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综合险附加传染病营业中断保险条款注册编号:C00010130622020042300142
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产综合险附加传染病营业中断保险条款注册编号:C00010130622020042300142
总则
本附加保险条款(以下简称“本附加条款”)是《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综合险条款》(以下均简称“主险”)的附加条款,在投保《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综合险条款》的基础上,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本附加险。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其他未尽事宜以主险条款为准。
保险责任
第一条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由于其正式雇员被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确诊感染或列为疑似感染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或乙类传染病,致使主险保险合同载明的营业场所被行政机关要求暂停营业导致的直接营业收入损失、雇员工资损失及隔离费用损失提供保障。以上三种损失保障中,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其中的一项或多项。保险人将根据投保人选择的损失保障及合同约定限额承担保险责任。
责任免除
第二条 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下列损失、费用:
1、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雇员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产生或扩大的任何损失;
2、任何因营业场所营业许可证或者其他开业必备的许可文件逾期或者无效而被要求停业期间发生的损失;
3、被保险人营业场所发生生产安全事件或者其他非甲类乙类传染病导致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直接导致的停业损失;
4、被保险人违反法律法规、行政机构要求停业期间发生的损失;
5、任何间接损失、声誉损失或侵权损失;
6、其他非本附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风险造成营业场所适用的物资财产遭受损失导致被保险人产生的损失;
7、在保险期间开始前,被保险人的正式雇员已被确诊感染《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或乙类传染病,或被认定为疑似感染《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或乙类传染病的,或与确诊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密切接触而被隔离但自行复工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8、被保险人的正式雇员故意违反行政行为,擅自闯卡,擅自违反禁令前往禁行区域,因此罹患《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或乙类传染病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9、被保险人在行政机关要求其停工的时间内或在不符合行政机关复工条件的情形下营业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其损失;
10、被保险人的停工、停业是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以及停工、停业、停课等紧急措施的情形;
11、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导致停业/停产造成的损失;
12、租约到期导致停业造成的损失;
13、任何原因导致供电、供水、供气中断造成的停业产生的损失;
14、已具备营业或生产条件,但被保险人仍然停业所产生的损失;
15、罚款、罚金及惩罚性赔偿;
16、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免赔额或免赔期内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7、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赔偿限额与免赔额(期)
第三条 营业收入损失累计赔偿限额、每日赔偿限额,根据企业日常收入水平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第四条 雇员工资损失累计赔偿限额、每人每日赔偿限额,根据企业工资水平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第五条 隔离费用损失累计赔偿限额、每日赔偿限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第六条 免赔额(期)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保险期间
第七条 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同主保险合同,以主保险合同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赔偿处理
第八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索赔时,应提供以下材料。被保险人未能提供有关材料,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理赔申请的真实性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理赔申请书;
(2)区、县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停工/复工通知;
(3)因感染甲类或乙类传染病就医的正式雇员病例资料,包括诊断证明;
(4)被保险人营业执照;
(5)正式雇员劳动合同和社保资料;
(6)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第九条 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赔偿限额承担赔偿责任。
争议处理和法律适用
第十条 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xxx的仲裁机构仲裁;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且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与本保险合同有关的以及履行本保险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
释义
正式雇员:是指被保险人与之签署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员工。
隔离费用:被保险人为合理安置政府主管部门要求隔离的雇员所花费的费用。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本条例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