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本行政区域内依法实施国际道路运输监督检查工作。 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口岸地包括口岸查验现场的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 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XX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 站”标识牌;在口岸查验现场悬挂“中国运输管理”的标识,并实行统一的国际道路运输查验签章。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实施国际道路运输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交通部统一制式的交通行政执法证件。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