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运长航在《债务偿还协议》项下向国开行借款不存在无法偿还的风险根据中外运长航与国开行于 2016 年 8 月 1 日签署的《债务偿还协议》,中外 样本条款

中外运长航在《债务偿还协议》项下向国开行借款不存在无法偿还的风险根据中外运长航与国开行于 2016 年 8 月 1 日签署的《债务偿还协议》,中外. 运长航应向国开行偿还全部债务 747,083,385.46 元及自 2015 年 12 月 31 日至 2016 年 7 月 25 日的全部迟延履行利息 27,063,095.64 元;中外运长航应分别于 2018 年 1 月 19 日、2018 年 4 月 20 日、2018 年 7 月 20 日、2018 年 10 月 19 日分四期向国开行偿付债务,其中,第一期和第四期的还款币种为美元,每期偿还金额为 30,335,701 美元,第二期和第三期还款币种为人民币,每期偿还金额为 186,770,846元。 根据公司提供的《国家开发银行还本付息付费通知书》、支付凭证以及公司的说明,中外运长航已按照股份质押的主合同《债务偿还协议》和《国家开发银行还本付息付费通知书》的要求分别于 2018 年 1 月 19 日、2018 年 4 月 18 日、2018 年 7 月 18 日向国开行偿还款项 30,335,701 美元、186,770,848.85 元、186,770,846.37 元。截至目前,中外运长航不存在逾期还款的情形,仅剩余第四期款项 30,335,701 美元未进行偿还,根据《债务偿还协议》的约定,该笔款项应当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向国开行支付。 根据公司提供的中外运长航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财务报表等资料及 公司的说明,中外运长航目前财务状况良好,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其合并财 务报表货币资金为 2,191,621.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3,344,645.7 万元,2018 年 1-6 月的营业总收入为 7,473,818.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为 102,028.9 万元。 基于上述,金杜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中外运长航在《债务偿还协议》项下不存在逾期还款的情形,仅剩余第四期款项 30,335,701 美元未进行偿还,中外运长航目前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到期无法清偿《债务偿还协议》项下债务的重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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