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甲 方: 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xxxxxxxxxxxxx0000x
联系人:宁立
联系方式:18576672867
乙 方:北京东方网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xxxxxxxxxxxx00xx0x000x
联系人:xxx
联系方式:18692233736
为满足甲方不断发展的业务需求,更好地支持甲方的相关工作,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网络连接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项目概况
1.2项目内容:
1.2.1网路连接带宽:双方建立 600M (填写带宽数量)的网络连接,同时乙方保证提供同等带宽给甲方单独使用以连接公众网络,该公众网络服务提供商为:北京东方网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方式为:全天24小时提供100%带宽双向可用通达上述公众网络。
1.2.2 学术网站访问加速服务:乙方负责保障并优化互联网带宽为20MB的相关网络加速服务。
1.3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自2022年9月1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止。在有效期满前30天,如任何一方未向对方书面提出终止或变更协议的要求,本协议自动展期1年;上述展期不受次数限制。
工程界面
2.1 乙方负责本项目乙方机房到甲方机房(ODF/传输设备)或甲方光纤连接点的管道、光缆、设备的投资及维护。
2.2 学术网络访问加速服务,乙方负责本项目所需要的网络设备巡检和维护工作,并根据甲方安全要求进行补丁更新和漏洞防护,保障网络带宽为20MB的信息化应用畅通。
双方权利义务
3.1甲方权利和义务
3.1.1甲方按合同约定享受乙方提供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连接公众网络、学术访问加速的服务。
3.1.2甲方应在其中心机房提供乙方通信设备、设施的安放地点和本工程布线的管道、路由,保证机房、电源、空调、温度及烟雾告警等符合通信建设施工条件,并在合同期内无偿提供使用。
3.1.3甲方负责提供与乙方设备接口类型相匹配的接入设备。保证接入设备符合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所投设备产权归甲方所有,由甲方维护。
3.1.4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网络连接服务,必须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3.1.5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金额、期限、方式交纳服务费。
3.1.6出于完善乙方通信网络结构的需要,甲方同意乙方在不影响甲方通信质量的前提下,对引入甲方机房内的光缆进行引出及调整。
3.2乙方权利和义务
3.2.1乙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乙方端设备投资,产权归乙方所有,由乙方负责维护。
3.2.2乙方负责甲方机房或甲方光纤连接点至乙方局端的网络连接工程建设工作,负责工程方案的设计(含设备选型)、工程施工和设备安装调测。
3.2.3乙方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电信服务标准(试行)》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网络连接服务。
3.2.4若本合同执行期间国家出台新的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乙方承诺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执行。
3.2.5乙方因线路检修、扩容或其它原因需要中断线路时,应提前24小时以电话、传真、email、Web等方式通知甲方;
3.2.6甲方在使用时如发现故障(非甲方设备故障)可向乙方申告。故障时间计算以甲方的申告为始,以甲方确认乙方恢复通知为止;
3.2.7供应商提供的接入网络应在合同执行期间保持畅通。
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4.1服务费用包括:一次性费用及网络使用年租费
一次性费用: 免。
网络使用年租费: 单价为贰拾捌万捌仟元人民币/年(288000元/年)。
4.2付款方式: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周内支付合同款总额的100%。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支付款项。
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北京东方网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软件园支行
银行账号:11050188380000002877
行 号:105100028029
4.3如遇有国家资费调整,双方另行协商租用价格。
免责条款
5.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在该方迟延履行后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免除责任。
5.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不可抗力及其对合同履行影响状况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5.3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政府行为(禁止性)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本合同自一方收到另一方书面通知之日起终止,终止后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违约责任
6.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非违约方有权采取以下任何救济措施:
1.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2.要求违约方采取及时、合理的补救措施;
3.要求违约方对其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2如乙方提出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前终止服务,应提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否则将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争议解决
对于因本合同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北京仲裁委员会,依其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x与律师x由败诉方承担。
其他约定事项
8.1凡涉及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8.3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 北京东方网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署日期:2022年 月 日 签署日期:2022年 月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