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庄工业区浦江高科技园(南区)H2-06地块场地平整及 建筑垃圾外运工程的合同
莘庄工业区浦江高科技园(南区)H2-06地块场地平整及 建筑垃圾外运工程的合同
合同统一编号: 11N00245106720212808
合同内部编号:
合同各方:
甲方: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 | 乙方:上海弘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联xx 0000 x | |
邮政编码:202155 | |
电话:00000000 | 电话:000-00000000 |
联系人:计xx | 联系人:xxx |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上海市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现就施工承包项目实施事宜,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
守。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莘庄工业区浦江高科技园(南区)H2-06 地块场地平整及建筑垃圾外运工程工程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
工程内容:
乙方不得将本项目全部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工程款,并有权要求乙方赔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 20%的违约金。
二、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 年 | 月 | 日, |
竣工日期: | 年 | 月 | 日, |
工 期: |
三、 合同文件构成
本合同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技术标准和要求;
(4)图纸;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6)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本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四、合同价款
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暂定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伍万叁仟叁佰零xx整
(小写):1953306
综合单价是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费用,应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及投标人的期望利润等为完成该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并已考虑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或投标人为完成该规定计量单位项目可能承担的责任、义务及约定的风险因素。
本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固定不调整。
2、合同价款调整原则:
综合单价以本合同所附工程量清单内的价格为准,已包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规费、保险等费用,并已考虑招标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风险等因素涉及的费用,不因任何因素调整。
因工程范围或工程规模变化、设计变更、经招标人确认的合理签证、竣工图工程数量与招标工程数量差异而调整合同总价的,则按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计价方式,增减数量、新增项目数量按《《上海市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6)》、《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2016)》及规定、沪建市管〔2019〕24 号文规定、《上海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最新)》规定,调整工程量以甲方审定的合格工程量为准,由甲方委托的投资监理单位审核并报甲方批准后作相应调整。
3、因变更等原因产生新的工作项目的综合单价取定原则如下:
(1) 施工条件及性质与工程量清单内项目相同的工作应以工程量清单内的价格为准;
(2) 施工条件及性质与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类似的工作,则上述价格应尽可能在合理范围内成为该项工作的价格基础;
(3) 当工作不属前述的类似性质或在类似条件下施工时,工程量清单内无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新增综合单价中人、材、机的消耗量、单价和费率的取定顺序为:
1)定额根据工程内容选用《《上海市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6)》、《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2016)》及规定、沪建市管〔2019〕24 号文规定、《上海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最新)》;
2)单价首选投标文件内的综合单价,投标文件内无类似单价的,根据工程性质信息价依次采用《上海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1 年 4 月)》,如信息价内没有相关单价,则参照实施期间的市场价格,采用信息价或市场价均按相应价格按投标下浮率下浮。
3)上述项目的数量及单价须经甲方委托的投资监理审核,甲方审定后作为最终结算依
据。
五、付款方式
承包合同签订后,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 80%;审价结束后,支付至审计价格的
97%;剩余 3%尾款,于工程质保期一年后支付。
分期付款
六、质量标准
乙方应全面负责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和竣工验收工作。
质量标准::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记载的服务标准,以及本合同约定服务标准。以满足其使用功能,并征得建设单位和管理部门的认可。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合格率 100%。本合同全部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当编制竣工验收报告并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 3 天内验收,验收合格的,签发验收合格证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之日为竣工日。如甲方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应重新通知甲方验收,甲方重新验收合格的,乙方重新通知甲方验收之日为竣工日。因xxxx导致工期顺延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七、安全管理及xx施工
1、xxxx其所属人员及雇佣人员、机械设备全面负责管理,加强安全教育,遵守安全制度,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当地劳动、公安、环保、消防、卫生等部门的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和措施,办妥有关作业手续,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
2、乙方必须做到xx施工,施工现场整洁有序,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垃圾及废旧物资,设立必要的标志、标牌及宣传、告示牌等,并承担其费用。
3、乙方必须对本合同施工范围内的管线及环境做好保护工作,在施工前做好详细的调查工作,并制订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确保安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管线、环境破坏,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发生在乙方施工范围、工作内容、生活范围的安全事故,所有事故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不能及时解决的,则甲方有权代为处理并垫付相关费用,所有费用由乙方最终承担,且乙方同意可以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5、乙方应当做好工作人员劳动安全保护措施,为工作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购买工伤保险,涉及特种作业人员,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特种作业许可证方可上岗、乙方工作人
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工伤、工亡事故的,由乙方负责协调处理,相应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6、如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应由乙方承担。如发生对外媒体曝光事件,乙方应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及善后事宜,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每次 5 万元的赔偿金。
八、甲方责任
1、全面负责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并委托甲方的代表负责实施。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协调安排。
2、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施工期间,不服从甲方管理,不完成甲方交办的工作,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整改;乙方拒不整改、怠于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价款总额 20%的违约金。
3、应协助乙方做好该项目的实施工作。
4、按乙方已完成的工程量和付款进度及时付款。
九、乙方责任
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并履行以下义务:
(1)依法办理应由承包人办理的相关许可和批准手续(包括安监、市容、消防、卫生等),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发包人留存;
(2)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为工作人员缴纳工伤保险,确保工程及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
(4)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5)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6)按照〔环境保护〕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xx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直至甲方满意。施工污水须经场内处理后才能排入城市下水道,所有污水的排放须符合施工现场当地或上海市有关污水排放标准的规定;
(7)按〔安全xx施工〕约定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乙方施工管理及配合包括(且不限于):质量、进度、资料、验收、协调、现场安全、xx治安等工作。另外所提供的设施和运输工具必须是安全地、运转有效地。甲方不另行支付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8)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合同工程,且应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工资,并及时向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9)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编制竣工资料,完成竣工资料立卷及归档,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竣工资料的套数、内容、时间等要求移交发包人;
(10)乙方负责在承包范围内各系统综合管线施工前协调并解决管线施工矛盾。如因乙方未能及时协调解决此类矛盾而造成各系统综合管线互相串位、碰撞等,造成的一切费用和工期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1)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垂直运输吊装机械的管理,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各项工程交叉施工的垂直运输吊装计划及施工措施方案。如因乙方垂直运输吊装计划及施工措施方案不
合理,或乙方对垂直运输吊装机械管理不力,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及工期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拆除外墙脚手架的时间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按甲方确认的计划拆除。乙方未按计划擅自拆除脚手架,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及工期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2)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组织进场施工;编制施工进度;处理施工技术问题;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和治安管理;施工现场标准化xx管理及产品保护;施工现场管理;施工材料管理;联络与施工相关的政府部门,落实政府部门的法令、规定;满足甲方在承包范围内的合理要求;施工技术、质量等资料文件的收集汇编;施工影像资料的收集汇编;竣工图纸的编制及审核;协调、配合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工作;编制施工总结及工程使用说明;交付使用后的工程质量回访及保修保养;在各分项工程施工前 7 天内向甲方提交该项工程施工管理大纲;定期组织、安排工程协调会议等。
(13)乙方须对本工程施工期间承包范围内施工而直接或间接发生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担费用、责任、损失、索赔或诉讼的法律责任(经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认定应归责于乙方以外的责任人及情况除外)。
(14)乙方须对其雇员的意外或伤亡负全责。甲方对任何人的意外或伤亡,无论该人是否受雇于乙方,皆不负任何法律上的赔偿责任,乙方须保障甲方免负任何有关的索赔、要求、诉讼、成本、费用和支🎧。乙方须投保相应的保险,并缴纳有关的保险等相关费用。
(15)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十、本工程甲方委派 为联系人,乙方委派 为联系人。
十一、违约责任
合同双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违约方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规定,承
担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所约定的条款履行义务,造成经济损失的,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甲方逾期支付款项的,按应付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三支付逾期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所约定的条款履行义务,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工期每延误一天,处以合同价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若承包人投标文件承诺的延期违约金标准高于本约定,以承包人投标文件承诺为准)。
4、乙方未一次验收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工程总价 3%的违约金。
5、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任一情形的,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违约的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1 万至 10 万元的违约金。
6、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任意一种情形的,经甲方通知乙方整改,乙方拒不整改或者未在合理期限内整改完毕的,甲方均有权书面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有权不予支付剩余工程价款,乙方还应向甲方承担合同价款总额 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还应向甲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7、如果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中🎧现乙方实施不了或得不到建设单位的认可时,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另行指定施工单位实施,所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和工期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双方确认合同履约完并经甲xxx工程款后失效。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执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闵行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合同一式捌份,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日期:2021-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