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调整. 根据标的指数的调整规则和备选股票的预期,对股票投资组合及时进行调整。
定期调整. 根据标的指数的调整规则和备选股票的预期,对股票投资组合及时进行调整。 2)不定期调整 根据指数编制规则,当标的指数成份股因增发、送配等股权变动而需进行成份股权重新调整时,本基金将根据各成份股的权重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情况,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从而有效跟踪标的指数;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因其它特殊原因发生相应变化的,本基金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力求降低跟踪误差。
定期调整. 本基金所构建的指数化投资组合将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的定期调整,实施定期跟踪调整。
定期调整. 本基金股票组合根据所跟踪的标的指数对其成份股的调整而进行相应的定期跟踪调整。
定期调整. 指数样本每半年调整一次, 样本调整实施时间分别为每年 6 月和 12 月的第二个星期五的下一交易日。每次调整的样本比例一般不超过 10%。定期调整设置缓冲区,排名在 80 名之前的新样本优先进入;排名在 120 名之前的老样本优先保留。定期调整设置备选名单,备选名单中证券数量一般为指数样本数量的 5%。
定期调整. 指数样本每季度调整一次,样本调整实施时间分别为每年 3 月、6 月、9 月和 12 月的第二个星期五的下一交易日。 权重因子随样本定期调整而调整,调整时间与指数样本定期调整实施时间相同。在下一个定期调整日前,权重因子一般固定不变。
定期调整. 根据标的指数的调整规则和备选股票的预期,对股票投资组合及时进行调整。 2)不定期调整 当成份股发生增发、配股、分红等情况而影响成份股在指数中权重的行为时,本基金将根据各成份股的权重变化及时调整股票投资组合; 根据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情况,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从而有效跟踪标的指数;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因其它特殊原因发生相应变化的,本 基金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并辅之以金融衍生产品投资管理等,最终使跟踪误差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根据法律法规中针对基金投资比例的相关规定,当基金投资组合中按标的指数权重投资的股票资产比例或个股比例超过规定限制时,本基金将对其进行实时调整,并相应对其他资产或个股进行微调,以保证基金合法规范运作。
定期调整. 本基金所构建的指数化投资组合将定期根据所跟踪的标普金砖四国 40 指数对其成份股 的调整而进行相应的跟踪调整。本基金在目标指数成分股定期调整信息公布前一个月内,根 据对调整方案的分析预测以及成分股调整对股价影响的分析,在保持较小跟踪误差的前提下,决定采取提前调整还是事后调整的策略,增持可能进入目标指数的股票,剔除可能被调整出 目标指数的股票。并在目标指数成分股定期调整信息公布后一个月内按照调整后的指数成分 股及权重构建投资组合。
定期调整. 根据标的指数的调整规则和备选股票的预期,对股票投资组合及时进行调整。 2)不定期调整 根据指数编制规则,当标的指数成份股因增发、送配等股权变动而需进行成份股权重新调整时,本基金将根据各成份股的权重变化进行相应调整;根据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情况,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从而有效跟踪标的指数;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因其它特殊原因发生相应变化的,本基金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力求降低跟踪误差。 为了实现更好的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基金管理人还将综合考虑标的指数成份股的数量、流动性、投资限制、交易费用及成本,以及税务及其他监管限制,决定是否采用抽样复制的策略。对于复制方法的变更,本基金管理人需在方法变更前 2 日内在规定媒介公
定期调整. 本基金将按照中证A50指数对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定期调整方案,在考虑跟踪误差风险的基础上,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