接件、射击孔、观察窗及移动部件组成。盾体由 4.5m 钢板制成;射击孔盖板由 5.0mm 钢板制成。观察窗由 8.0mm 玻璃、1.0mmPVB、10.0mm 玻璃、1.0mmPVB、10.0mm玻璃、1.0mmPVB、4.5mmPC 制成, 防弹面积:0.6 ㎡ 弹速:730±10m/s | 块 | 30 |
防弹性能:在规定范围内有效防止 56 式 7.62mm 半自动步枪 56 式 7.62mm 普通弹,防弹等级为五级,最大凹陷 3.2mm 执行标准:<<GA 423-2015 防弹盾牌>> | |||||
51 | 警棍 | 组合式警棍可根据不同类型任务的实战需要与攻击部件自行选择 组合,可对抗刀砍、棍击,可做打击、穿刺等使用,可与防暴盾牌、防暴车等其它军警防暴器械联合、配合使用,是一线军警官兵处理突发事件时有效自我保护、制服歹徒的警用器械。操作简便,重量轻。适用于一线军警官兵执行普通勤务、反恐处突、处置特别暴力等各种类型勤务使用。 1.操作长度:未展开长度:1185mm; 2.直径:外棍体 33.0mm;内棍体 27.0mm。 3.耐腐蚀性:耐腐蚀等级为 10 级。 4.变形量:0mm。 5.使用寿命:击打 1000 次后未断裂,棍体变形量 0mm。 6.材质:高碳钢淬火处理,表面深层氧化 提供质检报告。 | x | 20 | |
52 | 防暴头盔 | 1、护颈:柔软、不影响颈部活动,与头盔的连接方式为可拆卸式,护颈宽度为 120±20mm。系带宽度为 20mm±2mm。系带应能承受 900N的拉伸负载,加载过程中系带不应出现撕裂、撕断、连接件脱落、佩戴扣松脱的现象,系带伸长量应≤25mm。 2、头盔重量应≤1.65kg。 3、头盔面罩透光率应≥85%。 4、面罩的光畸变最大量应≤6’。 5、壳体外表面续燃时间应≤10s。 6、抗撞击防护性能检验:警用防暴头盔应能承受对面罩 4.9J 动能的冲击,冲击后面罩与试验头模的鼻子不应接触,且面罩应能正常开合。 7、抗冲击强度性能检验:警用防暴头盔的面罩应能承受 1g 铅弹以 150m/s±10m/s 速度冲击,冲击后面罩不应被击穿或破碎。 8、吸收碰撞能量性能检验:警用防暴头盔应能承受 49J 能量的冲 击,冲击时传递到试验头模上的力应小于 4900N,且壳体不应破裂。 9、耐穿透性能检验:警用防暴头盔应能承受 88.2J 能量的穿刺, | 顶 | 50 |
穿刺时落锤不应穿透警用防暴头盔与试验头盔产生接触。 10、将警用防暴头盔放入温度为-20℃±2℃的恒温箱内保持 4h,吸收碰撞能量性能应符合要求,面罩抗撞击防护性能应符合要求。 11、将警用防暴头盔放入温度为+55℃±2℃的恒温箱内保持 4h,吸收碰撞能量性能应符合要求,面罩抗撞击防护性能应符合要求。 12、将警用防暴头盔在常温条件下进行淋雨处理(喷水量 15L/min) 1h,处理后放置 5min,吸收碰撞能量性能应符合要求,面罩抗撞击防护性能应符合要求。 颜色:藏蓝色 规格:小(S):适用头围尺寸 540~560mm 中(M):适用头围尺寸 560~580mm 大(L):适用头围尺寸 580~600mm 透光率性能:头盔面罩可见光透过率≥85%,并有防雾功能。 符合GA294-2012《警用防暴头盔》产品技术标准要求 提供质检报告。 | |||||
53 | 防弹头盔 | 1、须符合《GA293—2012 警用防弹头盔及面罩》相关技术标准。 2、头盔采用芳纶材料,盔型为 15 式,盔壳外表颜色为“99”式警服藏蓝色。 ★3、芳纶材料要求:按 GB/T 4669-2008 检测材料面密度≤300g/ ㎡;按 GB/T 4668-1995 检测密度为经纬向≥150 根/10cm ;按 GB/T3923.1-2013 检测强伸度中经纬向断裂强力≥13.1KN。提供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实验室出具的芳纶材料送检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4、重量:<1.35kg(含悬挂系统)。防弹性能:使用 79 式 7.62mm轻型冲锋枪和 51 式 7.62mm 手枪弹(铅芯)进行射击试验,在 5m 距离对防弹头盔进行射击,在 5 发有效命中情况下,头盔应阻断弹头,盔壳弹痕高度均应≤6mm,且测试后悬挂缓冲系统无零件脱落头盔。 ★5、凹陷数据:常温测试下凹陷≤6mm、高温测试凹陷≤6mm、低温测试凹陷≤ 6mm、耐水性测试凹陷≤4mm。 6、下颏带装置强度:下颏带紧急脱扣的牢固度应大于 500N,在外 力大于 1000N 时应解脱或断裂。 | 顶 | 5 |
7、耐浸水性能:在常温下防弹头盔在水中浸泡 24h 后,应符合防弹性能的要求。 8、环境适应性:在环境温度-25℃~+55℃条件下,应符合防弹性能的要求。 ★9、悬挂组件连接带要求:耐洗色牢度≥4 级、耐汉渍色牢度(含酸、碱)≥4 级、耐摩擦色牢度≥4 级。提供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实验室出具的芳纶材料送检检验报告复印件 (加盖投标人鲜章)。帽套要求:幅宽、密度、质量、耐平磨、断裂强力、断裂伸长率、撕破强力、弯曲长度、缝纫损伤率、透气率、透湿量、水洗尺寸变化率、沾水、电荷面密度、甲醛含量、 pH 值、耐洗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热压色牢度、耐刷洗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耐光色牢度、防紫外性能、光谱反射值及纤维含量符合 JXUB 3014-2012《三元混纺斜纹布规范》规定。提供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实验室出具的芳纶材料送检检验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10、霉菌实验:《GJB150.10A-2009 军用装备实验室环境试验方法》检测≤1 级。提供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实验室出具的芳纶材料送检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11、保险金额:产品责任保险限额不少于八年 900 万元【提供保险单复印件(保单上需体现所投产品型号,保单以保险公司合同为准),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该产品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报告(检 测机构需具有CMA 或CNAS 资质)并加盖公章。 | |||||
54 | 抓捕器 | 1、材质:杆体不锈钢,手柄和叉头采用进口高强度塑料 2、杆体:外管:Φ34.5mm 内管:Φ28mm壁厚:1.5mm 3、长度:收缩:1275mm伸展:2008mm 4、扇梁最大开启距离:115mm 5、承受负荷能力:完全符合公安部检测标准 6、特点:不锈钢杆体伸缩自如,锁紧结构简单可靠,外表无尖锐棱角,既可保证执勤人员的安全,也能有效的制服歹徒。提供质检 | 个 | 12 |
报告。 | |||||
55 | 防暴腰叉 | 杆体采用不锈钢 304 管制造,手柄采用进口高强度塑料。前端弧形 45 公分,,粗 23 公分,厚 2.2 毫米,展开 203 厘米,收缩 102 厘米,属同类产品中携带最方便之产品。提供质检报告。 | 个 | 10 | |
56 | 防割手套 | 1、颜色:白色; 2、材质:使用金属丝和高强聚乙烯纤维包覆纱织成; 3、防割性能:平均切割周数为 8 次以上,耐切割系数不小于 2.5,符合《GA614-2006 警用防割手套》和《公安单警装备-防割手套制造与验收规范》标准的要求; 4、规格:分为 S、M、L、XL、XXL 五种; 5、适应温度:-45℃~+50℃; 6、重量:<100g 符合《GA614-2006 警用防割手套》和《公安单警装备-防割手套制造与验收规范》的要求。 提供质检报告。 | 双 | 30 | |
57 | 金属探测仪 | 配备皮套,方便携带,其敏感表面的特别外观令操作简便易行,优于环形传感器式手探。 具备充电功能,充电时间为 4-6 小时。当电压不够时,指示灯不亮或无报警声 灵敏度高,能探测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使用简单、方便、调整容易。 采用循环开关分别切换声响报警和隐蔽振动报警功能,可选择耳机碱性电池以 10%-15%报警比例工作,可连续工作 150 小时以上,最小可探测到一根回头针大小的物体。 技术参数: 工作电源:标准 9v 叠层碱性电池报警模式:声(震)光同步报警 外形尺寸:长 410mm x 85x 45mm,最高灵敏度: 38 式手枪: 25 cm ○小 刀: 18 cm ○刀 片: 13 cm。 | 把 | 2 |
4.3 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
4.4 交货地点: 兰州新区公安局指定地点。
五、技术要求
(1)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全部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
(1)要求向采购人和直接使用人提供所需产品的使用要求等;
(2)验收过程中积极配合采购人共同参与产品的验收。主动向采购人有关技术人员提供关于正确使用指导;
(3)甘肃地区设有直属售后服务机构。
(1)送货:免费送货上门并接受采购单位及有关部门检验。
(2)验收:由采购单位组织相关单位验收,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必须达到设定的标准及以上技术规范,技术规范和标准与国家有关现行验收规范相抵触时,以国家验收规范为准。
(3)质保期:1 年。
验收工作由兰州新区公安局组织,验收要根据合同规定条款进行。验收内容包括合同执行情况、设备型号参数是否一致、系统性能建设是否达到预期效果等内容。项目中标方应提交项目全过程文档资料。
验收形式以实地清点核对,中标方应在招标方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实地进行操作演示、双方签字确认。
中标方应保证货物到达招标方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中标方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中标方需提供货物合格证,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购置服务类别与采购合同一致,设备性能指标达到规定标准。
(2)采购项目的资料、合格证、清单等资料齐全。
(3)在规定时间内交货,并经招标方确认。
中标方提供的货物未达到规定要求,且对招标方造成损失的,由中标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六、评标原则及办法
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评标,在监督部门监督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等法律规章,组建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共同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宗旨,认真细致地做好评标工作。
(1)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不少于 5 人,为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1)资格审查小组: 由采购人代表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组成。
(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从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负责投标文件的商务审核和技术评价。
(3)采购代理机构:由甘肃中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招标文件的制作,对外联系,开标、评标的会务工作,整理并向评标组分发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做好投标开标和评标会议记录;对评标过程中的原始文件进行归档;随时印发需要的文件资料,对各种咨询函件及档案文件的统收统发;负责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拟中标结果进行审核。
(4)监督部门:由兰州新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等有关监督部门组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整个评标过程进行监督,保证评标的公正性,防止违法行为的产生。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书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的总体编排是否有序。
资格审查小组审查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采购人将组织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评估供应商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评标委员会可以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修正错误的标准如下:
(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当单价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通常以标出的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对排序。
(4)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5)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1)资格审查小组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资质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中的资格要求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对于未响应招标文件中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将不再进行商务、技术部分评价;
(2)评标委员会对资质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行商务部分综合比较和评价;
(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①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②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③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④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⑤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1、本次采购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即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拟中标供应商。为使政府采购得到健康有序的发展,评标高度关注综合性价比,采购人不承诺最终最低报价中标,对未中标供应商不作任何解释说明。
2、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相关政策:
(1)节能环保产品
如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作
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和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评标方法和标准。
(2)小微企业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只有当供应商提供的每个标的均由小微企业制造,才能享受 6%-10%的价格扣除政策。如果小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扣除相关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 6-10%(工程项目为 3%—5%)后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提供协议复印件)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3%(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加注“○”或“★”号的产品为核心产品,任意一种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时,按照第二章第九项执行;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涉及多个产品的以核心产品为主。
3、具体评分分值如下:
( 1) 报价评审得分( 30 分)
在价格评分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按政策规定给予 6%扣除,用扣除后得价格参与评审。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
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2) 商务评审得分( 25 分)
评审项目 | 评审细则 | 标准分 |
业绩 | 提供近三年(2019 年 1 月至今)同类项目业绩,提供 1 项得 3 分,最多得 15 分。(提供服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为证明材料) | 15 分 |
服务承诺 | 1、优于本招标文件交货期要求的得 2 分,基本满足不得分。 2、能有效保障本地售后服务正常运转的得 5 分。措施不详尽,仅简 单满足本地售后服务的得 3 分。措施可行性差,无法满足售后服务的不得分。 | 7 分 |
投标文件制作 | 有目录索引、编页、排版等制作规范得 3 分,每有一处错误或材料 缺失扣 1 分,最低 0 分;共计 3 分。 | 3 分 |
( 3) 技术评审得分( 45 分)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及规则 | 标准分值 |
参数响应 | 投标企业所投产品全部满足招标文件中带“★”技术参数要求得 26 分,每负偏离一项减 2 分,最低 0 分。满分 26 分。“★” | 26 分 |
技术参数要求提供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佐证,并注明在检测报 告第几页第几条或投标文件中所在页,不注明或不提供视为不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 ||
质保期 | 设备的质保期为 1 年,每优于一年加 2 分,满分 6 分,基本满足不得分。 | 6 分 |
项目实施方案 | 技术方案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可行性强。能够对招标人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充分理解项目需求。设备选型是否恰当,技术先进是否成熟,系统功能是否完善,优秀得 6 分,良好得 3 分, 一般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 6 分 |
售后部分 | 根据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售后服务响应情况,主要包括:售后服务及质量保障体系(如响应时间、服务范围等),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切实可行(包括质保期内和质保期后),能有效保障本地售后服务正常运转的得 7-4 分。措施不详尽,仅简单满足本地售 后服务的得 3-1 分。措施可行性差,无法有效满足售后服务的不 得分。 | 7 分 |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标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6)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xx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
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本次采购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中标供应商确定后,由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根据xxx发【2021】190 号文有关规定,采购单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核批准的除外);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采购当事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附件
附件 1:合同格式及条款附件 2:开标一览表
附件 3:投标函格式
附件 4:法人授权函格式附件 5:投标报价明细表
附件 6: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附件 7:类似项目的业绩表
附件 8:偏离表
附件 9: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附件 10: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附件 11: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
附件 12:供应商认为对其中标有利的其他书面证明材料
附件 1: 合同格式及条款
政府采购项目合同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备案编号:
甲 方: 乙 方: 代理机构:
一、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人(全称): (甲方)供应商(全称):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
(2)招标文件编号:
(3)项目内容: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 写:
(2)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
(2)地点:
(3)方式:
4.付款: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x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做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x合同自 生效。 8.合同份数
x合同一式 份,采购人执 份,供应商执 份,监督部门及招标代理机构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公章): | : | 乙方(公章):地址: 电话: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年 月经 办 人: 签字日期: 年 月开户行: 账号: | 日 日 | |
地址: | ||||
电话: | ||||
邮编: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
签字日期: 年 月 | 日 | |||
经 办 人: | ||||
签字日期: 年 月 | 日 | |||
开户行: | ||||
账号: |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1. 定义
1.1 合同当事人
(1)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投标资格,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 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指明。
2.合同的适用范围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2.2 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
3.合同标的及金额
3.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招标结果一致,具体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4.合同价款
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 3.1 项。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5.2乙方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6.货物的验收
6.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6.2 货物显而易见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6.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4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5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6.6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7. 货物包装要求
7.1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7.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8.运输和保险
8.1 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8.2 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
110% 运输一切险。
9. 质量标准和保证
9.1 质量标准
(1) 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第八章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 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 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9.2 保证
(1) 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
(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 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 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项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0. 权利瑕疵担保
10.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10.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 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10.3 如甲方因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知识产权保护
11.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1.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12. 保密义务
12.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 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13. 合同价款支付
13.1 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13.2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
13.3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
13.4 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核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13.5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 14.伴随服务
14.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 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14.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 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 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 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 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第八章采购需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
14.3 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伴随服务的费
用。
15.违约责任
15.1 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 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 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 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6. 合同的变更
16.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6.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6.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7.合同中止与终止
17.1 合同的中止
(1)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7.2 合同的终止
(1) 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 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 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18. 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18.2 乙方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18.3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19. 不可抗力
19.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19.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9.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20.解决争议的方法
20.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20.2 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 (1)向兰州新区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2)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予以管辖。
20.3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 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1. 法律适用
21.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22.通知
22.1 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2.2 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3. 合同生效
23.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4.附则
24.1 本合同未尽事宜,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一) 货物类政府采购项目适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第1.2(6)款 项目现场
第5.1条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第9.2(1) 款 质量保证期
第9.2(3) 款 响应时间
第13.5条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第14.2(6) 款 伴随服务
第20.2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 24.1 条 合同未尽事项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报价币种:人民币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制造厂家 | 数量 | 投标单价(万元) | 投标总价(万元) | 备注 |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注:
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设备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税费、系统集成费用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2、 “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否则为无效投标。
3、 “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4、 如有投标降价声明必须在开标前递交,否则无效。
59
投标函
致: (采购人名称)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编号) 项目招标内容,我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 )的投标总报价, 日历天交货期,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并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采购文件要求的全套投标文件,包括: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2)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采购文件的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3)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地址: 邮编 :
电话: 传真:
供应商: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
供应商名称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大写 (小写: ) | ||
项目负责人 | 职称/职务 | ||
交货期 | 日历天 | ||
备注 | 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全部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 |
地址: 邮编 :
电话: 传真:
供应商: (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4: 法人授权函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注;如法人投标无需再填写法人授权函
(二)法人授权函
致:甘肃中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x授权函声明:(供应商全称)任命(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公司的授权代表人,参与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投标活动,以供应商的名义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全权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签字如下,以资证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印章):被授权人信息: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投标报价明细表
单位:元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产地 | 单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总价 |
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全部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
供应商(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65
附表:投标产品详细配置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包号: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详细配置及技术标准 |
1 | |||
2 | |||
3 | |||
… |
注:可采用表格或文字描述,格式由投标人自定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
x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按投标形式选择填写):
(1)本公司为直接投标人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服务,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2)本公司为代理商,提供其他 (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后附制造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
(3)本公司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服务,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我公司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 。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日 期:
附件 7: 类似项目的业绩表
类似项目的业绩表(如有)
序号 | 采 购 单 位 (业主)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完成日期 (年/月/日) | 主要人员情况 | 备注 |
投标人: (单位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1、投标申请人应随此表附上相关的业绩证明(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如有多个类似项目业绩,可按此表格扩展。
附件 8: 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供应商名称: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 | 投标文件的商务响应 | 偏离说明 |
注:本表应包括合同条款的偏离说明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日期:
技术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供应商名称: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 | 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 | 偏离说明 |
注:本表应包括偏离说明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日期:
附件 9: 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
职 务 | 职 称 | 专业、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项目总负责人年限 | ||||
已完成类似项目情况 | |||||
项目名称 | 规划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担负的技术职务 | 获奖情况 | |
附件 10: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做出以下xxxx: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发现我方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愿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72
附件 11: 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
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采取“不见面”开标模式参加贵单位(项目名称)项目投标,不能到达开标现场提供各类企业和人员证书及相关资料原件备查,在此:
1、我单位xxxx如我单位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各类企业和人员证书及相关资料的扫描件与原件一致,真实有效;
2、我单位愿意在中标公告中公示本单位投标文件中的企业和人员资质证书及相关资料,接受社会监督;
3、贵单位对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若有任何疑义,我单位可随时提供该资料原件供贵单位核实;
4、若我单位提供不真实或无效的各类企业和人员证书及相关资料,我单位愿意无条件受兰州新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及其他部门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并承担相关损失。
承诺人(电子印章):
日 期:
投标人认为对其中标有利的其它书面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