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37H2110000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1362U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一区公司类型:有限责 任公司(法人独资)
武汉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武汉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关联交易概述
为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科”)下属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对服务范围、服务限额、定价原则等事项进行约定,确保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信科持有财务公司10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关系介绍
财务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信科的成员单位,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与财务公司因同受中国信科控制而构成关联关系。
2、关联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22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37H2110000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1362U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一区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十二)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十三)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财务公司100%的股权。
(2)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财务公司以“立足集团、创新发展”为经营宗旨,致力于为集团所属单位提供高效便捷的专业化金融服务,并以管理和市场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增强集团资金调控能力,构建覆盖全集团范围的资金集中管理平台,进一步提高资金集中度,有效降低集团财务成本,提高内部资金、资源的使用效率和效益,通过内外资源的整合,助推集团产业链的不断拓展和完善,为打造信息通信领域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集团公司提供较为完善的金融服务支撑。
目前财务公司已开展的业务主要为本外币存款、结算、信用鉴证、自营贷款、委托贷款、票据贴现及票据承兑、保险代理、财务顾问等业务。此外,财务公司
还取得了大唐电信科技产业集团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和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的主办企业资质。
2018年~2020年,财务公司经营状况稳健,各项业务平稳运行,支付结算无差错,各项风险监控指标表现良好,近3年平均资本充足率和流动性比例均高于最低监管标准和行业平均水平;不良贷款率为0,资产结构持续优化,信贷及投资等资产质量良好。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投资稳步推进,持续增强财务公司信息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为公司日常运行和开展各类业务提供了更好的系统支撑。
(3)财务公司与公司之间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的说明:
财务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4)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37.83亿元,所有者权益12.55亿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827.43万元,利润总额5,220.12万元,净利润3,968.86万元。
三、《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提供金融服务的主要内容
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将会根据公司及成员单位的要求为其提供如下金融服务:
1、结算服务:指财务公司根据公司及成员单位指令提供付款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等;
2、存款服务:指公司及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3、信贷服务:指财务公司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中国银保监会的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全力支持公司及成员单位业务发展中对资金的需求;
4、其他金融服务:指财务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向公司及成员单位提供其他金融服务。
(二)定价基本原则
1、财务公司提供的结算服务,凡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等监管机构有收费标准规定的,应符合相关规定;同时应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向公司及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和财务公司向集团公司其他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 金融服务的手续费标准;
2、公司及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基准利率、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利率和集团公司及其他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的同期同类存款利率;
3、财务公司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凡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等监管机构有收费标准规定的,应符合相关规定;同时应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和财务公司向集团公司其他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的手续费标准。
(三)交易限额
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及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存款每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公司及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具商业汇票、保函等其他贷款业务总金额每年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四)有效期限
x协议有效期一年。协议有效期届满前两个月,双方需提前协商,到期终止协议或办理续签协议事项。
(五)生效条件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如按照有关法律、甲乙方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需经过相关审批程序才能生效的,则应经过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始生效。
2、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本协议条款仍然有效。
3、本协议部分条款无效或者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四、风险评估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五、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制定了在财务公司进行存款业务的风险控制制度及风险应急处置预 案。《武汉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资金风险控制制度》和《武汉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应急风险处置预案》详见巨潮资讯网。
六、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作为集团公司内部的金融服务供应商,相对独立于商业银行及金融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运营情况有较为深入的认识,沟通更有效率,可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较商业银行更方便、更高效的金融服务。本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是为了充分利用财务公司的金融业务平台,使公司获得更多的金融服务选择和支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获得便利、优质的服务。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七、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该关联交易可以充分利用财务公司的金融业务平台,使公司获得更多的金融服务选择和支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获得便利、优质的服务,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关于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资金管理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减少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拟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
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协议中约定的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