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维修所用的材料、备件、半成品(构件 样本条款

对维修所用的材料、备件、半成品(构件. 必须是国内知名厂家的产品。必须符合合同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注明厂名、产品型号、规格、出厂日期和检查编号等。材料管理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材料型号规格应符合标书要求,如有偏离只能优于标书标准。 材料质量应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每批材料应有合格证或质保书。 承揽方必须将材料的出厂合格证(注明厂名、产品型号、规格、出厂日期和检查编号等)和质量保证书交由委托方认可。进口材料必须有商品检验单复印件,未经商检不得使用。 委托方可以对承揽方使用的材料进行查验,发现与技术文件要求不一致的,承揽方承担按照报价书上写明的单价的假一罚三的违约金,但是经委托方确认其性能无差异或更为优越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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