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供查閱的文件. 可提供的文件
12.1 重要協議(詳情如售股章程附錄二第8 節所述)及上述文件的副本;
12.2 本公司的組織章程(經修訂);
12.3 管理公司風險管理程序;
12.4 盧森堡1915 年8 月10 日法律(經修訂)及2010 年12 月17 日法律;及
12.5 本公司最新的半年報告和年報。 此等文件的副本亦可於支付合理費用後從香港代表處獲得。本公司無意向香港投資者派發有關各子基金的 KIID 的副本,惟該文件於當地一般辦公時間內在上述本公司之註冊辦事處可供免費查閱。
可供查閱的文件. 下列文件可於任何營業日在基金經理的註冊辦事處查閱﹕
可供查閱的文件. 可提供的文件
12.1 重要協議(詳述於售股章程附錄二第7 段)及上述文件的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