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民航安全培训机构 (以下简称安全培训机构)管理9明确民航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大纲9依据 《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9 紧密结合民航安全运行和管理实际9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民用航空局 (以下简称 “民航局”)和民航地区管理局 (以下简称 “地区管理局”)对安全培训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安全培训机构是指实施民航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的机构。
本办法中的民航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是指民航生产经营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9包括党政负责人9分管安全、作风、运行、训练、质量、维修、空管、货运、安保、财务、人事等工作的负责人、总监、总师。
本办法中的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民航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管理工作或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专职、兼职管理人员9包括安全部门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9飞行、客舱、航卫、维修、运控、空管、训练、安保、货运、地服等生产运行和保障部门的负责人及安全工作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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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民航局负责安全培训机构的统一管理。
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安全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安全培训机构的条件第五条 安全培训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9经营范围包含专业培训或安全培训等相关项目。
(二)管理人员及办公场所
1.专职管理人员与安全培训机构有正式劳动关系9任职文件等资料齐全。
2.专职管理人员不得少于3 人。安全培训中采用网络教学方式的9除专职管理人员外9还至少配有1 名网络教学管理人员。专职管理人员不得同时担任培训教员。
3.具有自有或租用3 年以上的固定办公场所9满足管理人员和教员工作需要9配备满足日常办公需要的办公设备;具有固定的培训档案管理室9满足培训档案保管以及防火、防盗、防潮
等要求。
(三)教材与课件
1.具备满足民航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培训大纲 (见附件
1) 和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大纲 (见附件2)要求的教材与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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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材与课件内容全面准确、科学规范、结构合理9保持与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民航法规体系和重要政策性文件等一致9满足学时要求。
3.鼓励安全培训机构向学员提供与民航安全相关的专著书籍9丰富安全教育资料。
(四)培训教员
1.安全培训机构应当至少具备18 名专职、兼职培训教员
(不含各级行政机构人员)9并满足以下条件:
(1)专职培训教员不少于6 人9与安全培训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2)专职培训教员中9正高级职称不少于3人9副高级职称不少于3 人;兼职教员由安全培训机构聘请兼职从事安全培训教学工作9具有所授课程专业领域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培训教员的专业应当涵盖安全管理、运输航空、通用航
空、机场、空管、维修等领域;
(4)安全培训机构应当对培训教员的专业知识、授课技能、教学质量等负责9建立健全内部管控机制9定期进行评估9确保资质能力9不断提高教员教学水平;
(5) 民航各级行政机构人员不得在安全培训机构中兼任职务。
2.培训教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9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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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新的教育培训理论政策9 及时更新教育培训理念和方法;
(2)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9为人师
表;热爱民航安全培训工作9能够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课程开发等安全培训业务工作;
(3)熟练掌握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的最新精神和重大决策部
署9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程;准确掌握民航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9对民航安全政策理论、安全管理理念和技术方法等有较深入研究9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4)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教学组织能力;
(5)近1 年在民航安全监察员、民航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运输机场高级管理人员、事件调查员、安全信息管理人员等培训中不少于3次授课;
(6)仅受聘于一家安全培训机构且仅代表一家安全培训机构
开展培训活动。
(五)考试题库
1.具备与安全培训大纲相配套的考试题库。
2.考试题库中至少有1 0 道符合纳入安全培训考核管理平台考试题库条件的考题9且每年至少更新10道。
(六)教学及后勤保障设施
1.培训与考核教室相对固定、独立和集中9可满足日常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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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学习和考核需求。
2.培训与考核教室无安全隐患9 干净整洁9 采光、通风良好。
3.培训教室配备投影仪、投影屏幕或电子屏幕、计算机、白板、音响等教学设施。考核教室配备防窥隔板或采用等效方法9配备能对全考场清晰记录的录像设备和考核专用电脑9且专用电
脑上未安装任何与其他设备进行网络通信的软件。
4.网络培训平台具有国家域名注册证书或网络服务器服务协议9具备但不限于以下功能: 课程管理、实名注册、远程教学、交流互动、学习记录、学时证明、档案管理、防止多点登录等9并如实记录学员培训学时。
5.学员培训后勤保障设施完善。
(七)培训管理手册
1.具有符合性声明和机构章程9人员分工职责明确。
2.具有培训质量管理体系以及学员管理、教员管理、教学评估、档案管理、过程控制、财务管理、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后勤保障等制度。
3.工作制度健全完善9符合实际并得到有效落实。
第六条 安全培训机构应当保持第五条中所列条件的符合性。如果培训与考核教室、培训教员等条件发生变化9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区管理局提交相关资料。对于缺少安全培训授课经历的专职人员9安全培训机构可在完成其内部培养后9于每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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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向所在地区管理局提交新增专职教员的申请。
第三章 培训组织与实施
第七条 安全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培训大纲要求9每年10 月底前制定下一年度的安全培训计划9通过安全培训考核管理平台发布。安全培训计划内容包括: 培训班名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专业类别、招收学员人数、培训课程、培训学时、收费标准等。安全培训可采用集中和网络教学方式9其中集中教学时间不得低于规定总学时的65%。
第八条 安全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安全培训计划开展培训工作9因客观因素导致培训不能按计划开展或者因临时需求导致新增培训的9需通过安全培训考核管理平台及时发布调整后的计划。安全培训应当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9严格按照培训大纲开展。安全培训机构应当及时对已完成的培训工作进行分析并评估9持续改进培训工作。
第九条 安全培训机构应当对完成培训课程的民航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分别颁发相应安全培训结业证书
(以下统称 “结业证书”)9 并及时将培训记录上传至安全培训考核管理平台。安全培训机构应当严格管理9对不满足出勤要求、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培训等违反培训与考核相关规定的9不得颁发结业证书。
第十条 安全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培训质量管理体系9设定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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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质量管理指标9开展培训效果评估9基于评估结果采取改进措施9确保培训有效实施。
第十一条 安全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和培训档案管理制度9详细、准确记录培训时间、内容、学员等情况。培训档案至少保存3年。
第十二条 民航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
核采用计算机考核方式9考核时间为150 分钟9考核合格成绩为
80分 (含)以上。
考核中违纪违规的9取消其本次考核资格9后续每6 个月后方可申请一次补考。在取得考核合格证明前9不得继续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考核不合格且无违纪违规的96 个月内有两次补考机会 (放
弃补考机会视为考核不合格); 两次补考均不合格的9不得继续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后续每6 个月后方可申请一次考核9在取得考核合格证明前9不得继续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安全培训机构应当组织符合考核条件的人员登录安全培训考核管理平台进行考核。考核前9安全培训机构应当对参加考核的人员进行考场纪律教育。考核期间9安全培训机构应当安排监考人员进行严格监考9监考人员应当实施回避原则。对于违反考核纪律的9监考人员应当取消其考核资格9安全培训机
构应当在事发后24 小时内向民航局及所在地地区管理局报告情况。考核结束后9监考人员填写考场记录9并由安全培训机构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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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安全培训机构应当对考核过程进行全程录像9建立录像资料档案9妥善保管9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第十四条 安全培训机构应当于每年12 月31 日前向民航局
及所在地地区管理局提交安全培训与考核工作报告9包括本年度全面培训考核情况、下一年度培训计划、教员授课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等。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民航局组织实施安全培训机构教员年度综合教学能力评估9确保安全培训教学质量。
第十六条 地区管理局应当加强对安全培训机构培训与考核工作的监督检查9将相关内容列入监管执法计划9重点检查安全培训机构从事安全培训工作所需条件的保持、培训制度的执行、培训档案的建立和培训保障情况等。对于提供条件符合性虚假证明材料或未保持条件符合性的安全培训机构9应当暂停其培训工作9直至经审查重新符合所需条件。
第十七条 地区管理局应当对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安全考核进行监督9对考场条件、考试专用电脑、录像设备和录像等进行抽查;严格考核纪律9对存在考核违纪行为的安全培训机构依法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 地区管理局应当于每年12 月31 日前向民航局提交本地区安全培训与考核的监督检查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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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中航、东航和南航集团总部部门负责人的培训与考核参照民航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培训与考核执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民航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24年3月8日生效9202年3月8日发布的 《民航安全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民航规 〔202〕6 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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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民航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培训大纲
民航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培训大纲 (以下简称 “培训大纲”) 规定了对民航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实施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初始培训和复训的基本要求和方法9是安全培训机构开展培训组织、教学准备、培训实施和培训管理的依据。
一、总则
(一)培训对象
民航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是指民航生产经营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9包括党政负责人、分管安全、作风、运行、训练、质量、维修、空管、货运、安保、财务、人事等工作的负责人、总监、总师。
上述负责人应当参加依培训大纲组织实施的安全培训9并通过民航局组织的考核9以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民用航空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二)培训类型
1.初始培训
适用于新入职 (6 个月内) 或尚未完成初始培训的所有民航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
2. 复训
适用于所有取得民航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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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 “考核合格证”)的民航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复训周
期为上一次取得考核合格证之日起3 年内。考核合格证到期之前未参加复训并申请证书续期的9应重新参加初始培训。
(三)培训目标
通过安全培训9使培训对象准确把握国家和民航局有关安全生产和航空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全面了解管理学、安全管理理论、方法与技术及其应用领域;及时跟进安全管理和技术前沿以及民航安全形势、热点和工作重点9以具备与从事民用航空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四)培训学时
民航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初始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复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二、培训内容和课程设置
(一)总要求
1.与国家和民航局安全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相关的内容应体现其全面性、系统性和完整性;
2.与安全管理理论相关的内容应体现其适用性、原理性和实践性;
3.与航空安全管理技术相关的内容应体现其准确性、概要性、主要应用领域及路径;
4.所有内容应贯彻精神、落实要求、普及知识、开拓思路、
教授理论和知识9提供权威信息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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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课程种类和课程形式
1.课程种类
课程分为必选课程和备选课程两类;必选课程是指每期培训必须向学员提供的课程9备选课程则是根据民航局有关要求、安全管理新形势新任务等9针对每期培训提供的选择性课程。
2.课程形式
采用集中教学与网络教学结合开展。网络教学原则采用直播形式;若采用录播形式的9应当保证录播课程内容的时效性9且至少每年更新一次。
3. 初始培训内容
课程共有4 个模块9分别是安全政策、法律法规、安全治理、研讨与交流。详细内容参见附表1-1。
4. 复训内容
课程共有4 个模块9分别是安全政策、法律法规、安全治理、研讨与交流。详细内容参见附表1-2。
三、教学大纲
(一) 所有培训课程均应编制教学大纲。教学大纲是承担该课程的教员编写相应课件和进行教学的主要依据。
(二)教学大纲内容应至少包含以下方面:
1.教学目的;
2.教学内容的范围;
3.教学的深度和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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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讲授、案例、研讨等的时间分配;
5.教学方法和教学形式;
6.参考书目、教学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提示等 (根据需要)。
(三) 鼓励安全培训机构向学员提供与民航安全相关的专著书籍9丰富安全教育资料。
四、教学要求
(一)教学方法和教学形式
1.课程的设计应当使教员和学员之间具有一定互动性。
2.教学形式应当能促进学员与教员之间的交流9激励学员积极参与教学9并使教员可以得到教学效果的反馈9学员能够及时得到释疑答惑。
3.课程应当结合民航实际9根据课程内容和特点9安排适当数量的分组讨论、案例分析、课内外练习、角色扮演或实践等活动9以增强学员对相关知识的理解9促进实践应用。
(二)教学要求
1.教员应当对课程进程实施有效管理9包括注意时间安排、
课程内容等9严禁减少课程时间。
2.教员应当注重自身的行为举止9仪容整洁9仪表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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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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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初始安全培训课程体系
课程模块 | 课程主题 | 课程主要要点 | 课程学时 | 学习方式 | 课程类型 | ||
网络 | 集中 | 必选 | 备选 | ||||
安全政策 |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民航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 (2)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3)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 | 2 | √ | √ | √ | |
民航安全形势与发展 | (1)中国民航国家安全方案 (SP); (2)民航安全规划的实施要求与进展; (3)当前民航安全形势分析; (4)行业关于民航安全工作的最新要求; (5)民航当前安全工作部署及工作重点。 | 4 | √ | √ | √ | ||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 (1)国家关于安全生产责任的有关要求; (2)民航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3)安全责任追究与典型案例分析。 | 2 | √ | √ | √ | ||
作风建设 | (1)民航局安全作风建设相关政策解读; (2)行业典型安全作风案例分析; (3)民航局对安全作风建设的最新要求。 | 4 | √ | √ | √ | ||
法律法规 |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 (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体系; (2)《安全生产法》解读; (3)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要点; (4)与民航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要点。 | 2 | √ | √ | √ | |
民航规章体系 | (1)中国民航规章体系及其构成; (2)最新颁布安全管理相关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及要点。 | 2 | √ | √ | √ |
课程模块 | 课程主题 | 课程主要要点 | 课程学时 | 学习方式 | 课程类型 | ||
网络 | 集中 | 必选 | 备选 | ||||
《国际民用航空公 约》及相关附件 | (1)《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及相关附件; (2)中国民航安全法规体系及与国际公约的对应关系。 | 2 | √ | √ | √ | ||
安全治理 | 管理学 | (1)管理与管理者 (管理的定义、性质与职能9 管理者的角色、 技能与任务); (2) 管理思想与管理理论概览 (科学管理、行为管理、定量管理、权变管理等); (3)计划 (确定目标、制定计划、决策); (4)组织 (组织设计、人力资源、组织变革); (5)领导 (领导理论、沟通、激励) (6)控制 (控制的类型、过程、方式)。 | 4 | √ | |||
安全管理原理 | (1)民航安全管理发展概况; (2)安全管理基本概念; (3)安全管理的基本原理与原则; (4)事故致因理论及模型 (能量意外释放理论、海因里希事故因果连锁理论、xx事故因果连锁理论、xx定律、冰山理论、Reason 模型、SHEL 模型等); (5)模型应用及案例分析。 | 4 | √ | √ | √ | ||
安全管理体系 | (1)民航安全管理体系概述; (2)民航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3)民航安全管理体系框架及要素; (4)民航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要点。 | 2 | √ | √ | √ | ||
双重预防机制 | (1)双重预防机制概述; (2)安全风险管理; (3)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4)双重预防机制构建。 | 2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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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模块 | 课程主题 | 课程主要要点 | 课程学时 | 学习方式 | 课程类型 | ||
网络 | 集中 | 必选 | 备选 | ||||
安全管理实践 | (1)安全管理实践经验; (2)对安全管理的总结与思考; (3)高层管理者在SMS 建设中的定位与作用; (4)安全管理专项工作实践经验。 | 4 | √ | √ | √ | ||
民航安全文化 | (1)民航局关于新时代民航安全文化建设政策的解读; (2)国际民航和国内安全生产领域安全文化建设现状介绍; (3)国务院和民航局关于安全文化建设的最新要求。 | 4 | √ | √ | √ | ||
民航应急管理基础 | (1)应急管理的基本知识; (2)民航应急管理法规体系; (3)应急决策与指挥; (4)应用实务与技能提升 (结合行业和专业特点)。 | 4 | √ | √ | √ | ||
民航应急管理案例实操 | (1)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能力要求; (2)民航行业重大、典型突发事件类型案例分析; (3)情景构建与值班领导岗位模拟演练训练。 | 4 | √ | √ | |||
研讨与 交流 | 当前安全管理热点 问题研讨 | 民航安全形势分析与安全管理热点问题研讨。 | 4 | √ | √ |
注:
1.学习方式中9仅在 “集中”方式打 “√”的表示须通过集中培训方式进行9“网络”与 “集中”均勾选的表示两种方式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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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理学除集中培训外9还包含8小时的网络备选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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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2
负责人复训安全培训课程体系
课程模块 | 课程主题 | 课程主要要点 | 课程学时 | 学习方式 | 课程类型 | ||
网络 | 集中 | 必选 | 备选 | ||||
安全政策 |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 (1)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民航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 (2)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3)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 | 2 | √ | √ | √ | |
民航安全形势与发展 | (1)当前民航安全形势分析; (2)行业关于民航安全工作的最新要求; (3)民航当前安全工作部署及工作重点。 | 4 | √ | √ | √ | ||
法律法规 |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新变化 (或热点问题) | (1)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变化9或 (2)相关法律法规的热点问题 (若无变化)。 | 4 | √ | √ | √ | |
安全治理 | 民航安全管理和技术前沿 | 民航安全管理基本理论的新变化 (或热点问题) (1)民航安全管理理论的最新变化9或 (2)民航安全管理理论的热点问题 (若无变化)。 | 4 | √ | √ | √ | |
安全管理实践 | (1)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实践经验; (2)对安全管理的总结与思考; (3)高层管理者在SMS 建设中的定位与作用; (4)安全管理专项工作实践经验。 | 4 | √ | √ | √ | ||
典型应急案例分析与解读 | (1)行业典型事件应急管理案例分析; (2)应急决策与指挥提升技术; (3)提升应急管理能力的路径与方法。 | 4 | √ | √ | √ | ||
研讨与交流 | 民航安全热点问题研讨 | 民航安全热点问题研讨。 | 4 | √ | √ |
注:学习方式中9仅在 “集中”方式打 “√”的表示须通过集中培训方式进行9“网络”与 “集中”均勾选的表示两种方式均可。
附件2
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大纲
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大纲 (以下简称 “培训大纲”) 规定了对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初始培训和复训的基本要求和方法9是安全培训机构开展培训组织、教学准备、培训实施和培训管理的依据。
一、总则
(一)培训对象
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民航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管理工作或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专职、兼职管理人员9包括安全部门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9飞行、客舱、航卫、维修、运控、空管、训练、安保、货运、地服等生产运行和保障部门的负责人及安全工作相关人员。
上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参加依培训大纲组织实施的安全培训9并通过民航局组织的考核9以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民用航空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二)培训类型
1.初始培训
适用于新入职 (6 个月内) 或尚未完成初始培训的所有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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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复训
适用于所有取得考核合格证的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复训周期为上一次取得考核合格证之日起3 年内。考核合格证到期之前未参加复训并申请证书续期的9应当重新参加初始培训。
(三)培训目标
通过安全培训9使培训对象全面了解国家安全生产方针9国家和民航局有关安全生产和航空安全的政策、法律法规;熟悉主要安全管理理论及应用领域; 准确掌握民航主要安全管理的技术、方法及其应用手段9以具备与从事民用航空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四)培训学时
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始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64学时。复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二、培训内容和课程设置
(一)总要求
针对培训对象是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特点9培训内容和课程设置应当:
1.与国家和民航局安全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相关的内容应当体现其系统性、权威性、完整性和与日常安全管理的关联性;
2.与安全管理理论相关的内容应当体现其适用性、原理性9
准确说明应用于日常管理实践的方法或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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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航空安全管理技术相关的内容应当体现其完整性、原理性9准确说明应用于具体专业或领域的方法或路径;
4.所有内容应当以理论联系实际9 注重贯彻精神、落实要求、普及知识、开拓思路、教授理论和知识9提供权威信息为重点9提高业务知识水平和实务能力。
(二)课程种类和课程形式
1.课程种类
课程分为必选课程和备选课程两类;必选课程指的是每期培训必须向学员提供的课程9备选课程则是根据安全管理发展形势、局方要求等9针对每期培训提供的选择性课程。
2.课程形式
采用集中教学与网络教学结合开展。网络教学原则采用直播形式9若采用录播形式的9应当保证录播课程内容的时效性9且至少每年更新一次。
3.初始培训内容
课程共有6 个模块9分别是安全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基本理论、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运行专业知识与技能、研讨与交流。详细内容参见附表2-1。
4.复训内容
课程共有4 个模块9分别是安全政策、法律法规、安全治理、研讨与交流。详细内容参见附表2-2。
三、教学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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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所有培训课程均应当根据教材编制教学大纲。教学大纲是承担该课程的教员编写相应课件和进行教学的主要依据。
(二)教学大纲内容应当至少包含以下方面:
1.教学目的;
2.教学内容的范围;
3.教学的深度和结构;
4.讲授、案例、研讨等的时间分配;
5.教学方法和教学形式;
6.参考书目、教学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提示等 (需要时)。
(三) 鼓励培训机构提供与航空安全相关的专著书籍9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能力水平。
四、教学要求
(一)教学方法和教学形式
1.课程的设计应当使教员和学员之间具有一定互动性。
2.教学形式应当能促进学员与教员之间的交流9激励学员积极参与教学活动9并使教员可以得到教学效果的反馈9学员能够及时得到释疑答惑。
3.课程应当结合民航实际9根据课程内容和特点9安排适当数量的分组讨论、案例分析、课内外练习、角色扮演或实践等活动9以增强学员对相关知识的理解9促进实践应用。
(二)教学要求
1.教员应当对课程进程实施有效管理9包括注意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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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内容等9严禁减少课程时间。
2.教员应当注重自身的行为举止9仪容整洁9仪表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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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1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始安全培训课程体系
课程模块 | 课程主题 | 课程主要要点 | 课程学时 | 学习方式 | 课程类型 | ||
网络 | 集中 | 必选 | 备选 | ||||
安全政策 |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 (1)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民航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 (2)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3)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 | 2 | √ | √ | √ | |
民航安全形势与发展 | (1)中国民航国家安全方案 (SP); (2)民航安全规划的实施要求与进展; (3)当前民航安全形势分析; (4)行业关于民航安全工作的最新要求; (5)民航当前安全工作部署及工作重点。 | 4 | √ | √ | √ | ||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 (1)国家关于安全生产责任的有关要求; (2)民航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3)安全责任追究与典型案例分析。 | 4 | √ | √ | √ | ||
作风建设 | (1)民航局安全作风建设相关政策解读; (2)行业典型安全作风案例分析; (3)民航局对安全作风建设的最新要求。 | 4 | √ | √ | √ | ||
法律法规 |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 (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体系; (2)《安全生产法》解读; (3)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要点; (4)与民航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要点。 | 4 | √ | √ | √ | |
民航规章体系 | (1)《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及相关附件; (2)中国民航规章体系及其构成; (3)最新颁布的安全管理相关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及要点。 | 4 | √ | √ | √ |
课程模块 | 课程主题 | 课程主要要点 | 课程学时 | 学习方式 | 课程类型 | ||
网络 | 集中 | 必选 | 备选 | ||||
安全管理基本理论 | 安全管理原理 | (1)民航安全管理发展概况; (2)安全管理基本概念; (3)安全管理的基本原理与原则; (4) 事故致因理论及模型 (能量意外释放理论、海因里希事故因果连锁理论、xx事故因果连锁理论、xx定律、冰山理论、Reason 模型、SHEL 模型等); (5)模型应用及案例分析。 | 4 | √ | √ | √ | |
航空安全中的人的因素 | (1)人的因素研究的重要性; (2)人的因素的内涵; (3)人的因素分析模型及应用。 | 4 | √ | √ | √ | ||
疲劳风险管理 | (1)疲劳的概念; (2)疲劳的危害; (3)导致疲劳的因素; (4)疲劳风险管理。 | 4 | √ | √ | √ | ||
安全管理体系 | 安全管理体系基础 | (1)民航安全管理体系概述; (2)民航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3)民航安全管理体系框架及要素; (4)民航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要点。 | 4 | √ | √ | √ | |
安全管理文件管理 | (1)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架构; (2)安全管理手册编制; (3)安全管理体系标准文件管理实践; (4)安全管理表格记录制定要求。 | 4 | √ | √ | √ | ||
双重预防机制 | (1)安全风险管理的基本概念和理论; (2)安全风险管理的实施方法和技术要点; (3)隐患排查治理的基本概念和要求; (4)风险管理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 4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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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模块 | 课程主题 | 课程主要要点 | 课程学时 | 学习方式 | 课程类型 | ||
网络 | 集中 | 必选 | 备选 | ||||
安全信息管理 | (1)基本概念和要求; (2)安全信息收集与报告; (3)安全信息统计分析方法; (4)安全信息统计分析应用实践。 | 4 | √ | √ | √ | ||
安全绩效管理 | (1)基本概念和理论; (2)安全绩效指标设计与预警; (3)安全绩效监测和评估。 | 4 | √ | √ | √ | ||
民航应急管理 | (1)应急管理基本知识; (2)应急管理法规要求; (3)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4)应用实务与技能提升。 | 4 | √ | √ | √ | ||
安全管理体系审核 | (1)基本概念和理论; (2)审核工作方法和技巧; (3)评审审核单编制; (4)应用实务与提升。 | 4 | √ | √ | √ | ||
安全监察 | (1)基本概念和理论; (2)监察方法与技巧; (3)检查单编制实务; (4)安全监察与法定自查工作融合。 | 4 | √ | √ | √ | ||
民用航空器事件调查 | (1)基本概念和理论; (2)实施方法和技术要点; (3)民用航空器征候等级划分办法; (4)民用航空器事件调查规定; (5)案例分析与解读。 | 4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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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模块 | 课程主题 | 课程主要要点 | 课程学时 | 学习方式 | 课程类型 | ||
网络 | 集中 | 必选 | 备选 | ||||
安全教育与培训 | (1)内涵与作用; (2)企业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实践; (3)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案例分析。 | 4 | √ | √ | √ | ||
民航安全文化 | (1)民航局关于新时代民航安全文化建设政策的解读; (2)国际民航和国内安全生产领域安全文化建设现状介绍; (3)国务院和民航局关于安全文化建设的最新要求。 | 4 | √ | √ | √ | ||
运行专业知识 与 技 能 (可 针对学员从事专业任选其一) | 飞行运行安全管理 | (1)飞行安全核心风险及控制; (2)飞行品质监控与大数据分析; (3)机组资源管理 (CRM); (4)标准操作程序 (SOP)设计; (5)案例分析。 | 8 | √ | √ | √ | |
客舱运行安全管理 | (1)客舱安全风险与控制; (2)客舱安全职责; (3)旅客安全管理; (4)机组资源管理; (5)标准操作程序 (SOP)设计; (6)案例分析。 | 8 | √ | √ | √ | ||
运行控制安全管理 | (1)航空公司运行风险与控制; (2)应急处置; (3)标准操作程序 (SOP)设计; (4)案例分析。 | 8 | √ | √ | √ | ||
维修安全管理 | (1)政策变化; (2)维修风险与控制; (3)案例分析。 | 8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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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模块 | 课程主题 | 课程主要要点 | 课程学时 | 学习方式 | 课程类型 | ||
网络 | 集中 | 必选 | 备选 | ||||
空管运行安全管理 | (1)空管风险与控制; (2)标准操作程序 (SOP)设计; (3)案例分析。 | 8 | √ | √ | √ | ||
飞行区运行安全管理 | (1)飞行区运行风险与控制; (2)标准操作程序 (SOP)设计; (3)案例分析。 | 8 | √ | √ | √ | ||
航站楼运行安全管理 | (1)航站楼运行风险与控制; (2)标准操作程序 (SOP)设计; (3)案例分析。 | 8 | √ | √ | √ | ||
航油企业运行安全管理 | (1)航油企业风险与控制; (2)标准操作程序 (SOP)设计; (3)案例分析。 | 8 | √ | √ | √ | ||
通用航空运行安全 管理 | (1)通用航空风险与控制; (2)案例分析。 | 8 | √ | √ | √ | ||
研讨与交流 | 当前安全管理热点 问题研讨 | 民航安全形势分析与安全管理热点问题研讨。 | 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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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学习方式中9仅在 “集中”方式打 “√”的表示须通过集中培训方式进行9“网络”与 “集中”均勾选的表示两种方式均可。
附表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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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复训安全培训课程体系
课程模块 | 课程主题 | 课程主要要点 | 课程学时 | 学习方式 | 课程类型 | ||
网络 | 集中 | 必选 | 备选 | ||||
安全政策 |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民航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 (2)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3)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 | 2 | √ | √ | √ | |
民航安全形势与发展 | (1)当前民航安全形势分析; (2)行业关于民航安全工作的最新要求; (3)民航当前安全工作部署及工作重点。 | 4 | √ | √ | √ | ||
法律法规 |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新变化 (或热点 问题) | (1)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变化9或 (2)相关法律法规的热点问题 (若无变化)。 | 4 | √ | √ | √ | |
安全治理 | 民航安全管理和技术前沿 | 民航安全管理基本理论的新变化 (或热点问题) (1)民航安全管理理论的新理念9或 (2)民航安全管理理论的热点问题 (若无变化)。 | 4 | √ | √ | √ | |
安全管理实践 | (1)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实践经验; (2)安全管理专项工作实践经验: ☆安全风险管理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安全绩效管理; ☆安全信息管理; ☆不安全事件调查; ☆安全管理体系审核; ☆安全监察技能提升; | 8 | √ | √ | √ |
课程模块 | 课程主题 | 课程主要要点 | 课程学时 | 学习方式 | 课程类型 | ||
网络 | 集中 | 必选 | 备选 | ||||
☆安全文化建设; ☆安全作风建设; ☆安全教员能力提升; ☆人的因素。 | |||||||
典型应急案例分析与解读 | (1)典型事件应急管理案例分析; (2)民航应急管理工作短板与不足; (3)提升应急管理能力的路径与方法。 | 4 | √ | √ | √ | ||
研讨与交流 | 民航安全热点问题 研讨 | 民航安全热点问题研讨。 | 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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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学习方式中9仅在 “集中”方式打 “√”的表示须通过集中培训方式进行9“网络”与 “集中”均勾选的表示两种方式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