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割 样本条款
、交割. 立約人對於所應交付之貨幣及金額以立即可動用之資金交付國泰證券後,始有權自國泰證券收取依該交易所得收取之款項。
、交割. 雙方同意,甲方就於前條約定之價金全數獲償前,任何文件之交付,均僅止於供乙方審視之用,各該文件之所有權與讓與標的債權均不發生移轉之效力。甲方於收足乙方依前條第二項約定應給付之價金後,始有義務交付乙方關於出售債權之下列文件(即本債權文件交割手續) ,且乙方於甲方認定辦妥債權文件交割手續時,始溯及自本契約簽定之日,取得出售債權之權利:
一、 各筆債權之證明文件正本,包括但不限於原借據、債權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