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数据迁移 样本条款

业务数据迁移. 系统上线前需迁移原有旧系统的数据到新系统,包括旧系统的数据清洗、问题数据的整理补 充和最终迁移到新系统。按上线模块分步实施或整个系统一步到位的方式,迁移旧系统数据到新系统;对难于兼容新系统的历史数据,可以迁移数据到新数据库,并提供单独的查询和简单修改功能。‌‌ 对于旧系统不支持迁移的数据,需实现数据互通,业务联动。对于密切相关模块,在未能完全实现业务闭环时,与原系统未下线模块实现数据互连互通。对于关联程度较弱的模块,与旧系统一起实现业务平滑衔接,可用导入导出数据方式或者数据互连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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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殊情况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8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 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7)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 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4 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 基金资金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 质量标准和要求 3.1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在承接物业时,对物业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等进行查验,并做好书面确认工作;对所有图、档、卡、册等资料应做好管理和建档工作。

  • 响应报价 2.1供应商应按照“第四章采购内容与要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 甲方的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编制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年度管理服务计划、年度维修计划和有关费用预算等,监督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标准规范,对乙方实施的物业管理服务提出修改和变更建议。

  • 合同内容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您和我们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本合同的,应当由我们在原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您和我们订立书面的变更协议。

  •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本基金基金份额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交易需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