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法》的定义

《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法》. 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 年 12 月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规定》:指中国证监会发布并施行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 《个人信息保护法》:指 2021 年 8 月 20 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基金法》. 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12 年 12 月 28 日修订通过, 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施 行, 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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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 “《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 规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Related to 《基金法》

  • 個人情報 とは、個人情報の保護に関する法律(平成 15 年法律第 57 号)第 2 条第 1 項に定義された意味とする。

  • 采购人 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招标文件的采购人特指本项目采购单位。

  • 工程 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 号)。

  • 證券 指任何性質和任何地方的或由任何機構(不論註冊成立或非法人)或任何政府或地方政府當局發行的股份、股票、債券、認股權證、借貸股票、基金、債權證明書、票據及商業票據,並包括:

  • 運営 維持管理業務」とは、本事業のうち、要求水準書に運営事業者の業務として規定される、本施設の運営・維持管理に係る業務をいう。

  •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募集结束,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募集金额和基金份 额持有人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后,中国证监会的书面确认之日; 存续期: 指本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 采购项目 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项目。

  • 采购代理机构 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消費税対象額 印刷製本費 雑役務費 一般管理費 上記経費*10% 合計

  • 客戶 指已簽署開戶表格及/或開戶表格內列明的人士,如相關帳戶由一名以上人士開立,則指所有該等人士的統稱,以及其任何法定或遺產代理人、遺囑執行人、所有權繼承人或獲准受讓人,並在文意許可的情況下包括獲授權人士;

  • 維持管理 運営業務」とは、維持管理業務及び運営業務を総称していう。

  • 流动比率 1.14 1.00

  • 獨立第三方 指 獨立於本公司及其關連人士(定義見上市規則)且與彼等並無關連的第三方人士或公司

  • 相关信息的通知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号码、券商名称、佣金费率等基金基本信息以及变更情况,其中交易单元租用应至少在首次进行交易的 10 个工作日前通知基金托管人,交易单元退租应在次日内通知到基金托管人。

  • 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 中标供应商 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

  • 买方 系指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的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 注册地址 40069977 19 曹砚财 xxx.xxxxxxxxx.xxx

  • 贵金属投资 -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附屬公司 指 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的涵義

  • 药品费 指住院期间实际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由医生开具的具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药品批准文号或者进口药品注册证书、医药产品注册证书的国产或进口药品的费用。药品费中不包含中草药费用。

  • 评标委员会 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

  • 合同总价 包含货物到达甲方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以及保修费、税费等。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 货物 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或其它材料。

  • 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 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栏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投标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投标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 致: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