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附件
办公场地保洁及饭堂承包合同(样本)
甲方:珠海市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所
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委托乙方提供办公场地保洁服务及饭堂承包事宜,鉴于甲方办公场所及人员即将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乙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保洁及饭堂承包的范围和项目
(一)甲方位于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30号1-4楼的办公室、楼道、走廊、卫生间、会议室等公共卫生区域的保洁,服务面积为1011.19平方米,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保洁服务内容:
1、办公区域桌面、地面清扫、拖擦及巡回保洁,保持地面、墙面、桌椅、沙发、茶几、台面、柜体等干净、无灰尘污渍。
2、垃圾收集、清理、倾倒以及更换垃圾袋等,保持服务区域内垃圾桶摆放整齐,干净、无污渍、无异味。
3、卫生间的打扫清洗与擦拭,保持干净、整洁、无积水。
4、阳台冲洗(一周一次)。
5、窗户玻璃擦洗(一月一次)。
6、其他甲方在合理范围内要求乙方完成的保洁服务。
(二)甲方饭堂的食物采购、烹煮、器具清理、场地清洁卫生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工作日午餐的食物采购以及烹煮、器具清理。
2、每餐食物采购价格标准由甲方和乙方人员协商确定,未经协商不得随意更改。
3、甲方向乙方支付一定的备用金(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乙方更换饭堂人员或者终止饭堂承包时,该备用金全数返还给甲方。
4、食物采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提供发票给甲方报销。
5、饭堂的场地清洁。
二、合同期限
共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乙方应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派遣至甲方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临时用工协议,并及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
(二)乙方按甲方用人要求,指派合适并且符合要求的人员至甲方处提供保洁及饭堂承包服务。
(三)乙方应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遵守甲方合理的规章制度,同时接受甲方的管理与考核。乙方应定期对工作进行督察,并全力配合甲方特殊时期的检查工作,按照检查标准做好卫生清洁工作。
(四)乙方人员的聘用、调换、工伤或被解雇所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人员在服务期间,不能正常工作的,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患病、工伤等情形,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十五日内更换并指派符合条件的人员,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十五日内更换并指派符合条件的人员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五)乙方应提供保洁工作所需一切保洁工具及材料、用品。
(六)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食品卫生的标准,严禁提供腐烂变质的食品,保持菜肴的新鲜和卫生。
(七)乙方有权按合同收取费用。
五、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享有监督权和检察权,有权对乙方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甲方对乙方的饭堂承包服务及清洁质量不满意时有权提出异议和要求整改或返工。如不满意乙方人员的服务工作,可责令乙方在十五日内更换人员,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十五日内更换并指派符合条件的人员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二)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保洁及饭堂承包费用。
六、保洁及饭堂承包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每季度费用: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二)支付时间:从每年1月份算起,每3个月作为一个季度,例如1-3月份为一个季度,以此类推。按季度结算,于每季度乙方提供发票后四十五天内支付。若合同签订时的首个季度实际服务时间未满一个季度,仍按一个季度支付费用。
(三)支付方式:乙方提供正式发票后,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乙方账户。
乙方户名:
乙方账号:
开户行:
七、合同的解除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人员在工作中未达到要求的,经甲方两次书面通知整改仍未达到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乙方一个季度的费用作为违约金。
(三)甲方已提前向乙方告知,甲方可能会进行办公地点搬迁或办公场所缩减的计划安排。经双方协商一致,如甲方在合同期内进行办公地点搬迁,应提前十五日通知乙方,若乙方同意变更服务地点则合同继续履行,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变更;若不同意,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甲方在合同期内进行办公场所缩减,亦应提前十五日通知乙方,若乙方同意则合同继续履行,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变更;若不同意,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甲方因无法控制、无法预见、无法避免的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有权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费用,应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违约: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标准提供保洁及饭堂承包服务的,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费用。
九、其他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结算中心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变更。凡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签章,方可产生法律效力。
(四)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授权代表: 乙方授权代表: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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