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acle 关联公司和第三方分包处理商 样本条款

Oracle 关联公司和第三方分包处理商. 7.1 受第 2.2 节、第 6 节和第 7 节规定的条款和限制约束,贵方向 Oracle 提供一般书面授权,以聘用 Oracle、Oracle 关联公司及第三方分包处理商协助履行服务。 7.2 Oracle 会维护可能处理个人信息的 Oracle、Oracle 关联公司及第三方分包处理商名单。贵方可以通过为服务提供的适用的主要支持工具或通过贵方的支持联系人请求获得这些名单。如果贵方希望收到有关这些名单的任何预期更改的通知,贵方可以注册接收通知,或者在注册机制不可用的情况下,Oracle 将向贵方提供有关预期更改的通知。 7.3 在 Oracle 向贵方提供该通知的十四 (14) 个日历日内,贵方可就拟由第三方分包处理商、Oracle 或 Oracle 关联公司参与履行服务提出异议,通过针对服务提供的适用的主要支持工具或流程提交“服务请求”,以书面形式提供与该第三方分包处理商、Oracle 或 Oracle 关联公司根据本数据处理协议或适用数据保护法妥善保护个人信息的能力相关的客观正当理由。如果贵方的异议合理,贵方和 Oracle 将诚意合作,找到双方均可接受的解决方案来解决该异议,包括但不限于审核支持第三方分包处理商、Oracle 或 Oracle 关联公司遵守本数据处理协议或适用数据保护法的其他文件,或在没有该第三方分包处理商参与的情况下交付服务。如果贵方和 Oracle 未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达成双方均可接受的解决方案,贵方有权终止相关服务,但 (i) 需提前三十 (30) 天发出通知; (ii) 贵方和 Oracle 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 (iii) 不免除贵方截至终止日期在服务协议项下的付款义务。如果根据本第 7.3 节进行的终止仅涉及某订购文件项下的部分服务,贵方将签署一份修订或替代订购文件,以反映该部分终止。 7.4 Oracle 始终对 Oracle、Oracle 关联公司和第三方分包处理商根据本数据处理协议和适用数据保护法的条款履行其义务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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