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公告:在医疗机构中,医院 2014 年表现不俗论文、 Medline 数据库收录论文、SCI 收录论文和国际论文被引用篇数在全国医疗机构中分列第 3 位、第 4 位、第 4 位、第 9 位。在中国医学科学院科技影响力评价排
证券代码:600718 证券简称:东软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16-009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x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履行不存在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
⚫ 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履行对公司 2016 年度的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xxxxxxx,xxxxxxxxxxxxx、江苏省临床医学研究院、江苏省红十字医院,是江苏省综合实力最强的三级甲等医院,担负着全省医疗、教学、科研、公益四项中心任务,目前实际开放床位 3,000 张,职工 5,000 余人。
医院主要科研指标和综合创新实力已跻身全国医疗机构的第一方阵。据 2015 年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公告:在医疗机构中,医院 2014 年表现不俗论文、 Medline 数据库收录论文、SCI 收录论文和国际论文被引用篇数在全国医疗机构中分列第 3 位、第 4 位、第 4 位、第 9 位。在中国医学科学院科技影响力评价排
行榜中,科技综合影响力位列全国第 11 名。在复旦大学管理研究所发布的“2014
年度中国最佳医院排行榜”中,综合排名位列第 25 位,科研学术位列第 6 位,
综合实力蝉联xxxx 0 x;在最佳专科排行榜中,康复医学科连续三年名列全
国第 1 位,心血管内科、泌尿外科、血液科、老年医学科、耳鼻喉科、呼吸科、
风湿科、检验科等 8 个专科获得提名。
(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签署情况
2016 年 2 月 29 日,东软集团与江苏省人民医院在南京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的背景:江苏省人民医院与东软集团合作以来,在医院信息化和创新发展模式方面有广泛的认同基础,双方愿意共同探索医院改革和信息化建设的新模式,将江苏省人民医院打造成中国医院创新发展模式和信息化建设融合的典范医院。
(二)合作原则和目标:双方遵循“真诚合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利用各自在行业、技术、业务等方面的优势,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建立面向未来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数字化医院建设、医疗信息化研究及 IT 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全面、深入的合作,打造国内最高标准的数字化示范医院。
(三)合作内容:
1、在医院信息化建设方面开展全方位、多维度、长期的战略合作。
双方本着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在对江苏省人民医院现有信息系统进行调研和评估的基础上,结合江苏省人民医院发展战略,由东软集团作为软件战略合作伙伴协助江苏省人民医院共同完成整体规划、关键系统建设与软件系统集成,共同对整体建设效果和医院信息化建设支撑江苏省人民医院战略发展负责,保证合作期内系统应用水平的持续保持业内领先。
2、在医疗信息化产品创新、科研课题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
双方可共同申请国家部委及省级等机构在医疗信息化方面的科研课题,共同探讨和研究医疗信息化的发展趋势、技术创新和业务融合,并在此基础上开展相关医疗信息化产品的联合研究等。
3、东软集团为江苏省人民医院提供优质服务并完善信息化建设维护团队。东软集团可提供“年服务费”或按项目收费的服务模式,具体服务与收费方
式另行商定,保障医院信息化建设的有效性。同时共建数字化人才培训基地等途径,为专业人员 IT 培训、人员能力培养等方面提供全面支持,为今后医院信息化建设储备高效人才。江苏省人民医院为东软集团的 IT 技术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提供实践培训基地,具体事宜另商。
(四)保密及对外披露
1、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将联合发表声明,宣布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此外,经对方之预先审核和书面批准,一方可在相关网站和宣传材料上为本协议的目的显示对方的标识,但不得侵犯对方享有的知识产权。如一方在经营活动中需使用、展示对方的商标、标识、外观设计等,双方应另行签订相关协议。
2、关于本协议及其后续合作相关内容,除因履行应当履行的司法义务,双方均同意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除非为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所需要。当需要对外披露时,双方应共同协商,统一步骤和宣传口径。
3、一方从对方取得的所有标记有保密性质的资料和非公开信息仅为了本协议的目的而使用,仅限于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使用范围。对上述所涉及之资料,接受方应妥善保管,未经提供方同意,不得擅自进行使用、传播或公布,资料使用完毕,应归还提供方或予以销毁。上述义务不适用于:(i)在披露之前,接受方已拥有的;(ii)经由合法/或公开的途径可获得的资料;(iii)接受方从第三方,通过正当授权所得到的,并且不承担保密责任的资料;(iv)披露方向第三方传授的,并且第三方不承担保密责任的资料;(v)接受方独立开发的;或(vi)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接受方可以披露的资料。如根据法律要求或法院要求接受方披露保密资料,接受方应给予披露方合理的事先通知并申请适当保护措施。
4、未经对方许可,任一方不得将通过本协议或后续合作中知悉的对方经营战略、现有产品和拟开发产品计划、技术方案、市场规划、营运情况、合作伙伴、核心管理与技术人员名单及其他应予以保密的信息等向其他第三方泄露,而不论此信息是否由相对方制作。
5、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期间为本协议期满或终止后五年内。保密期间各方有义务采取有效保密措施,对自己或关联公司中因工作职责需要而知悉保密信息的雇员、高级职员、董事、代理和/或顾问进行约束,保证保密信息不被泄露。
(五)知识产权
1、双方原有的知识产权归原持有方所有,因合作需要涉及到的任何一方原
有知识产权,由持有方授权需求方且只限于合作项目范围内使用,并随合作结束而终止,并不能向任何其它方披露,项目是否必需该知识产权应由双方共同确定。
2、共同研发项目原则上双方按照各自投入共同拥有该项目的知识产权,涉及具体项目时可在具体项目合作协议中明确约定。
(六)协议的生效、终止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以及附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的初始期限为两年。双方将在初始期限结束前三个月前就本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诚意审查,如双方无异议,本协议有效期再续延两年。
3、本协议在下列情况下提前终止:
(1)双方书面确认本协议提前终止时。
(2)如协议任意一方提出书面终止本协议意向,另一方在一个月内无书面应答或双方在 3 个月内无法达成一致继续履行本协议。
(3)双方中任何一方发生歇业、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另一方可书面通知解除本协议。
4、本协议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协议双方建立了合资关系、合伙关系或雇佣关系,任何一方也无权代表另一方明示或默示产生任何责任或义务。
5、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据其予以解释及解决争议。
6、双方应在本协议的基础上,本着互利互惠、诚信合作的原则并遵照国家相关法规开展具体项目的合作,具体项目实施前可以签订专门的项目合同规定合同内容、费用收益和双方权利义务等具体事宜。
7、本战略协议中议定的合作事项,双方将通过各自所辖单位签定具体的执行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执行。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东软集团具有近 20 年的医疗设备与医疗卫生信息化的行业经验与积累,在医疗 IT 领域提供包括 HIS、EMR、PACS、LIS、手术麻醉、医院信息平台、移动医疗、远程医疗、健康体检等在内的全面数字化医院解决方案和区域医疗解决方案。
江苏省人民医院是江苏省综合实力最强的三级甲等医院,担负着全省医疗、教学、科研、公益四项中心任务,主要科研指标和综合创新实力跻身全国医疗机构前列,在心血管内科、泌尿外科、血液科、老年医学科等多个主要学科领域,在全国具有较强的科技影响力。
本次东软集团与江苏省人民医院开展战略合作,双方将利用各自在行业、技术、业务等方面的优势,在数字化医院建设、医疗信息化研究及 IT 人才培养等方面,共同探索医院改革和信息化建设的新模式,将江苏省人民医院打造成中国医院创新发展模式和信息化建设融合的典范医院,产生标杆示范效应。
本公司于 2015 年 1 月收购了江苏先联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江苏先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昆山先联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江苏先联数字系统有限公司(合称“江苏先联”)已有的医疗信息化业务的全部客户资源、知识产权和业务机会。本次与江苏省人民医院合作,正是东软通过收购兼并的方式拓展区域市场机会,以外延式增长实现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的具体体现。
本战略合作协议履行对公司 2016 年度的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东软集团与江苏省人民医院将在本协议的基础上开展具体项目的合作,具体项目实施前可以签订专门的项目合同规定合同内容、费用收益和双方权利义务等具体事宜。本战略协议中议定的合作事项,双方将通过各自所辖单位签定具体的执行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执行。本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特此公告。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