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用戶條款及守則
闡釋
1.
a. 本守則及條款中除非另有說明,否則以下意指統一解釋為:
- 「Lalamove」 ✃ EASY MOBILE LOGISTICS HONG KONG LIMITED,✁一間在香港註冊成立的公司,其註冊班會出為香港 九龍荔枝角瓊林街93-95號xx工業大廈10樓B室。
- 「上台車輛」✃已與Lalamove達成協議,同意提供預約用車服務之車輛;
- 「服務」 ✃第3(1)中規定的服務 ;
- 「軟件」 ✃與本條款守則相關的應用程式;
- 「條款和條件」✁指根據8.1款不時修訂的這些條款和條件。
- 「廣告」✁指在軟件運行期間,出現在您的移動設備上的促銷 消息。
b. 該條款守則列出了Lalamove與使用者之間在使用軟件和服務上的完整協議和諒解。
c. 條款守則中僅表示單數的詞語應包括複數,且男性性別應包括女性和中性,反之亦然
d. 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引用任何段落均指本條款和守則之段落。
軟件許可
2.
a. 不將軟件或服務用於任何商業目的的前提下,允許用戶在移動設備上安裝軟件的副本供您使用。
b. 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出租、租賃、發出許可、分發或轉讓本軟件或使用本軟件的許
可副本。
c. 不得修改、改編、反編譯、反彙編、翻譯軟件或基於該軟件創建衍生作品。
d. 不得中斷軟件的正常運行,亦不得使用任何方法導出或修改軟件的源代碼。
e. 不得上傳或發送任何類型的計算機病毒,蠕蟲,xxx木馬或惡意代碼。
f. 除運行Lalamove批准的操作系統之移動設備,不得在任何其他設備上安裝和/或執行本軟件。
g. 除使用第2(1)款中授予的軟件使用許可外,Lalamove及其供應商特此明確授予
您沒有其他許可或權利,並且特此明確保留軟件的所 有權和所有其他權利。
使用服務
3.
a. Lalamove提供的服務旨在將用戶通過應用程式與Lalamove之合作車輛司機連結,並向成功配對之司機顯示取貨和送貨地點;向用戶顯 示路程費用和預計需時等服務信息。
b. 用戶同意並確認,Xxxxxxxx並非其代理人或上台司機之代理人, 亦非上台司機合同一方。
c. 用戶應保護Lalamove所提供的有關軟件和服務之任何登錄名稱及密碼,不得將其
透露給第三方。
d. Lalamove默認用戶使用之移動設備、登錄名及密碼的任何人都✁用戶或其授權人。
e.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52條,輕型貨車出租或取酬作載客用途, 屬於違法。當
閣下透過Xxxxxxxx(EasyVan)提交任何訂單時,代表閣下已確認訂單內的相關資訊(如貨品內容及服務詳情等),亦明 確表示接受使用本軟件的有關條款及規限,包括表示閣下默認使用本 平台車輛服務時攜有貨物。
f. 所有路程收費為點到點收費。乘客如在途中多點落貨,除非得司機同意,否則須
跟據Lalamove (EasyVan) 路線費用額外加費。
g. 所有額外要求如攜同寵物,搬運長過六呎物料等需於下單時清楚列明,否則司機有權拒絕委任。
h. 客貨車免費等候時間為共15分鐘,乘客如要求司機更改預約時間或令司機逾時等候,司機有權收取逾時收費 (逾時每5分鐘10元,不足5 分鐘亦作5分鐘計算)。
i. 5.5噸貨車免費等候時間為共30分鐘,乘客如要求司機更改預約時間或令司機逾時等候,司機有權收取逾時收費 (逾時每5分鐘15元,不 足5分鐘亦作5分鐘計算)。
j. 乘客若臨時變更行程,須根據公司價錢表調整收費,請勿議價。
k. 行車時請佩戴安全帶。
l. 未經司機同意,請勿在車內吸煙或飲食。
m. 請保持車廂清潔,不要損壞、弄污貨車或棄置垃圾在車內。
n. 乘客如攜同寵物,遇上寵物在車內便溺或嘔吐,乘客需支付港幣200元清潔費。
o. 請勿要求司機在禁止停車或泊車的地點等候,或要求司機違反交通規則。
p. 請勿用1,000元紙幣繳付車資。
付款服務
4.
a. 現金支付:每筆訂單直接以現金支付平台服務費給提供該筆訂單服務的司機。
b. 在線增值:
- 預先使用程式內設之增值服務為電子錢包增值,每筆訂單將會直接從電子錢包扣除服務費用。
- 預先增值之電子錢包金額僅能支付運費、急件服務費,並不適用於代買代
付之商品金額。
c. 付款金額以港幣為單位,並在適用情況下包括香港商品及服務稅。
d. 付款交易費用由Lalamove承擔,付款人之費用為零,但Lalamove 有權在不事先通知的情況下修改任何費用之價格。
e. Xxxxxxxx擁有在不事先通知的情況下修改任何支付金額/限額之價格的絕對權利。
f. 任何應用程式/服務請求均受資源限制。如果未處理任何提交的申請,Lalamove應通過用戶指定的電子郵件通知用戶。
g. 只有在用戶付款由Lalamove指定的銀行結清並經Lalamove批准後 ,Lalamove方會處理增值之請求。
h. 如因任何理由,Lalamove無法處理包裹/費用的申請/請求, Lalamove保留向用戶
以相同金額退款的權利。
i. 用戶所擁有之積分不可交換或退款。
j. 成功付款後,用戶將收到確認收據;一旦銀行未結清付款,收據將被視為無效。
超連結和廣告
5.
a. Xxxxxxxx對廣告的內容和準確性概不負責。
b. Xxxxxxxx對您與廣告商之交易不承擔任何責任。
免責聲明
6.
a. Lalamove將完整地向您提供本應用程式,並將盡最大努力確保該軟件在用戶之移動設備上正常運行,但不保證該軟件的性能或其與移 動設備之兼容性。
b. Lalamove將不保證服務的可用性、通過使用服務配對司機之可行性,服務中心提
供的數據或信息之準確性或上台車輛之服務質素。
c. 對於因使用服務或安裝和/或執行操作而導致的任何間接、附帶、 突發的損害,所
導致任何利益損失或移動設備損失,Xxxxxxxx將不 承擔任何責任;✃使已告知 Lalamove或其代表有這種損失、損壞或索賠的可能性,亦不得對本軟件作出任何修改。
d. Xxxxxxxx對任何損失將不承擔任何責任,包括因用戶乘坐上台司機車輛而遭受的任何傷害以及用戶與服務之間、您與租賃合同的所有權利,將由用戶和上台司機自行解決。
e. 上台司機對客人所攜帶貨物之內容毫不知情,因貨物內容引起之法律問題,上台司機概不負責。
f. 以上限制和免責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均適用。
個人資料和私隱政策
7.
a. 您可能需要向Xxxxxxxx提交個人信息,才能使用本軟件的某些功能。
b. 您同意,當您出於提供服務之目的使用軟件時,Lalamove可以不時使用您提供給
Lalamove的個人數據(✃您的姓名和聯絡電話)。
c. 您同意Lalamove有權在向您提供服務時所需的時間範圍內收集、 使用、保留和更新您的個人資料,並且您確認由您提供的個人資料✁真實、正確和有效。
d. 您進一步明確表示同意,Xxxxxxxx有權在必要時將您的個人數據轉移到上台司機
車輛,包括但不限出於車輛駕駛員接受預訂的目的, 在您們之間確認預訂信息車輛的駕駛員,並在Lalamove向您提供服務時追蹤車輛實時位置。
e. 您進一步同意,您的個人資料之收集、使用、存儲和轉移,通常受 Xxxxxxxx的私
隱政策和個人信息收集聲明的約束,其最新版本位於 xxx.Xxxxxxxx.xxx,您在同意這些條款和條件之前,已閱讀並理解相同內容。
其他
8.
a. Lalamove或會不時透過xxx.Xxxxxxxx.xxx修改條款守則之內容,條款內容對用
戶具有約束力。
b. 以上條款及守則應受香港法律管轄並根據其解釋。
c. 用戶和上台司機均甘願接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之非專屬管轄權。
d. Lalamove保留隨時更改上述條款和條件的權利,恕不另行通知。
使用約束
9.
a. 您不得將本軟件用於或促進任何非法行為。
b. 您不得使用本軟件製作任何電子郵件廣告或垃圾郵件。
c. 您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本軟件來跟踪,跟踪,騷擾或傷害任何人。
d. 您不得以任何方式中斷/破壞軟件或與軟件鏈接的服務器/網絡的運行;也不違反使用軟件時提到的網絡要求,過程或條款和條件。
e. 您不得以他人的名義使用本軟件。
優惠推廣
10.
a. Xxxxxxxx將不定期進行促銷活動,提供的所有促銷活動均應遵守現行法規要求。 Lalamove保留隨時修改、暫停或終止這些要求或條 款和條件的權利,亦可以自行決定撤回優惠,恕不另行通知。
工展會條款及守則
闡釋
1.
a. 本守則及條款中除非另有說明,否則以下意指統一解釋為:
i. 「Lalamove」 ✃ EASY MOBILE LOGISTICS HONG KONG LIMITED,
✁一間在香港註冊成立的公司,其註冊班會出為香港 九龍荔枝角瓊林街
93-95號xx工業大廈10樓B室。
ii. 本合約所稱➷用戶,指註冊本服務帳戶者、發出訂單➷人及訂單寄件人。
iii. 「上台車輛」✃已與Lalamove達成協議,同意提供預約用車服務➷車輛;
iv. 「服務」 ✃第3(1)中規定的服務 ;
v. 本服務乃藉由本公司開發➷應用程式平台(下稱「APP」),媒合有貨物運送需求➷用戶與願意提供貨物運送服務➷司機(下稱「司機」)。
vi. 「條款和條件」✁指根據8.1款不時修訂的這些條款和條件。
b. 司機以自由接單➷方式,提供貨物運送服務。本公司對司機無指派訂單、工作監督與指揮➷權力,亦不保證用戶與司機必定能成功媒合。
c. 本守則及條款守則列出了Xxxxxxxx與使用者➷間在使用軟件和服務上的完整協議和諒解。
d. 條款守則中僅表示單數的詞語應包括複數,且男性性別應包括女性和中性,反➷
亦然
e. 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引用任何段落均指本條款和守則➷段落。
f. 用戶使用本服務,✃視為已詳閱且同意本條款與隱私權政策➷所有內容。
g. 用戶不同意本條款或隱私權政策者,應立✃停止使用本服務。如有刪除帳號或個人資料等需求,請聯絡本公司尋求協助。
用戶義務
2.
a. 用戶同意於註冊或使用本服務時,應提供最新且正確➷資料。用戶➷個人資料如有變更,應✃時更新,以便獲取最佳服務。
b. 用戶若於註冊或使用本服務時,提供不實或非本人➷資訊,包含但不限於任何錯
誤、偽造或他人➷資訊,本公司得暫停或終止用戶使用本服務。
c. 用戶於使用本服務時,因濫用本服務或提供包含但不限於錯誤、偽造或非用戶➷電話號碼、姓名或地點等資訊而生法律爭議時,用戶須自行承擔法律責任,並賠償本公司與司機所受➷損害與為此而生➷支出,包含但不限於訴訟費或律師費 等。
d. 用戶應妥善保管其個人資料,並承諾對訂單所生➷法律爭議負連帶責任。
本條款更新
3.
a. 本公司得於任何時間新增、刪除或修改本條款或隱私權政策,修改內容與生效時間,將公告於本服務➷網站或APP,本公司並得以電子郵件或APP推播➷方式通知用戶,用戶應自行注意本服務➷網站公告。
b. 用戶於本條款或隱私權政策修改內容生效後,仍繼續使用本服務者,視為同意所有修改內容。
c. 本公司保留修改與解釋本條款與隱私權政策➷權利。
貨物➷重量與尺寸限制
4.
a. 請參考報價上價錢。
b. 貨物➷尺寸或重量不符合本條規定或訂單說明者,司機得取消訂單,並向用戶收取訂單費用。
5. 司機收送件時間
a. 司機可能因實際路況、氣候或指定地點➷到達難易度等情形,而無法於前項時間
內抵達,用戶請勿要求司機違規駕駛。
本服務使用規則
6.
a. 訂單費用:指訂單服務費用➷總額。
b. 用戶使用本服務時,須依訂單格式填寫包含但不限於寄件人與收件人➷姓名、聯絡電話與地點等資訊。因訂單資訊不完整或錯誤,致司機無法取件者,司機得取消訂單,並向用戶收取運費;致司機於取件後無法送件者,司機得取消訂單並收取回程運費退回貨物,並向用戶收取訂單費用。
c. 用戶有特殊運送需求者,應載明於訂單。因特殊需求違反本條款,或用戶未將特殊需求載於訂單者,致司機抵達取件地點後無法提供服務者,司機得取消訂單,並向用戶收取該程運費。
d. 用戶寄送貨物➷尺寸或重量違反第五條者,司機得取消訂單,並向用戶收取訂單
費用。
e. 用戶於司機抵達取件地點前需變更訂單內容者,應立✃與司機聯絡,或透過客服專線向本公司尋求協助。用戶變更訂單內容未與司機或本公司聯繫,致司機抵達取件地點後無法提供服務者,司機得取消訂單,並向用戶收取運費。
f. 用戶有本條第三項至第六項➷情形,而拒不支付運費或訂單費用者,本公司得暫停或終止該用戶使用本服務。
運送品項規範
7.
a. 用戶不得利用本服務運送包含但不限於非法貨物(例如:毒品)、危險貨物(例如:爆炸物)與活體物(例如:貓狗)等。用戶須自行承擔自己的違法行為與法律責任。
b. 司機無法知悉用戶寄送貨物➷內容,非經用戶允許或經執法人員要求,本公司與司機不會開拆貨物包裝確認內容物。
c. 用戶未將貨物密封,經司機判斷有汙損車輛,司機得取消訂單,並向用戶收取運費。
d. 司機可協助搬運貨物。但取件送件地點無電梯、貨物體積非單人可搬運或單件重
量逾25公斤者,司機可拒絕搬運。
e. 用戶非透過本服務而係與司機私下達成貨物運送協議者,用戶與司機須自行承擔一切風險與法律責任。任何非透過本服務達成➷協議皆與本公司無涉,本公司並將終止該用戶與司機使用本服務➷權利。
f. 用戶不得利用本服務,對司機為包含但不限於辱罵、騷擾、詐欺或脅迫等非善意
行為。經司機回報者,本公司得終止該用戶使用本服務➷權利,用戶並應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g. 用戶利用本服務為包含但不限於任意臨時取消訂單、故意提供錯誤訂單資訊、故
意不領取貨物或妨害本公司名譽等非善意行為,本公司得警告用戶或終止用戶使用本服務,並追究其法律責任。若因而涉訟,則用戶除賠償本公司➷損害外,還應負擔本公司為此所支出包含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等費用。
貨物損壞及賠償
8.
a. 不建議運送價值超過2,000元➷貨物。
b. 本服務不含代客包裝貨物,用戶應自行對貨物為完整包裝。經司機判斷貨物包裝不完整者,司機得取消訂單,並向用戶收取運費。
c. 因商品無防水處理或包裝不完整者,致貨物因雨而毀損或遺失者,本公司與司機不負任何責任。
d. 貨物為易碎物等特殊物品者,用戶應於訂單註明。用戶未註明或包裝不完整者,
司機得取消訂單並向用戶收取運費。未依下列規範包裝致貨物於運送過程損毀,本公司及司機不負任何責任:
- 玻璃/陶瓷製品類易碎物:每件物品須用防護包材並分開包裝保護,如茶
壺與壺蓋須分開包裝。
- 冷凍或新鮮食品:則不建議配送,請用戶評估後再行下單配送。
- 內容物須完整在包裝內,勿突出或高過外包裝高度。並建議以封箱膠帶黏貼,可視情形將外箱以打包帶捆綁,較為穩固。
- 小型配件/小型物件:小型產品須再放入小紙箱做再次包裝,並以緩衝包
材填充。
e. 用戶與收件人應於取件與送件時,當面清點及檢查貨物(含外觀及主體)。貨物送達、返還或司機無法再與用戶進行聯繫時,本公司與司機對於貨物不負任何責任。
f. 因可歸責於司機➷事由致貨物損毀或遺失者,用戶須於收件人收取貨物當日,或下一工作天內拍照舉證並提出商品價值相關證明,向本公司進行申訴,逾時不予受理。本公司於收到申訴後十個工作天內,委託保險公司完成調查程序,經保險公司判定符合賠償標準,將予以賠償。
g. 用戶依前項申請賠償者,須配合保險公司提供該貨物進行調查。無法配合者,保險公司得拒絕賠償,用戶不得另向本公司要求賠償。
h. 本公司最高保證賠償金額為每一訂單港幣2,000元。
i. 除因本條第五項所致➷直接貨物損失外,用戶不得要求本公司或司機賠償包含但不限於利息或期待利益等非直接貨物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