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A股股票等权益类证券(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等)、股指期 货、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13.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基金管理人应于划款前 1...华安大国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 February 26th,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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