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YMXM2018-08-06
儋州微波站重建工程-微波传输复用设备采购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YMXM2018-08-06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YMXM2018-08-06
项目名称:儋州微波站重建工程-微波传输复用设备采购采购单位:儋州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8 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16
一、项目概况 16
二、用户需求 16
(一)儋州微波站重建工程微波传输复用改造方案 16
(二)儋州微波站微波传输复用设备清单 28
(三)技术规范书 35
三、项目基本要求 44
四、售后服务要求 44
五、运输、保管及保险 45
六、安装调试及验收 45
七、质量保证 45
八、培训 45
九、技术文件 46
十、用户配合条件 46
第四章 合同条款 47
第五章 投标文件内容和格式 53
一、报价标文件 54
1、开标一览表 54
二、商务标文件 55
1、投标函 55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6
3、授权委托书 57
4、商务标偏离一览表 58
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59
6、资格证明文件 60
7、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63
8、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函 64
9、儋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承诺书 65
三、技术标文件 66
1、技术标偏离一览表 66
2、投标产品详细说明 67
第六章 评审办法和程序 68
一、评审办法和步骤 68
二、资格审查 68
三、符合性审查 68
四、详细评审 69
资格审查表 70
符合性审查表 71
技术、商务评分表 72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受儋州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拟对儋州微波站重建工程-微波传输复用设备采购(招标编号:YMXM2018-08-06)所需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组织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或制造商来参加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
1、项目名称:儋州微波站重建工程-微波传输复用设备采购
2、用途:工作需要
2、数量:微波传输复用设备一批
3、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4、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545.00 万元,最高限价为¥545.00 万元。超出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5、交货时间:暂定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60 日历天内。详见《用户需求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能够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7 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 2018 年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加盖公章复印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18 年任意 3 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和 2018 年任意 3 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加盖公章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等三类不良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或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记录的网络截图并加盖公章;
6、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加盖公章复印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标书时间:2018 年 9 月 5 日至 2018 年 9 月 12 日 08:30-18: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标书地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3、标书售价:人民币¥300.00 元/份(文件费用在开标现场现金缴纳,未缴纳费用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0.00 元。
4、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18 年 9 月 13 日 18:00:00(北京时间)。
5、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8 年 9 月 29 日 08:30:00(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支付形式:网上支付;5.1 支付地址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5.2 收款开户行:建设银行儋州支行营业部
5.3 收款名称:儋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5.4 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4605 0100 6236 0000 0184
6、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儋州市政务网、儋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18 年 9 月 29 日 08:30:0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2、开标时间:2018 年 9 月 29 日 08:30: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儋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 2(儋州市迎宾大道怡心花园 D15 号商铺二楼)
五、其他
1、必须在海南省市场主体管理系统(xxxx://xx.xxxxxx.xxx.xx/xxxx)中注册并备案通过,然后登陆电子招投标系统(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下载、购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
2、投标截止日期前,必须在网上上传 PDF 格式电子投标文件 (使用 WinRAR 加密压缩),并在开标时提交 PDF 格式电子版(加盖电子印章)、纸质版投标文件。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儋州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xxxxxxxxxx 0 x 地 址: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五东路
18 号 新燕泰大酒店 C 栋五楼
联系人:xx 联系人:xxx
电 话: 0898-36926966 电 话:1828954019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名称 | 编列内容 |
1.1 | 项目名称 | 儋州微波站重建工程—微波传输复用设备采购 |
1.2 | 采购人 | 儋州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5.2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根据中标价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所规定的收费 标准计费,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
9.4 | 采购预算 |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545.00万元。 |
11.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日起60日历天 |
12.1 | 投标文件数量 |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
16.1 |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名,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4名从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18.2 | 评审办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24.1 | 答疑会 | 不召开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
一、总则
1. 名词解释
1.1 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款
1.2 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款。
1.3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受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款。
1.4 投标人:系指实名购买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拟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投标单位。
2.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 3.合格的投标人
3.1 凡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交付货物和服务的投标单位均为合格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本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条件。
3.3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任意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4 本章 3.3 款的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或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上公布的信用记录为准。
4.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4.1 联合投标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中至少有一方完全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特定条件。
4.2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款。 5.投标费用和解释权
5.1 无论招标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均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5.2 招标代理机构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标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逾期未付,每日按代理费的百分之五收取滞纳金,且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在中标合同上拒签或盖章,因此造成的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5.3 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负责解释。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组成
6.l 招标文件由六部分组成,包括: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投标文件内容和格式第六章 评审办法和程序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6.2 投标人必须详阅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文件及表格格式。投标人若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招标文件,将有可能导致招标文件被拒绝接受,所造成的负面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7.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
7.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同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将答复内容分发给所有购买了此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7.2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指定媒体上公告的方式修改/补充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7.3 当招标文件与修改/补充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招标代理机构最后发出的修改/补充公告为准。
7.4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要求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
三、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组成
8.1 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 投标文件内容和格式”要求编制。
8.1.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各个包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
8.1.2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内容和格式”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8.1.3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8.1.4 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使评标委员会无法正常评审的,由此产生的结果由投标人承担。
8.1.5 投标文件外形尺寸应统一为A4 纸规格,文件所使用的印章必须为企业公章,且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印章代替。需签名之处需由当事人亲笔签署。
8.1.6 投标文件自制部分必须打印,每页须按顺序加注页码,装订牢固且不会轻易脱落(注:固定胶装)。如因装订问题而出现漏页或缺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1.7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或盖章后方可有效。
8.2 若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或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
8.3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翻译本为准。
9.投标报价
9.1 报价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9.2 报价应包括全部货物、服务的价格及相关税费、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装运费用(如有)、安装调试(如有)、培训(如有)、售后服务等其它有关的所有费用。
9.3 投标人应按开标一览表的要求报价,不能提供有选择的报价。
9.4 中标候选人的报价如超过预算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采购人有权拒绝而递选下一个顺位的候选人。
10.投标保证金
10.1 投标保证金是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必要条件,保证金支付要求见第一章。为避免资金在途不能及时到账造成投标无效,建议投标人提前在投标截止时间一个工作日前办理保证金支付手续。
10.2 若投标人不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0.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0.3.l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其与采购人签订了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0.3.2 落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0.3.3 投标保证金支付形式:网上支付;
支付地址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收款开户行:建设银行儋州支行营业部
收款名称:儋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4605 0100 6236 0000 0184
保证金交纳凭证上必须注明招标编号以及项目名称(如项目名称过长可简写,如有分包,则同时注明包号)。
10.4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不按本章规定签订合同;
(3)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4)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1.投标有效期
11.l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 款,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1.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将尽快无息退还。同意这一要求的投标人,无需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须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受投标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2.投标文件的数量、签署及形式
12.1 投标文件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1 款。投标文件须固定装订。开标一览表一份,独立信封密封,信封外注明“开标一览表”。另提供电子档文件二份,并将 U 盘和光盘密封在“开标一览表”密封袋内(光盘和 U 盘须标明投标公司名称)。注:要求每个供应商在投标的时候,提交 PDF 电子版投标文件,当 PDF 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文件不符时,以 PDF 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同时在 PDF 电子版投标文件上需要加盖投标单位的电子印章。
12.2 投标文件须按投标文件的要求执行,每份投标文件均须在封面上清楚标明 “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正本”和 “副本”之间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2.3 投标文件正本中,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在投标文件正本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没有签字和盖章的文件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12.4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要修改错漏处,修改处必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3.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3.l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报价专用袋(箱)中(正本一包,副本一包),开标一览表(独立信封密封一份),并在报价专用袋
(箱)上标明“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字样,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投标人企业公章)。封皮上均应写明:
致: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项目名称:xxxxxxxxxxxxxxxx
项目编号: xxxxxxx (如分包则注明包号)注明:“请勿在开标时间之前启封”
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3.2 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规定书写标记和密封者,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文件被错放或先期启封负责。
14.投标截止时间
14.l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地点。
14.2 若招标代理机构推迟了投标截止时间,应以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截止时间为准。
14.3 投标人的授权代表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保证金转账、汇款的银行回单(均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个人身份证原件亲临开标会现场以备查验。其现场所签署确认的文件均代表投标人的决定,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4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
14.5 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家,不得开标,本次招标失败。
五、开标及评标
15.开标
15.l 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采购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有关工作人员参加。投标人可以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活动,参加开标的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评标委员会成员(包括采购人委派的用户评委)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5.2 开标时,投标人代表将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公布每份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招标代理机构将作开标记录。
15.3 若投标文件未密封,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6.评标委员会
16.1 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用户代表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随机抽取,且人数不得少于总数的 2/3。专家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1 款。该评标委员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提交评标报告。
17.关于政策性加分
17.1 所投分包(如不分包则指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产品进入当期节能清单的,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2%);投标人所投产品满足此规定的,必须提供声明函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7.2 所投分包(如不分包则指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产品进入当期环保清单的,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1%);投标人所投产品满足此规定的,必须提供声明函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7.3 投标人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含联合体)的情况:(版权所有属海政招标)
17.3.1 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
1)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有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中型企业提供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4)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同时所投产品为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才能享受政策性优惠)
17.3.2 具体评审价说明:
1)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其评审价=投标报价*(1-6%);
2)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有小型或微型企业且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其评审价=投标报价*(1-2%)。
17.3.3 投标人为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含联合体)的,必须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格式见财库〔2011〕181 号),并提供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无效。如有虚假骗取政策性加分,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8.评标
18.1 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18.2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第六章 评审方法和程序”。
六、授标及签约
19.定标原则
19.1 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根据评标办法推荐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其中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向其授予合同。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本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未能提交的,或者是评标委员会出现评标错误,被他人质疑后证实确有其事的,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或重新组织招标。如此类推。
19.2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公示中标结果。
20. 质疑处理
20.1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知道或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匿名、非书面形式、七个工作日之外的质疑均不予受理。
21.中标通知
21.l 定标后, 招标代理机构应将定标结果通知所有的投标人。
21.2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21.3 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2.签订合同
22.l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中标合同,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投标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2.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23.招标代理服务费
23.1 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款收取。 24.其它
15
24.1 本项目不召开答疑会。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带▲要求为重要要求,如不满足则将在综合评分中加重扣分;带★的为关键性要求,如不满足则按废标处理。
一、项目概况
海南省儋州微波站与儋州市电视调频发射台共建于儋州市马鞍岭山顶处,紧临儋州那大城区云月湖,是海南广播电视总台 13 家下属单位之一。海南省儋州微波站是连接海口和三亚间 8 个主要微波之一,上接临高微波站,下传昌江微波站,并承担着向中波转播台、西培农场和鹅母岭发射台传输信号的任务,是海南岛西线信号传输的重要节点。
根据儋州市相关规划,为了配合儋阳楼及儋阳森林公园建设,在马鞍岭北侧山头上重建儋州微波站,完成原有微波站的五个传输方向的任务。其中对乌兰盖和高山岭两个方向为省微波传输网的干线路由,对中波台、鹅母岭电视调频发射台和西培农场三个方向为省微波传输网的支线路由,传输省网的 50 余套广播电视节目源和全省安全监控网管信息数据。
本项目采购设备用于原微波站的拆除重建的微波传输复用部分。
二、用户需求
(一)儋州微波站重建工程微波传输复用改造方案 1、微波链路设计方案
根据海南广电的规划和要求,本项目微波传输链路如下图所示,其中儋州对那大方向和西培农场方向在本期招标中为预留。
1.1 微波传输电路计算原则:
1)对乌兰盖、高山岭的干线微波方向
采用全室内型机架式 IP 数字微波设备,波道配置使用原有频段 U6F、3+0配置,256QAM 调制、40MHz 射频带宽,正常传播时的衰落储备不小于 30dB,电路可用度大于 99.998%。
2)对中波发射台、鹅母岭电视调频发射台的支线微波方向
采用室内室外型分体式 IP 数字微波设备,波道配置使用原有频段 U6F、2+0
配置,256QAM 调制、40MHz 射频带宽,正常传播时的衰落储备不小于 30dB,电
路可用度大于 99.998%。
1.2 新建微波站基本参数如下表。
站址名称 | 海拔 (m) | 东经 | 北纬 | 站距 (km) | 天线挂高 (m) |
儋州微波站新址 | 244 | 109°30′55.70″ | 19°30′53.10″ | ||
儋州微波站新址—乌兰盖 | 190 | 109°01′35.80″ | 19°20′46.80″ | 54.62 | 62/52、45/35 |
儋州微波站新址—高山岭 | 150 | 109°38′33.00″ | 19°55′42.30″ | 47.69 | 25/15、20/12 |
儋州微波站新址—中波台 | 35 | 109°27′43.10″ | 19°42′13.70″ | 21.67 | 50、25 |
儋州微波站新址—— 鹅母岭电视调频发射台 | 143 | 109°33′36.20″ | 19°32′43.20″ | 5.78 | 10、10 |
儋州微波站新址—西培农场 (预留) | 170 | 109°27′05.10″ | 19°28′36.80″ | 7.92 | 15、20 |
儋州微波站新址—那大(预留) | 150 | 109°34′45.30″ | 19°31′20.70″ | 6.74 | 15、10 |
1.3 各个方向微波电路路由剖面如下图。
1)儋州微波站新址—乌兰盖
2)儋州微波站新址—高山岭
3)儋州微波站新址—中波台
4)儋州微波站新址——鹅母岭电视调频发射台
1.4 微波电路初步计算结果如下表。
跳数序号 | 台站名称 | 台站经纬度 (° ′ ″) | 台站方位角 (°) | 站距— 站1~站2 (km) | 天线直径 (m) | 天线挂高 (m) | 馈线长度 (m) | 设备类型 | 调制方式与射频带宽 | 发信功率 (dBm) | 波道使用频率(MHz) | 收信门限 (dBm) | 接收电平(dBm) | 平衰落储备 (dB) | 可用度 (%) | ||||||||||
站1 | 站2 | 站1 | 站2 | 站1 | 站2 | 站1 | 站2 | 站1 | 站2 | 站1 | 站2 | 站1 | 站2 | 站1 | 站2 | ||||||||||
1 | 儋州微波站新址 | 乌兰盖 | 109 30 55.70 E | 19 30 53.10 N | 109 01 35.80 E | 19 20 46.80 N | 250.12 | 69.96 | 54.62 | 3.6 | 2.4 | 62 | 45 | 70 | 63 | 全室内型 | 256QAM 40MHz | 30 | 2H 6840.00V 4H 6920.00V 6H 7000.00V | 2L 6500.00V 4L 6580.00V 6L 6660.00V | -70.30 | -40.51 | -40.51 | 30.30 | 99.99988 |
3.6 | 2.4 | 52 | 35 | 60 | 53 | -40.00 | -40.00 | ||||||||||||||||||
2 | 儋州微波站新址 | 中波 发射台 | 109 30 55.70 E | 19 30 53.10 N | 109 27 43.10 E | 19 42 13.70 N | 345.00 | 164.98 | 21.67 | 2.4 | 1.8 | 50 | 25 | 200 | 200 | 室内外 型 | 256QAM 40MHz | 22 | 1H 6800.00V 1H 6800.00H | 1L 6460.00V 1L 6460.00H | -67.50 | -35.91 | -35.91 | 31.59 | 99.99995 |
3 | 儋州微波站新址 | 高山岭 | 109 30 55.70 E | 19 30 53.10 N | 109 38 33.00 N | 19 55 42.30 N | 16.19 | 196.24 | 47.69 | 2.4 | 2.4 | 25 | 20 | 50 | 40 | 全室内型 | 256QAM 40MHz | 30 | 2H 6840.00V 4H 6920.00V 6H 7000.00V | 2L 6500.00V 4L 6580.00V 6L 6660.00V | -70.30 | -40.45 | -40.45 | 30.36 | 99.99965 |
2.4 | 2.4 | 15 | 12 | 40 | 32 | -39.94 | -40.04 | ||||||||||||||||||
4 | 儋州微波站新址 | 鹅母岭电视调频发射 台 | 109 30 55.70 E | 19 30 53.10 N | 109 33 36.20 E | 19 32 43.20 N | 54.11 | 234.12 | 5.78 | 1.2 | 1.2 | 10 | 10 | 200 | 200 | 室内外 型 | 256QAM 40MHz | 22 | 8H 7060.00V 8H 7060.00H | 8L 6720.00V 8L 6720.00H | -67.50 | -35.92 | -35.92 | 31.60 | 99.99995 |
说明:根据工程实践,考虑到实际安装,验收时的收信电平允许在设计值±4dB 范围内浮动。
2、微波设备及天馈线系统改造方案
拟采用具有业界技术领先且容量最大的同类型 IP 微波产品分组微波产品来满足儋州微波站搬迁项目需要:
2.1 要求全室内型 IP 数字微波产品,U6GHz 频段 3+0 容量配置,带空间分集和链路聚合(LAG)功能来替换儋州-高山岭和儋州-乌兰盖现有 9600LSY 2+1 SD 系统,新系统的分路系统硬件设备具备升级扩容到 5+0 CP 的容量配置,且在儋州站预留 了到西培农场方向、在高山岭站预留了到海口石山方向、在乌兰盖站预留了到尖峰岭方向的扩容组网能力;
2.2 要求室内室外型 IP 数字微波产品,U6GHz 频段 2+0 容量配置,带交叉极化去耦(XPIC)和链路聚合(LAG)功能来替换儋州微波站-中波台现有 9500MXC 1+1HSB 系统,同时将儋州微波站-鹅母岭发射台现网的 MPT-HC-HQAM 1+1HSB系统改造成 2+0 XPIC LAG 配置;
2.3 要求 10G 子架 + 双 CorEvo 1G 板的室内单元配置,在所有站点同时汇聚连接来自干线单元和支线单元的无线链路信号以及来自复分接设备和编解码设备的业务信号;
2.4 所有微波设备的供电均以主备用双电源方式接入,供电方式为直流-48V,但在中波台和鹅母岭发射台,由于站点没有直流电源,需要提供交直流转换设备为微波设备供电,仍以主备用双电源的方式;
2.5 天馈线均需选用如下高性能天线:对乌兰盖方向配置 2 副 3.6 米口径带围边和防尘罩的双极化高性能天线,对高山岭方向配置 2 副 2.4 米口径带围边和防尘罩的双极化高性能天线,对中波台方向配置 1 副 2.4 米口径带围边和防尘罩的双极化集成天线,对鹅母岭发射台方向配置 1 副 1.2 米口径带围边和防尘罩的双极化高性能天线、所有天线均具有抵抗 250 公里/小时超强阵风的能力;中波台对儋州微波站方向的天线利旧,暂不考虑配置新天线;
2.6 端口配置:
o 儋州微波站:8x STM-1 接口、16x E1 接口、2x E3 接口、8x FE 接口
o 高山岭站:3x STM-1 接口、4x FE 接口
o 乌兰盖站:3x STM-1 接口、4x FE 接口
o 中波台:1x STM-1 接口、16x E1 接口、2x E3 接口、4x FE 接口
o 鹅母岭发射台:1x STM-1 接口、16x E1 接口、2x E3 接口、4x FE 接口
o 所有站点均可以通过增加接口板卡和 SFP 模块来提供更多类型和数量的端口,且对现有业务不会造成任何影响。
2.7 传输容量:
o 根据信产部和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的有关频率分配与使用规则,U6GHz频段的标准波道间隔为 40MHz,收发频率间隔为 340MHz,整个频段共分为 8 对 40MHz 频点;
o 在自适应调制方式开启的情况下,要求全室内型产品目前能支持的最高调制方式为 1024QAM,室内室外型产品目前能支持的最高调制方式为 2048QAM,未来随着技术的演进和软件的成熟,可以通过软件升级以支持更高的调制方式;
o 要求全室内型单波道在 40MHz@1024QAM 条件下最大可以提供 305.35Mbps 的净空口速率(Net radio throughput),室内室外型单波道在 40MHz@2048QAM 条件下最大可以提供 344.3Mbps 净空口速率(Net radio throughput);
2.8 网管升级:
要求在海南广电海口中心站升级现有的 1352CM 网管系统,升级后的网管系统既可以管理原海南广电微波系统设备,又可以管理本次升级新建的微波设备,并且不存在全系统的兼容性问题,需要提供具体的网管升级说明!
2.9 设计参数和链路指标:
o 链路可用度指标为≧99.998%
o 链路衰落储备为≧30dB
o 保证容量:全室内型 256QAM(257.2Mbps)、室内室外型 64QAM
(194.4Mbps)
o 具体的链路指标和链路剖面图需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各站点地理信息数据自行计算。
2.10 各站点最大功耗:
o 儋州微波站新址:1280 W
o 高山岭站:500 W
o 乌兰盖站:500 W
o 儋州中波台:260 W
o 鹅母岭发射台:260 W
上述功耗计算仅考虑当前系统配置的最大功耗,未考虑将来扩容到最大容量时的情形。
2.11 设备布局:
o 儋州微波站:搬迁后该站点仍有 5 个方向,其中 3 个方向为全室内型的干线传输,另外 2 个方向为室内室外型分体式支线传输,该站仅配置一台 2.2 米高度的 21 英寸 ETSI 机架,要求同时装配 2 个 TR 收发信子框和 2 台 10G 子框设备;上部 TR 收发信子框可以支持两个干线传输方向(高山岭和乌兰盖)、下部 TR 收发信子框本期仅支持一个干线传输方向(西培农场),未来还需要可以再扩容增加第二个干线传输方向,每个方向的分路系统均按照远期最大 5+0 系统容量进行配置,从而确保未来扩容的便捷和无损伤;2 台子框设备将安装在 21 英寸 ETSI 机架的中部,可以分别用于干线传输业务汇集和交叉连接和支线链路业务汇聚和交叉连接,从而使网络界面清晰;
o 高山岭站:本期配置一台 2.2 米高度的 21 英寸 ETSI 机架,并装配 1 个全室内子框和 1 台 10G 子框设备,同时支持对儋州方向和海口石山方向的干线传输业务汇聚与交叉连接,未来还可以将一定数量的基于室内室外型产品的支线微波传输链路连接到现有的 10G 子框设备上,如果 1 台 10G 子框设备的插槽不够,还可以增加一台 10G 子框设备,类似于儋州微波站在本期项目中的系统配置;每个干线方向的分路系统均按照远期最大 5+0 系统容量进行配置,从而确保未来扩容的便捷和无损伤;
o 乌兰盖站:本期配置一台 2.2 米高度的 21 英寸 ETSI 机架,并装配 1 个全室内型子框和 1 台 10G 子框设备,同时支持对儋州方向和尖峰岭方向的干线传输业务汇聚与交叉连接,后续对昌江发射台方向基于室内室外型产品的支线微波传输链路可以直接连接到现有的 10G 子框设备上,当然还可以增加必要设备以连接更多的支线微波链路;每个干线方向的分路系统均按照远期最大 5+0 系统容量进行配置,从而确保未来扩容的便捷和无损伤;
o 儋州中波台站:该站室内仅配置 1 台 10G 子框设备,其将安装在已有的空余机架内的适当位置,不再另外配置机架;
o 鹅母岭发射台:该站室内仅配置 1 台子框 10G 设备,其将安装在已有的空余机架内的适当位置,不再另外配置机架;
o 海口中心站,升级现有的微波网管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硬件服务器及必要的软件及授权!
2.12 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方案是为了满足海南广电儋州微波站搬迁工程有关该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设计的。
2.13 工程应该包括供应新设备、拆除并替换现有设备以及现场设备的安装和系统调测,并接入原海南广电的整体微波系统中。
2.14 供货范围包括:
• 新建和改造微波系统主设备
• 新建和改造微波天馈线系统
• 升级的微波网管硬件和软件
• 安装材料
• 备件和维护工具
• 升级和改造网管系统
• 设计文档和设备手册
• 原有微波系统的拆除和搬迁
• 整体系统的安装调试和开通
2.15 网络设计与链路计算时考虑了现有站点的位置和基础设施等实际情况,方案设计可以在链路可用度和系统稳定性方面确保达到高水平的性能目标要求。
3、传输复用系统改造方案
3.1 儋州微波站传输复用系统
主要负责微波链路接收临高海南头端信号,传送信号到昌江。另外两个支线,传送到中波台以及儋州发射台。必须兼容原来的传输复用系统。
需要配置两台 MSR 传输复用平台,其中主路要求采用性能强大、功能更丰富的传输复用产品,拥有更多的接口板卡以及背部处理,备路采用同一品牌的传输复用产品,提供足够的接口。两台设备之间采用环接,能实现相互备份。要求它们都拥有 ASI、IP 等接口,采用 STM-1 (155M)作为干线,拥有 QoS 链路保护机制。采用 ASI 进行输出海南省首站前端传输的主要电视节目信号和广播节目信号。相应信号输出给视音频编解码及监控、监听、监看、监测系统(该系统设备不在本次招标范围)。主要系统框图如下:
3.2 鹅母岭发射台传输复用系统
配置两台 MSR 传输复用平台,主备均配置一样的传输复用平台。两台设备之间采用环接,能实现相互备份。它们都拥有 ASI、IP 等接口,可配置 AES 接口,采用 STM-1 (155M)作为干线,拥有 QoS 链路保护机制。采用 ASI 进行输出海南省头端主要电视频道信号,广播频道信号。相应信号输出给码流监控系统。
4、单波道最大容量
基于全室内型产品在不同业务类型情况下的单波道(40MHz 带宽)传输容量要求如下:
CS (MHz) | MODEM PROFILE | Net radio throughput [Mbps] | Air bit rate (Mbps) | # E1 TDM2TDM | # SDH |
40 | QPSK | 57.06 | 69.00 | 26 | 0 |
16QAM | 119.08 | 138.00 | 54 | 0 | |
32QAM | 149.68 | 172.50 | 69 | 0 | |
64QAM | 185.12 | 207.00 | 85 | 1 | |
128QAM | 214.92 | 241.50 | 99 | 1 | |
256QAM | 246.67 | 276.00 | 113 | 1 | |
512QAM | 277.17 | 310.50 | 127 | 1 | |
1024QAM | 305.35 | 345.00 | 140 | 1 |
5、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为了减少系统业务中断时间,降低对现有系统业务造成的冲击和影响,建议如下工程实施方案,投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自己认为合理的施工组织方案: 1) 要求投标人提供儋州微波站 4 条路由的链路剖面图及链路计算结果,并依据其
具体的计算参数对工程进行方案施设。
2) 儋州微波站:将新设备和天馈线在新机房安装妥当并加电调试、包括天线方位调整到位,完成业务交叉连接;
3) 高山岭和乌兰盖站:将现有 9600LSY 设备略微移开一些,给新设备机架腾出安装位置,完成新设备的安装调试和业务交叉连接;
4) 申请电路中断割接倒换时间窗口,中断高山岭-儋州-乌兰盖的现网,从现网的
9600LSY 架顶拆除高山岭和乌兰盖的馈线,连接到新装全室内型设备上,加电并微调天线方位角,使接收电平最大,检查新系统的各项指标和运行状态,完成系统相关指标测试,使其具备业务加载条件;
5) 将所有干线业务割接回到新链路;
6) 对于中波台和鹅母岭发射台,需要中断现网业务,按照正常的施工流程来组织实施。
7) 设备配置:要求各投标人提供具体的设备配置及面板图!
(二)儋州微波站微波传输复用设备清单
微波传输设备清单 | ||||
序 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参考规格和配置技术参数 | 数 量 | 单 位 |
1 | 微波设备室外单元 | 室外单元 | 4 | 套 |
2 | 微波设备收发信机 | 收发信机 6U SD | 12 | 套 |
3 | 微波设备滤波器 | 环行器 6.4~7.1 GHz circulator | 128 | 块 |
4 | 微波设备滤波器 | 滤波器 Filter 6.4~6.7 GHz BW 32 MHz | 18 | 块 |
5 | 微波设备滤波器 | 滤波器 Filter 6.7~7.1 GHz BW 32 MHz | 18 | 块 |
6 | 微波设备滤波器 | 带阻滤波器 Rejection filter 3 cavities 6.7GHz | 14 | 块 |
7 | 微波设备分路系统 | 第 1 波道分路系统 6/7/8GHz-收发信-左侧-上部 1st channel BRN 6/7/8GHz TRX left high | 2 | 块 |
8 | 微波设备分路系统 | 第 1 波道分路系统 6/7/8GHz-分集收-左侧-上部 1st channel BRN 6/7/8GHz RXD left high | 2 | 块 |
9 | 微波设备分路系统 | 杂散信号吸收器 5.6~7.1GHz WR137 法兰 Power absorber 5.6~7.1 GHz WR137 | 42 | 块 |
10 | 微波设备分路系统 | 分路系统前面板 Branching front plate kit | 4 | 块 |
11 | 微波设备分路系统 | 波道环形器封口组件 6/7/8GHz Kit of closing for channel circ 6/7/8GHz | 43 | 块 |
12 | 微波设备分路系统 | 单通道收发信分路系统扩展组件 Extension TRX 6/7/8GHz 1 channel | 16 | 块 |
13 | 微波设备分路系统 | 单通道分集收分路系统扩展组件 Extension RXD 6/7/8GHz 1 channel | 16 | 块 |
14 | 微波设备分路系统 | UDR70 5.8-7.7GHz 法兰节 Flanged stub UDR70 5.9~7.7 GHz | 14 | 块 |
15 | 微波设备分路系统 | 第 5 波道分路系统 6/7/8GHz-收发信-上部 Kit 5th channel 6/7/8GHz TRX high | 6 | 块 |
16 | 微波设备分路系统 | 6/7/8GHz 带法兰波导管 L=188 毫米 Flanged stub 6/7/8GHz L=188 mm | 2 | 块 |
17 | 微波设备分路系统 | 单通道收发信分路系统扩展组件-4 位 Extension TRX 6/7/8GHz 1 channel 4 pos | 12 | 块 |
18 | 微波设备分路系统 | 单通道收发信分路系统扩展组件-4 位 Extension RXD 6/7/8GHz 1 channel 4 pos | 12 | 块 |
19 | 微波设备分路系统 | 第 1 波道分路系统 6/7/8GHz-收发信-4 位 1st channel BRN 6/7/8GHz TRX 4 position | 1 | 块 |
20 | 微波设备分路系统 | 第 1 波道分路系统 6/7/8GHz-分集收-4 位 1st channel BRN 6/7/8GHz RXD 4 position | 1 | 块 |
21 | 微波设备分路系统 | 第 1 波道分路系统 6/7/8GHz-收发信-右侧-上部 1st channel BRN 6/7/8GHz TRX right high | 2 | 块 |
22 | 微波设备分路系统 | 第 1 波道分路系统 6/7/8GHz-分集收-右侧-上部 1st channel BRN 6/7/8GHz RXD right high | 2 | 块 |
23 | 微波设备分路系统 | 第 5 波道分路系统 6/7/8GHz-分集收-上部 Kit 5th channel 6/7/8GHz RXD high | 4 | 块 |
24 | 室内单元 | 接口板 32-Port E1/DS1 | 1 | 块 |
25 | 室内单元 | 空面板 | 8 | 块 |
26 | 室内单元 | 室内单元 MSS-8 10G Evo 1G protected | 4 | 块 |
27 | 室内单元 | SDH 接口板 | 8 | 块 |
28 | 室内单元 | EASv2 以太网接口卡 | 7 | 块 |
29 | 室内单元 | E3 SFP 模块 | 2 | 块 |
30 | 子框 | TR 子框 TR subrack | 4 | 个 |
31 | 子框 | 扩展子框 Extension subrack 1 TR | 17 | 个 |
32 | 设备附件 | 跳线 Cord RJ45-RJ45 for fan management | 14 | 根 |
33 | 设备附件 | 风扇支架 Kit support 2 fans 1x4 MPT-HL V2 | 4 | 个 |
34 | 设备附件 | 风扇 Fan tray 1x4 MPT-HL V2 | 7 | 个 |
35 | 设备附件 | 空面板 Fan dummy plate | 1 | 个 |
36 | 设备附件 | 空面板 MPT HL V2 Back panel | 7 | 个 |
37 | 设备附件 | 空面板 Dummy plate kit | 19 | 个 |
38 | 设备附件 | 带阻滤波器固定件 Kit for rejection filter | 7 | 套 |
39 | 设备附件 | 固定件 Kit fixing waveguide TRX MPT HL V2 | 1 | 套 |
40 | 设备附件 | 固定件 Kit fixing waveguide RXD MPT HL V2 | 1 | 套 |
41 | 天馈线系统 | 耦合器 Ortho Mode Transducer MPT 6U GHz | 3 | 个 |
42 | 天馈线系统 | 3.6 米天线 Ant Not Int 12ft DP UHP XPD 6GHzU | 2 | 面 |
43 | 天馈线系统 | 2.4 米天线 Ant Not Int 8ft DP HP 6GHzU | 3 | 面 |
44 | 天馈线系统 | 1.2 米天线 Ant Not Int 4ft DP UHP 6GHz | 1 | 面 |
45 | 天馈线系统 | 3.6 米天线的强风加固件 Kit 250 km/h for antenna 12 ft | 2 | 套 |
46 | 天馈线系统 | 2.4 米天线的强风加固件 Kit 250 km/h for antenna 8 ft | 3 | 套 |
47 | 天馈线系统 | 1.2 米天线的强风加固件 kit 250 km/h for 4ft E-mount | 1 | 套 |
48 | 天馈线系统 | 防风杆固定件 Sway bar 6ft-15ft / tower fixation kit | 6 | 套 |
49 | 天馈线系统 | 防风杆固定件 Sway bar 3ft 4ft / tower connecting kit | 1 | 套 |
50 | 天馈线系统 | 天线堵头 Adaptor nose MPT 6GHz | 12 | 套 |
51 | 天馈线系统 | 软波导 Flex Twist WR137 PDR70/UDR70 L=0.6 m | 10 | 根 |
52 | 天馈线系统 | 软波导 Flextwist MPT/ODU300 6GHz | 2 | 根 |
53 | 天馈线系统 | 馈线接头 Line kit for E65 PDR70/PDR70 | 5 | 套 |
54 | 天馈线系统 | 椭圆馈线 Elliptical waveguide 5.9-7.1 GHz Premium | 550 | 米 |
55 | 天馈线系统 | 馈线卡子 Clamp kit for E65J & E70J | 550 | 个 |
56 | 天馈线系统 | 天线馈源变换附件 DEEP DISH 02 & STRUT 3MM | 3 | 套 |
57 | 安装材料 | 充气机 | 2 | 台 |
58 | 安装材料 | MPT 安装支架 | 2 | 套 |
59 | 安装材料 | 法兰适配器 Adaptor nose 6GHz | 2 | 套 |
60 | 安装材料 | 同步线缆 Synchro protection cable | 4 | 根 |
61 | 安装材料 | 接地线 Grounding cable 16mm2 L=1m | 53 | 根 |
62 | 安装材料 | RJ45 接头 Connector RJ45 cat 5E | 20 | 个 |
63 | 安装材料 | 接头保护套 R2CT outdoor protection for RJ45 conn | 4 | 套 |
64 | 安装材料 | 时钟接口模块 SFP synch in/out | 8 | 块 |
65 | 安装材料 | IDU 接地线 Earth kit for indoor | 5 | 根 |
66 | 安装材料 | 电源线 Power supply cable for TRU | 90 | 根 |
67 | 安装材料 | 交直流转换器 120/240V to -48V AC/DC converter 250W | 2 | 台 |
68 | 安装材料 | 电源线转换 MSS4/8 AC/DC power converter pigtail | 4 | 根 |
69 | 安装材料 | 光 SFP 模块 Optical SFP MPR/MPT | 16 | 块 |
70 | 安装材料 | 同轴电缆 IDU/ODU short distance cable L=1m | 960 | 米 |
71 | 安装材料 | 接地卡 IDU/ODU short dist cable access straight | 8 | 个 |
72 | 安装材料 | 同轴-网线转换 Pigtail N coax to ethernet pairs | 16 | 套 |
73 | 安装材料 | 光跳纤 Preassembled fiber cord LC-LC/Q-XCO 120m | 8 | 根 |
74 | 安装材料 | 光跳纤 MPT XPIC cord 1m | 3 | 根 |
75 | 安装材料 | 光跳纤 MPT XPIC cord 2,5m | 1 | 根 |
76 | 安装材料 | 跳线 SFP to SFP cable assembly 3m | 3 | 根 |
77 | 机柜 | IDU 安装适配件 Bracket kit for MSS-8 in 21" rack | 4 | 套 |
78 | 机柜 | TRU 安装适配件 21" bracket kit for TRU | 3 | 套 |
79 | 机柜 | 2.2 米机架 ETSI Rack H 2200 for MPT-HL | 3 | 个 |
80 | 接口线缆 | 跳纤 LC-LC Fiber Single mode simplex L 5m | 52 | 根 |
81 | 接口线缆 | 2M 电缆 16E1 to 2x8E1 cable | 1 | 根 |
82 | 接口线缆 | STM-1 接口模块 SFP STM1 optical intermediate reach | 14 | 块 |
83 | 接口线缆 | E1 端子板 DDF 1U & 16xE1 cable BNC 75 Ohms | 1 | 套 |
84 | 接口线缆 | 同轴接头 Connector 1.0/2.3 M 6,2mm for coax 2,7mm | 8 | 个 |
85 | 接口线缆 | 同轴电缆 Coaxial cable for MPR SDH 2,7mm | 40 | 米 |
86 | 接口线缆 | RJ45 跳线 RJ45 to RJ45 Ethernet cable L=5m | 20 | 根 |
87 | 接口线缆 | RJ45 跳线 RJ45 to RJ45 Ethernet cable L=1m | 2 | 根 |
88 | 接口线缆 | SFP 模块 Single mode Lx | 8 | 块 |
89 | 电源配件 | 电源线 2 x 6mm2 power supply cord for MSS8 | 8 | 根 |
90 | 电源配件 | 电源子架 Power distrib 2 batt max 20 breakers | 3 | 套 |
91 | 电源配件 | 空开 Circuit breaker 2A | 14 | 个 |
92 | 电源配件 | 空开 Circuit breaker 10A | 4 | 个 |
93 | 电源配件 | 空开 Circuit breaker 20A | 18 | 个 |
94 | 电源配件 | 电源线 Power cable 2 x 1 mm2 | 17 | 根 |
95 | 电源配件 | 电源线 Raw power cable 2 x 6 mm2 (1m) | 30 | 米 |
96 | 搬迁附件 | 风扇 Spare Fan tray 1x4 MPT-HL V2 | 1 | 个 |
97 | 搬迁附件 | 收发信机 Spare MPT-HL 6U Transceiver SD | 2 | 套 |
98 | 搬迁附件 | MSS-8 子架 Spare Indoor Shelf 10G 8-slot | 1 | 个 |
99 | 搬迁附件 | 32E1 接口板 Spare 32-Port E1/DS1 Access unit | 1 | 块 |
100 | 搬迁附件 | 核心交换板 Spare Core Evo 1G | 5 | 块 |
101 | 搬迁附件 | SDH 接口板 Spare SDH access card | 1 | 块 |
102 | 搬迁附件 | 室外单元 Spare MPT-HC-HQAM 6GHz | 2 | 套 |
103 | 搬迁附件 | 以太网接口板 Spare EAS-Ethernet Access Switch v2 | 1 | 块 |
104 | 搬迁附件 | 风扇 Spare fan alarm Evo | 1 | 个 |
105 | 搬迁附件 | 内存卡 Spare MPR basic micro SD card | 8 | 个 |
106 | 搬迁附件 | MXC INUe 主控板 NCCv2 | 1 | 块 |
107 | 网管系统硬件平台 | 22"液晶 台式机 (8G 内存) | 1 | 台 |
108 | 网管系统硬件平台 | DL380P G9 16 CORE 服务器带特许软件 | 1 | 台 |
109 | 网管系统硬件平台 | 便携式维护终端 | 3 | 台 |
110 | 网管系统硬件平台 | 快速以太网交换机 | 1 | 台 |
111 | 网管系统硬件平台 | 单路 FE/E1 转换器 (直流) | 6 | 台 |
112 | 平台软件 | 平台授权 | 1 | 套 |
113 | 平台软件 | HEL OEM LINUX 5YR SUBSCRIPTION 1-2 CPU | 1 | 套 |
114 | 平台软件 | PLAT_ORDB_LX2-2 平台授权 | 1 | 套 |
115 | 平台软件 | 单用户授权 | 1 | 套 |
116 | 平台软件 | EML 授权点 | 500 | 个 |
117 | 平台软件 | NML 授权点 | 500 | 个 |
118 | 平台软件 | EI-AL 授权点 | 500 | 个 |
119 | 平台软件 | EI-PM 授权点 | 500 | 个 |
120 | 平台软件 | EI-NI 授权点 | 500 | 个 |
121 | 平台软件 | EI-PR 授权点 | 500 | 个 |
122 | 平台软件 | 软件包 | 1 | 套 |
123 | 安装调测交钥匙 工程搬迁施工费 | 安装调测交钥匙工程搬迁施工费 | 1 | 项 |
124 | 运保费 | 运保费 | 1 | 项 |
传输复用设备清单 | |||||
序号 | 名称 | 型 号 | 参考规格和配置技术参数 | 单 位 | 数 量 |
一、儋州微波站部分 | |||||
1 | 传输复用器(主) | 台 | 1 | ||
1.1 | Nimbra 640 基本单元 | 包括一个 Nimbra 640 整机(不含板卡/不含电源),完整的交叉管理控制单元,线缆塑 管,2*卡槽挡板及风扇 | 台 | 1 | |
1.2 | N640 交流电源适配器模 块 | 交流 110V-260V 自适应电源,400W 功率,配 备欧标/美标线缆 | 个 | 2 | |
1.3 | Nimbra 640 基本功能授权 | 授权包,包括:多播功能、动态路由功能、 N640 以太网交换功能、 N640 设备节点授权。 | 个 | 1 | |
1.4 | 音/视频接入模块(ASI) | 8*BNC 接入模块,75 欧,可配置 ASI/AES 输 入/输出,需对接口授权 | 块 | 1 | |
1.5 | AES 音频传输功能 | 授权给 8*ASI/AES 视频/音频接入模块,使其具备 AES/EBU 传送功能,需固件升级 | 个 | 1 | |
1.6 | 千兆以太网接入模块 | 千兆以太网接入模块,8*SFP 接口 | 块 | 1 | |
1.7 | STM-16 干线模块 | Nimbra 600 的 2.5Ge 干线模块,STM-16 速 率,4SFP 接口,LC 类型 | 块 | 1 | |
1.8 | STM-16 单模光接口 (2km) | 提供 2.5G 速率 SDH 光接口(向下兼容),传输距离 2km,1310nm,支持热插拔 | 个 | 4 | |
1.9 | 千兆以太网电模块 | 提供千兆以太网电接口,6 类非屏蔽双绞线,最大距离 100m,支持热插拔 | 个 | 8 | |
2 | 传输复用器(备) | 台 | 1 | ||
2.1 | Nimbra380 基本单元 | Nimbra 380 2U 19" 机框,双电源,热插拔。包含:4×OC-3/STM-1 干线 SFP 口, 可升级到 OC-12/STM-4,OC-48/STM-16 或 IP/Ethernet 口, 8×1000BASE-T RJ45, 空气过滤器,安装包. | 台 | 1 | |
2.2 | 组播功能 | 授权开放设备组播功能 | 个 | 1 | |
2.3 | 动态路由功能 | 授权开放设备动态路由功能 | 个 | 1 | |
2.4 | 二层交换功能 | 授权开放设备以太网二层交换功能 | 个 | 1 | |
2.5 | 节点授权 | 使网管可以管理该 Nimbra 3xx 设备的授权 | 个 | 1 | |
2.6 | Nimbra380 电源适配器 | AC/DC 电源 110V~250V 转-48V,120W | 个 | 2 | |
2.7 | STM-1 干线传输模块 | 支持 4×STM-1 传输接口 | 个 | 1 | |
2.8 | ASI 接入模块 | 8×ASI 接入模块,8 路输入或输出(需配置), 1 路监视,75 欧 | 块 | 1 |
2.9 | 模块功能(8 端口) | 对 IF 系列视频接入模块的 8 个接口进行功 能授权 | 个 | 1 | |
2.10 | STM-1 单模光接口 (15km) | 提供 155M 速率 SDH 光接口,传输距离 15km, 1310nm,支持热插拔 | 个 | 8 | |
3 | 线缆及辅材 | 批 | 1 | ||
二、儋州发射台部分 | |||||
1 | 传输复用器(主、备) | 台 | 2 | ||
1.1 | Nimbra320 基本单元 | Nimbra320 1U 19" 机框,双电源,热插拔。包含 2×OC-3/STM-1 干线固件( SFP 口),同时 2 口均可通过授权升级到 OC-12/STM-4, OC-48/STM-16 或 IP/Ethernet 口, 8×1000BASE-T RJ45, 空气过滤器,安装包。 | 台 | 2 | |
1.2 | Nimbra 310/320 电源适配器 | AC/DC 电源 110V~250V 转-48V,74W | 个 | 4 | |
1.3 | Nimbra300 功能授权 | 组播功能授权,动态路由功能授权 | 个 | 2 | |
1.4 | 二层交换功能 | 授权开放设备以太网二层交换功能 | 块 | 2 | |
1.5 | ASI 接入模块 | 8×ASI 接入模块,8 路输入或输出(需配置), 1 路监视,75 欧 | 个 | 2 | |
1.6 | 模块功能(8 端口) | 对 IF 系列视频接入模块的 8 个接口进行功 能授权 | 块 | 2 | |
1.7 | STM-1 单模光接口 (15km) | 提供 155M 速率 SDH 光接口,传输距离 15km, 1310nm,支持热插拔 | 块 | 4 | |
2 | 线缆及辅材 | 批 | 1 |
(三)技术规范书 1、总则
1.1 本技术规范书是海南省儋州微波站重建工程根据具体需求提出的关于微波传
输复用设备技术规范要求。
1.2 本文件内所引用的 ITU-T、ITU-R、IEC 建议和中国国家标准、通信行业标准均使用最新版本。对于那些在本文件中尚未作出明确规定,而 ITU-T、ITU-R、IEC 建议和中国国家标准、通信广电行业标准已有具体技术指标要求,应满足上述建议和标准。
2、SDH 微波传输系统总体要求
2.1 总体要求
2.1.1 微波系统应具有技术先进、性能稳定,以及便于运输、安装和维护方便。
2.1.2 设备应符合 ITU-T,ITU-R,ETSI 的最新有关建议。应满足如下有关要求。
《GB/T 13159-2008 数字微波通信系统进网技术要求》
《YD/T 909-1997 4~11GHz STM-1 SDH 微波通信系统总技术要求》
《GB 8702-2014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GB/T 7611-2016 数字网系列比特率电接口特性》
2.1.3 系统频率配置应满足:信部无[2000]705 号《关于调整 1-30GHz 数字微波接力通信系统容量系列及射频波道配置的通知》及附件《1-30GHz 数字微波接力通信系统容量系列及射频波道配置方案》。电路性能指标应符合《YD/T 5088-2015 数字微波接力通信系统工程设计规范》以及《GY/T 5092-2016 广播电视 SDH 数字微波线路勘察设计规范》中对于用户级电路的相关要求。
2.2 数字微波系统指标
2.2.1 不可用性指标
微波线路不可用性指标应满足在任何一年里不大于 0.3%,其中由传输引起的占 1/3。不可用指标性按 HRDP 长度线性分配。
2.2.2 雨衰
微波设备应具备要求频段克服雨衰。
2.3 干扰考虑
2.3.1 系统间干扰容限
来自地面通信系统、卫星通信系统及广播电视系统的干扰均能引起数字微波系统的误码性能及可用性恶化,其恶化量不应超过误码性能和可用性所规定时间率门限的 15%~20%,其中来自卫星通信系统的干扰引起的恶化为 10%,来自其它微波系统及雷达、广播、散射系统的干扰引起的恶化为 5~10%。
2.3.2 微波设备在无用辐射(频率在 1GHz 以下)高于 125dBμV/m 情况下应能正常工作,保持特性不变。
2.4 接口码型号
2.4.1 以太网接口应符合 IEEE 802.3 建议;
2.4.2 STM-1 接口码型要求为加扰后的 NRZ 码,符合 ITU-TG.957 的要求;
2.4.3 E1 接口码型号要求为 HDB3 码,符合 ITU-TG.703 的要求。
2.5 设备接口类型
2.5.1 接口类型:为了满足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的需求,投标设备应同时具备: STM-1(光)口,DS3 接口、E1 口,GbE 电口, GbE 光口等。
2.5.2 投标设备接口数量:
⚫ E1 口不少于 16 个
⚫ STM-1 口不少于 2 个
⚫ FE/GE(光口)不少于 2 个
⚫ FE/GE(电口)不少于 4 个
⚫ DS3/E3 接口不少于 2 个
2.5.3 投标设备应具备 1GbE 光口或 1GbE 电口。
2.6 传输容量
* 56MHz 波道间隔时传输容量不小于 350Mbps,传输吞吐量不小于 1Gbps。
2.7 调制方式
微波设备应支持 QPSK、16/32/64/128/256QAM 甚至更高阶调制方式,并且能够根据天气等传输条件变化引起电路传输质量恶化时进行自动判定改变调制方式降低传输容量,以保证重要部分信息的畅通。
2.8 XPIC
微波设备需支持 XPIC(交叉极化干扰抵消)功能,以便在频率资源紧缺时采用交叉极化方式提高传输容量。
2.9 QoS 保证
微波设备需具备 QoS 功能,能精确的控制每个数据流的带宽和优先级而不影响数据转发性能
2.10 以太网要求
2.10.1 支持巨型帧最大帧长:9600 字节
2.10.2 时延应保证在 US 级
2.10.3 丢包率:按 RFC 2544 测试 64~1518 字节≤0.000%。
2.11 波道配置
2.11.1 使用频段:6~7GHz,频率规划符合信部无[2000]705 号《关于调整 1-30GHz数字微波接力通信系统容量系列及射频波道配置的通知》及附件《1-30GHz 数字微波接力通信系统容量系列及射频波道配置方案》。
2.11.2 射频波道配置:设备应支持 1+0 或 2+0 或 3+0 或 1+N
2.11.3 极化:双极化
2.12 传输质量估算
Re
对于传输质量的计算,在瑞利衰落概率计算公式中采用中国的地形和地理因子: P = ( K ⋅ Q) × F B × d c ,其中 F 为频率(GHz),d 为站距(km), Re 为有效
反射系数,各类地型断面参数 KQ、B、C 的定义如下表:
断面类型 | 地型地理 | KQ | B | C |
A(Re<0.5) | 高干燥山区 | 1.072×10-4 | 1 | 1.3 |
B(0.5<Re<0.7) | 大陆温带及中纬内陆丘陵地区 | 2.750×10-5 | 1 | 1.8 |
C(Re>0.7) | 沿海温带平原地区 | 2.884×10-5 | 1 | 2.2 |
D | 跨海、跨大幅水面电路 | 2.630×10-6 | 1 | 3.2 |
3、设备配置要求
3.1 配置要求
3.1.1 频段:6/7GHz。
3.1.2 容量要求:
* 单波道传输容量:大于等于 200Mbps(射频波道带宽 28MHz)
大于等于 400Mbps(射频波道带宽 56MHz)
* 交叉极化双波道传输容量:大于等于 400Mbps(射频波道带宽 28MHz)
大于等于 800Mbps(射频波道带宽 56MHz)
* 微波设备应可以通过软件设置为 28MHz 或 56MHz 射频带宽。最大传输容量必须满足单波道大于等于 400Mbps,设备吞吐量必须满足大于等于 1Gbps。
* 传输空口带宽 (射频带宽 56MHz 模式):大于等于 450Mbps
* 传输吞吐量(射频带宽 56MHz 模式):大于等于 500Mbps
3.1.3 设备类型:
a. 全室内型及室内室外型,应具有多功能接口以满足 TDM、Hybrid、Packet模式。
b. 室外型,应满足 Packet 模式。
3.1.4 支持 IEEE1588V2 协议。
3.1.5 支持同步以太网时钟同步。
3.1.6 设备结构:a. 室内室外型分体式(多功能)微波。
b. 室外型(纯 IP)微波 c.全室内型微波。
3.2 设备可扩展性
3.2.1 设备须支持扩展,扩展时不需更换或增加 IDU。
3.2.2 设备业务接口要求可扩展,可扩展的接口至少应满足:16E1 接口或 STM-1
(光/电)接口。
3.3 设备兼容性要求
本次改造工程所使用的设备,要求与原海南广电广播电视总台所使用的上海贝尔 A9600 系列微波设备兼容,并可以实现统一网管!
3.4 设备网管改造要求
3.4.1 微波设备网管不但应能实现对本期设备的近端和远端站设备进行管理,同时还应该能够管理原来海南广播电视总台其它上海贝尔公司 9600 系列微波设备,做到全网微波设备的统一网管。
3.4.2 微波设备应能经过网管信号转接实现在某一点对全网中任何一个微波设备进行管理。
3.4.3 微波设备支持全网统一微波系统监控系统,应提供相应的集中监控接口,以便监控信号可经光传输通道传至海口中心站主控设备。
3.5 设备冗余保护
3.5.1 设备应支持不增加 IDU 的情况下,满足:无保护 N+0、1+0 、4+0、7+0,数据可以通过 4 个通道进行传输,而没有任何保护。
3.5.2 设备热备份 1+1 HSB,两个射频单元通过一个合路器相连,用相同的射频通道传输,其中一套设备为主用,另一套设备为备用。当 IDU 或 ODU 掉电或是出现故障时,能在 50 毫秒内自动切换到备用 IDU 或 ODU 工作。微波设备必须对所有有源部件进行备份。
3.6 体系结构及整机转发性能要求
(1) ★主控交换板冗余,电源冗余,业务接口冗余
(2) ▲主控冗余后可用全尺寸线路板插槽数量≥6
(3) ▲整机交换容量≥100Gbps
(4) ▲整机包转发能力≥300Mpps
3.7 微波设备物理接口要求
▲2U 高度子架支持不少于 8 个通用业务槽位,连接不少于 24 只 ODU(应用于室内室外型时)
4、SDH 数字微波设备技术要求
4.1 收发信机
4.1.1 发信机输出功率
* 设备的发信功率须在一定范围连续可调,以满足不同长度段传输要求,并提供不同调制方式的发信功率及可调范围,发信功率要求 40MHz/256QAM(6/7GHz)时达到:
全室内型:≥ 30.0dBm
室内室外型:≥ 22.0 dBm
4.1.2 设备应具有自动发信功率控制(ATPC)功能。需提供 ATPC 动态范围,ATPC跟踪速度。
4.1.3 收发信机射频频率应满足
频率稳定度:≤±10.0ppm(0~50℃)。
为适应使用时的灵活性,避免干扰及减少射频单元的备件数量,收发信机设备应具备在现场或远端设置改变其具体波道频率(在同一子段内)。
4.1.4 最大收信电平:不低于-20dBm 。
4.1.5 * 收信门限电平:设备收信门限电平应满足下表所示
a. 全室内型及室内-室外型分体式微波收信门限电平
频段 6/7GHz 带宽 | 7MHz | 14MHz | 28MHz | 56MHz | |
电平(dBm) (在天线口处测量) BER=10-6 | QPSK | -86.5 | -86.5 | -83.5 | -80.5 |
16QAM | -80 | -80 | -77 | -74 | |
32QAM | -77 | -77 | -74 | -71 | |
64QAM | -74 | -74 | -71 | -68 | |
128QAM | -71 | -71 | -68 | -65 | |
256QAM | -67 | -67 | -64.5 | -61.5 |
b.纯室外型微波收信门限电平
频段 6/7GHz 带宽 | 7 MHz | 14 MHz | 28 MHz | 56 MHz | |
电平(dBm) (在天线口处测量) BER = 10-6 | QPSK | -88 | -87 | -85 | - |
16QAM | -86 | -84 | -80 | - | |
32QAM | - | -80 | -75 | -70 | |
64QAM | -78 | - | -72 | - | |
128QAM | -74 | -72 | -68 | -62 | |
256QAM | - | -68 | -64 | -59 |
4.1.6 发信杂散功率
发信杂散功率低于载波功率至少 70dB;
4.1.7 FEC 功能
微波设备应有 FEC 功能。
4.2 调制解调器
4.2.1 调制方式:支持 QPSK、16QAM、32QAM、128QAM、256QAM 甚至更高阶调制方式;支持自适应调制方式,可根据传输质量分析预设值无损伤降低或提高调制方式以确保基本的传输质量。
4.2.2 解调方式:相干检波,载波捕捉范围优于±150KHz。
4.3 电缆的连接
4.3.1 室内-室外型分体式微波
a. ODU 和 IDU 之间的接头应为 N 型或 TNC 型。
b. ODU 和 IDU 之间的中频电缆应采用 1 根同轴电缆。
c. 中频电缆长度应大于 150 米。
4.3.2 纯室外型微波
a. ODU 和馈电盒之间的接头应为 RJ45 室外金属护套防水型接头
b. ODU 和馈电盒之间的电缆线应采用带屏蔽的 CAT5E 电缆。
c. 电缆长度应大于 150 米。
d. 馈电盒应具有室外安装能力且有防雷装置。
4.4 设备使用条件要求
4.4.1 环境温度:设备应在下述条件下连续工作并满足其所有性能指标:
*全室内型:-5℃~ +55℃
*室内室外型:ODU:-45℃ ~ +65℃; IDU:-40℃ ~ +65℃相对湿度:最大 95%(±35℃)
4.4.2 供电:-48VDC(-40.5 ~ 57VDC)
部分场景需要 220VAC 供电要求,可采用增加 220VAC/-48VDC 电源转换装置。
4.4.3 设备的冷却方式:自然风冷或强制风冷。
4.5 防雷
微波设备需有防雷过压过流电路保护。
4.6 MTBF
设备的平均故障间隔时间应大于 30000 小时。
4.7 人身安全
设备应具良好的保护接地。
4.8 防水
ODU 应满足 IP65 防水标准。
5、天馈线系统技术要求
5.1 天线的特性
5.1.1 型式:高性能抛物面天线(带天线罩)
5.1.2 极化:双极化
5.1.3 口径: 0.3 米、0.6 米、0.9 米、1.2 米、2.0 米、2.4、3.0 米、3.6 米, 投标人要根据实际场景配置,详细列出天线的各项技术指标,并作出合适的计算,证明投标的天馈线系统可以满足衰落储备的要求!
5.1.4 天线性能: a)频段:6/7GHz
b)增益、F/B、VSWR
5.1.5 安装
a) 天线安装应满足挂式和坐式两种安装方式,必须考虑海南台风影响下的天线抗风性能。
b) 如果是室内室外分装型设备,6/7GHz 天线与 ODU 之间应采用法兰盘硬连接(一体化连接),以减少故障点和损耗。
5.1.6 方位调整:
a) 水平方向±25°
b) 垂直方向±5°
5.1.7 法兰盘:符合 IEC 标准。
5.1.8 环境条件:温度:-40-+60℃裹冰:100 ㎜
风荷:60m/s 或者 250 公里/小时不被破坏
5.1.9 最大偏转:风速为 30m/s 时 +0.3°
5.1.10 过压:最大 70928pa(帕斯卡)。
5.2 馈线特性
5.2.1 型式:a. 室内-室外型分体式微波: 中频电缆型号为 8D-FB。
b. 纯室外型微波: 电缆型号为 CAT5E。
5.2.2 环境条件:温度:-40℃-+60℃;相对湿度:100%(+35℃)。
5.2.3 本次招标每跳具体配置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配置。
5.3 防水
满足 IP65 防水标准。
6、传输复用系统技术要求
6.1 总体要求:
6.1.1 * 所投设备需免费开放管理协议,以便用户进行第三方的设备网管系统设计和管理。
6.1.2 * 所投设备应满足微波电路原有系统的一致性和兼容性的需求,能够接入海口中心站的设备网管系统进行统一管理。
6.2 传输复用设备
6.2.1 儋州微波站核心传输复用设备
⚫ 19 英寸标准机箱,提供扩展槽位
⚫ ★双 AC 电源,支持自动冗余供电。
⚫ ▲至少 35Gbps 背板交换能力
⚫ 拥有 4 个插槽能力
⚫ ▲8×ASI 接口接入模块、具备 8 路 ASI 输入/输出能力
⚫ 可升级支持 8×AES 接口接入模块、具备 8 路 AES 输入/输出能力
⚫ 具备 2× STM-1 干线传输能力 SFP 接口
⚫ 可升级到 2 个 STM-16 速率 10km SFP 模块
⚫ SFP 要求:波长 :1310nm,光发功率:-15dBm ~ -8dBm,光收功率:-28dBm
~ -8dBm
⚫ ▲可支持 J2K 压缩传输
⚫ 具备 1 PPS + 10 MHz 信号传递功能,接口为 2 个 50 Ohm BNC 接口
⚫ 具备 8*GBE 以太网电口固定接口
⚫ 具有 100%Qos,具有组播功能,具有以太网二层交换功能
⚫ 支持组网功能,自动路由切换功能(指定路由和业务优先级设置)
⚫ 环路自愈功能,业务端口最小切换时间为 50ms
⚫ 提供带内网管,并可通过网管控制管理应急预案设备和业务端口灵活调度
6.2.2 儋州发射台传输复用设备
⚫ 19 英寸标准机箱,提供扩展槽位
⚫ ★双 AC 电源,支持自动冗余供电。
⚫ 至少 5Gbps 背板交换能力
⚫ 8×ASI 接口接入模块、具备 8 路 ASI 输入/输出能力
⚫ 具备 2* STM-1 干线传输能力 SFP 接口
⚫ 2 个 STM-1 速率 15km SFP 模块
⚫ SFP 要求:波长 :1310nm,光发功率:-15dBm ~ -8dBm,光收功率:-28dBm
~ -8dBm
⚫ 支持 J2K 压缩传输
⚫ 具备 1 PPS + 10 MHz 信号传递功能,接口为 2 个 50 Ohm BNC 接口
⚫ 具备 8*GBE 以太网电口固定接口
⚫ 具有 100%Qos,具有组播功能,具有以太网二层交换功能
⚫ 支持组网功能,自动路由切换功能(指定路由和业务优先级设置)
⚫ 环路自愈功能,业务端口最小切换时间为 50ms
⚫ 提供带内网管,并可通过网管控制管理应急预案设备和业务端口灵活调度
6.3 线缆及辅材
采用进口线材以及接头,符合广电国际标准。配置足够的线缆线材接头以及相关辅料,含原厂家安装调试。
三、项目基本要求
1、交货时间:暂定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60 日历天内。双方合同签定后根据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在项目现场具备安装条件 3 日内必须交货及安装(暂定于 2018 年 12月 15 日前)。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付款条件:采购双方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4、验收要求:按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进行验收。
5、采购预算价:人民币¥ 545.00 万元。
6、其他要求:
1)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与预算价格差别较大时(如低于预算的 80%),投标供应商应当就其价格构成及报价合理性作出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
2)投标报价明显过低,可能低于其成本,供应商未能就其报价作出合理说明,未能提供证明材料说明其构成及合理性,评审委员会可以认定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不予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四、售后服务要求
1、按国家“三包”法执行三包,并提供不少于 1 年的免费上门服务,费用中标方自理;
2、故障排除时限:投标方根据用户的实际需求提供售后服务解决方案。
五、运输、保管及保险
1、中标人负责设备材料货到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
2、货物在现场的保管由中标人负责,直至安装、调试和验收完毕。
3、货物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前的保险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现场安装调试人员人身意外保险。
六、安装调试及验收
1、中标人负责本设备的安装调试,并负责安装调试设备到最佳状态,达到验收标准。
2、安装所需工具设施物料由中标人自备、自费运到现场,完工后自费搬走。
3、调试:按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进行调试。
4、验收由业主与中标人及相关人员依照国家有关标准、合同及有关附件要求进行。
5、验收完毕由业主及中标人在验收报告上签名。
七、质量保证
1. 质量保证期由设备验收合格,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并办理移交手续后起计,本项目采购的设备质量保证期均为 1 年。
2. 在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人免费实行保修、包换服务。质保期后,如业主要求,中标人应提供长期有偿优惠维修服务,并负责长期供应系统所需的备品备件。
3. 投标人须具备快速的响应时间及故障排除能力。
4. 对所供设备提供长期的免费远程技术支持。
八、培训
1、在整个项目调试过程中,用户将派负责管理的技术人员跟进,中标人应予配合。
2、在整个项目调试过程后,中标人对用户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和技术交底。中标人必须为用户培训操作人员和简单维护保养的人员。
3、报价人必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报价文件中提出全面的培训计划和课程内容安排,并在合同签定后征得用户同意后实施。
4、投标人对使用单位的相关技术人员的培训内容为 系统设备应用、维护检修等方面,使用户熟悉系统设备功能,掌握运行操作、维护保养技术,并能进行正确检修、维护、排除一般故障。
九、技术文件
中标人提供(但设备安装调试、使用和维护的资料和文件除外)资料、文件包括: 1)技术资料。
2)使用管理规定(包括操作规程、操作程序)
3)维护保养规定(包括具体无货保养计划;一般故障维修方法,维护程序)。
4)清晰、齐全和美观的标识。
十、用户配合条件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用户将提供必要的配合及协调,如根据合同规定及时付款、及时签署有关确认证书、与供货商一起确认进场安装条件、提供安装调试所需的相关工作条件等等。
2、用户的配合条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用户将提供必要的配合及协调,如根据合同规定及时付款、及时签署有关确认证书、提供交货所需的存放场所等。
投标人必须根据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资质资料编写投标文件。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采购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所投产品的资质证书等进行核查,如发现与其投标文件中的描述不一,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第四章 合同条款
合同专用条款部分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 年 月 日政府采购项目编号 的 项目公开招标采购结果及采购文件的要求,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
一、货物及其数量、金额、总价等
序号 | 采购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免费质保期 | 交货时间 |
1 | 详见清单 | 批 | 人民币 元整 | 人民币 元整 | 设备验收后 1 年 | ||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整 ¥: 元 | |||||||
甲方 | 联系人: 固定电话: | ||||||
乙方 | 联系人: 固定电话: |
其中本合同总价包括了系统设计、货物价格、包装、仓储、运输、保险以及乙方到甲方现场进行的各项安装、调试(包括需要配合第三方设备进行的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服务等的全部含税费用。
二、交货地点: 地点
三、付款:由甲方按下列程序付款。
1、预付款: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50%。,即 (小写:¥ 元)
2、设备安装调试结束,通过正式验收并提交全部相关材料,1 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45%。即 整(小写¥ 元)。
3、系统验收正常运行满一个月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 %。即 整(小写:¥ 元)。
四、安装和调试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设备到齐后,由乙方派遣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设备安装、调测。
乙方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提供与工程施工相关的安装资料(如设备排列、电源、接地、抗震措施等),并负责指导甲方人员掌握和使用这些资料。
乙方提出与安装和调测相关的、需甲方提供的条件(如机房环境、电源、布线等要求),并协助甲方进行相关准备工作。
安装、调试时使用的工具、设备、仪表等由乙方提供,通用工具可由甲方协助解决。
设备调试由乙方负责,并提出设备调试的内容、项目、指标和方法,并提供相应的仪器和工具。乙方有责任解答甲方提出的问题。调试应进行详细记录。系统调试结束后,由乙方技术人员签字后交甲方验收。
五、施工
1、工程进度
乙方提出设备的生产、运输、安装、测试的相对时间表(周)及人员培训计划。甲方须明确所有设备应运抵安装现场的时间。具体的各项日期将于谈判中商定。甲方在合同签订后的所有工作均需按工程进度时间表实施。
2、施工时间安排施工时间安排:
到货: 月 日前。施工:需 天。
系统调试: 天。六、验收
1、到货开箱检验
设备到达目的地后,乙方有义务协同采购人技术人员实施开箱检查。商品检查不得取代现场检查。
2、 初验
安装、调测、电路测试和功能测试完毕后,应进行工程初验。初验前,乙方须按买方提出的技术指标要求提出测试程序及测试方法等,得到甲方认可后方可进行初 验。如果测试结果全部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要求,甲乙双方共同签署初验报告,然后进入六个月的试运行期。在试运行期中,因供货设备本身因素引起的技术要求不满足,乙方应维修或更换有故障的设备,并重新进入试运行阶段。如果因供货设备质量不过关而引起试运行的中断,乙方应提供必要的措施以改善质量,包括在特殊情况下更换相应的供货设备。此后,六个月的试运行期从新计时开始。
3、终验
试运行期圆满完成后,在甲乙双方代表均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终验,确认每个设备和整个系统是否已达到验收测试设计的各项指标。如果验收指标全部符合要求,双方共同签署终验报告。终验前,乙方须按甲方提出的技术指标要求,提出测试程序及测试方法等,得到甲方认可后,方可进行终验。
各项验收甲乙双方均应在场。如果在双方规范书或建议书已经明确说明的情况下,设备出现问题,乙方应无偿更换和维修。
七、售后服务 1、售后服务
乙方负责供货设备的终身售后服务。 2、 保修服务
乙方应保证设备(除耗材外)在标准工作环境下正常工作,保修期为终验后 12 个月。在保修期内,如有任何不正常和/或故障发生,生产厂商的售后服务机构应调查原因并及时免费修复直至达到合同规定指标。在设备发生故障的情况下,乙方应承诺在 4 个小时内响应,24 小时内赶到故障现场,到达现场后 24 小时内排除故障。对非甲方原因造成的设备部分或全部损坏应由乙方无偿替换。
3、保修期外售后服务
实行终身维修,人工费优惠,对于所更换零部件,只收成本费用。保修期外的响应时间与保修期内一样。
4、 技术服务
乙方应指定可胜任的技术人员完成供货设备的安装、调测工作,也可以委托可信赖的工程队实施安装和调测,安装、调测时间为乙方收到甲方开始安装通知之日起两
个月内。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实施上述工作。乙方负责确保现场工作质量并解决技术疑难。
八、培训
乙方负责甲方技术人员和管理专家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两个方面:
(1) 初级培训,操作维护培训可在国内进行。培训人数: 人
培训时间: 天
(2) 对甲方工程技术人员进行高级培训,地点应在乙方境外培训中心进行。培训人数: 人
培训时间: 天
操作维护培训和高级培训应包括所提供设备的原理和技术性能、操作维护方法、安装调测、排除故障及软件结构、定制和升级等各个方面,并提供全套培训教材(中/英文)和培训课程计划表。
乙方应提供详细的培训方案供甲方参考,培训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目的、培训的主要内容等,并根据具体的培训方案填报培训费用,培训费用列入投标总价。如果甲方提出变更,应提出书面通知,并承担变更中发生的全部费用。
业务开通时也要进行相应的培训,主要涉及如何开通和管理各项业务。九、合同纠纷处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作如下 1 处理:
1、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2、申请仲裁。
3、提起诉讼。诉讼地点为甲方所在地。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十一、合同鉴证: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本合同上签章,以证明本合同条款与采购文件、投标文件的相关要求相符并且未对采购货物和技术参数进行实质性修改。
十二、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一)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
(二)乙方的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报价明细表;
(三)中标通知书;
(四)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十三、合同备案
本合同一式陆份,中文书写。甲方执叁份,乙方、招标代理机构各执壹份,另外一份用于财政部门政府采购备案。
本页无正文
甲方: (盖章)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地址:
电话:
法定(授权)代表人:
年 月 日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声明:本合同标的经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依法定程序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内容与招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
招标代理机构: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地 址:
经办人:
年 月 日
第五章 投标文件内容和格式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一、报价标文件
1、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须单独密封一份用于唱标)项目名称:儋州微波站重建工程-微波传输复用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YMXM2018-08-06 交货时间:
序号 | 产品名称/项目 | 规格和配置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小计 | 备注(是否小、微企业)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投标总额(元) | (小写) | ||||||
(大写) |
投标人全称:(填写名称并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投标总金额包括本包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货物、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服务、税等费用;
2、开标一览表格式不得自行改动。
3、投标人应如实填写企业类型,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商务标文件
1、投标函
致: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为 )的投标邀请函,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单位名称)提交投标文件。
根据此函,我们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的条款和规定。
2、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日期起计算的 60 日历天,在此期间,本投标文件将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
3、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4、我们同意提供贵单位要求的有关本次投标的所有资料或证据,并保证资料、证据的真实有效性。
5、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投标价的投标。
6、如果我方中标,我们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7、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支付本次招标的服务费。
投标人名称: (填写名称并盖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职务: 日期: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说明: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提供正、反两面)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
致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
委托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 职务: 身 份 证: 联系方式:
兹委托受托人 代表我方参加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儋州 微波站重建工程-微波传输复用设备采购(项目编号为: YMXM2018-08-06 )的招标活动,并授权其全权办理以下事宜:
1、参加投标活动;
2、出席开标评标会议;
3、签订与中标事宜有关的合同;
4、负责合同的履行、服务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事宜的洽谈和处理。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方均予以承
认。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
委托单位: (填写名称并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须附受托人身份证(提供正、反两面)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商务标偏离一览表
项目名称:儋州微波站重建工程-微波传输复用设备采购项目编号: YMXM2018-08-06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 偏离程度 | 说明 |
1 | 营业执照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 |||
2 | 投标保证金 | ¥30000.00 元 | |||
3 | 投标文件份数 | 一正四副 | |||
4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日起60 日 历天 | |||
5 | 交货日期 | 暂定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60 日历天内 |
投标人: (填写名称并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普通职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投标人: (填写名称并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6、资格证明文件
6-1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正本)加盖公章复印件
6-2 提供 2017 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 2018 年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加盖公章复印件
6-3 提供 2018 年任意 3 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和 2018 年任意 3 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加盖公章复印件
6-4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5 信用查询记录
6-6 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加盖公章复印件
以上为资格审查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任何一项未提供或不满足将导致
投标失败,请投标人认真对待!
6-7 招标文件规定的或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内容。
如有中小企业声明函等可在此处提供。
6-4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 (填写名称并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6-5 信用查询记录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等三类不良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的网络截图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签约时间 | 合同金额 | 备注 |
注: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盖章复印件。投标人: (填写名称并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8、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函
(投标人格式自拟)
9、儋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承诺书
我公司自愿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守公平竞争,并无条件地遵守本次采购活动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如果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有以下情形的,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等部门给予相关的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四、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
六、开标后擅自撤销投标,影响招标继续进行的或领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后不投标导致废标的;
七、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八、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非法分包他人的;
九、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十、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
十一、擅自或与采购人串通或接受采购人要求,在履约合同中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更换品牌、降低配置、技术要求、质量和服务标准等,却仍按原合同进行虚假验收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十二、与采购人串通,对尚未履约完毕的采购项目出具虚假验收报告的;十三、无不可抗力因素,拒绝提供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态度恶劣、故意提高
维修配件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的;
十四、恶意投诉的行为:投诉经查无实据的、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
料的;
十五、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十六、财政、监察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诚信行为。
承诺单位:(公章) 全权代表:(签字)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日 期:
三、技术标文件
1、技术标偏离一览表
说明: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技术规范条款和相关功能要求,并对技术规范、功能条目要求有偏离项列入下表,未列入下表的视作投标人不响应。带▲或★的指标列入下表时,必须在指标前面保留▲或★。投标人必须根据所投产品的实际情况(技术资料)如实填写,评标委员会如发现有虚假描述的,该投标文件无效,
该投标人列入黑名单,并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序号 | 设备/项目 | 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功 能要求 | 投标人技术参数/功能响 应描述 | 偏离情 况 | 说明 |
1 | |||||
2 | |||||
3 | |||||
4 | |||||
… |
投标人全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私章)
注:1、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
2、此表后面按响应顺序附上第三章中要求的主要产品进网许可证或产品检测报告等复印件
(如有)。
3、投标人在“投标人技术参数/功能描述” 中填写所投设备/项目的详细技术参数或功能描述情况,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不得拷贝“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功能描述”要求,否则视为不满足。
4、偏离情况说明分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分别表示优于要求、满足要求、不满足要求。评委评标时不能只根据投标人填写的偏离情况说明来判断是否响应,而应认真查阅“投标文件技术参数/功能响应”内容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判断是否满足要求。
2、投标产品详细说明
包含内容(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货物组成说明,货物主要技术规格、性能和特性的详细描述;
2、产品或主要部件的进网许可证或产品检测报告;
3、产品图片或彩页;
4、其他。
第六章 评审办法和程序
一、评审办法和步骤
1、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评标步骤:先进行资格审查,然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符合性审查以及技术、商务的详细评审。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二、资格审查
1. 根据财政部第 87 号令第四十四条的规定,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根据“资格审查表”(附表 1)对投标人的资格性进行评审,只有对“资格评审表”(附表 1)所列各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通过资格评审。有以下情况的将不能通过初步评审:
⚫ 投标人未能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
⚫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 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条件。
3.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与否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4.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则本次招标失败。
三、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表” (附表 2)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评审,只有对“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对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有争议的投标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记名方式表决,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否则将被淘汰。
2.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与否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3. 评标委员会在符合性审查中,对算术错误的修正原则如下:
(1)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若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
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接到通知后 20 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则本次招标失败。
四、详细评审
1.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办法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进行技术和商务的评审打分。
2. 技术、商务评分:具体评审的内容详见(附表 2);
3.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将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投标人最低的投标价格,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4. 如投标人满足第二章第 17 条“关于政策性加分”规定的,应按该条规定对投标人的评标价进行调整。
5. 综合评分及其统计: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分值分配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就各个投标人的技术、商务状况,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各投标人的得分,得分与投标报价分相加得出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投标人,综合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投标人,以此类推。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由优至劣顺序排列。
注:
1、技术项得分=(∑各评委所审技术参数得分)/(评委人数);
2、商务项得分=(∑各评委所审商务参数得分)/(评委人数);
3、价格项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4、投标人综合得分=技术项得分+商务项得分+价格项得分(保留二位小数)。
附表 1
资格审查表
项目名称:儋州微波站重建工程-微波传输复用设备采购项目编号: YMXM2018-08-06
序号 | 审查项目 | 评议内容(无效投标认定条件) | 投标人 1 | 投标人 2 | 投标人 3 |
1 | 投标人的资格 | 是否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 |||
2 | 保证金 | 是否提交保证金的 | |||
3 | 投标有效期 |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4 | 投标报价 | 是否超过最高限价或预算金额 | |||
结 论 |
1、表中只需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2、在结论中按“一项否决”的原则,只有全部是√/通过的,填写“合格”;只要其中有一项是
×/不通过的,填写“不合格”。
3、结论是合格的,才能进入下一轮;不合格的被淘汰。
年 月 日
附表 2
符合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儋州微波站重建工程-微波传输复用设备采购项目编号: YMXM2018-08-06
序号 | 审查项目 | 评议内容(无效投标认定条件) | 投标人 1 | 投标人 2 | 投标人 3 |
1 | 投标文件符合性 |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带 ★号关键性指标是否全部满足招标文 件要求(如有) | |||
2 |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 | 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要求 | |||
3 | 报价项目完整性 | 是否对本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 标,漏报其投标将被拒绝 | |||
4 | 投标报价 | 投标价是否固定价且投标价是唯一的 | |||
5 | 工期或交货期 |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要求) | |||
6 | 其它 | 无其它无效投标认定条件 | |||
7 | 结 论 |
1、表中只需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2、在结论中按“一项否决”的原则,只有全部是√/通过的,填写“合格”;只要其中有一项是
×/不通过的,填写“不合格”。
3、结论是合格的,才能进入下一轮;不合格的被淘汰。
年 月 日
附表 3
技术、商务评分表
项目名称:儋州微波站重建工程-微波传输复用设备采购项目编号:YMXM2018-08-06
分项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满分 | 投标人 | |
技术项 (40 分) | 1 | 体系结构及整机转发性能要求 | (1) ★主控交换板冗余,电源冗余,业务接口冗余(2 分) (2) ▲主控冗余后可用全尺寸线路板插槽数量≥6(2 分) (3) ▲整机交换容量≥100Gbps(2 分) (4) ▲整机包转发能力≥300Mpps(2 分) | 8 | |
2 | 微波设备物理接口要求 | ▲2U 高度子架支持不少于 8 个通用业务槽位,连接不少于 24 只ODU(应用于室内室外型时) 满足得 2 分 不满足得 0 分! | 2 | ||
3 | 发信功率 40MHz/256QAM (6/7GHz) | *全室内型:≥ 30.0dBm *室内室外型:≥ 22.0 dBm | 2 | ||
4 | 收信门限电平 40MHz/256QAM(6/7GHz) | *全室内型:≤ -68dBm *室内室外型:≤ -66dBm | 2 | ||
5 | 传输空口带宽 (射频带宽 56MHz 模式) | *≥450Mbps | 2 | ||
6 | 传输吞吐量 (射频带宽 56MHz 模式) | *≥500Mbps | 2 | ||
7 | 投标微波设备必须与原海南广电微波系统具有兼容 性,可互联互通 | 能够兼容得 5 分,不兼容得 0 分! | 5 | ||
8 | 投标主设备与网管必须与 原海南广电微波系统具有兼容性 | 能够兼容得 5 分,不兼容得 0 分! | 5 | ||
9 | 投标传输复用设备,可接 入原有传输复用链路系统 | 能够兼容得 4 分,不兼容得 0 分! | 4 | ||
10 | 微波复用设备体系结构及整机转发性能要求 | ★双AC 电源,支持自动冗余供电。(2分) ▲至少 35Gbps 背板交换能力(2 分) ▲8*ASI 接口接入模块、具备 8 路ASI 输入/输出能力(2 分) ▲可支持 J2K 压缩传输(2 分) | 8 | ||
商务 | 1 | 投标文件响应性 | 投标文件格式和内容是否严格按照招标 文件要求编制;同时文字清晰、装订整齐,正文有页码,图纸表格清晰;内容完整、目录清晰、查找方便情况打分。对比最优 得 2 分;对比一般得 1 分;对比最差得 | 2 |
项 (30 分) | 0.5 分。 | ||||
交货期和交货地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对比最优得 3 分;对比一般得 1 分;对比最 差得 0.5 分。 | 3 | ||||
售后服务体系质量及承诺,对比最优得 3 分;对比一般得 1 分;对比最差得 0.5 分。 | 3 | ||||
对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条款的响应性,对比最优得 2 分;对比一般得 1 分;对比最 差得 0.5 分。 | 2 | ||||
2 | 质量管理体系 | 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得 2 分;否则不得分。需要提供体系认证证 书盖章复印件。 | 2 | ||
3 | 投标产品业绩 | 具有同类微波项目或者产品业绩,按照不同的用户案例,有 5 个及以上用户案例得 15 分,有 3-4 个用户案例得 8 分,有 3 个(不含 3 个)以下用户案例得 5 分,没有用户案例得 0 分!需要提供合同复印 件。 | 15 | ||
4 | 具有原厂提供的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 有原厂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且为原件,得 3 分,没有得 0 分 。 | 3 | ||
价格项 (30 分) | 投标报价 (30 分) | 将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投标报价分为满分(30 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30%×100 | 30 | ||
合计 |
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