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衛生局 (以下簡稱甲方)及 (長照服務提供者,以下簡稱乙方)雙方同意依長期照顧服務法、行政程序法及相關法規規定訂定本契約,共同遵守,其條款如下: 第一條 契約文件及效力一、本契約包括下列文件:(一)衛生福利部與甲方公告文件及其變更或補充。 (二)本契約本文、附件及其變更或補充。(三)依本契約所提出之履約文件或資 料。二、本契約文件,包括以書面、錄音、錄影、照相、微縮、電子數位資料或樣品等方式呈現之原件或複製品。三、本契約文件之一切規定得互為補充,如仍有不明確之處,以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