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投資. 投資於不同國家的公司及政府發行的證券涉及某些風險。這些風險包括利率及匯率波動、地區政治及經濟發展及可能實施的外匯控制或對該等投資適用的其他當地政府法律或限制。集中投資於單一國家證券的子基金的投資者將完全承受該國經濟及股市的週期。與投資於幾個國家或地區的子基金相比,其風險及潛在的回報均可能有所增加。如子基金專注於特定的行業,缺乏分散風險,該子基金的價值比廣為分散投資於各行各業的子基金,價值波動會大很多。 由當地代理人、結算╱交收系統或證券代理人所持有的證券可能未能受到與盧森堡境內持有的證券所獲得的同樣好的保護。尤其是會有因當地代理人或系統無償債能力造成的損失。在某些市場,是不可能將實益所有人的證券分開或區別認定的,或者其分開或區別認定的做法可能與較發達市場的做法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