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服务合同
工程名称: 大广海湾青创智谷室内装修及室外配套工程
合同编号: 甲方(建设方): 台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乙方(审查方):
建设方(以下简称甲方): 台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xx
联系地址: xxxxxxxx00x116/117及二楼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审查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大广海湾青创智谷室内装修及室外配套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x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3 号)、住建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住建部令第 46 号)。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x合同审查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名称 | 台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
工程建设地点 | 台山市 |
工程概况 | 工程名称 | 大广海湾青创智谷室内装修及室外配套工程 | 工程等级 | |
工程内容 | 项目大楼共 15 层,总建筑面积为 10934.06 ㎡,其中:地上总建筑 面积 10336.92 ㎡,地下总建筑面 积 597.14 ㎡。本项目主要对大楼 进行室内装修及室外配套工程建设,室内装修包括整栋大楼(含地下室)的室内地面、墙面、天花等装修装饰、钢结构屋顶和外墙玻璃幕墙等,家具软装以及机电安装工程(电气、给排水、消防、智能化系统、电梯、暖通等);室外配套工程主要包括户外广场及停车场建设。 | 工程类别 | ||
工程建安费 | 2719.26 万元 |
甲方委托审查的专业包括以下(以打“√”项为准):
√
√
√
√
结构 建筑 勘察 消防 人防
√
√
防雷 节能
√给排水
√电气
暖通空调
√
√
装修 路/桥
海绵城市
基坑支护 园林 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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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施工图设计审查范围及内容
3.1 根据(住建部令第 13 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规定和(住建部令第 46 号)关于修改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规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范围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相关专业,审查的 主要内容为:
3.1.1 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指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3.1.2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
3.1.3 消防安全性,人防工程(不含人防指挥工程)防护安全性;
3.1.4 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对执行绿色建筑、海绵城市要求的项目,还应审查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海绵城市设计要求;
3.1.5 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3.1.6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第四条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周期及审查成果输出
4.1 甲方全部提交审查资料后 10 个工作日内出具《施工图设
计文件审查意见单》(不包含设计单位修改及回复的时间),设计单位修改并提交乙方后 3 个工作日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完成施工图修改后 2 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合格文件。
4.2 乙方向甲方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审查意见单和全套施工图(≤10 份/套)。甲方须在 60 个工作天内把审查文件送乙方盖章,如审查文件超出合同约定的数量需要另行协商收费。特殊情况需要延迟盖章的,甲方需要书面说明延迟原因及未盖章文件的名称及数量,最长时限不超过半年。
4.3 对审查不合格的项目,乙方提出书面意见后,由设计单位对 审查意见进行回复和图纸修改后提交给乙方复审,直到审查合格为止。在甲方收到《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单》后,对乙方的审查意见应在 15
个工作日内回复。否则乙方根据规定将施工图退回甲方,甲方须按程序重新报审,审图时间重新计算。
4.4 根据省住建厅的规定:全面实行数字化审图,不得提供纸质备案材料。如甲方因报建需要提供数字化审查成果,须按审图系统的要求上传审查文件,乙方在系统上出具《审查合格书》和《审查意见告知书》,视同自动完成施工审查备案程序。甲方可以自行在审图系统上调取。
第五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文件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审须知》。
第六条 审查费的收费及结算
6.1 施工图审查费收费
6.1.1 收费依据:根据市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份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江价 [2011]101 号)的规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的收费标准按不超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 6.5%执行,并下浮 20%计算。本项目的设计招标控制价为 72.23 万元。
6.1.2 计算方式:
按项目建安工程费 2719.26 万元为计费基数,按标准设计费的 6.5%,再下浮 20%。
标准设计费=(103.8-38.8)÷(3000-1000)×(2719.26-1000)
+38.8
=94.676 万元
设计审查费=标准设计费×6.5%×(1-20%)
=94.676 万元×0.065×80%
= 4.9231 万元
x工程施工图审查费暂定为人民币¥ 49231 元(含税)(大写:肆万玖仟贰佰叁拾壹元整 ),费用最终以台山市财政局或第三方造价单位审核为准。此施工图审查费已包含各种税费、应交的保险、应承担的风险及应提供的服务等,甲方不再为本合同范围内的工作支付额外的费用。
6.2 施工图审查费支付时间:
审查费于乙方提交所有审查成果文件之后,甲方于 15 个日历天内按合同约定的审查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因甲方原因缓建或项目暂停实施,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并根据乙方完成的工作量按上述服务费计算原则进行结算。特殊情况的,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另行具体约定。
乙方在收取审查费时,须同时向甲方开具与收费金额相等发票。
第七条 双方责任
7.1 甲方责任
7.1.1 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7.1.2 甲方变更委托项目或对提交的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乙方重新审查时,双方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甲方应按照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审查费用。
7.1.3 在未签合同前甲方已书面同意,乙方为甲方所做的各项施
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已包含在本合同范围内,甲方不再另外支付费用。
7.1.4 甲方应保护乙方经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资料、图纸。本合同已付费的所有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
7.1.5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各阶段工作进度实施监督,乙方应在签订合同时明确各专业设计人员的安排并取得甲方认可。
7.2 乙方责任
7.2.1 乙方应依据 广东 省及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以及甲方提供的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资料、图纸进行审查。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审查报告,并对审查的图纸质量负相应的责任。
7.2.2 乙方按本合同第三、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审查资料文件。
7.2.3 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负法律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包括部分专业终止审查),已开始审查工作时,甲方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一半(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或全部(实际工作量超过一半时)向乙方支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用。
8.2 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第六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审查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付审查费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 15 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8.3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审查资料文件的交付时间, 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审查费的千分之二,延误超过 15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根据乙方完成的工作量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计算原则进行结算。
8.4 由于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第九条 其他
9.1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
决。
9.2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双方同意可由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经协调仍不一致时,提交江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9.3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贰份。
9.4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9.5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资料,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6 本合同项下的通知,均按合同载明地址送达。若需要更改, 更改方应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相对方,如更改方没有及时通知相对方,导致书面通知无法及时、准确送达的,更改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 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
(合同签署页)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单位信用代码:
单位地址: 开 户 行:账 号:
电 话:
(注:以上信息是开票资料,请完整填写)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
住 | 所: | |
开 | 户 | 行: |
账 | 号: | |
电 | 话: |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