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衛生局特約長期照顧醫事照護服務契約書 (三)依執行情形將服務費用核付乙方;若發現乙方有短報或漏報者,應通知乙方。 (四)不定期辦理個案服務滿意度調查。二、乙方應辦理下列事項:(一)接獲照會:1.接受照會或轉介之個案,應於照會或轉介後 三 個工作天內回覆處理情形,並於 七 日內提供第一次服務,如因不可抗力因素無法於 七 日內提供,應通報甲方照管中心或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2.乙方開始提供個案服務後,經甲方照管中心核可,始可辦理服務內容異動。 (二)接受甲方之監督、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