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付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 样本条款

交付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 交付期及相关时间节点 1. 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与需求部门进行全部需求功能沟通确认,15个日历日内完成系统安装部署、上线,并达到试运行条件; 2. 采购人需求部门同意开始试运行,整个系统须试运行30个日历日后进行试运行验收(寒暑假除外); 3. 自试运行验收合格之日起,整个系统稳定运行180个日历日,在无任何运行问题的情况下进行正式验收(寒暑假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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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易方式 定期性存款部份不另行發給存單,將轉存存單部份之定期性存款,登錄於存摺內,以存摺為客戶對帳依據。

  • 安装方式 要求镶嵌式安装在讲台。

  • 付款方式 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 应付账款 预收款项 应付职工薪酬

  • 《基金法》 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投标无效的情形 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

  •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 结算方式 支付结算以转账形式进行。如中国人民银行有更快捷、安全、可行的结算方式,基金托管人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 联系方式 (一) 采购人:重庆市乌江航道管理处 联系人:焦老师 电 话:023-72300403 地 址:重庆市涪陵区顺江大道望江路99号

  • 效力中止 在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效力恢复 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 2 年内,您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您与我们协商并就恢复本合同效力达成一致同意的协议,自您补交保险费之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