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新维利商业”)、赤峰维乐惠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峰维乐惠”)和乌兰浩特市维多利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兰浩特维多利超市”)共计六家公司(以下 合称“乙方”)签署《预付卡合作协议》,由维多利集团单方或维多利集团与关联方各自向消费者发行预付卡,预付卡客户可以选择在维多利集团或上述关联方门店消费产品(或服 务),双方定期结算预付卡客户通过 POS 机刷卡结算购买的交易款项。预计合计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4100 万元人民币。明细如下:预付卡合作协议 • September 27th, 2019
Contract Type FiledSeptember 27th,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