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 方: 合同编号:24PITC2CNE-----
合 同
卖 方: 合同编号:24PITC2CNE-----
买 方:鞍钢国贸攀枝花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四川成都
最终用户: 签订时间:2024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及交货期: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不含税总价(元) |
交货期(不晚于) |
|
|
|
|
|
|
合计 |
|
|
|
|
|
合同不含税总价:----元(大写:----) 合同含13%增值税总价:-----元(大写:------)(若遇国家税率调整,按调整后的税率执行) |
详细供货内容按照---号标书和卖方相应的投标文件以及卖方与最终用户签署的《----技术附件》(以下简称
“技术附件”)。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按原产厂家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详见技术附件)。 |
三、交付条件: 最终用户指定地点四川省-------交货,由收货方负责卸货。收货联系人:---,联系电话:---。货物外包装上注明用户合同号(----)。 |
四、运输方式、到达站和费用负担: 由卖方负责运输,货物到指定地点前发生的所有运输费用及其它费用等均由卖方承担。 |
五、验收: 合同货物运抵最终用户指定地点后,卖方和最终用户共同开箱验收,开箱验收合格后按现场进度进行设备安装调试。设备功能考核验收合格后,卖方和最终用户签署最终考核验收合格证书,证书加盖最终用户公章;如果功能考核验收不合格,并按技术附件在延长考核期内仍不合格,最终用户将拒收合同设备并退货,卖方将退还买方已支付的合同项下的所有付款,并向买方支付自合同首笔付款之日起至退款完成期间的年利率为7%的利息。 |
六、包装标准: 生产厂家原包装,且包装完好无破损,适于空运、陆运和各种运输方式。须防潮,防湿、防锈和防破。 |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按原生产厂家标准验收。 |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详见卖方和最终用户双方签订的技术附件。 |
九、支付方式及其它: 1、合同项下的货款按以下支付方式和比例支付: 1.1 合同含税总价的90%(百分之九十), 即---元(大写:人民币---)在买方收到卖方下列单据并审核无误后以T/T、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给卖方:
C、卖方出具的详细装箱单一份; D、制造方出具的注明原产国的合同设备质量证书原件一份或显示合同卖方为收货人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加盖卖方鲜章)一份。 1.2 合同含税总价的10%(百分之十), 即人民币---元 (大写: 人民币----)在买方收到卖方下列单据并审核无误后T/T、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给卖方: A、最终用户出具并加盖最终用户公章的证明合同设备质保期已满的xx原件一份。 2、根据本合同如卖方应向买方支付任何罚金、承担任何损失和/或补偿,买方有权从任一上述付款中扣除,或由卖方直接支付给买方。 3、为执行本合同,卖方和买方各自银行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 |
十一、违约责任:
|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后仍不能解决,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
卖方 |
买 方 |
单位名称(章):
|
单位名称(章): 鞍钢国贸攀枝花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单位地址: xxxxxxxxxxx00x(企业注册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xx赴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
电 话:028-87708829 |
经 办 人: |
经 办 人:xxx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攀枝花分行营业部 |
帐 号:
|
帐 号: 122552625115 |
税 号:
|
税 号: 915104007469299912 |
邮 编: |
邮 编:610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