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重组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网站;备查文件的查阅方式如下: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交易类型 | 姓名/名称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 | x x |
xxx | |
北京乐教融智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xxx | |
x x | |
北京嘉汇金源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xxx | |
xx配套资金认购对象 | 宁波xx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南京创毅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独立财务顾问
出具日期:二〇一六年十一月
公司声明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及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对象已出具承诺,保证其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尚需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和核准。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重组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网站;备查文件的查阅方式如下:
(一)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xx开发区望江西路 666 号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传真号码:0551-65331802
联系人:xx
(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 00 x法定代表人:xx
电话:0551-00000000传真:0551-62207360
联系人:xxx
交易对方声明与承诺
x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xx、xxx等5名自然人、北京乐教融智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2家机构均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如下:
1、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
2、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
3、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
4、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介机构声明
国元证券承诺: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国元证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天禾律师承诺: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天禾律师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华普天健承诺: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华普天健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联国信承诺: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中联国信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重大提示事项
x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摘要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本次交易标的为乐知行 100%的股权,交易包括两部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的生效和实施是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生效和实施的前提条件,最终募集配套资金的完成情况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行为的实施。
经科大讯飞与交易对方协商,xx、xxx等 7 名交易对方将合计持有的乐知行 100%股权作价为 49,595.00 万元,上市公司将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交易对价,其中,发行股份 12,942,041 股、支付现金
143,149,962.34 元,具体金额及发行股份数如下表所示:
序号 | 交易对方 | 持有乐知行股权比例 | 交易对价合计(元) | 对价支付方式 | |
现金支付(元) | 股份支付(股) | ||||
1 | xx | 50.00% | 247,975,000.00 | 71,574,994.80 | 6,471,020 |
2 | 张少华 | 11.50% | 57,034,250.00 | 16,462,237.90 | 1,488,335 |
3 | 乐教融智 | 10.00% | 49,595,000.00 | 14,314,998.96 | 1,294,204 |
4 | 许桂琴 | 9.50% | 47,115,250.00 | 13,599,243.56 | 1,229,494 |
5 | xx | 7.50% | 37,196,250.00 | 10,736,249.22 | 970,653 |
6 | 嘉汇金源 | 7.00% | 34,716,500.00 | 10,020,493.82 | 905,943 |
7 | 王彬彬 | 4.50% | 22,317,750.00 | 6,441,744.08 | 582,392 |
合计 | 100.00% | 495,950,000.00 | 143,149,962.34 | 12,942,041 |
注:以上股份计算至个位,已考虑四舍五入,交易双方对上述股份数量的计算均不持异议。
本次收购完成后,乐知行成为科大讯飞的全资子公司。
科大讯飞拟向特定对象xx投资、创毅投资分别发行 5,502,567 股、 5,502,567 股股份,共计 11,005,134 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 30,000.00 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 100%。本次交易募集的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补充乐知行流动资金、产业并购资金等。
本次交易中,中联国信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对乐知行的全部股东权益进行了评估,并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乐知行的净资产账面值为 4,907.61 万元,乐知行 100%股份
评估值为 49,822.07 万元,增值率为 915.20%。经交易各方协商,乐知行 100%
股份作价为 49,595.00 万元。
估值详细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六节 交易标的评估或估值”。
x次交易包括向xx、xxx等 7 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乐知行 100%的股权和拟向xx投资、创毅投资等 2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票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及 120 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除息前)分别为:28.45 元/股、30.40 元/股、33.42 元/股。
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交易采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6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并以该市场参考价的 90%作为发行价格的基础。主要是充分考虑 2016 年以来国内 A 股股票市场出现较大幅度非理性下跌,整体波动较大,采用较长时间区间的交易均价更能合理反映上市公司股票价值。同时,本着兼顾各方利益,积极促成交易意向原则,充分体现交易双方协商意愿。
本次交易中,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6 年 5 月 10 日)。本次交易的
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为 30.40 元/股。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即 27.36 元/股。鉴于公司股票停牌起始日至定价基准日期间,公司实施了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 元(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价格相应调整为 27.26元/股。
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事项,上述发行股份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2、募集配套资金股票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配套募集资金股票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6 年 5 月 10 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股票发行价格为 27.26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25.51 元/股(除息后)。
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事项,上述发行股份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序号 | 特定发行对象 | 认购股份数量(股) | 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万元) |
1 | xx投资 | 5,502,567 | 15,000.00 |
2 | 创毅投资 | 5,502,567 | 15,000.00 |
合 计 | 11,005,134 | 30,000.00 |
按照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 27.26 元/股计算,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x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票种类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票发行数量
x次交易中,科大讯飞将向xx、xxx等 7 名交易对方发行 12,942,041股股份。
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将随之进行调整。
2、募集配套资金股票发行数量
公司拟通过定价发行方式向xx投资、创毅投资分别发行 5,502,567 股、
5,502,567 股股份,共计 11,005,134 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30,000.00 万元。本次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本次交易作价的 10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最终发行股份数量将以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额为准。
如本次发行价格因上市公司出现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事项作相应调整时,发行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
xx、xxx等 7 名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前与科大讯飞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对象xx投资、创毅投资与科大讯飞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科大讯飞经审计的 2015 年度财务数据、乐知行经审计的 2015 年度财务数据以及本次交易价格情况,相关指标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科大讯飞 | x知行 | 交易价格 | 指标占比 |
2015.12.31资产总额 | 839,034.14 | 11,920.07 | 49,595.00 | 5.91% |
2015年度营业收入 | 250,079.91 | 21,991.54 | - | 8.79% |
2015.12.31资产净额 | 626,773.45 | 4,907.61 | 49,595.00 | 7.91% |
注: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乐知行资产总额、资产净额指标以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与交易价格相比孰高值为计算标准。
如上表所示,本次拟购买标的资产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资产净额均未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相应科目的 50%。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xxx等 15 位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19.64%的股权,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配套融资后,上述一致行动人将持有公司 19.28%的股权,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前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xxx等 15 位一致行动人。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因此,本次交易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借壳上市。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股本将由 1,293,772,444 股变更为 1,317,719,619股(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若不考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则变更为 1,306,714,485 股),社会公众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将不低于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0%。故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满足《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1,293,772,444 股。在本次交易中,
xx、xxx等 7 名交易对方将其持有的乐知行 100%股权作价 49,595.00 万元
出售给科大讯飞。科大讯飞将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 12,942,041 股及支付现金
143,149,962.34 元。此外,科大讯飞拟向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对象xx投资、创
毅投资定向发行 11,005,134 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将新增发行股份 23,947,175 股(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交易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股东名称 | x次交易前 | 本次发行股数 (股) | 本次交易后 |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
xxxx一 致行动人 | 254,103,360 | 19.64% | - | 254,103,360 | 19.28% |
中国移动通 信有限公司 | 179,198,533 | 13.85% | - | 179,198,533 | 13.60% |
xx | - | - | 6,471,020 | 6,471,020 | 0.49% |
xxx | - | - | 1,488,335 | 1,488,335 | 0.11% |
乐教融智 | - | - | 1,294,204 | 1,294,204 | 0.10% |
xxx | - | - | 1,229,494 | 1,229,494 | 0.09% |
xx | - | - | 970,653 | 970,653 | 0.07% |
嘉汇金源 | - | - | 905,943 | 905,943 | 0.07% |
xxx | - | - | 582,392 | 582,392 | 0.04% |
xx投资 | - | - | 5,502,567 | 5,502,567 | 0.42% |
创毅投资 | - | - | 5,502,567 | 5,502,567 | 0.42% |
其他 | 860,470,551 | 66.51% | - | 860,470,551 | 65.30% |
合计 | 1,293,772,444 | 100.00% | 23,947,175 | 1,317,719,619 | 100.00% |
若不考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 则本次交易将新增发行股份 12,942,041 股,交易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股东名称 | x次交易前 | x次发行股数 (股) | 本次交易后 |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
xxx等一 致行动人 | 254,103,360 | 19.64% | - | 254,103,360 | 19.45% |
中国移动通 信有限公司 | 179,198,533 | 13.85% | - | 179,198,533 | 13.71% |
xx | - | - | 6,471,020 | 6,471,020 | 0.50% |
xxx | - | - | 1,488,335 | 1,488,335 | 0.11% |
乐教融智 | - | - | 1,294,204 | 1,294,204 | 0.10% |
xxx | - | - | 1,229,494 | 1,229,494 | 0.09% |
xx | - | - | 970,653 | 970,653 | 0.07% |
嘉汇金源 | - | - | 905,943 | 905,943 | 0.07% |
xxx | - | - | 582,392 | 582,392 | 0.04% |
其他 | 860,470,551 | 66.51% | - | 860,470,551 | 65.85% |
合计 | 1,293,772,444 | 100.00% | 12,942,041 | 1,306,714,485 | 100.00% |
根据科大讯飞 2015 年度审计报告、2016 年 1-6 月财务报表及经华普天健审阅的《备考审阅报告》(会审字[2016]4465 号),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6 月实现数 |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6 月备考数 | 增幅 |
总资产 | 9,275,782,111.89 | 9,807,593,535.82 | 5.7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6,405,721,262.28 | 6,743,184,289.30 | 5.27% |
营业收入 | 1,462,110,305.43 | 1,539,386,315.06 | 5.29% |
营业利润 | 206,607,966.98 | 194,619,712.75 | -5.80% |
利润总额 | 284,998,419.31 | 274,414,027.04 | -3.7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56,096,339.67 | 244,956,901.37 | -4.3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0 | 0.19 | -5.00% |
项目 |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增幅 |
/2015 年度实现数 | /2015 年度备考数 | ||
总资产 | 8,390,341,360.23 | 8,953,726,707.40 | 6.7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6,267,734,453.11 | 6,616,336,918.43 | 5.56% |
营业收入 | 2,500,799,130.07 | 2,720,714,574.15 | 8.79% |
营业利润 | 297,748,299.88 | 314,464,387.48 | 5.61% |
利润总额 | 464,541,668.19 | 488,041,078.13 | 5.0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25,294,489.51 | 444,715,341.98 | 4.5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4 | 0.36 | 5.88% |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资产规模、净资产规模、收入规模有所增加,通过收购标的公司,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抗风险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1、交易对方的决策过程
0000 x 0 x 0 x,xxx智召开合伙人会议,同意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
2016 年 5 月 7 日,嘉汇金源召开合伙人会议,同意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
2、交易标的的决策过程
2016 年 5 月 7 日,乐知行股东会审议通过xx、xxx、xxx、xx、xxx、xxxx、嘉汇金源向科大讯飞转让其合计持有的乐知行 100%股权。
3、科大讯飞的决策过程
2016 年 5 月 7 日,科大讯飞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同日,公司与交易对方及认购对象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盈利补偿协议》、《股份认购协议》。
2016 年 5 月 30 日,科大讯飞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相关议案。
4、证监会的核准程序
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于2016 年7 月27 日召开的2016
年第 54 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有条件审核通过,并已获得证监会的核准。
承诺主体 | 承诺内容 |
xx、xx x、xxx、xx、xxx | x知行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净利润数(指科大讯飞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乐知行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税后净利润,该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准)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4,200 万元、4,900 万元、5,650 万元。具体补偿办法参 见本报告书“第七节/二/(五)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承诺主体 | 承诺内容 |
xx、xx x、xxx、xx、xxx | 0、自其认购的新增股份在法定登记机构登记于其名下并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拥有的该等新增股份(若在其实际转让上市公司股份前,上市公司发生转增股本、送红股等除权行为的,则其实际可转让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截至其取得本次交易对价股份时,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该部分资产认购的科大讯飞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2、在此基础上,就各方各自所获锁定期为12个月的对价股份,其应按照第一期30%、第二期30%、第三期40%的比例进行解禁。解禁日期分别为发行上市日(且前一年度审计报告已出具)后满12、24、36个月之次日。 第一期解禁前提条件为乐知行2016年度的实际盈利数达到或超过盈 利补偿约定的净利润承诺数;第二期解禁前提条件为乐知行2016及2017年 |
度的实际盈利数合计达到或超过盈利补偿约定的净利润承诺数;第三期解禁的股份数量为扣除2018年业绩补偿的股份数量及资产减值补偿的股份数量之后的股份数量。 3、未经科大讯飞书面同意,对在本次交易中获取的新增股份在约定的业绩补偿期间以及业绩补偿期限届满时至减值补偿实施完毕前不设置质押等担保权利。 4、本次交易中发行的科大讯飞新增股份的限售期最终由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主管部门审核的要求确定。 | |
乐教融智、嘉汇金源 | 1、自其认购的新增股份在法定登记机构登记于其名下并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拥有的该等新增股份(若在其实际转让上市公司股份前,上市公司发生转增股本、送红股等除权行为的,则其实际可转让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截至其取得本次交易对价股份时,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该部分资产认购的科大讯飞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2、未经科大讯飞书面同意,对在本次交易中获取的新增股份在约定的业绩补偿期间以及业绩补偿期限届满时至减值补偿实施完毕前不设置质押等担保权利。 3、本次交易中发行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的限售期最终由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主管部门审核的要求确定。 |
xx投资、创毅投资 | x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科大讯飞非公开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之后按《股份认购协议》及中国证监会、 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
承诺主体 | 承诺内容 |
xx、xx x、xxx、 xx、xxx | 0、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本人作为科大讯飞股东期间,本人在未经科大讯飞允许的情况下不会以任何形式从事对科大讯飞的生产经营构成或 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与科大讯飞竞 |
争的企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供任何资金、业务、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帮助。 2、如果本人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并造成科大讯飞经济损失的,本人 将赔偿科大讯飞因此受到的直接损失。 | |
乐教融智、嘉汇金源 | 1、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将不直接或间接拥有、管理、控制、投资、从事其他任何与科大讯飞及其子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或项目,亦不参与拥有、管理、控制、投资其他任何与科大讯飞及其分公司、子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或项目,亦不谋求通过与任何第三人合资、合作、联营或采取租赁经营、承包经营、委托管理等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科大讯飞及其分公司、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 2、如果承诺人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并造成科大讯飞经济损失的,承 诺人将赔偿科大讯飞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
承诺主体 | 承诺内容 |
xx、xx x、xx、xxx | xx任职期间及期满后的两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参与或协助他人从事任何与乐知行或科大讯飞主营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经营活动,不得投资、收购、兼并任何与乐知行或科大讯飞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公司、企业和项目;也不得以任何方式为乐知行或科大讯飞的竞争企业提供帮助。若违反承诺,违约方相关所得归科大讯飞所有,并赔偿科大 讯飞的全部损失。 |
(五)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承诺
承诺主体 | 承诺内容 |
xx、xx x、xxx、xx、xxx | 0、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本人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如有)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 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
2、在本人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不利用股东地位及影响谋求上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股东地位及影响谋求与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3、在本人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不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本人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 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向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 |
乐教融智、嘉汇金源 | 1、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承诺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2、在承诺人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不利用股东地位及影响谋求上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股东地位及影响谋求与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3、在承诺人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承诺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不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承诺人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 担保。 |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在本次交易过程中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对相关股价敏感信息的披露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x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上市公司编制了本报告书并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的公允性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上市公司已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对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合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确保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损害其他股东利益。
在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上,本公司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了网络投票,切实保护了流通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股东表决情况进行统计,并披露了本次交易相关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股东的投票情况。
根据科大讯飞 2015 年度审计报告、2016 年 1-6 月财务报表及经华普天健审阅的《备考审阅报告》(会审字[2016]4465 号),本次重组完成前后公司最近一
年一期基本每股收益为:
单位:元
项目 | 2016 年 1-6 月 | 2015 年度 |
重组完成前 | 0.20 | 0.34 |
重组完成后(备考) | 0.19 | 0.36 |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基本每股收益保持平稳,未发生重大变化。
本公司聘请国元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国元证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依法设立,具备保荐人资格。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交易时,除本报告书摘要的其他内容和与本报告书摘要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x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于 2016 年 7 月 27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 54 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有条件审核通过。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已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但尚未实施,因为市场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相关事项无法实施,可能影响本次重组的相关进度,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次重组的实施风险。
在本次资产收购的筹划及实施过程中,交易双方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公司股票在连续停牌前并未出现二级市场股价异动的情况;公司组织相关主体进行的自查中未发现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也未接到相关主体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通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未发现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涉嫌重大内幕交易的情形。
同时,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双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双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及科大讯飞均有可能选择终止本次交易。
x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中,作为交易方案的一部分,上市公司拟向2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30,000.00 万元,不超过交易总额的 10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已由xx投资、创毅投资认购,其已就本次交易中募集配
套资金事宜与上市公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对认购股份数量、认购价格、限售期、支付方式等进行了约定,并明确了违约责任和赔偿措施。尽管如此,若上述认购人出现违约行为,仍将影响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进程,甚至可能影响本次重组现金对价的及时支付。
x次交易标的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评估,评估机构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交易标的最终评估结论。根据中联国信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 49,822.07 万元,
较其净资产账面值 4,907.61 万元增值 44,914.46 万元,增值率为 915.20%。经
交易各方协商,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作价 49,595.00 万元。
虽然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严格按照评估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勤勉尽责的职责,但仍存在因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一致,特别是宏观经济的波动、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的变化、市场竞争环境的变化等情况,使未来盈利达不到资产评估时的预测,导致出现标的资产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形,进而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东利益造成损害。
x次重组业绩承诺期为 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xx等 5 名交易对方承诺,乐知行在业绩承诺期内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指科大讯飞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乐知行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税后净利润,该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准)不低于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如在业绩承诺期内,乐知行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则xx等 5 名交易对方应向上市公司支付
补偿。如果未来发生业绩承诺补偿,而xx等 5 名交易对方以其尚未转让的股份或自有资金不足以履行相关补偿时,则存在业绩补偿承诺可能无法执行和实施的违约风险。
x次交易构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该商誉不做摊销处理,但需要在未来每年年度终了时进行减值测试。
本次交易完成后,科大讯飞将会确认较大数额的商誉,在未来每年年度终了时需要进行减值测试,因此需要承担减值测试造成的费用,并且若标的公司未来经营状况未达预期,那么本次收购标的资产所形成的商誉将会有减值风险,从而对本公司当期损益产生不利影响。
x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资产规模和业务范围都将得到扩大,公司与乐知行需在管理制度、企业文化、业务拓展等方面进行融合。公司能否顺利实现相关业务规模的扩张、达到预期整合的效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公司未能顺利整合,将导致公司经营管理效率降低,从而影响公司的长远发展。
(八)本次交易仅部分股东参与盈利补偿且补偿上限未全额覆盖交易作价的风险
根据科大讯飞与交易对方签署的《盈利补偿协议》,乐教融智、嘉汇金源未参与盈利补偿。xx、xxx、xxx、xx、xxx作为业绩补偿义务人,以其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股份总数作为业绩补偿和减值补偿的上限,获得的现金不参与业绩补偿,即对业绩承诺的补偿和对标的资产的减值补偿的总和不超过其在本次交易中所认购的科大讯飞股份总数,即 10,741,894 股。同时,针对截至 2018
年年末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数低于承诺的净利润数,而引发的 2018 年度当期业绩
补偿义务,xx等 5 名交易对方仅以本次交易价格的 5%,即人民币 2,479.75 万元为补偿金额上限,承担补偿义务。
本次交易中,xx、xxx等 5 名交易对方参与业绩补偿和减值补偿,且业绩承诺义务人对上市公司实施利润补偿的上限为 29,282.40 万元,约占本次交易总对价 49,595.00 万元的 59.04%,并未全额覆盖交易对价。因此,有可能出现xx、xxx等 5 名交易对方所取得的股份数量低于应补偿股份数量的情况。若
xx、xxx等 5 名交易对方本次认购的股份届时不足以补偿上市公司,则由x
x等 5 名交易对方以现金形式予以补偿,但其存在现金不足的可能。同时,补偿义务并未全额覆盖交易对价,存在补偿不足风险。
x知行所从事的教育信息化业务受到国家相关政策的大力支持。2010 年 7月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指出,要构建先进、高效、实用的数字化教育基础设施,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实现多种方式接入互联网。2012 年 3 月教育部印发《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全面部署未来十年我国教育信息化的发展,对各类学校的数字化校园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这一系列政策和改革的出台和落实,说明国家对加快学校教育信息化、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的高度重视,我国数字化校园建设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各级政府出台的政策支持文件为行业内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但未来如果产业政策发生变化,乐知行未能在经营策略上及时做出调整,顺应国家有关的产业政策和行业法规的变化,将会对乐知行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教育信息化行业具有较强的地域特征,行业集中度较低,竞争相对分散。目前,乐知行业务主要分布于北京市及xx地区,主要收入和利润来源于北京地区, 2016 年 1-6 月、2015 年度、2014 年度北京地区的收入占比分别达到 97.67%、
95.01%、97.58%,业务区域较为集中。近年来,乐知行积极在天津、黑龙江、湖北、河南等地区进行市场开拓并逐步取得成效,但短期内北京地区仍为其主要市场。本次交易完成后,借助科大讯飞品牌及渠道优势,乐知行有望进一步扩展其他区域业务。但如果乐知行跨地区业务开拓受阻,则乐知行存在业务区域主要集中在北京地区的风险。
随着我国教育信息化行业的快速发展,对产品及相关技术服务的需求快速变化和不断提升。乐知行在产品研发理念上强调统一版本规划,坚持做需求澄清,在教务教学、学生成长、校园办公、平板课堂、校信等独立的产品领域有着较强的竞争优势。尽管乐知行一直重视研发与技术应用,不断通过研发应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等方式提高公司的竞争力,但如果乐知行未来不能准确把握行业技术和市场需求的发展趋势,在技术研发与产品开发上不能持续创新,可能会导致公司技术和产品落后于主要竞争对手,将会给公司的持续发展带来一定风险。
产品技术的研发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核心人员,保持具有丰富行业经验的核心人员以及优秀的管理团队是公司生存和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乐知行为技术密集型xx技术企业,在技术研发、产品开发、市场开拓等方面不可避免地要依赖各类专业人才。自成立以来,乐知行管理团队和核心人员保持稳定,为保持公司技术和产品优势做出了重要贡献,也是公司未来持续创新和保持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但是,随着行业内人才竞争的加剧,若乐知行出现核心人员大量流失,将会影响公司持续研发能力,对乐知行长期稳定发展及持续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目前,乐知行及其子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1]100 号《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 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2)乐知行于 2012 年被认定为软件企业。根据国务院国发[2011]4 号《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和《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乐知行第一个获利年度为 2011 年,2014 年、2015年享受减半征收的企业所得税优惠。(3)乐知行子公司京达来 2012 年被认定为xx技术企业,并取得了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
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xx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是: GF201211000889),2012 年至 2014 年享受国家关于xx技术企业相关的税收优
惠政策,并于 2015 年通过复审,继续被认定为xx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1511000095),2015 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xx技术企业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
如果乐知行及子公司未来经营期间不再符合相关条件,未能通过资格复审,或者未来国家税收优惠法规发生变化,则存在无法在未来年度继续享受税收优惠的风险,经营业绩将受到一定的不利影响。
自成立以来,乐知行及子公司主要经营场所全部通过租赁方式取得,主要用于研发和办公。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人员增加,所需经营场地面积也在逐渐增加。如果未来场地租金成本提高,或者租赁到期后不能及时续约,可能给公司日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本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本次交易需要有关部门审批且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方能完成,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股票的价格波动是股票市场的正常现象。为此,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当具有风险意识,以便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同时,本公司一方面将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作为公司最终目标,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和盈利水平;另一方面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充分、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以利于投资者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x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为本次交易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目 录
七、本次交易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借壳上市 9
八、本次交易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借壳上市 39
八、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105
九、最近三年的资产评估、交易、增资及改制情况 107
十、主要业务资质认证及其他证书 108
十一、其他事项说明 110
第五节 发行股份情况 112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要 112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113
三、独立财务顾问是否具有保荐人资格 118
四、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 118
五、本次发行前后股权结构变化 138
六、本次发行前后主要财务数据比较 139
七、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140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141
一、标的公司财务报告 141
二、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告 144
释 义
在本报告书摘要中,除非xxx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本公司/科大讯飞 | 指 |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2230 |
乐知行/标的公司/目标公司 | 指 | 北京乐知行软件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拟购买资产 | 指 | 北京乐知行软件有限公司 100%股权 |
交易对方 | 指 | xx、xxx、北京乐教融智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xxx、北京嘉汇金源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xx、xxx |
认购对象 | 指 | 宁波xx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创毅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xx投资 | 指 | 宁波xx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创毅投资 | 指 | 南京创毅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京达来 | 指 | 北京京达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x教融智 | 指 | 北京乐教融智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嘉汇金源 | 指 | 北京嘉汇金源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 指 | 科大讯飞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乐知行全体股东所持乐知行 100%股权;同时,科大讯飞向宁波xx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创毅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 指 | 科大讯飞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乐知行 100%股权 |
本次配套融资 | 指 | 科大讯飞拟向宁波xx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创毅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 名特定投资者以定价的方式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 100%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收购协议 | 指 |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
《盈利补偿协议》 | 指 |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盈利补偿协议》 |
《股份认购协议》 | 指 |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xx投资、创毅投资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 |
报告书摘要/本报告书摘要 | 指 |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摘要》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
评估/审计基准日 | 指 | 为实施本次交易而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所选定的基准日,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股权交割日 | 指 | 自标的资产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完成过户至科大讯飞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 |
报告期 | 指 |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 1-6 月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合伙企业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
《重组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 |
《发行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
《重组若干规定》 | 指 |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证监会公告[2008]14 号) |
《准则第 26 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国元证券/独立财务顾问 | 指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华普会计师/华普天健会计所/审计机构/华普天健 | 指 |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天禾律师 | 指 |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
评估机构/中联国信 | 指 | 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专业术语 | ||
数字校园 | 指 | 数字校园是以高度发达的计算机网络为核心技术,以信息和知识资源的共享为手段,强调合作、分享、传承的精神,是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有机结合的新型教育、学习和研究的教育环境 |
公有云 | 指 | 企业通过自己的基础设施直接向外部用户提供服务,通常指第三方提供商为用户提供的能够使用的云 |
私有云 | 指 | 为一个客户单独使用而构建的云,因而提供对数据、安全性和服务质量的最有效控制 |
SAAS | 指 | SaaS(Software as a Service,软件即服务)是一种通过 Internet 提供软件的模式,用户不用再购买软件,而改用向提供商租用基于 Web 的软件,来管理企业经营活动,且无需对软件进行维护,服务提供商会全权管理和维护软件 |
K12 | 指 | K12,是 kindergarten through twelfth grade 的简写,在北美地区,是指从幼儿园(Kindergarten,通常 3-6 岁)到十二年级(grade12,通常 6-18 岁),本处指中国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整个基础教育阶段的统称 |
三通两平台 | 指 | 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 |
Android | 指 | Android 是一种基于 Linux 的自由及开放源代码的操作系统,主要使用于移动设备,如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由 Google 公司和开放手机联盟领导及开发 |
iOS | 指 | iOS 是由苹果公司为 iPhone 开发的操作系统,主要是给 iPhone、iPod touch 以及 iPad 使用 |
html | 指 | 超级文本标记语言,是标准通用标记语言下的一个应用,也是一种规范,一种标准,超文本标记语言(15 张)它通过标记符号来标记要显示的网页中的各个部分 |
CSS | 指 | 是一种用来表现 HTML(标准通用标记语言的一个应用)或 XML(标准通用标记语言的一个子集)等文件样式的计算机语言 |
Javascript | 指 | JavaScript 一种直译式脚本语言,是一种动态类型、弱类型、基于原型的语言,内置支持类型 |
Spring | 指 | Spring 是一个开源框架,因软件开发的复杂性而创建的,用于服务器端的开发 |
Hibernate | 指 | Hibernate 是一个开放源代码的对象关系映射框架,它对 JDBC 进行了非常轻量级的对象封装,使得 Java 程序员可以随心所欲的使用对象编程思维来操纵数据库 |
Redis | 指 | Redis 是一个开源的使用 ANSI C 语言编写、支持网络、可基于内存亦可持久化的日志型、Key-Value 数据库,并提供多种语言的 API |
Linux | 指 | Linux 是一套免费使用和自由传播的类 Unix 操作系统,是一个基于 POSIX 和 UNIX 的多用户、多任务、支持多线程和多 CPU 的操作系统 |
Unix | 指 | UNIX 操作系统,是一个强大的多用户、多任务操作系统,支持多种处理器架构,按照操作系统的分类,属于分时操作系统 |
Object-C | 指 | 根据 C 语言所衍生出来的语言,继承了 C 语言的特性,是扩充 C 的面向对象编程语言。 |
Java | 指 | Java 是一种可以撰写跨平台应用程序的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语言 |
x报告书摘要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x次交易概况
本次交易包含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的生效和实施是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生效和实施的前提条件,最终配套资金募集的完成情况不影响本次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行为的实施。本次交易具体方案如下:
xx、xxx等 7 名交易对方将持有的乐知行 100%股权作价 49,595.00 万元出售给科大讯飞,科大讯飞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交易对价。
科大讯飞将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 12,942,041 股及支付现金 143,149,962.34元,具体支付现金金额及发行股份数如下表所示:
序号 | 交易对方 | 持有乐知行股权比例 | 交易对价合计(元) | 对价支付方式 | |
现金支付(元) | 股份支付(股) | ||||
1 | xx | 50.00% | 247,975,000.00 | 71,574,994.80 | 6,471,020 |
2 | 张少华 | 11.50% | 57,034,250.00 | 16,462,237.90 | 1,488,335 |
3 | 乐教融智 | 10.00% | 49,595,000.00 | 14,314,998.96 | 1,294,204 |
4 | 许桂琴 | 9.50% | 47,115,250.00 | 13,599,243.56 | 1,229,494 |
5 | xx | 7.50% | 37,196,250.00 | 10,736,249.22 | 970,653 |
6 | 嘉汇金源 | 7.00% | 34,716,500.00 | 10,020,493.82 | 905,943 |
7 | 王彬彬 | 4.50% | 22,317,750.00 | 6,441,744.08 | 582,392 |
合计 | 100.00% | 495,950,000.00 | 143,149,962.34 | 12,942,041 |
注:以上股份计算至个位,已考虑四舍五入,交易双方对上述股份数量的计算均不持异议。
收购完成后,乐知行成为科大讯飞的全资子公司。
科大讯飞拟向特定对象xx投资、创毅投资分别发行 5,502,567 股、 5,502,567 股股份,共计 11,005,134 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 30,000.00 万
元,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 100%。本次交易募集的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补充乐知行流动资金、产业并购资金等。
近几年来,我国教育信息化进入快速发展期。《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将教育信息化列为发展重点,明确指出“信息技术对教育发展具有革命性的影响”,提出把教育信息化纳入国家信息化发展整体战略。 2012 年,教育部正式发布了《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 年)》提出了我国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建设,明确指出教育信息化的核心理念是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实践的深度融合,贯彻应用驱动是实现教育信息化的关键思路,当前推进教育信息化的工作重点是三大任务和两个平台,是教育信息化“十二五”核心目标。
2014 年 11 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有效机制的实施方案》指出通过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建设与应用,实现各级各类学校宽带网络的全覆盖,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全面深度融合,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之间的差距,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支撑学习型社会建设,形成与国家教育现代化发展目标相适应的教育信息化体系。
2016 年 2 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2016 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明确了核心目标和具体教育信息化任务,并要求全面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教学模式普及,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国家集中出台的各项政策明确了教育信息化将是我国教育业未来的发展重点。随着各项工作的开展,我国教育信息化面临良好发展机遇。同时,国家对教
育领域的投入逐步加强,明确提出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要达到国内生产总值 4%。2015 年我国财政教育支出 2.62 万亿,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超过 4%,教育信息化经费列支教育经费的 10%,预计未来几年我国每年将投入至少 2,000 亿的教育信息化经费,用于提高教育质量和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因此,教育信息化产业拥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科大讯飞未来十年要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信息产业标杆企业。为此,公司将继续坚定不移的执行“顶天立地”的产业发展战略。在“顶天立地”的发展战略指导下,公司将在原有的业务基础上,紧紧抓住移动互联网发展机遇和以信息技术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代机遇,推动产业规模做大做强。
科大讯飞通过多年扎根教学主流程进而服务教育行业的探索与实践,树立了教育信息化产业领航者品牌形象。公司基于全面领先的人工智能核心技术,已构建起可持续运营的教育教学生态体系,以及完善的面向国家、省市、区县、学校、家庭的智慧教育产品体系,实现了教学主业务流程的场景全覆盖、终端全覆盖、数据全贯通。
乐知行为教育信息化综合解决方案及服务提供商,在教育信息化领域内积累了较为丰富的产品经验。本次交易将丰富科大讯飞教育类产品线,提升公司整体规模、实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
2010 年 8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发〔2010〕27 号),明确指出要“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推动企业重组的作用。进一步推进资本市场企业并购重组的市场化改革,健全市场化定价机制,完善相关规章及配套政策,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开展兼并重组,促进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可转换债等方式为兼并重组融资。鼓励上市公司以股权、现金及其他金融创新方式作为兼并重组的支付手段,拓宽兼并重组融资渠道,提高资本市场兼并重组效率。”
2014 年 3 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
的意见》(国发〔2014〕14 号),明确指出“鼓励优强企业兼并重组。推动优势企业强强联合、实施战略性重组,带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形成优强企业主导、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
2014 年 5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明确指出“鼓励市场化并购重组。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企业并购重组过程中的主渠道作用,强化资本市场的产权定价和交易功能,拓宽并购融资渠道,丰富并购支付方式。尊重企业自主决策,鼓励各类资本公平参与并购,破除市场壁垒和行业分割,实现公司产权和控制权跨地区、跨所有制顺畅转让。”
目前,我国资本市场并购行为日趋活跃,并购手段逐渐丰富,并购市场环境良好,产业并购得到了政策的多方支持。在此背景下,科大讯飞通过并购优质公司实现产业整合,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竞争力。
近年来,公司教育业务发展迅速,包含“考、评、教、学、管”全产品的智慧教育整体解决方案全国推广良好,与多个省市签订了教育信息化建设合作协议,完成 15 个省级教育平台、20 余个市/县/区级教育信息化整体方案的建设,服务覆盖师生超过 8,000 万。乐知行长期以来专注于教育信息化领域,在全国基础教育信息化的高地北京拥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积累了大量的名校客户资源,在行业中具有较为突出的竞争优势。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基于乐知行在北京的市场地位和客户基础上,公司的教育业务各产品线将全面进入北京市场,提高公司教育业务市场占有率。
如果本次收购得以完成,乐知行将成为科大讯飞全资子公司。根据科大讯飞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xx、xxx、xxx、xx、xxxxx:乐知行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实际净利润数
(指乐知行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税后净利润,该净利润以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为准)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4,200 万元、4,900 万元、5,650 万元。 本次收购完成后,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公司在业务规
模、盈利水平、每股收益等方面得到提升,给投资者带来持续稳定的回报。
在产品开发方面,科大讯飞教育产品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教育产品体系,覆盖了基础教育阶段的“教、学、考、评、管”各大环节。乐知行长期以来专注于为中小学及各级教育管理部门等各类教育机构提供教育信息化综合解决方案,在数字校园领域内积累了丰富的产品经验和落地实施的经验,开发的数字校园产品,全面覆盖校园信息化管理各个环节,在全国基础教育信息化的高地—北京拥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通过本次交易,科大讯飞可将核心语音技术、海量教育资源、智学评价等成熟的体系和产品及其省、市级教育云平台上研发的众多应用模块应用到乐知行的数字校园解决方案,丰富公司产品线,加大科大讯飞产品在教育信息化市场的领先地位。
在技术方面,双方在教育产业技术研发领域具有一定的交叉和协同效应基础。本次交易完成后,科大讯飞将与乐知行统一研发体系并实现技术共享,实现在教育业务方面的优势互补,实现技术协同效应。
在管理方面,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可通过市场与销售渠道的合理布局、研发队伍的优化整合、融资能力的提升及融资成本的下降,带来管理协同效应的有效发挥。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各自的管理能力可以在两个公司之间发生有效转移,并在此基础上衍生出新的管理资源,从而进一步提高企业总体管理能力和管理效率。
在财务方面,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可以通过内部资源调配,使公司内部资金流向效益更高的投资机会,这将必然减少公司整体投资风险,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通过本次交易,公司资本扩大,信用等级得到整体提升。因此,本次交易的财务协同效应有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风险,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综上,通过本次交易,科大讯飞和乐知行通过在产品开发、技术、管理和财务等方面的整合,实现优势互补,达到“1+1>2”的协同效应。
1、交易对方的决策过程
0000 x 0 x 0 x,xxx智召开合伙人会议,同意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
2016 年 5 月 7 日,嘉汇金源召开合伙人会议,同意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
2、交易标的的决策过程
2016 年 5 月 7 日,乐知行股东会审议通过xx、xxx、xxx、xx、xxx、xxxx、嘉汇金源向科大讯飞转让其合计持有的乐知行 100%股权。
3、科大讯飞的决策过程
2016 年 5 月 7 日,科大讯飞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同日,公司与交易对方及认购对象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盈利补偿协议》、《股份认购协议》。
2016 年 5 月 30 日,科大讯飞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相关议案。
4、证监会的核准
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于2016 年7 月27 日召开的2016
年第 54 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有条件审核通过,并已获得证监会的核准。
x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标的为乐知行 100%股权。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xx等乐知行全部 7 名股东。
本次配套融资认购对象为xx投资、创毅投资等 2 名特定投资者。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中联国信对标的资产出具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经科大讯飞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中联国信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标的资产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
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中联国信评报字[2016]第 116 号)。其
中,采用资产基础法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评估价值为 6,188.15 万元;采用收
益法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评估价值为 49,822.07 万元,最终确定采用收益法评
估结果;乐知行 100%股权评估值为 49,822.07 万元,较其净资产账面值 4,907.61万元增值 44,914.46 万元,增值率为 915.20%。
参考标的资产上述资产评估价值,经科大讯飞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本次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49,595.00 万元。
根据科大讯飞经审计的 2015 年度财务数据、乐知行经审计的 2015 年度财务数据以及本次交易价格情况,相关指标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科大讯飞 | x知行 | 交易价格 | 指标占比 |
2015.12.31资产总额 | 839,034.14 | 11,920.07 | 49,595.00 | 5.91% |
2015年度营业收入 | 250,079.91 | 21,991.54 | - | 8.79% |
2015.12.31资产净额 | 626,773.45 | 4,907.61 | 49,595.00 | 7.91% |
注: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乐知行资产总额、资产净额指标以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与交易价格相比孰高值为计算标准。
如上表所示,本次拟购买标的资产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资产净额均未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相应科目的 50%。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
x次交易前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xxx等 15 位一致行动人。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因此,本次交易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借壳上市。
本次交易对方xx、xxx等 7 名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前与科大讯飞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对象xx投资、创毅投资与科大讯飞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1,293,772,444 股。在本次交易中,
xx、xxx等 7 名交易对方将其持有的乐知行 100%股权作价 49,595.00 万元
出售给科大讯飞。科大讯飞将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 12,942,041 股及支付现金
143,149,962.34 元。此外,科大讯飞拟向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对象xx投资、创
毅投资定向发行 11,005,134 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将新增发行股份 23,947,175 股(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交易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股东名称 | x次交易前 | 本次发行股数 (股) | 本次交易后 |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
xxxx一 致行动人 | 254,103,360 | 19.64% | - | 254,103,360 | 19.28% |
中国移动通 信有限公司 | 179,198,533 | 13.85% | - | 179,198,533 | 13.60% |
xx | - | - | 6,471,020 | 6,471,020 | 0.49% |
xxx | - | - | 1,488,335 | 1,488,335 | 0.11% |
乐教融智 | - | - | 1,294,204 | 1,294,204 | 0.10% |
xxx | - | - | 1,229,494 | 1,229,494 | 0.09% |
xx | - | - | 970,653 | 970,653 | 0.07% |
嘉汇金源 | - | - | 905,943 | 905,943 | 0.07% |
xxx | - | - | 582,392 | 582,392 | 0.04% |
xx投资 | - | - | 5,502,567 | 5,502,567 | 0.42% |
创毅投资 | - | - | 5,502,567 | 5,502,567 | 0.42% |
其他 | 860,470,551 | 66.51% | - | 860,470,551 | 65.30% |
合计 | 1,293,772,444 | 100.00% | 23,947,175 | 1,317,719,619 | 100.00% |
股东名称 | x次交易前 | x次发行股数 (股) | 本次交易后 |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
xxx等一 致行动人 | 254,103,360 | 19.64% | - | 254,103,360 | 19.45% |
中国移动通 信有限公司 | 179,198,533 | 13.85% | - | 179,198,533 | 13.71% |
xx | - | - | 6,471,020 | 6,471,020 | 0.50% |
xxx | - | - | 1,488,335 | 1,488,335 | 0.11% |
乐教融智 | - | - | 1,294,204 | 1,294,204 | 0.10% |
xxx | - | - | 1,229,494 | 1,229,494 | 0.09% |
xx | - | - | 970,653 | 970,653 | 0.07% |
嘉汇金源 | - | - | 905,943 | 905,943 | 0.07% |
xxx | - | - | 582,392 | 582,392 | 0.04% |
其他 | 860,470,551 | 66.51% | - | 860,470,551 | 65.85% |
合计 | 1,293,772,444 | 100.00% | 12,942,041 | 1,306,714,485 | 100.00% |
若不考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 则本次交易将新增发行股份 12,942,041 股,交易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根据科大讯飞 2015 年度审计报告、2016 年 1-6 月财务报表及经华普天健审阅的《备考审阅报告》(会审字[2016]4465 号),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6 月实现数 |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6 月备考数 | 增幅 |
总资产 | 9,275,782,111.89 | 9,807,593,535.82 | 5.7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6,405,721,262.28 | 6,743,184,289.30 | 5.27% |
营业收入 | 1,462,110,305.43 | 1,539,386,315.06 | 5.29% |
营业利润 | 206,607,966.98 | 194,619,712.75 | -5.80% |
利润总额 | 284,998,419.31 | 274,414,027.04 | -3.7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56,096,339.67 | 244,956,901.37 | -4.3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0 | 0.19 | -5.00% |
项目 |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度实现数 |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度备考数 | 增幅 |
总资产 | 8,390,341,360.23 | 8,953,726,707.40 | 6.7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6,267,734,453.11 | 6,616,336,918.43 | 5.56% |
营业收入 | 2,500,799,130.07 | 2,720,714,574.15 | 8.79% |
营业利润 | 297,748,299.88 | 314,464,387.48 | 5.61% |
利润总额 | 464,541,668.19 | 488,041,078.13 | 5.0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25,294,489.51 | 444,715,341.98 | 4.5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4 | 0.36 | 5.88% |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资产规模、净资产规模、收入规模有所增加,通过收购标的公司,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抗风险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本次交易前,xxxx 15 位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19.64%的股权,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配套融资后,上述一致行动人将持有公司 19.28%的股权,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证券法》、《上市规则》、《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上市公司股权分布问题的补充通知》等的规定,上市公司股权分布发生变化不再具
备上市条件是指“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社会公众持股的比例低于 10%。社会公众不包括:(1)持有上市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2)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股本将由 1,293,772,444 股变更为 1,317,719,619股(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若不考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则变更为 1,306,714,485 股),社会公众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将不低于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0%。故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满足《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曾用名称: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IFLYTEK CO.,LTD.
股票代码:002230 股票简称:科大讯飞
成立日期:1999 年 12 月 30 日
设立日期:2007 年 4 月 26 日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定代表人:xxx
xxx秘书:xx
注册地址:合肥市xx开发区望江西路 666 号
办公地址:合肥市xx开发区望江西路 666 号注册资本:1,291,906,091 元
注册号:000000000000000联系电话:0000-00000000传真号码:0551-65331802
电子邮箱:xxxxxx@xxxxxxx.xxxxxxx:230088
经营范围:增值电信业务,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生产和销售及技术服务,系统工程、信息服务,电子产品、计算机通讯设备研制、销售,进出口业务,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移动通信设备的研发、销售(以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讯飞有限 2007 年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上市公司前身为安徽中科大讯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9 年 12 月
30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前注册资本为 7,306.00 万元。2007 年 2 月 10 日,经讯飞有限股东会决议决定,由讯飞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讯飞有限截至 200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扣除应分配股利后的净资产 11,475.75 万元为基数,按照 1:0.7 的比例折为股份公司 8,036.60 万股(余额 3,439.15 万元转为资本公积),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2007 年 3 月 16 日,华普会计师对公司上述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华普验字[2007]0295 号《验资报告》,验证各股东出资到位。2007 年 4 月 26 日,公司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400001001906,注册资本为 8,036.60 万元。
(二)2008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476 号文核准,科大讯飞采用网下询价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于 2008 年 5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 2,680.00 万股新股,其中:网下配售 536.00 万股,网上发行 2,144.00
万股。网上定价发行股票于 2008 年 5 月 12 日起上市交易,网下配售股票于 2008
年 8 月 12 日起上市流通。2008 年 5 月 4 日,华普会计师出具华普验字(2008)
第 604 号《验资报告》对本次新增 2,680.00 万股股份予以验证。本次发行结束
后,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为 10,716.60 万股。
(三)2009 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经 200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市公司以 2008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息 2.5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5 股。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上市公司股本总额增至 16,074.90 万股。
2009 年 5 月 22 日,华普会计师对本次转增股本予以验证并出具验字[2009]第
3769 号《验资报告》。
(四)2011 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经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市公司以 201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60,749,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息 2.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5 股。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上市公司股本总
额增至 241,123,500 股。2011 年 3 月 5 日,华普会计师对本次转增股本予以验
证并出具验字[2011]第 3407 号《验资报告》。
(五)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547 号文《关于核准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科大讯飞于 2011 年 4
月 27 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10,953,751 股,非公开发行
的股票于 2011 年 5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2011 年 4 月 27 日,
华普会计师出具华普验字[2011]4113 号《验资报告》,对本次新增 10,953,751
股股份予以验证。本次发行结束后,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为 252,077,251 股。
(六)2012 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经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市公司以 2011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52,077,25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息 1.5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5 股。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上市公司股本
总额增至 378,115,876 股。2012 年 5 月 21 日,华普会计师对本次转增股本予以验证并出具华普会验字[2012]1681 号《验资报告》。
(七)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66 号文《关于核准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90,377,024 股新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于 2013 年 4 月 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2013 年 4 月 16 日,华普会计师出具会验字
[2013] 1538 号《验资报告》,对本次新增 90,377,024 股股份予以验证。本次发
行结束后,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为 468,492,900 股。
(八)股权激励行权
根据科大讯飞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2013 年 12 月 31 日至 2014 年 3 月
16 日,科大讯飞首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增加上市公司股本 2,607,451 股;
上市公司股本总额增至 471,100,351 股。
(九)2014 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经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市公司以总股本 471,100,351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7 股。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 上市公司股本总额增至
800,870,596 股。
(十)股权激励行权
2014 年 4 月 22 日至 2015 年 3 月 16 日期间,根据科大讯飞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首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增加上市公司股本 6,980,498 股, 上市公司股本总额增至 807,851,094 股。
(十一)2015 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经 2014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以总股本 807,851,094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 1.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5 股。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上市公司股本总额增至1,211,776,641股。
(十二)股权激励行权
根据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2015 年 3 月 17 日至 2015 年 6 月 18 日期间,上市公司第一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 432.435 万份,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216,100,991 股。
(十三)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50 号)《关于核准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 6,840 万股新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于 2015 年 8 月 2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2015 年 8 月 5 日,华普会计师出具会验字[2015]3253 号《验资报告》,对本次新增股份予以验证。本次发行结束后, 上市公司股本总额 1,284,500,991 股。
(十四)股权激励行权
根据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2015 年 6 月 19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期间,上市公司第一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 927.15 万份。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1,293,772,444 股。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原为以xxxx代表的 13 名自然人股东(xxx、xxx、xx、吴相会、xx、xxx、xxx、xx、xx、xx、xxx、xxx、xxx),并于 2012 年 8 月 16 日签署了约定在公司股东会(大会)及董事会会议表决时采取一致行动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书》。
2014 年 11 月 20 日,上市公司原 13 名一致行动人(xxx、xxx、xx、吴相会、xx、xxx、xxx、xx、xx、xx、xxx、xxx、xxx等 13 名自然人)代表xxx分别与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xxx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书》,约定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表决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或推荐等方面采取一致行动。
目前,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以xxxx代表的 14 位自然人股东(xxx、xxx、xx、吴相会、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及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254,103,360 股,持股比例为 19.64%。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和控制关系如下:
xxx等14位自然人股东及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19.64%
科大讯飞长期专注于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应用,基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内、国际领先的中英文及多语种语音合成、语音识别等语音感知智能以及口语评测、自然语言理解等语言认知智能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推进以语音语言为主体的人工智能技术产业化,并在教育等领域促发产业变革。
上市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6 年 6 月 30 日 |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资产总计 | 927,578.21 | 839,034.14 | 516,989.59 | 432,752.74 |
负债合计 | 261,563.48 | 186,717.38 | 126,847.67 | 86,647.4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640,572.13 | 626,773.45 | 370,662.76 | 331,055.70 |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6 年 1-6 月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营业收入 | 146,211.03 | 250,079.91 | 177,521.06 | 125,370.78 |
利润总额 | 28,499.84 | 46,454.17 | 43,374.92 | 32,058.4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5,609.63 | 42,529.45 | 37,942.99 | 27,898.6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 -45,671.03 | 51,560.16 | 42,007.53 | 29,606.88 |
项目 | 2016 年 1-6 月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4.95 | 4.87 | 4.62 | 7.07 |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 28.20% | 22.25% | 24.54% | 20.02%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20 | 0.34 | 0.32 | 0.2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97% | 9.17% | 10.79% | 10.63% |
上市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最近三年,上市公司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相关协议,科大讯飞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xx、xxx、乐教融智、xxx、xxxx、xx、xxx等 7 名交易对方持有的乐知行 100%股权。
1、xxxx情况
姓名 | xx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 | 11010819700110**** |
家庭住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 |
通讯地址 | xxxxxxxxxxx0 xxxxxxx0 xx 000 x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任职单位 | 起止时间 | 职务 | 产权关系 |
x知行 | 2015 年 10 月至今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其直接持 有乐知行 50.00%的股份 |
x达来 | 2013 年 1 月至今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其通过持 有乐知行 50.00%的股份控制京达来 |
3、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xx持有乐知行 50%股权、乐教融智 66.67%的出资额及嘉汇金源 66.67%的出资额。除此之外,xx还持有了北京鸿君利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36.70%股权。
1、xxxxx情况
姓名 | xxx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 | 23108119820217**** |
家庭住址 |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 |
通讯地址 | xxxxxxxxxxx 0 xxxxxxx 0 x x 000 x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任职单位 | 起止时间 | 职务 | 产权关系 |
x知行 | 2013 年 1 月至 2016 年 4 月 | 监事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其直接持有乐知行 11.5%的股份 |
x知行 | 2016 年 4 月至今 | 副总经理 |
3、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xxx除持有上述股权外,无投资其他公司股权或控制其他公司。
1、北京乐教融智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北京乐教融智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性质 | 有限合伙企业 |
成立日期 | 2015 年 9 月 23 日 |
公司住所 | xxxxxxxxxxx 0 xxxxxxx 0 xxxx 000X x |
办公地址 | xxxxxxxxxxx 0 xxxxxxx 0 xxxx 000X x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xx |
出资额 | 3 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8358356810D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资产管理 |
2、历史沿革
x教融智由xx、xx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的出资额为 3 万元,全部以现金方式出资。全体合伙人一致决定xx为乐教融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时,全体合伙人签署了《合伙协议》。
2015 年 9 月 23 日,乐教融智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乐教融智成立时,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 合伙人姓名 | 性质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认缴出资比例(%) |
1 | xx | 普通合伙人 | 2.00 | 66.67 |
2 | xx | 有限合伙人 | 1.00 | 33.33 |
合计 | 3.00 | 100.00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乐教融智各合伙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比例未发生变化。
3、产权控制关系及对外投资公司情况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的产权控制关系
x教融智是在北京市海淀区注册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是该企业的投资者。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及乐教融智《合伙协议》的约定,普通合伙人全面负责该企业的管理,对该公司拥有完全的经营管理权;有限合伙人不参与该企业的经营管理。
乐教融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xx,持有该合伙企业 66.67%的出资额。乐教融智的出资额占比如下:
xx
xx
66.67% 33.33%
乐教融智
(2)乐教融智对外投资公司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乐教融智除持有乐知行 10.00%的股权外,无投资其他公司股权或控制其他公司。
4、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x教融智除持有乐知行股权外,未实际从事经营活动。乐教融智于 2015 年
9 月成立,其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6 年 6 月 30 日 |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总资产 | 78.11 | 78.11 |
总负债 | 75.11 | 75.11 |
所有者权益 | 3.00 | 3.00 |
项目 | 2016 年 1-6 月 | 2015 年度 |
营业收入 | 0.00 | 0.00 |
利润总额 | 0.00 | 0.00 |
净利润 | 0.00 | 0.00 |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0、xxxxx情况
姓名 | xxx |
性别 | 女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 | 23060619460416**** |
家庭住址 |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纬九路 |
通讯地址 | xxxxxxxxxxx 0 xxxxxxx 0 x x 000 x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xxx最近三年未曾在任何企业任职。
3、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xxx除持有乐知行 9.50%股权外,无投资其他公司股权或控制其他公司。
1、xx基本情况
姓名 | xx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 | 13240219781024**** |
家庭住址 | 河北省涿州市双塔区甲秀路 |
通讯地址 | xxxxxxxxxxx 0 xxxxxxx 0 x x 000 x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任职单位 | 起止时间 | 职务 | 产权关系 |
x知行 | 2013 年 1 月至今 | 副总经理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其直接 持有乐知行 7.50%的股份 |
3、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xx除持有乐知行 7.50%股权外,无投资其他公司股权或控制其他公司。
1、北京嘉汇金源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北京嘉汇金源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性质 | 有限合伙企业 |
成立日期 | 2015 年 9 月 23 日 |
公司住所 | xxxxxxxxxxx0 xxxxxxx0 xxxx000X x |
办公地址 | xxxxxxxxxxx 0 xxxxxxx 0 xxxx 000X x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xx |
出资额 | 3 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83583568375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资产管理 |
2、历史沿革
嘉汇金源由xx、苏东平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的出资额为 3 万元,全部以现金方式出资。全体合伙人一致决定xx为嘉汇金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时,全体合伙人签署了《合伙协议》。
2010 年 9 月 23 日,嘉汇金源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嘉汇金源成立时,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 合伙人姓名 | 性质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认缴出资比例(%) |
1 | xx | 普通合伙人 | 2.00 | 66.67 |
2 | 苏东平 | 有限合伙人 | 1.00 | 33.33 |
合计 | 3.00 | 100.00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嘉汇金源各合伙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比例未发生变化。
3、产权控制关系及对外投资公司情况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的产权控制关系
嘉汇金源是在北京市海淀区注册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
伙人是该企业的投资者。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及嘉汇金源《合伙协议》的约定,普通合伙人全面负责该企业的管理,对该公司拥有完全的经营管理权;有限合伙人不参与该企业的经营管理。
嘉汇金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xx,持有该合伙企业 66.67%的出资额。嘉汇金源的出资额占比如下:
xx
xxx
66.67% 33.33%
嘉汇金源
(2)嘉汇金源对外投资公司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嘉汇金源除持有乐知行 7.00%的股权外,嘉汇金源无投资其他公司股权或控制其他公司。
4、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嘉汇金源除持有乐知行股权外,未实际从事经营活动。嘉汇金源于 2015 年
9 月成立,其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6 年 6 月 30 日 |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总资产 | 55.58 | 55.58 |
总负债 | 52.58 | 52.58 |
所有者权益 | 3.00 | 3.00 |
项目 | 2016 年 1-6 月 | 2015 年度 |
营业收入 | 0.00 | 0.00 |
利润总额 | 0.00 | 0.00 |
净利润 | 0.00 | 0.00 |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0、xxxxx情况
姓名 | xxx |
性别 | 女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 | 22020419801123**** |
家庭住址 | 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北山南区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东里富力桃园 C11-2-2103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任职单位 | 起止时间 | 职务 | 产权关系 |
x知行 | 2013 年 1 月至今 | 销售总监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其直接 持有乐知行 4.50%的股份 |
3、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xxx除持有乐知行 4.50%股权外,无投资其他公司股权或控制其他公司。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对象为xx投资、创毅投资等 2 名特定对象。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宁波xx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性质 | 有限合伙企业 |
成立日期 | 2014 年 7 月 9 日 |
公司住所 | 宁波鄞州区泰安中路 466 号汇港大厦 601-1 室 |
办公地址 | 宁波鄞州区泰安中路 466 号汇港大厦 601-1 室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宁波赛伯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认缴出资额 | 20,010 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212308989038G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咨询业务 |
2、出资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xx投资出资结构如下所示: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合伙人类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比例 |
1 | 宁波赛伯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10.00 | 0.05% |
2 | xx | 有限合伙人 | 17,000.00 | 84.95% |
3 | xx | 有限合伙人 | 1,300.00 | 6.50% |
4 | 中融恒信投资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900.00 | 4.50% |
5 | xx | 有限合伙人 | 300.00 | 1.50% |
6 | xxx | 有限合伙人 | 300.00 | 1.50% |
7 | xxx | 有限合伙人 | 200.00 | 1.00% |
合 计 | 20,010.00 | 100.00% |
3、产权控制关系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xx投资的合伙结构如下图所示:
xxx
xx
62.50%
37.50% 80.00%
20.00%
创业乾坤(北京投资有 宁波浚晨投资有限
限公司) 公司
70.00%
30.00%
宁波赛伯乐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x雪琴
杭州悠然科技有限公司
xx
xxx
10.00%
90.00%
宁波xx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xx
xxx
xxx
35.00%
34.00%
31.00%
xx
xx恒信投资有
限公司
xx
xxx
84.95% 4.50% 1.50% 1.50% 1.00% 0.05% 6.50%
4、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宁波赛伯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质企业控股) |
成立日期 | 2011 年 7 月 26 日 |
公司住所 | 宁波市鄞州区启明路 818 号 16 幢 115 号 |
法定代表人 | xx |
出资额 | 300 万元 |
注册号 | 330212000259820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
xx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宁波赛伯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5、对外投资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xx投资的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1 | 宁波赛伯乐xx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17.24% | 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 |
2 |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4.76% | 云平台服务;云基础设施服务;云软件服务;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投资及投资项目管理;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数据处理;软件开发、软件咨询。机械纸、板纸、加工纸等中高档文化用纸及生活用纸的生 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 及技术除外。 |
6、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xx投资的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其最近两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6 年 6 月 30 日 |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总资产 | 46,446.90 | 3,000.52 | 3,000.52 |
总负债 | 27,192.47 | 25.10 | 25.10 |
所有者权益 | 19,254.43 | 2,975.42 | 2,975.41 |
项目 | 2016 年 1-6 月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营业收入 | 0.00 | 0.00 | 0.00 |
利润总额 | -220.99 | 0.00 | -26.59 |
净利润 | -220.99 | 0.00 | -26.59 |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南京创毅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企业性质 | 有限合伙企业 |
成立日期 | 2011 年 11 月 8 日 |
公司住所 | 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 18 号(沁恒产业园内)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E 世界财富中心 A 座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创毅无限(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认缴出资额 | 88,522 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100585058530D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出资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创毅投资出资结构如下所示: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合伙人类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比例 |
1 | 创毅无限(北京)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5.22 | 0.01% |
2 | xx | 有限合伙人 | 88,016.78 | 99.43% |
3 | xxx | 有限合伙人 | 500.00 | 0.56% |
合 计 | 88,522.00 | 100.00% |
3、产权控制关系结构
创毅无限(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xx
1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创毅投资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0.01%
0.56%
南京创毅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99.43%
xxx
xx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创毅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创毅无限(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第一大出资人为xx,持有创毅投资出资额的 99.43%。
4、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创毅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创毅无限(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 创毅无限(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09 年 11 月 26 日 |
公司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 号院 8 号楼 A1803 |
法定代表人 | xx |
注册资本 | 360 万元人民币 |
注册号 | 110108012439133 |
经营范围 | 技术开发;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 |
5、对外投资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创毅投资的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1 | 北京创毅讯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80% | 研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 |
2 |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4.76% | 云平台服务;云基础设施服务;云软件服务;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投资及投资项目管理;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数据处理;软件开发、软件咨询。机械纸、板纸、加工纸等中高档文化用纸及生活用纸的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 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
6、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创毅投资的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其最近两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6 年 6 月 30 日 |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总资产 | 17,522.77 | 1,022.16 | 522.00 |
总负债 | 10.89 | 2.40 | 2.12 |
所有者权益 | 17,511.87 | 1,019.76 | 519.88 |
项目 | 2016 年度 1-6 月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营业收入 | 0 | 0 | 0 |
利润总额 | -7.88 | -0.12 | -0.03 |
净利润 | -7.88 | -0.12 | -0.03 |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交易对方、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对象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x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及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对象在本次交易前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交易对方、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对象向本公司推荐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及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对象未向本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三)交易对方、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对象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以及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及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对象均已出具承诺函,承诺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对象承诺,保证其最近五年内不存在不诚信情况,以及未受过行政处罚
(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
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各交易对方、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对象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说明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中,xx为乐教融智及嘉汇金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分别持有乐教融智 66.67%、嘉汇金源 66.67%的出资额。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交易对方及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对象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五)交易对方及相关中介机构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未泄露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以及未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说明
x次资产重组的所有交易对方xx、xxx、乐教融智、xxx、嘉汇金源、xx、xxx均进行了自查并出具自查报告,承诺不存在泄露本次资产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资产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本次资产重组的相关中介机构均进行了自查并出具自查报告,承诺不存在泄露本次资产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资产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六)交易对方持股不满 12 个月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中,除xx、xxx、乐教融智、xxx、嘉汇金源、xx、xxx分别持有的乐知行 100 万元、5 万元、20 万元、19 万元、14 万元、1 万元、1 万元出资额不满 12 个月外,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公司其他出资额均超过 12 个月。因此,xx、xxx、乐教融智、xxx、嘉汇金源、xx、xxx出具承诺,若截至其取得
x次交易对价股份时,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
的,则上述出资额对应本次交易股份对价部分自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拥有的因本次交易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x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乐教融智、嘉汇金源为xx分别与乐知行核心人员xx、苏东平出资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除持有乐知行股权外,未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或控制其他公司。乐教融智、嘉汇金源自设立以来,未委托任何第三方管理自己的资产,一直以合伙协议规定的决策程序,决定投资事项。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乐教融智、嘉汇金源不属于应当登记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
本次交易的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对象涉及私募基金,各认购对象已办理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具体如下:
1、xx投资
xx投资及其基金管理人宁波赛伯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于 2015 年 2 月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投资基金、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备案。
2、创毅投资
创毅投资及其基金管理人创毅无限(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于 2015 年 3 月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投资基金、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备案。
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xx、xxx等 7 名交易对方持有的乐知行 100%股权。
公司名称 | 北京乐知行软件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中关村软件园 8 号楼三层 309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中关村软件园 8 号楼三层 309 |
法定代表人 | xx |
注册资本 | 200 万元 |
成立日期 | 2011 年 12 月 7 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8587674142E |
经营范围 |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专业承包;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日用品、五金交电、机械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
1、2011 年 12 月,乐知行设立
2011 年 12 月 7 日,xxx、xxx、xxx、xxx共同签署《北京乐知行软件有限公司章程》,约定由xxx、xxx、xxx、xxx以货币方式共同出资 200 万元人民币,设立北京乐知行软件有限公司。
2011 年 12 月 7 日,乐知行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核发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xxx,注册资本为 2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20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乐知行成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实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xxx | 98.00 | 98.00 | 49.00% |
2 | 张尚定 | 80.00 | 80.00 | 40.00% |
3 | xxx | 12.00 | 12.00 | 6.00% |
4 | 张少华 | 10.00 | 10.00 | 5.00% |
合计 | 200.00 | 200.00 | 100.00% |
注:乐知行设立时,xxx(xxx系xx母亲)、xxx(xxx系xxxx)持有乐知行股权系代xx持有。
2、2014 年 8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4 年 8 月 1 日,乐知行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xxx将其所持有
的乐知行 80 万元股权分别转让给xxx 42 万元、xxx 8 万元、xxx 8 万元、
xx 14 万元、xxx 8 万元,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同日,股权转让双方签署了《出资转让协议书》。
本次股权转让中:①xxx与xxxx间的股权转让行为,系xxx将其作为持股代表代xx持有的乐知行 42 万元股权转由xxx代持,该两人之间的股权转让不存在转让价款支付事宜。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xxx与xxx间的委托持股关系解除;②xxx与xxx、xxx、xx、xxx之间的股权转让行为,系xxx将其作为持股代表代xx持有的乐知行的 38 万元股权分别转让给
xxx 8 万元、xxx 8 万元、xx 14 万元、xxx 8 万元,实际转让x为x
x。上述股权转让价格参照乐知行账面净资产值,确定为 1.2 元/股。经上述股权转让双方确认,股权转让不存在任何争议和纠纷。
2014 年 8 月 27 日,乐知行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后,乐知行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实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xxx | 140.00 | 140.00 | 70.00% |
2 | xxx | 20.00 | 20.00 | 10.00% |
3 | 张少华 | 18.00 | 18.00 | 9.00% |
4 | xx | 14.00 | 14.00 | 7.00% |
5 | 王彬彬 | 8.00 | 8.00 | 4.00% |
合计 | 200.00 | 200.00 | 100.00% |
3、2015 年 10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9 月 25 日,乐知行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xxx将其所持有
的乐知行 20 万元股权转让给xxx,xxx将其所持有的乐知行 140 万元股权
分别转让给乐教融智 20 万元、嘉汇金源 14 万元、xx 106 万元;同意选举xx为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同日,股权转让双方签署了《出资转让协议书》。
本次股权转让中:①xxx与杨军之间的股权转让行为,系xxx将其作为持股代表代xx持有的乐知行 106 万元股权转回给实际股东xx,并相应解除代持关系,该股权转让不存在股权转让价款支付;②xxx与xxxx间的股权转让行为,系xxx将其持有的乐知行 20 万元股权转让给其母亲xxx;③xxx与乐教融智、嘉汇金源之间的股权转让行为,系xxx将其作为持股代表代xx持有的乐知行 34 万元股权分别转让给乐教融智 20 万元、嘉汇金源 14 万元,
实际转让方为xx。上述股权转让价格参照公司账面净资产值,确定为 3.76 元/股。经上述股权转让双方确认,股权转让不存在任何争议和纠纷。
2015 年 10 月 29 日,乐知行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后,乐知行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实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xx | 106.00 | 106.00 | 53.00% |
2 | 许桂琴 | 20.00 | 20.00 | 10.00% |
3 | 乐教融智 | 20.00 | 20.00 | 10.00% |
4 | 张少华 | 18.00 | 18.00 | 9.00% |
5 | 嘉汇金源 | 14.00 | 14.00 | 7.00% |
6 | xx | 14.00 | 14.00 | 7.00% |
7 | 王彬彬 | 8.00 | 8.00 | 4.00% |
合计 | 200.00 | 200.00 | 100.00% |
(1)关于xxx向xxxxx乐知行 20 万元股权的背景和原因
2015 年 9 月 25 日,xxx将所持乐知行 20 万元股权转让给xxx,并经
x知行股东会审议通过。xxx与xxx之间的股权转让系在中共中央组织部发布“中组发[2013]18 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发布“组厅字[2013]50 号”等政策背景下发生,具体情况如下:
2011 年 7 月,xxx投资入股乐知行。当时xxx为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在职教师,担任计算机系副主任职务(副处级,非党员),其入股乐知行并不违反当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013 年 10 月 19 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 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事业单位领导干部,按照本意见执行;其他领导干部,参照本意见执行”。2013 年 12 月 4 日,中共中央组织
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执行中组发[2013] 18 号文件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
(组厅字[2013]50 号)进一步明确:“《意见》中所指的党政领导干部包括所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中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也包括担任非领导职务的人员。《意见》所指的其他领导干部主要包括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等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和子公司的领导人员,以及未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的领导人员。他们在企业兼职(任职),应当参照《意见》进行规范和清理。党政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以及在经营性事业单位等兼职(任职),也应当按《意见》规定进行规范和清理”。在此政策背景下,xxx虽不是党政领导干部,但仍从严参照《意见》规定,对所持乐知行股权进行了清理和规范,将所持乐知行股权转让给了其母亲xxx。
(2)关于xxx与xxx之间是否存在代持安排
x次股权转让前,xxx持有乐知行 20 万元股权,其中 12 万元系xxx在
x知行设立时以货币方式出资,另 8 万元股权系于 2014 年 8 月以 1.2 元/股的价格从实际股东xx处受让取得,xxx所持乐知行股权权属清晰且真实出资。 2015 年 9 月 25 日,乐知行召开股东会,同意xxx将所持乐知行 20 万元出资
转让给xxx。2015 年 9 月 25 日,xxx与xxx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xxx将所持乐知行 20 万元出资转让给xxx。2015 年 10 月 29 日,乐知行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xxx与xxx签署的《股权转让确认书》、xxx出具的有关股权权
属清晰的声明与承诺以及对xxx、xxx的访谈,上述股权转让系交易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不存在因xxx身份不合法、不能直接持股而由xxxx持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争议和纠纷。
4、2015 年 12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10 月 15 日,乐知行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xxxx其所持
有的乐知行 1 万元出资转让给xxx,xx将其所持有的乐知行 6 万元股权分别
转让给xxx 5 万元、xx 1 万元,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上述股权转让价
格参照公司账面净资产值,确定为 10.11 元/股。同日,股权转让双方签署了《出资转让协议书》。经上述股权转让双方确认,股权转让不存在任何争议和纠纷。
2015 年 12 月 30 日,乐知行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后,乐知行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实缴出资额(万 元) | 出资比例 |
1 | xx | 100.00 | 100.00 | 50.00% |
2 | 张少华 | 23.00 | 23.00 | 11.50% |
3 | 乐教融智 | 20.00 | 20.00 | 10.00% |
4 | 许桂琴 | 19.00 | 19.00 | 9.50% |
5 | xx | 15.00 | 15.00 | 7.50% |
6 | 嘉汇金源 | 14.00 | 14.00 | 7.00% |
7 | 王彬彬 | 9.00 | 9.00 | 4.50% |
合计 | 200.00 | 200.00 | 100.00%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乐知行的股权结构未再发生变化。 5、关于乐知行历史上代持情况的说明
(1)股权代持形成原因
2011 年 12 月 7 日,乐知行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注册登记。乐知行设立时,xxx(xx母亲)、xxx(xxxx)系xx的持股代表,在工商登记管理部门登记为乐知行的股东。
根据乐知行和京达来的营业执照以及对xx的访谈,乐知行与京达来同属于
教育行业,京达来主要从事教育行业的系统集成业务,乐知行主要从事教育软件的开发业务。基于看好教育软件市场前景,xx在投资运营京达来 10 年后,创立独立的教育软件业务品牌—乐知行。在乐知行成立初期,为避免因乐知行与京达来的控股股东登记为同一人,而影响乐知行争取和拓展与京达来有业务竞争关系的系统集成客户,故而xx采取股权代持方式设立了乐知行,将实际归属xx的乐知行股权登记在xxx、xx定名下。
(2)代持情况真实存在,被代持人真实出资,不存在因被代持人身份不合法而不能直接持股的情况
根据乐知行提供的工商登记资料等文件,xx、xxx、xxx出具的书面确认文件,以及对xx、xxx、xxx的访谈,2011 年 12 月 7 日,xx作为
被代持人,分别以xxx、xxx的名义,向乐知行的缴款账户依次存入 98 万元、80 万元,对乐知行进行了真实出资,进而在xx与xxx、xxxx间形成真实的 178 万元乐知行股权代持关系。2014 年 8 月 1 日,xxxx代xx持
有的 80 万元乐知行股权中的 42 万元转由xxx代持,致xxx代xx持有的乐
知行股权增加为 140 万元。
根据xx出具的股东身份适格的声明,被代持人xx早在 2001 年即投资设立京达来,其对乐知行的投资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等不能持股的情形,不存在因身份不合法而不能直接持股的情况。
(3)代持问题的解除情况
① xx与xxx的代持情况
x知行设立时,xxx受xx委托,代为持有乐知行 80 万元股权。
2014 年 8 月 1 日,xxx分别与xxx、xxx、xxx、xx、xxx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书》,xxxx代xx持有的乐知行全部股权依次转让给xxx 42 万元、xxx 8 万元、xxx 8 万元、xx 14 万元、xxx 8 万元。同日,乐知行召开股东会,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宜。乐知行业已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前述xxx与xxx、xxx、xx、xxx之间的股权转让行为,实际系xxx应xx的要求,将代xx持有的乐知行 38 万元股权真实转让给了xxx
8 万元、xxx 8 万元、xx 14 万元、xxx 8 万元。前述xxx与xxxx
间的股权转让行为,实际系xxx应xx的要求,将代xx持有的乐知行 42 万元股权转由xxx代持。故该股权转让不存在转让价款支付事宜。经前述股权转让后,xxx与杨军之间的委托持股关系解除。
xxx与xx因系翁婿关系,未曾签订书面的代持协议和解除代持协议。 2016 年 3 月 25 日,xx与xxx出具《确认函》,确认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xxx不再作为乐知行名义股东,xxx与xx间委托持股关系解除,双方不存在股权权属争议或纠纷,亦不存在其他委托持股或其他安排。
② xx与xxx代持的情况
x知行设立时,xxx受xx委托,代为持有乐知行 98 万元股权。2014 年 8 月 1 日,xxx将其代持乐知行 80 万元股权中的 42 万元转让给xxx,本次
股权转让后,xxx代xx持有乐知行 140 万元股权。
2015 年 9 月 25 日,xxx分别与乐教融智、嘉汇金源、xx签订《出资转
让协议书》,约定xxx将所持乐知行全部股权依次转让给乐教融智 20 万元、
嘉汇金源 14 万元、xx 106 万元。同日,乐知行召开股东会,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宜。乐知行业已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前述xxx与乐教融智、嘉汇金源间的股权转让行为,实际系xxx应xx的要求,将代xx持有的乐知行 34 万元股权真实转让给了乐教融智 20 万元、嘉
汇金源 14 万元。前述xxx与xxx间的股权转让行为,实际系xxx将代持股权还原至实际股东xx名下,并相应解除代持关系。经前述股权转让后,xxx与杨军之间的委托持股关系解除。
xxxxxx因系母子关系,未曾签订书面代持协议和解除代持协议。2016年 3 月 24 日,xx与xxx出具《确认函》,确认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xxx不再作为乐知行名义股东,其与xx间代持关系解除,双方不存在股权权属争议或纠纷,亦不存在其他委托持股或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xx、xxx等 7 名交易对方持有乐知行 100%股权,乐知行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情况如下:
xx除直接持有乐知行 50.00%股权,还直接持有乐教融智 66.67%股权和嘉汇金源 66.67%股权。其中,乐教融智持有乐知行 10%股权,嘉汇金源持有乐知行 7%股权。xxxx和间接合计控制乐知行 67.00%股权,为乐知行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xx、xxx等 7 名交易对方持有的乐知行股权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任何有权利限制的情形。乐知行亦不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情况。同时,根据乐知行全体股东制定的《公司章程》,其股权转让不存在前置条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乐知行拥有 1 家全资子公司,为北京京达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北京京达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 2 号上地国际科技创业园 1 号楼 10E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中关村软件园 8 号楼华夏科技大厦 三层 311 号 |
法定代表人 | xx |
注册资本 | 2,000 万元 |
成立日期 | 2001 年 03 月 27 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88020722250 |
经营范围 |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销售日用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电子元器件、机械设备、建筑材料;承接计算机网络工程;安装、灯光、音响器材;计算机系统集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
1、2001 年 3 月,京达来设立
2001 年 3 月 13 日,xx、xxx(系xx配偶)签署《北京京达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约定由xx、xxx分别以货币形式出资 100 万元、100 万元共同设立京达来。
2001 年 3 月 14 日,北京民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
( [2001]京民会验字 K 第 162 号),对京达来设立时的股东出资情况予以审验。 2001 年 3 月 27 日,京达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注册登记,并
领取了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京达来成立时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实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xx | 100.00 | 100.00 | 50.00% |
2 | 张琳玲 | 100.00 | 100.00 | 50.00% |
合计 | 200.00 | 200.00 | 100.00% |
2、2004 年 1 月,注册资本增至 500 万元
2004 年 1 月 15 日,京达来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决定将京达来的注册资
本增至 500 万元,新增出资由股东xx、xxx分别认缴 150 万元,并修改了《公司章程》。
2004 年 1 月 16 日,北京民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
([2004]民青验字 B 第 004 号),对股东新增出资情况予以审验。
2004 年 2 月 12 日,京达来就本次增资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后,京达来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实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xx | 250.00 | 250.00 | 50.00% |
2 | 张琳玲 | 250.00 | 250.00 | 50.00% |
合计 | 500.00 | 500.00 | 100.00% |
3、2007 年 2 月,注册资本增至 1,000 万元
2007 年 2 月 1 日,京达来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决定将京达来的注册资
本增至 1,000 万元,新增出资由北京伊美盛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认缴,并修改了
《公司章程》。
2007 年 2 月 9 日,北京伯仲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京仲变验字[2007]0209Z-R 号),对股东新增出资情况予以审验。
2007 年 2 月 12 日,京达来就本次增资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后,京达来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实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北京伊美盛世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 | 500.00 | 500.00 | 50.00% |
2 | xx | 250.00 | 250.00 | 25.00% |
3 | 张琳玲 | 250.00 | 250.00 | 25.00% |
合计 | 1,000.00 | 1,000.00 | 100.00% |
4、2007 年 4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7 年 4 月 23 日,北京伊美盛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xx、xxxxx《出
资转让协议书》,北京伊美盛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京达来 500 万元
股权分别转让给xx 250 万元、xxx 250 万元。
2007 年 4 月 24 日,京达来召开股东会,同意了上述股权转让事宜。
2007 年 4 月 29 日,京达来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后,京达来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实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xx | 500.00 | 500.00 | 50.00% |
2 | 张琳玲 | 500.00 | 500.00 | 50.00% |
合计 | 1,000.00 | 1,000.00 | 100.00% |
5、2010 年 2 月,注册资本增至 2,000 万元
2010 年 2 月 12 日,京达来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决定将京达来的注册资
本增至 2,000 万元,新增出资由xxx增出资 200 万元、以未分配利润转增 50
万元,xxxx未分配利润转增 50 万元,北京臻赢利成石油科技有限公司以货
币形式出资 700 万元。
2010 年 3 月 23 日,北京伯仲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京仲变验字[2010]0323Z-X 号),对股东新增出资情况予以审验。
2010 年 3 月 23 日,京达来就本次增资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后,京达来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实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xx | 750.00 | 750.00 | 37.50% |
2 | 北京臻赢利成石油 科技有限公司 | 700.00 | 700.00 | 35.00% |
3 | xxx | 000.00 | 550.00 | 27.50% |
合计 | 2,000.00 | 2,000.00 | 100.00% |
6、2010 年 4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0 年 4 月 16 日,京达来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北京臻赢利成石油
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京达来 700 万元股权分别转让给xx 250 万元、xx
x 000 万元,并修改《公司章程》。同日,股权转让双方签署了《出资转让协议书》。
2010 年 4 月 16 日,京达来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后,京达来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实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xx | 1,000.00 | 1,000.00 | 50.00% |
2 | xxx | 0,000.00 | 1,000.00 | 50.00% |
合计 | 2,000.00 | 2,000.00 | 100.00% |
7、2015 年 12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12 月 1 日,京达来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xx、xxxxx将其所持有的京达来 1,000 万元、1,000 万元股权转让给乐知行,并修改《公司章程》。同日,股权转让双方签署了《出资转让协议书》。
2015 年 12 月 30 日,京达来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后,乐知行持有京达来 100%股权。京达来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实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乐知行 | 2,000.00 | 2,000.00 | 100.00% |
合计 | 2,000.00 | 2,000.00 | 100.00%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京达来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京达来为乐知行全资子公司。乐知行直接持有京达来 100%股权,为京达来控股股东。xx通过控制乐知行,间接控制京达来 100%股权,为其实际控制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6 年 6 月 30 日 |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总资产 | 6,211.58 | 7,052.43 | 5,787.55 |
总负债 | 4,564.17 | 4,944.93 | 3,080.31 |
项目 | 2016 年 1-6 月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营业收入 | 6,124.05 | 16,084.13 | 13,537.90 |
营业利润 | -411.19 | 287.78 | -222.23 |
利润总额 | -409.40 | 290.27 | -220.64 |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华普天健会计所审计。
1、房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乐知行及其子公司无自有房产,其经营所用房产均为租赁,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 | 出租方 | 承租方 | 租赁地址 | 租赁面积 (㎡) | 租赁到期日 |
1 | 北京中关村华夏科技有限公司 | 乐知行 |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 中关村软件园 8 号楼华夏科技 大厦三层 309 号 | 800.18 | 2018.06.30 |
2 | 北京中关村华夏科技有限公司 | 京达来 |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 中关村软件园 8 号楼华夏科技 大厦三层 311 号 | 557.95 | 2018.06.30 |
3 | xx | x达来 |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 2 号 国际科技创业园 1 号楼 10 层E室 | 194.25 | 2019.04.30 |
(1)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中关村软件园 8 号楼华夏科技大厦三层
309 号所有权人为北京中关村华夏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华夏科技有限公司将此处房产出租给北京乐知行软件有限公司,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此处房产合计总建筑面积为 800.18 平方米,租期 3 年,租赁期为自 2013 年 7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根据 2016 年 4 月 15 日华夏科技有限公司与乐知行签署
的《房屋租赁合同书》,双方达成协议,决定续租 2 年,租赁期为自 2016 年 7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2)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中关村软件园 8 号楼华夏科技大厦三层
311 号所有权人为北京中关村华夏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华夏科技有限公司将此处房产出租给北京京达来科技有限公司,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此处房产合计总建筑面积为 557.95 平方米,租期 3 年,租赁期为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3)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 2 号国际科技创业园 1 号楼 10 层 E 室所有权人为xx。xx将此处房产出租给京达来,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此处房屋合计总建筑面积为 194.25 平方米,租期 1 年,租赁期为自 2015 年 5 月 1 日至
2016 年 4 月 30 日。根据 2016 年 3 月 24 日xx与京达来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
双方达成协议,决定续租 3 年,租赁期为 2016 年 5 月 1 日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 2、主要无形资产
x知行及其子公司拥有的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1)商标
序号 | 注册商标 | 注册号 | 核定类别 | 注册有效期限 | 权利人 |
1 | 第 14254722 号 | 第 38 类 | 2025.06.06 | 乐知行 | |
2 | 第 14254759 号 | 第 42 类 | 2025.06.06 | 乐知行 | |
3 | 第 10343749 号 | 第 42 类 | 2023.03.06 | 乐知行 | |
4 | 第 10343750 号 | 第 9 类 | 2021.03.06 | 乐知行 | |
5 | 第 12784697 号 | 第 42 类 | 2024.10.27 | 乐知行 | |
6 | 第 15883175 号 | 第 38 类 | 2026.03.13 | 乐知行 | |
7 | 第 15883983 号 | 第 41 类 | 2026.03.13 | 乐知行 | |
8 | 第 15883715 号 | 第 42 类 | 2026.03.13 | 乐知行 | |
9 | 第 15883636 号 | 第 9 类 | 2026.03.13 | 乐知行 | |
10 | 第 17384553 号 | 第 41 类 | 2026.08.13 | 乐知行 |
(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序号 | 软件登记名称 | 登记号 | 权利范围 | 登记日期 | 著作权人 |
1 | 数字校园微信企业号系统 V1.0 | 2016SR127419 | 全部权利 | 2016/6/1 | 乐知行 |
2 | 学生课程评价系统 V1.0.0 | 2016SR231647 | 全部权利 | 2016/8/24 | 乐知行 |
3 | 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 V1.0.0 | 2016SR231683 | 全部权利 | 2016/8/24 | 乐知行 |
4 | 知识路径管理系统 V1.0.0 | 2016SR233347 | 全部权利 | 2016/8/24 | 乐知行 |
5 | 智能课堂评测互动系统 V1.0 | 2015SR196471 | 全部权利 | 2015/10/14 | 乐知行 |
6 | 电子书包软件系统 V1.0 | 2015SR196468 | 全部权利 | 2015/10/14 | 乐知行 |
7 | 教育管理平台系统 V1.0 | 2015SR189244 | 全部权利 | 2015/9/29 | 乐知行 |
8 | 区域数据互操作平台系统 V1.2.6 | 2015SR188544 | 全部权利 | 2015/9/28 | 乐知行 |
9 | 区域资源中心平台系统 V1.1.0 | 2015SR188540 | 全部权利 | 2015/9/28 | 乐知行 |
10 | 区域级数据决策及分析平台 系统 V1.2.6 | 2015SR188538 | 全部权利 | 2015/9/28 | 乐知行 |
11 | 区域身份认证及授权管理平 台系统 V1.2.6 | 2015SR188390 | 全部权利 | 2015/9/28 | 乐知行 |
12 | 第三方应用整合系统 V1.2.6 | 2015SR188385 | 全部权利 | 2015/9/28 | 乐知行 |
13 | 云应用中心平台系统 V1.2.6 | 2015SR183888 | 全部权利 | 2015/9/22 | 乐知行 |
14 | 区域数据中心平台系统 V1.2.6 | 2015SR182006 | 全部权利 | 2015/9/18 | 乐知行 |
15 | 区域应用与门户管理平台系 统 V1.2.6 | 2015SR182002 | 全部权利 | 2015/9/18 | 乐知行 |
16 | 区域协同办公平台系统 V1.3.1 | 2015SR181998 | 全部权利 | 2015/9/18 | 乐知行 |
17 | 英语特色学习系统 V5.0.0 | 2015SR178094 | 全部权利 | 2015/9/14 | 乐知行 |
18 | 智能题库组卷系统 V5.0.0 | 2015SR178088 | 全部权利 | 2015/9/14 | 乐知行 |
19 | 班级智屏系统 V1.0 | 2015SR177667 | 全部权利 | 2015/9/14 | 乐知行 |
20 | 学生生涯规划系统 V5.1.0 | 2015SR177528 | 全部权利 | 2015/9/14 | 乐知行 |
21 | 教育资源共享平台系统 V2.0 | 2014SR191473 | 全部权利 | 2014/12/9 | 乐知行 |
22 | 实验室管理系统 V2.0 | 2014SR191472 | 全部权利 | 2014/12/9 | 乐知行 |
23 | 教育博客系统 V2.0 | 2014SR191471 | 全部权利 | 2014/12/9 | 乐知行 |
24 | 约听评课系统 V2.0 | 2014SR191153 | 全部权利 | 2014/12/9 | 乐知行 |
25 | 数字化校园综合应用系统 V2.0 | 2014SR191128 | 全部权利 | 2014/12/9 | 乐知行 |
26 | 校园办公平台系统 V2.0 | 2014SR191116 | 全部权利 | 2014/12/9 | 乐知行 |
27 | 小乐拼音软件 V1.0 | 2014SR124316 | 全部权利 | 2014/8/20 | 乐知行 |
28 | 小乐竞赛数独软件 V1.0 | 2014SR124312 | 全部权利 | 2014/8/20 | 乐知行 |
29 | 小乐竞赛汉字软件 V1.0 | 2014SR122793 | 全部权利 | 2014/8/19 | 乐知行 |
30 | 区域教育云平台 V1.0 | 2014SR105808 | 全部权利 | 2014/7/25 | 乐知行 |
31 | 教师备课系统 V1.0 | 2014SR018701 | 全部权利 | 2014/2/18 | 乐知行 |
32 | 课堂移动教学平台 V1.0 | 2014SR018696 | 全部权利 | 2014/2/18 | 乐知行 |
33 | 日程协同系统 V1.0 | 2013SR074818 | 全部权利 | 2013/7/26 | 乐知行 |
34 | 短信平台系统 V1.0 | 2013SR074816 | 全部权利 | 2013/7/26 | 乐知行 |
35 | 信件中心系统 V1.0 | 2013SR074790 | 全部权利 | 2013/7/26 | 乐知行 |
36 | 云课堂教学系统 V1.0 | 2013SR073995 | 全部权利 | 2013/7/26 | 乐知行 |
37 | 个人网盘系统 V1.0 | 2013SR073986 | 全部权利 | 2013/7/26 | 乐知行 |
38 | 家教互动平台 V1.0 | 2013SR012132 | 全部权利 | 2013/2/6 | 乐知行 |
39 | 协同备课系统 V1.0 | 2013SR008233 | 全部权利 | 2013/1/25 | 乐知行 |
40 | 在线问卷调查系统 V1.0 | 2012SR129273 | 全部权利 | 2012/12/20 | 乐知行 |
41 | 校园文化展示平台 V1.0 | 2012SR128799 | 全部权利 | 2012/12/20 | 乐知行 |
42 | 方隅Pad 互动教学平台V1.0 | 2012SR120187 | 全部权利 | 2012/12/6 | 乐知行 |
43 | 教师成长档案系统 V1.0 | 2012SR115489 | 全部权利 | 2012/11/28 | 乐知行 |
44 | 成绩分析系统 V1.0 | 2012SR115483 | 全部权利 | 2012/11/28 | 乐知行 |
45 | 信息发布系统 V1.0 | 2012SR115471 | 全部权利 | 2012/11/28 | 乐知行 |
46 | 家校互动平台 V1.0 | 2012SR108363 | 全部权利 | 2012/11/13 | 乐知行 |
47 | 基础开放平台 V1.0 | 2012SR107119 | 全部权利 | 2012/11/9 | 乐知行 |
48 | 校本资源平台 V1.0 | 2012SR107116 | 全部权利 | 2012/11/9 | 乐知行 |
49 | 校内通即时通讯系统 V1.0 | 2012SR105500 | 全部权利 | 2012/11/6 | 乐知行 |
50 | 学生成长平台 V1.0 | 2012SR105496 | 全部权利 | 2012/11/6 | 乐知行 |
51 | 教师发展平台 V1.0 | 2012SR105047 | 全部权利 | 2012/11/6 | 乐知行 |
52 | 网上阅卷系统 V1.0 | 2012SR104968 | 全部权利 | 2012/11/6 | 乐知行 |
53 | 预订审批系统 V1.0 | 2012SR104951 | 全部权利 | 2012/11/6 | 乐知行 |
54 | 教学管理平台 V1.0 | 2012SR101069 | 全部权利 | 2012/10/26 | 乐知行 |
55 | 校园数字办公平台 V1.0 | 2012SR101066 | 全部权利 | 2012/10/26 | 乐知行 |
56 | 人事综合管理平台 V1.0 | 2012SR101061 | 全部权利 | 2012/10/26 | 乐知行 |
57 | 校本资源管理系统 V1.0 | 2012SR101057 | 全部权利 | 2012/10/26 | 乐知行 |
58 | 人事综合考评系统 V1.0 | 2012SR100962 | 全部权利 | 2012/10/26 | 乐知行 |
59 | 设备报修管理系统 V1.0 | 2012SR099566 | 全部权利 | 2012/10/23 | 乐知行 |
60 | 资产管理平台 V1.0 | 2012SR096993 | 全部权利 | 2012/10/16 | 乐知行 |
61 | 人事离校流程管理系统 V1.0 | 2012SR093957 | 全部权利 | 2012/10/9 | 乐知行 |
62 | 资产管理系统 V1.0 | 2012SR093686 | 全部权利 | 2012/10/8 | 乐知行 |
63 | 办公用品管理系统 V1.0 | 2012SR093684 | 全部权利 | 2012/10/8 | 乐知行 |
64 | 校友登记系统 V1.0 | 2012SR093621 | 全部权利 | 2012/10/8 | 乐知行 |
65 | 请假考勤管理系统 V1.0 | 2012SR093210 | 全部权利 | 2012/9/28 | 乐知行 |
66 | 扬长教育生态成长平台 V1.0 | 2012SR082057 | 全部权利 | 2012/8/31 | 乐知行 |
67 | 综合服务平台系统 V1.0 | 2012SR082049 | 全部权利 | 2012/8/31 | 乐知行 |
68 | 校园xx管理系统 V1.0 | 2012SR052042 | 全部权利 | 2012/6/18 | 乐知行 |
69 | 校园数字办公系统 V1.0 | 2012SR050971 | 全部权利 | 2012/6/15 | 乐知行 |
70 | 学籍管理系统 V1.0 | 2012SR050968 | 全部权利 | 2012/6/15 | 乐知行 |
71 | 校园数据整合及决策辅助平 台 V1.0 | 2012SR050612 | 全部权利 | 2012/6/14 | 乐知行 |
72 | 校园门户管理平台 V1.0 | 2012SR050610 | 全部权利 | 2012/6/14 | 乐知行 |
73 | 校园身份认证及授权管理平 台 V1.0 | 2012SR050607 | 全部权利 | 2012/6/14 | 乐知行 |
74 | 留学生管理系统 V1.0 | 2012SR050513 | 全部权利 | 2012/6/14 | 乐知行 |
75 | 智能排课系统 V1.0 | 2012SR046791 | 全部权利 | 2012/6/5 | 乐知行 |
76 | 教师多维度评价系统 V1.0 | 2012SR039975 | 全部权利 | 2012/5/16 | 乐知行 |
77 | 工资查询系统 V1.0 | 2012SR039138 | 全部权利 | 2012/5/15 | 乐知行 |
78 | 学校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V1.0 | 2012SR039136 | 全部权利 | 2012/5/15 | 乐知行 |
79 | 校园网站门户管理系统 V1.0 | 2012SR039134 | 全部权利 | 2012/5/15 | 乐知行 |
80 | 教务管理系统 V1.0 | 2012SR003979 | 全部权利 | 2012/1/18 | 乐知行 |
81 | 教师评价系统 V1.0 | 2014SR198625 | 全部权利 | 2014/12/17 | 京达来 |
82 | 教师成长档案系统 V1.0 | 2014SR198621 | 全部权利 | 2014/12/17 | 京达来 |
83 | 校园应用开放平台 V1.0 | 2014SR198618 | 全部权利 | 2014/12/17 | 京达来 |
84 | 学生学籍管理平台 V1.0 | 2014SR198615 | 全部权利 | 2014/12/17 | 京达来 |
85 | 用户中心管理平台 V1.0 | 2014SR197895 | 全部权利 | 2014/12/17 | 京达来 |
86 | 短信通告系统 V1.0 | 2014SR192157 | 全部权利 | 2014/12/10 | 京达来 |
87 | 日程管理系统 V1.0 | 2014SR191928 | 全部权利 | 2014/12/10 | 京达来 |
88 | 校园网盘系统 V1.0 | 2014SR122981 | 全部权利 | 2014/8/19 | 京达来 |
89 | 校园邮箱系统 V1.0 | 2014SR122646 | 全部权利 | 2014/8/19 | 京达来 |
90 | 校园办公平台 V1.0 | 2014SR122578 | 全部权利 | 2014/8/19 | 京达来 |
91 | 人事档案管理系统 V1.0 | 2014SR122477 | 全部权利 | 2014/8/19 | 京达来 |
92 | 固定资产管理平台 V1.0 | 2014SR122471 | 全部权利 | 2014/8/19 | 京达来 |
93 | 人事管理系统 V1.0 | 2012SR038266 | 全部权利 | 2012/5/12 | 京达来 |
94 | 校产管理系统 V1.0 | 2012SR038246 | 全部权利 | 2012/5/12 | 京达来 |
95 | 德育管理系统 V1.0 | 2012SR038217 | 全部权利 | 2012/5/12 | 京达来 |
96 | 教学资源管理系统 V1.0 | 2012SR038185 | 全部权利 | 2012/5/12 | 京达来 |
97 | 一体化教学管理系统 V1.0 | 2012SR038182 | 全部权利 | 2012/5/12 | 京达来 |
98 | 统一门户平台 V1.0 | 2012SR002952 | 全部权利 | 2012/1/16 | 京达来 |
99 | 统一身份认证平台 V1.0 | 2012SR002950 | 全部权利 | 2012/1/16 | 京达来 |
100 | 统一数据中心平台 V1.0 | 2012SR002947 | 全部权利 | 2012/1/16 | 京达来 |
101 | 京达来文件资源管理系统 V1.0 | 2011SR003713 | 全部权利 | 2011/1/25 | 京达来 |
102 | 京达来 IT 资源监测管理软 件 V2.0 | 2010SR018027 | 全部权利 | 2010/4/24 | 京达来 |
103 | 京达来网络管理软件 V1.0 | 2009SRBJ4380 | 全部权利 | 2009/7/21 | 京达来 |
104 | 京达来网络信息监控软件 V1.0 | 2009SRBJ4384 | 全部权利 | 2009/7/21 | 京达来 |
105 | 京达来视频会议系统 V1.0 | 2009SRBJ4381 | 全部权利 | 2009/7/21 | 京达来 |
106 | 京达来自助建站系统 V1.0 | 2009SRBJ4379 | 全部权利 | 2009/7/21 | 京达来 |
107 | 京达来论坛管理系统 V1.0 | 2009SRBJ4378 | 全部权利 | 2009/7/21 | 京达来 |
108 | 京达来多用户博客管理系统 V1.0 | 2009SRBJ4382 | 全部权利 | 2009/7/21 | 京达来 |
(3)软件产品登记证
序 号 | 软件登记名称 | 证书编号 | 有效期 | 登记日期 | 发证机关 | 权利人 |
1 | 乐知行教务管理系统软件 V1.0 | 京DGY-2012-0623 | 五年 | 2012/2/29 |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员会 | 乐知行 |
2 | 乐知行学生成长平台软件 V1.0 | 京DGY-2012-7473 | 五年 | 2013/12/20 |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员会 | 乐知行 |
3 | 乐知行校园网站门户管理系统软 件 V1.0 | 京DGY-2013-7474 | 五年 | 2013/12/20 |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员会 | 乐知行 |
4 | 京达来校产管理系统软件 V1.0 | 京DGY-2012-4500 | 五年 | 2012/12/7 |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员会 | 京达来 |
5 | 京达来一体化教 学管理系统软件 V1.0 | 京DGY-2012-4501 | 五年 | 2012/12/7 | 北京市经济 和信息化委员会 | 京达来 |
6 | 京达来统一数据中心配套平台软 件 V1.0 | 京DGY-2012-4458 | 五年 | 2012/12/7 |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员会 | 京达来 |
7 | 京达来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软件 V1.0 | 京DGY-2012-4461 | 五年 | 2012/12/7 |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员会 | 京达来 |
8 | 京达来德育管理系统软件 V1.0 | 京DGY-2012-4462 | 五年 | 2012/12/7 |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员会 | 京达来 |
9 | 京达来 IT 资源监测管理软件 V2.0 | 京DGY-2012-4463 | 五年 | 2012/12/7 |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员会 | 京达来 |
10 | 京达来人事管理系统软件 V1.0 | 京DGY-2012-4464 | 五年 | 2012/12/7 |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员会 | 京达来 |
11 | 京达来文件资源管理系统软件 V1.0 | 京DGY-2012-4465 | 五年 | 2012/12/7 |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员会 | 京达来 |
12 | 京达来教学资源管理系统软件 V1.0 | 京DGY-2012-4468 | 五年 | 2012/12/7 |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员会 | 京达来 |
13 | 京达来统一门户平台软件 V1.0 | 京DGY-2012-4469 | 五年 | 2012/12/7 |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员会 | 京达来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乐知行不存在资产抵押、质押或对外担保的情形。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乐知行负债总额为 4,987.95 万元,全部为流动负债。乐知行主要负债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 2016 年 6 月 30 日 |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短期借款 | 6,000,000.00 | 3,750,000.00 |
应付账款 | 9,428,381.06 | 21,891,564.01 |
预收款项 | 17,060,121.12 | 16,732,757.39 |
应付职工薪酬 | 5,860,000.00 | 9,614,847.70 |
应交税费 | 4,452,947.94 | 11,316,919.67 |
应付股利 | 6,719,629.44 | 6,719,629.44 |
其他应付款 | 358,390.00 | 98,854.63 |
流动负债小计 | 49,879,469.56 | 70,124,572.84 |
非流动负债小计 | 0.00 | 0.00 |
负债合计 | 49,879,469.56 | 70,124,572.84 |
(四)是否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乐知行及其子公司主要资产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一)主要产品(或服务)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x知行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为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是教育信息化的相关政府部门,其主要职能为:研究拟定国家信息产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总体规划;拟定本行业的法律、法规,发布行政规章;组织制订本行业的技术政策、技术体制和技术标准等;负责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制定软件企业认证标准并管理软件企业认证、年审以及软件产品登记等工作。
乐知行所处行业管理体制为政府职能部门的宏观调控结合行业自律组织的协作规范,发改委、工信部、科技部等政府相关部门注重行业宏观管理。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计算机行业协会和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其主要负责产业及市场研究、对会员企业的公共服务、行业自律管理以及代表会员企业向政府部门提出产业发展建议与意见等。
2、行业法律法规和政策
x知行作为教育信息化综合解决方案的服务提供商,不仅涉及教育信息化行业相关政策法规,同时受到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相关法规的监管。
(1)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相关法规和政策
序号 | 颁布时间 | 名称 | 主要内容 |
1 | 2000 年 | 《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 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 策》(国发[2000]18 号) | 在投融资、税收、产业技术、软件出口、收入分配、人才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为我国软件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扶植和保障。该文件表明了国家支持软件产业发展 的长期政策导向。 |
2 | 2004 年 | 《关于进一步提高我国软件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国科发高 字[2004]124 号) | 通过多项措施促进我国软件企业在基础软件和共性软件领域的突破。 |
3 | 2005 年 | 《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 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发改高技(2005)2669 号) | 确定了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的认定标准和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经认定的企业,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 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4 | 2005 年 |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2006-2020 年)》(国发[2005]44 号)及其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 发[2006]6 号) | 提出我国科学技术发展的总体目标,将大型应用软件的发展列入优先发展主题,并在科技投入、税收激励、金融支持、政府采购、创造和保护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等多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
5 | 2006 年 | 《2006-2020 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中办发 [2006]11 号) | 将推进国民经济信息化、推行电子政务、推进社会信息化等列为我国信息化发展的九项战略重点。将优先指定和实施电子政务行动计划、电子商务行动计划、关键信息技术自主创新计划等六项战略行动计 划。 |
6 | 2006 年 | 《关于发展软件及相关信息服务出口的指导意见》商服贸发[2006]520号 | 从财政金融税收政策、人才培养、知识产权保护和国际合作等 8 个方面明确了今后促进我国软件及相关信息服务产品出口的努力方向。 |
7 | 2006 年 | 《信息产业科技发展 “十一五”规划和 2020 年中长期规划纲要》(工 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 在大力发展内容管理软件、软件服务和提高我国软件产出率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政策措施。 |
8 | 2007 年 | 《软件产业“十一五”专项规划》(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 | 将软件服务、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和社区 信息化、企业信息化等应用软件作为发展 重点,并提出大力支持民族软件产业发展、提升和增强软件产业的核心竞争力的具体 政策措施。 |
9 | 2008 年 |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 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 知》(国发[2008]18 号) | 提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出运用财政、金融、投资、政府采购政策和产业、能源、环境保护政策,引导和支持市场主体创造和运用知识产权;将扶持信息产业核心技术专利、计算机软件版权等相关产业发展作为专项任务;提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创造和转化运用等方 面的战略措施。 |
10 | 2009 年 | 《软件产品管理办法》 (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 9号) | 确定了软件产品的登记备案办法,建立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各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为监督检查单位的软件产品开发生产销售机制。 |
11 | 2010 年 | 《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 (2010 年度)征求意见 稿)》 | 将重要行业的管理和应用软件,重点行业管理和信息化解决方案,面向广大中小企业的 SaaS(软件即服务)模式软件服务平台作为未来重点发展领域。 |
12 | 2011 年 | 《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 | 在国发[2000]18 号文规定的政策基础上,进一步从财税、投融资、研究开发、进出口、人才、知识产权保护、市场政策等方面规定了对我国软件产业的扶植和保障,体现了国家致力于提高软件产业发展质量和水平、培育行业领先企业的政策导向。 |
13 | 2011 年 | 《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 加强信息服务,提升软件开发应用水平, 发展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增值服务、信息安全服务和数字内容服务等。 |
14 | 2011 年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发展 改革委令 2011 第 9 号) | 其中“二十八、23、软件开发生产(含民族语言信息化标准研究与推广应用)”属于鼓励类产业。 |
15 | 2012 年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 到 2015 年,业务收入突破 4 万亿元,占信息产业比重达到 25%,年均增长 24.5%以上,软件出口达到 600 亿美元。信息技术 服务收入超过 2.5 万亿元,占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总收入比重超过 60%。 |
16 | 2015 年 | 《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 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 面有效机制的实施方案》 | 明确通过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建设与应用,实现各级各类学校宽带网络的全覆盖,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全面深度融合,逐步缩小区域、城乡、 城际之间的差距,促进教育公平。 |
(2)教育行业相关法规和政策
序号 | 颁布时间 | 名称 | 主要内容 |
1 | 2006 年 | 《2006-2020 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 | 我国信息化发展的战略重点推进社会信息化加快教育科研信息化步伐。提升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信息化水平,持续推进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
2 | 2010 年 |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2010-2020 年)》 | 对今后五年、十年我国教育改革发展做出了全面谋划和部署,提出六项保障任务,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是其中重要的保障任务。纲要强调应把教育信息化纳入国家信 息化发展整体战略,强化信息技术应用, |
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水平,加快学校管理信息化进程,从而提高教学和学校管理 效果。 | |||
3 | 2012 年 | 《教育部关于开展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的通知》 (教技函[2012]4 号) | 提出用 4 年左右的时间,总体完成 100 个左右区域试点和 1,600 所左右学校试点,从中总结经验并加以推广。其中中小学试点 1,000 所左右,重点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 |
4 | 2012 年 | 《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 | 该规划指出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 化,破解制约我国教育发展的难题,促进教育的创新与变革,是加快我国从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迈进的重大战略抉择,该规划明确了至 2020 年我国教育信息化发展目标及措施。 |
5 | 2012 年 | 《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意见》 | 到 2015 年,职业院校配备够用适用的计算机及其配套设备设施;90%的职业院校建成运行流畅、功能齐全的校园网,信息技术能够支撑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科研等各项应用;85%的职业院校按标准建成数字校园;90%的成人学校及其他职业培训机构实现网络宽带接入。建成全国职业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政务管理和职业院校业务管理的信息 化、标准化和规范化。 |
6 | 2013 年 | 《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总体方案》 | 提出要建立全面覆盖、功能齐全、安全高效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决策支持系统和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形成覆盖全国各级各类教育的教育基础数据库,实现系统全国联网和数据互联互通,提升教育监管与服务水平,促进教育管理现代化、决策科学化、服务网络化,全面保障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
7 | 2014 年 | 《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有效机制的实施方案》 | 通过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 “三通两平台”建设与应用,实现各级各类学校宽带网络的全覆盖,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全面深度融合,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之间的差距,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支撑学习型社会建设,形成与国家教育现代化发展目标相适应的教育信息化体系。 |
8 | 2014 年 |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 年)》 | 文件明确提出两步走战略,即 2015 年初步形成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2020 年基本建成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并把各项政策进一步落实。其中职业院校数字化资源专业覆盖率2015 年达到80%、2020 年 达到 100%。 |
9 | 2015 年 | 《2015 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 | 要点指出要坚持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核心理念,以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深入普遍应用为导向,推动教育理念变革,促进教育教学模式创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资源共建共享,支撑破解教育改革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 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 |
x知行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为中小学及各级教育管理部门等各类教育机构提供教育信息化综合解决方案,当前客户主要为集中于北京地区的中小学等教育机构。乐知行以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核心理念,综合使用各种主流开源技术、构建模块化、组件化应用为客户提供方案设计、软件研发、系统集成和运营维护的整合服务,促进客户的教育教学模式创新,加快其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建设与应用,实现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
近年来,乐知行通过丰富的教育信息化解决方案的经验积累,获得了稳定的客户资源,取得了良好的市场影响力和品牌形象。目前,乐知行积累了北京市众多知名中小学客户,如北京市第四中学、北京第二实验小学等。同时,乐知行还是北京市多家教育信息化试点学校的开发商,包括教育部和北京市的数字校园示范校海淀区的理工附中、北京教育改革的重点试点学校北京中学,北京市和中央电教馆的数字校园示范校xxx实验小学。未来,乐知行将在巩固和提升既有区域市场的基础上,大力拓展其他地区的教育信息化市场,努力实现业务的快速扩张。
报告期内,乐知行的业务产品主要包括:数字校园解决方案、乐知云教育解决方案、区域教育云解决方案、四叶草教育互动平台等。乐知行产品在区校两级系统的协作上拥有较为完善的体系,数字校园体系不仅覆盖单体数字校园建设还能兼顾区域数字校园云集中建设模式,通过开放平台和应用商店机制将区域云平台、校级数字校园平台、互联网在线教育平台有机融合,最终能够达成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和企业等各方需求的xx。乐知行的区域教育云架构专注于解决应用整合和区校协同,与省市级云平台能够形成互补,各自发挥优势。
1、数字校园解决方案
数字校园解决方案主要为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通信技术对学校与教
学、科研、管理和生活服务有关的所有信息资源进行全面的数字化,并用科学规范的管理对教育信息资源进行整合和集成,以构成统一的用户管理、统一的资源管理和统一的权限控制,把学校建设成面向校园内的综合学习管理平台,同时以网络为基础,从环境、资源、到活动的全部数字化校园网络及其应用系统构成整个校园的神经系统,完成校园的信息传递和服务。在数字校园里,可以通过现代化手段,方便地实现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活动的全部过程,从而达到提高传统校园效率,扩展传统校园功能,最终实现教育过程的全面信息化,达到提高教育水平、管理效率的目的。
通过多平台一体化数字校园整体解决方案,实现基础教育各类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整体信息化。乐知行数字校园解决方案基于大型平台架构设计,借鉴高校数字校园底层架构,通过多平台、多种程序语言原生开发,成功研发了基础平台、教务教学、办公管理、教师发展、学生成长、校园物联、校园门户、无线学习等八大平台,近百个通用应用模块,涵盖了学校教学、教研、办公、管理、育人、资源等各个业务层面,所有技术均为全部自主研发,并获得一百多个软件著作权。乐知行数字校园解决方案均可满足当今现有的 Windows、 Android、iOS 等主流操作系统交互使用的应用需求,并且具有灵活组合、高度开放性、为第三方应用提供丰富的开发接口支持、应用可维护性较高等特点。乐知行数字校园解决方案的产品体系如下表所示:
序号 | 产品名称 | 用途 |
1 | 平台及基础架构 | 搭建完全对外开放的数字校园架构,包括数据整合、身 份认证以及统一门户,是学校应用系统建设与集成的基础平台。 |
2 | 一体化教务教学平台 | 学籍、学科、排课、选课、录课、阅卷、成绩、评价等,打造互联互通的教育闭环,为学校的战略布局提供真实 准确的数据分析和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
3 | 校园全方位办公管理 平台 | 办文办公、综合协调、上传下达,实现无纸化办公。模 块丰富、移动扩展,满足不同校情需求。 |
4 | 教师综合管理平台 | 信息内容丰富、管理方式多样、报表自动生成,学校专 属使用的综合管理解决方案。 |
5 | 学生学习成长平台 | 帮助学生提高学习成绩的同时,加强学生自主学习能力, 注重学生综合能力的提升。 |
6 | 校园文化互动平台 | 学校信息发布、校情展示、文化宣传等整体解决方案。 |
7 | 校园门户 | 校园外网门户个性化定制,专注于教育教学业务的理解, |
落点于学校的办学理念和特色。 | ||
8 | 小乐无线学习系列 | 基于平板电脑的学习好帮手,包括平板课堂以及妙趣横 生的游戏类教育应用软件、小乐无线等。 |
2、乐知云教育解决方案
x知行结合自身在数字校园软件信息化建设方面的丰富经验,为学校提供的一套完整的公有教育云 SAAS 解决方案——乐知云。乐知云将学校的数字校园部署在公有云上,学校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进行使用,降低了数字校园的 IT 维护难度,提升数字校园整体效能。
乐知云主要基于xx云搭建、通过互联网访问平台,为学校提供必备的信件、日程、即时通讯等办公应用、网上微课学习、免费的校园网页等功能,以及提供基础的学籍、教师、教务管理平台,对接省市级学籍平台。针对众多功能应用,学校可申请免费开通并自愿选购付费模块。云平台提供的开放性,让第三方厂商的资源和应用可以方便的接入,并为厂商提供完善的基础数据、统一认证、统一消息、统一应用入口能力,同时乐知云还具有学校零部署、零维护、数据安全、推广周期可控、软件产品丰富、平台唯一整合方便、支持不同业务层面的应用等特点,为学校个性应用的扩展带来更便利的通道和长期有效的数字校园保障机制。
3、区域教育云解决方案
区域教育云解决方案主要为在已有的数字校园平台基础上,增加开放性开发平台、数据交换平台,以及相应的区域级应用,实现区域基础教育管理部门及其管辖的小学、初中、高中等教育机构的整体信息化。区域教育云以完成”三通两平台”为最基本的建设目标,基于完全开放的底层架构,通过应用商店模式构建区域教育应用生态环境。
区域教育云平台为所有用户提供统一的门户入口,根据用户的身份类型,在个人桌面展示相应的应用功能图标。用户可以根据个人工作习惯和爱好在个人桌面添加和删除应用。云平台为所有用户提供默认的系统应用,实现数字化校园基本功能和两平台、人人通空间功能。同时,区域教育云基于统一的教育应用商店机制,以平台为中心,构建完整的区域教育应用生态体系。各学校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本校的教育特色选择需要的应用,在线下完成应用的购买和线上的应用授权服务。区域教育主管部门实行应用的统一管理,以达到所有应用数据统一、认证统一、规范统一的目的,区域云平台为后续的大数据分析建设奠定了基础。
4、四叶草教育互动平台
四叶草教育互动平台是乐知行一款集家校互动、微课社区、平板课堂和备课中心的综合教育云解决方案,支持手机、PC 和平板多终端运行、学生免费观看优质微课资源、教师布置作业的互联网混合式学习平台,也是乐知行打造的互联网智慧课堂,它为教师、学生、家长等不同类型的用户提供多样化的服务,四叶草为教师使用互联网改善教育教学过程提供工具,为学生提供在教师引导下进行学习的平台,为家长提供全面掌握成长记录和学习动态的平台。
四叶草教育互动平台以“互联家校、幸福教育”为宗旨,通过图说、微课、测验、作业、云课堂、移动客户端等多元融合的社交互联功能,实现学校、教师、学生、家长之间随时随地的沟通互动。教师与教师之间也可以展开教育协作,共同提高教学水平。学生可以利用四叶草平台发布自己的图片、作文、心情,在四叶草平台的学习互动中提高学习效率。同时,四叶草教育互动平台中的云课堂可以为课堂教学提供先进的、便利的互动教学环境。通过线上资源分享、课堂上平板电脑的使用,结合其他辅助设备,实现更高效的师生双向互动。为教师转松实现翻转课堂提供支持,为学生提供结构化预习工具,并将教师课前备课准备、上课学习互动、课堂表现分析贯穿在一起,是互动教学的完美解决方案。另外,四叶草教育互动平台支持同第三方资源平台接入,向教师推送个性化的资源,为教师教学提供更多便利。
四叶草教育互动平台主要模块如下表所示:
序号 | 模块 | 内容 |
1 | 四叶草校信 | 图说互动、家校沟通 |
2 | 四叶草微课 | 基于课程教学的移动互联网产品、跨区域教育协作、 共享教学资源、在线测试等 |
3 | 四xxx课堂 | 互动课堂、云端服务 |
x知行的业务聚焦于教育信息化领域,客户主要为中小学及各级教育管理部门等各类教育机构。该等机构多由上级政府部门主管,设备采购立项、付款一般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管理,大都需要招投标获得合同。乐知行的业务流程大致分为项目投标、产品研发、实施验收、系统运维等主要阶段。
1、项目投标:乐知行按用户标书的需求和公司产品和技术特点进行项目可行性评估,确定是否投标和投标报价,并制作标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招投标程序,中标后根据投标书相关要求和标准与客户签署合同。
2、产品研发:合同签订后,按照招标要求的系统目标和完成时间,提供解决方案并构建硬件和软件应用平台,包括系统软硬件采购、软件开发与测试等。对于应用软件开发及服务项目,为客户提供顶层设计、定制软件开发,包括概要设计、详细设计、编码、单元测试、集成测试、系统测试等工作,最终按照项目要求,提供满足用户需求的产品。
3、实施验收:在完成系统测试后,由项目实施人员按照项目的需求进行系统的部署和实施,经客户批准后,系统上线试运行,在运行稳定后进行验收并出据验收报告。
4、系统运维:按合约履行质保期服务,提供定期和不定期的系统运行维护、技术支行和培训,在免费期过后按照维保合同继续提供后期维护保障服务并提供运维报告。
乐知行产品和服务业务流程如下图所示:
1、采购模式
x知行产品中的软件部分主要为自主研发,硬件及系统集成部分根据客户需求及项目情况实施采购。乐知行商务部根据技术部和销售部提供的项目需求申请,经过相关负责人审批后进行采购,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和签约,供应商供货后经质量管理部检验合格,确认收货和产品核对,确认无误后入库。
2、设计与研发模式
x知行遵循标准的软件开发流程,从项目的调研、立项到开发、测试及发布,均严格按照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流程体系来执行。
(1)评估立项
x知行市场部负责市场调研,获得客户使用场景和业务需求,分析、整理后,经内部评估后进行立项申请,确定产品或项目的研发模式。
(2)需求分析、评审
市场部接收到学校客户需求后,进行需求分析和功能设计,并整理用户需求
规格以及产品原型。将整理好的文档与开发部门共同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由项目开发部门立项和实施。
(3)系统设计
产品部的软件设计人员,根据评审后的用户需求规格说明书以及产品原型图,进行项目概要设计以及详细设计(包括数据库设计,功能模块设计等),形成规范的系统设计文档。将设计文档交由开发部门经理和核心技术人员进行评审。确保系统设计符合技术规范,系统开发完成后满足客户需求。
(4)系统开发
开发经理根据系统设计文档估算开发工作量,确定项目开发周期,制定周期时间表,规范并控制开发进度。同时将项目开发工作进行分解,分配至各开发工程师进行编码实现。
(5)系统测试
项目开发完成后进入测试阶段,测试人员对项目进行测试(包括系统模块功能测试,系统整体功能测试,系统压力测试等),如在测试过程中发现问题或功能没能达到设计要求,则反馈技术开发工程师,立即修改,再继续进行测试,循环进行,直至项目满足设计要求为止。测试完成后,测试工程师将测试过程和结果编写测试报告形成文档。
(6)系统运行及优化
系统测试完成将在客户测试运行,系统正式上线运营后,乐知行为客户提供后续系统运维服务,通过电话、远程连接及现场巡检等方式对系统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同时,乐知行有专门的技术服务人员,分析并处理系统使用人员的使用反馈和意见。整理成系统需求,并将其提交客户和市场部门确认,审核后根据新功能需求对系统进行迭代升级。
(7)研发模式
x知行根据其研发情况以及学校对系统与技术的需求情况,将技术研发分为标准产品研发模式和定制化项目产品研发模式。
标准化产品主要适用于业务明确,需求成熟的客户。该类产品由开发部统一分析用户需求、设计产品功能、组织需求评审、提交立项申请;由开发部门进行软件设计和开发实现;由质量管理部测试验证、把控产品品质。研发后期,乐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