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前 修订后 备注 第三十八条 【清偿顺序】1、如甲方有多笔融资、融券交易,默认按照融资、融券交易合约到期日的先后顺序偿还,先到期的先偿还。甲方可以在乙方提供交易端将融资 交易的偿还顺序修改为按证券顺序 偿还或仅偿还本证券负债。按证券顺序偿还是指:当甲方选择卖券还款时,卖出的标的券首先用于偿还甲方基于该标的券进行融资买入形成的负 债,如偿还上述负债后仍有剩余的,按照剩余融资交易合约到期日的先后顺序偿还负债,先到期的先偿还。按证券顺序偿还的特殊情况:如甲方以基于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