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中心有限公司(简称“四川 CA”)是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和国家密码管理局批准的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遵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电子签名法》为用户提供数字证书相关的电子认证服务。 本协议中的“用户”指数字证书持有人以及申请使用数字证书的实体(即证书“订户”)。数字证书(以下简称“证 书”),是指包含数字证书使用者身份信息和公开密钥的电子文件。能够标识您的身份,用于网络系统登录身份认证及确保您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签名的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 机密性和抗抵赖性,四川...
《数字证书服务协议》
四川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中心有限公司(简称“四川 CA”)是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和国家密码管理局批准的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为用户提供数字证书相关的电子认证服务。
本协议中的“用户”指数字证书持有人以及申请使用数字证书的实体(即证书“订户”)。数字证书(以下简称“证书”),是指包含数字证书使用者身份信息和公开密钥的电子文件。能够标识您的身份,用于网络系统登录身份认证及确保您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签名的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机密性和抗抵赖性,四川 CA 或受四川 CA 委托的第三方将对您进行身份鉴证,当您通过身份鉴证后将为您签发数字证书。
为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四川 CA 和用户就数字证书的申请和使用等事项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用户知晓证书用于在网络上标识用户身份及电子签名,应按照业务系统的要求使用证书,不作其他任何用途。用户应正确使用证书,所有使用证书在网上作业中的活动均视为用户所为,用户对使用证书的行为负责,因此而产生的相关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二)用户同意四川 CA 向有关部门和个人核实用户信息且四川 CA 有权合法收集、处理、传递和应用用户资料,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用户资料保密。
(三)用户申请证书时应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资料和信息。如用户故意或过失提供不真实资料和信息而导致四川 CA 签发证书错误的,造成相关各方损失的,由用户承担因此所造成的相关责任和损失。
(四)非四川 CA 过错而导致签发数字证书延迟、中断或者无法签发的,四川 CA 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用户提供的资料信息(如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个人用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在证书有效期内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四川 CA,并终止使用证书。
(六)证书一律不得转让、转借或转用。因转让、转借或转用而产生的相关后果应当由用户自行承担。如因用户原因致使证书私钥泄露、损毁或者丢失的,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如证书私钥在证书有效期内泄露、损毁、丢失或可能泄露、损毁、丢失的,用户应及时向四川 CA 申请办理吊销手续。证书吊销申请受理后 24 小时内生效,期间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数字证书造成的一切责任。
(七)用户应确保其应用系统能为证书提供安全的应用环境,若因网络、主机、操作系统或其他软硬件环境等存在安全漏洞,由此导致的安全事故及相关后果,四川 CA 不承担责任。
(八)用户终止使用证书时,应当立即申请吊销证书。证书吊销申请受理后 24 小时内生效,期间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数字证书造成的一切责任。
(九)如果单位证书用户单位解散、注销或个人证书用户失去民事行为能力、死亡,法定责任人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及原证书,向四川 CA 请求吊销用户证书。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其证书在吊销生效前相关行为所产生的责任。
(十)下列情形之一,四川 CA 有权吊销证书并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给四川 CA 造成损失的,用户应当向四川 CA 承担赔偿责任:
1、提供的资料或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不准确的;
2、证书相关信息有变更或证书私钥已经丢失或可能丢失,未终止使用该证书并通知四川 CA 的;
3、用户未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证书在有效期届满后自动失效。
(十二)四川 CA 承诺,由于四川 CA 过错导致数字证书签发错误或证书私钥被破译并对用户造成损失的,四川 CA 按照电子认证业务规则(cps)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三)用户在申请表上签字或盖章或在线勾选“同意”时起,本协议生效。本协议生效后,四川 CA 及用户均应依诚实守信之原则履行协议项之全部义务,若因本协议的履行、解释、赔偿所产生的一切争议,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四川 CA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