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合同编号:
马尾龙门村土地房屋租赁
合
同
书
福州海峡置业有限公司制定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甲方(出租方): 福州海峡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乙方通过(☑竞价 □投标 □协议)的方式取得甲方租赁标的的承租权,为了明确双方职责,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房屋状况
1.1 标的位置: xxxxxxxxxxx000x 。
1.2标的的租赁面积为:1073.33平方米。
1.3其他说明:以上租赁面积仅作为本合同计租使用,乙方已经对该租赁标的情况做了充分了解,即使与实际测量面积有误差,乙方亦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二、租赁用途
该标的仅作(□住宅 □商业 □办公 □生产用房)用途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不得用于违法犯罪、存放易燃易爆或经营加工厂等改变标的物用途的经营项目。
三、租赁期限
3.1 租赁期为3 年(无装修期),即从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3.2 如遇到不可抗力事由造成甲方逾期交付标的时间的,经双方确认后,顺延租赁期限。
四、租金及交付方式
4.1 第一年月租金(含税)为人民币仟佰拾元角分(¥元)。
4.2 租金变动条款:(递增幅度的约定)
第2年开始在上一年的基础上每年按照5%比率递增。具体支付金额及幅度如下:
租赁期限 |
月租金 (元) |
年租金 (元) |
第一年 (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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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年 (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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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年 (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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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税合同租金总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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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付款方式:
租金的支付遵循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按(☑月 □季度 □年)支付,乙方第一个月租金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付清;以后应在每(☑月 □季度 □年)的15日前付清当(□月 □季度 □年)的租金。
4.4 租金支付的其它约定:
乙方应按约定时间通过银行转账或扫码方式一次性将当月租金存入甲方账户,具体如下:
全 称:福州海峡置业有限公司
账 号:35050188000700006460
开户行:建设银行福州城南支行
4.5 押金: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第年的 3 个月租金作为押金,即人民币万仟佰拾元角分(¥元),并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甲方账户一次性交清。租赁期满且经甲方确认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后,乙方提出书面退还押金申请,甲方在扣除相应租金、违约金或赔偿金等未结清费用后,向乙方无息退还押金余额。
4.6 甲方有权在押金中直接扣除乙方欠付的租金、水电费、违约金、赔偿金等其他应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甲方扣除后造成押金不足部分,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补足押金差额。甲方扣除乙方欠付的租金等费用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五、房屋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5.1 甲方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内部决定、审批等在内的批准手续已经合法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决条件均已满足。
5.2 甲方是本租赁标的物的拥有者,并享有处分权利。
5.3 租赁期内,甲方因拖欠税费,或因其它债务纠纷导致出租标的受到限制,造成乙方不能使用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5.4 甲方有权对在合同期内的标的的治安、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在规定时限内无条件进行整改。
六、房屋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6.1 乙方如需对标的进行装饰、装修、改造或增扩设备时,应先行将装修设计方案向甲方报备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同时自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承担费用。若乙方擅自变动标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改建、扩建的,或在自行场地上搭盖、建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乙方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经营活动所需的审批事项也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
6.2 因使用不当或其它人为原因而使标的或设备损坏的,乙方应照价赔偿(能够通过维修恢复原状的,赔偿维修费用;无法通过维修恢复原状的,按照重新购买设备或者重新安装系统的价格赔偿)或负责恢复原状。
6.3 乙方应对甲方正常的标的检查给予协助。
6.4 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标的交还给甲方。租赁期满后,甲方应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榕政办﹝2022﹞77号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承租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6.5 乙方应负责缴纳标的租赁期内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 ☑电话费 ☑煤气 ☑闭路电视费 ☑宽带网 ☑环境卫生费 ☑治安费 )。
6.6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标的用途,不得擅自分割、转借、转租、设置抵押、质押等。
6.7 乙方应遵守社区或物业管理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6.8 在租赁期内,乙方应保证将租赁标的用于合法用途,除甲方原因外,乙方自行承担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责任(包括第三方致害),甲方概不负责,若由甲方先行赔付的,甲方在赔付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6.9乙方应遵守甲方及相关单位的有关管理规定。
6.10在合同生效期内,当租赁物出现安全隐患无法处理时,严禁乙方在无法绝对保证安全的情况下使用租赁物。乙方在配套设施装修方面,应保证供电系统、供水系统及消防等设施达到相关部门规定的运行标准后方可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收押金不予退还,若由此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6.11乙方对租赁物的实际情况(包括地理位置、房屋状况等)做了充分了解,并已实地查看,确认该租赁物能够符合自身经营需要,愿意按现状承租。租赁期间如因乙方对实际情况不了解而产生任何纠纷均有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6.12乙方在租赁期间应妥善负责资产的维护及管理工作,确保国有资产的完整性。若在租赁期间,导致该租赁资产遭遇外来侵占或流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租赁押金不予退还,乙方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13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交的任何证明和文件均为真实、准确、完整;若乙方向甲方作出的声明、承诺、文件、函件等的任何一项被证明为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误解等,均视为乙方严重违约,除相关声明、承诺、文件、函件作出不利于乙方或有利于甲方的解释外,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七、房屋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
租赁期间,甲方如将出租范围的资产进行变现,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可以参与购买。资产所有权成功转让,受让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和承担原甲方的义务,原甲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租赁期间,乙方如将租赁物以转租、分租、交换或合作经营、作价入股等方式将租赁物所或权益(全部或部分)给予其它第三方的,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无论是否已就此支付租金或其他对价,则本合同立即终止,乙方应依本合同约定立即返还租赁物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若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上述行为的,乙方上述行为的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租赁期限,乙方所签订的相关合同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提交甲方备案。第三方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连带责任。
八、租赁物返还
租赁期满或本合同因任何原因提前终止或解除的,甲方有权收回租赁物。乙方应如期交还并保证租赁物完好且可以正常使用,不得以装修补偿、清理库存等一切理由拒绝搬离及拒绝移交租赁物。租赁期或合同解除或其他合同终止情形发生后5个日历日内,甲乙双方按以下约定条款完成交接:
8.1清场约定:乙方应负责保留租期届满时的标的装修状况,并将标的无偿归还给甲方。同时,若存在改、扩、新建的房屋等建筑物也无偿归甲方所有,并交付给甲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破坏。乙方移交给甲方的本租赁房屋设施、设备应该具备正常使用的标准,否则乙方应当负责修复至符合正常使用的标准,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乙方拒不修复或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没有修复或没有修复完毕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押金。没收的押金不足以用于支付修复费用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8.2 押金约定:乙方无违约情形或其他甲方有权扣除或没收押金的情形的,乙方向甲方交房时,甲方应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如乙方有欠缴租金(包括违约金)或乙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后未按合同约定恢复房屋原状,甲方代为处置花费等的其它未结清费用,甲方可将押金折抵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如不足抵偿的,乙方应予补足,否则甲方可向乙方追偿。
8.3 遗留物约定:合同终止(含期满)后5个日历日内,乙方应自行搬离有关物品并清理遗留物,否则视为乙方放弃遗留物的所有权,甲方有权任意处置,处置费用从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应予以补足。
8.4若乙方逾期归还租赁物,甲方有权视情况收回租赁物,甲方亦有权采取停电、停水等方式促使乙方返还租赁物,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5租赁期限届满或不论因任何原因本合同提前终止,乙方不得以投入装修为由提出补偿或拒绝移交租赁物。
8.6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乙方须向有关部门办理变更、注销任何乙方以租赁物作为登记注册地址之用途的手续。
九、违约责任
9.1 甲方逾期交付标的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押金金额的 x分
之五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经甲方确认后违约金可充抵租金。
9.2 乙方逾期交付房租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欠付房租的 x分之五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以从押金中扣除。
9.3 乙方逾期支付或补足押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金额
的 x分之五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4乙方逾期向第三方支付水电费等各项费用的,导致甲方垫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归还垫付款项,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从垫付之日起每日按垫付款项金额的 千分之三 支付违约金。
9.5如乙方因单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 20 日书面告知甲方。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全部押金。
9.6 合同期限届满后,乙方应在5个日历日内完成搬离,逾期未搬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占用费,每逾期一日,占用费按照 合同届期当年租金÷365日后,按实际天数计取。
9.7乙方在租赁期内存在违法行为,即使其采取继续履约、补缴租金及费用、恢复原状等救济措施,均不影响或限制甲方依有关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应享有的其他权利,不应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的放弃,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解释权、赔偿请求权等。
十、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标的,没收押金,乙方应继续支付欠付的租金等款项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另由乙方负责赔偿:
10.1 将承租的标的擅自转租、转包、转借、分割、分租、分包、抵押或质押给他人的;或擅自以交换、合作经营、作价入股等方式将租赁场所或权益(全部或部分)给予其它第三方的。
10.2擅自拆改承租标的装修、改变用途或损坏标的的。
10.3 拖欠租金、押金或物业费等款项连续 30 日或累计拖欠达 60 日以上的。
10.4 利用承租标的进行违法违规活动或故意损坏租赁标的物的。
十一、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甲方返还押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11.1 出租标的权属不清,造成乙方无法继续承租。
11.2 以欺诈手段骗取押金或租金。
十二、甲、乙双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2.1 如因标的现状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现状移交的。
12.2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的标的损坏的。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拆迁、拆除、土地收储、政府征收、征用、改造及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政府相关部门、甲方上级单位需将租赁物用于其他用途的,甲方应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乙方应无条件退出并将租赁物及附属设施完好地交还给甲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因租赁物被征收、拆除和改造等而产生的征收安置补偿款及产权调换的房屋全部归甲方所有,与乙方无关。乙方不得因征收安置向甲方或者征收单位等主张征收安置补偿。
十三、本合同生效后,乙方自行负责消防、安全生产、环保、卫生、计划生育等责任。因不规范操作等原因发生火灾或人员伤亡等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所有损失,与甲方xx,xxxxxx,x方应负责赔偿。
十四、凡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按以下第 (二) 种方式解决:
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依法向租赁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守约方因解决争议而需支付的合理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公告费、保全费等费用。
十五、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确认:双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同意本合同所有条款。乙方已经就本合同所有条款,特别是免除、限制乙方责任的条款已向甲方做了详尽的提示,并应甲方要求作了详细说明。双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十六、本合同中双方的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均默认为书面或电子邮件的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应以书面方式告知对方,否则另一方按本合同中所载明的通讯地址发出之通知、信函等文件均视为已实际送达。实际签收之日或邮件被退回之日为送达之日。本合同约定的地址、联系人亦为法律文书及争议解决时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
十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即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十八、其他附件
(一)保证函
(二)廉政合同
(三)安全责任承诺书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福州海峡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620号鑫苑A区三层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 址: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地:福州市仓山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1
保证函
致:福州海峡置业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人,即公司的保证人,依据本函件约定向贵司承担不可撤销的保证责任。
一、保证关系
1.贵司与已签订《 马尾龙门村土地 房屋租赁》(以下简称“主合同”)。本人作为公司的保证人,承诺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义务提供保证。
2.本函担保的保证金额为主合同总金额,即人民币(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元)。
二、保证方式
本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范围
本人(保证人)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主合同中约定的全部由应承担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保险费、评估费、拍卖费、保管费、鉴定费等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四、保证期限
本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限与主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保持一致。
五、公告催告
本人(保证人)存在逃避债权人监督、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恶意逃废债务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时,贵司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及个人(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门、联系人、上下游客户、媒体、征信机构等)予以通报,通报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函、短信、微信、电话、张贴公告等方式,并有权在新闻媒体上公告催收。
六、保证人的联系方式
1.保证人提供如下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2.通过电子邮箱及其它电子方式送达时,发出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
3.上述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七、特别声明
本人(保证人)声明:就本次担保,已经履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程序以及其他批准程序(如有),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权限。本人(保证人)不得以未经相关程序为由主张保证合同无效与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八、附则
x保证函经保证人签名并按指印后生效。
保证人(签名):
保证人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廉政合同
甲方(出租方):福州海峡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
根据国家、省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租赁合同的廉政建设,保证租赁场所日常安全,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加强租赁合同的廉政建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1.1 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2 严格执行租赁合同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1.3 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相关的管理规章制度。
1.4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1.5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
1.6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义务
2.1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要求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
2.2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2.3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第三条 乙方义务
3.1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3.2 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3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
3.4 乙方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3.5 乙方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的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4.2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条和第三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第五条 双方约定
x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六条 其他
6.1 本合同作为《 马尾龙门村土地 房屋租赁合同书》的附件,与上述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租赁期满完成标的返还工作且结清款项后失效。
6.3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甲方(盖章):福州海峡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甲方监督单位(盖章) :中共福州海峡置业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
乙方监督单位(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安全责任承诺书
甲方(出租方):福州海峡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
为了加强对租赁标的、租赁对象的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安全稳定,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特签订以下安全责任书。
甲方将位于xxxxxxxxxxx000x的土地出租给乙方作为使用。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马尾龙门村土地 房屋租赁合同书》约定,在租赁期内,乙方承租标的物所发生的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经济、法律等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特别是消防、治安等方面的规定,认真负责做好各项安全保卫工作。
乙方应对租赁的标的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保障其生命和财产安全。
乙方应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汛、防灾、用电、用气等安全工作,严禁“三合一”(即严禁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的场所),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随意加大用电负荷。乙方应禁止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品进入租赁范围,并按规定设置配备各种消防安全设施。
本安全责任承诺书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本安全责任承诺书系《 马尾龙门村土地 房屋租赁合同书》的附件。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福州海峡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