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 2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深 圳市远致华信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天相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搏观欣荣(天津)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洵洪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市新发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平安资产管理有...
证券代码:300470 证券简称:中密控股 公告编号:2020-049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解除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密控股”)于 2020
年 2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深圳市远致华信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天相科技投资有限公司、xxx源证券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搏观欣荣(天津)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洵洪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市新发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1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xxx.xxxxxx.xxx.xx)的《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2、由于监管政策发生变化,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
2020 年 5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解除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上述特定投资者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解除协议》。
一、《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解除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签订时间
1、协议主体
甲方: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远致华信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天相科技投资有限公司、xxx源证券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搏观欣荣(天津)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洵洪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市新发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签订时间
2020 年 5 月 19 日。
(二)主要内容
1、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2、自《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解除协议》生效之日,《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即行解除,该协议项下相关权利义务全部终止,双方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成的条款均无需继续履行。
3、鉴于根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相关约定,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相关履约保证金,甲方同意在《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解除后向乙方返还相关履约保证金及利息(如有)。双方确认,除上述费用外,双方不存在其他 因《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解除而需承担的对对方的任何资金支付义务。
4、双方确认,《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解除系因国家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发生调整之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实施,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任何一方均不因《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解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乙方需继续就获知的本次非公开发行及甲方的相关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密控股与深圳市远致华信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天相科技投资有限公司、xxx源证券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搏观欣荣(天津)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洵洪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市新发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解除协议》。
特此公告。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