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终止 样本条款

效力终止.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本合同效力即时终止:
效力终止. 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 (2)本主险合同中列明的其他合同解除的情形。
效力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1) 主合同效力终止; (2) 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合同效力终止情况。
效力终止. 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本主险合同及其保险责任自动终止: (1)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您向本公司申请解除合同; (2) 本主险合同其他条款所列保险责任终止或本主险合同终止的情形; (3) 本主险合同因其他条款所列情况而中止效力,且自本主险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 2 年内您与本公司未达成复效协议的。
效力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本附加险合同效力终止: (一) 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二) 您申请解除本附加险合同; (三)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 (四) 本附加险合同有效期届满; (五) 自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 2 年双方未达成复效协议; (六) 其他可导致本附加险合同效力终止的情况。 8.7
效力终止. 如果您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支付保险费,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
效力终止. 6.4 适用主险合同条款 7.
效力终止. 9.7 委托代办业务
效力终止. 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1)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 (2) 您申请解除本合同; (3) 我们已经履行完毕本合同保险责任; (4) 因本合同其他条款所列情形而效力终止。
效力终止. 8.7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一)被保险人身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