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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4106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
一、合作意向概述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7日与南昌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就共同合作经营新能源汽车充电系统及终端网络投资建设、充电配套系统及运维管理,新能源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安装服务等,以及根据国家政策及形势发展需要,共同进行对电动车充电站的建设、投资和日常的经营管理达成合作意向。
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双方意向性约定,公司需根据后续合作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本次《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也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合作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昌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住所:xxxxxxxxxxxxx 000 x法定代表人:xx
注册资本:19580 万元 公司类型:全民所有制 主营业务:公共交通运输
南昌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南昌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拟先行投资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南昌公交科xx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后续由公司以技术研发、投资资金对南昌公交科xx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增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公
司出资比例为 70%,南昌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出资比例为 30%。
(合资公司名称为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部门最终核准为准。)
2、合资公司将全权拥有南昌市市政规划内的所有由公交集团承建的新能源汽车充电电站系统、充换电站系统及终端网络投资建设、充电配套系统建设及技术咨询、安装、维修服务等运维管理权限。
3、合资公司将拥有规划范围内车辆充电设施及配套设施所占用土地面积的
20 年无偿使用权及运维管理权。
4、合资公司将第一期投资建设、运营红谷滩、民营、昌南、长陵、城南及朝阳共计 6 个新能源汽车充电站。
四、对公司的影响
协议约定的合作事项尚处于筹备阶段,不会对公司当前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如协议约定合作事项能够顺利开展,将很大程度上提升公司在新能源汽车充电领域、新能源产品及电动车充电站领域的拓展速度,提升未来的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优势,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以南昌市作为新能源汽车充电电站系统、充换电站系统及终端网络投资建设、充电配套系统建设及技术咨询、安装、维修服务等运维管理的业务发展中心,并将不断拓展该业务发展区域,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五、风险提示
x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双方意向性约定,合作事项尚待进一步协商和落实,经确定后另行签署相关正式协议。合作事项的实施过程中存在变化的可能性,即存在不确定性。合作事项需根据后续合作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审批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六、备查文件
《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