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价款支付 样本条款
交易价款支付. (1) 扬农集团交易保证金:扬农集团交易价款的 30%作为扬农集团交易保证金,应由中化国际在《补充协议》签署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先正达集团足额支付。若《交易框架协议》因任何原因被解除或终止,先正达集团应当在《交易框架协议》被解除或终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扬农集团交易保证金全额返还给中化国际。
(2) 扬农集团交易价款的支付及扬农集团交易保证金的退还:在扬农集团交易交割先决条件和扬农化工交易交割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后 3 个工作日内,中化国际应向先正达集团支付全部扬农集团交易价款,先正达集团应在收到全部扬农集团交易价款后 2 个工作日内将扬农集团交易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中化国际。
(3) 扬农集团交易价款和扬农集团交易保证金的具体金额将在《补充协议》中进一步明确约定。
交易价款支付. 各方确认,交易价款将按下述约定分三笔支付:
1、 首笔交易价款为人民币500万元,在本协议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将首笔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本条约定的甲方指定收款账户。
2、 第二笔交易价款为人民币1,000万元,在乙方与目标公司确定目标地块经营方案并经目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将第二笔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本条约定的甲方指定收款账户。
3、 第三笔交易价款人民币300万元,在甲方促使目标公司办理完毕标的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将第三笔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本条约定的甲方指定收款账户。
交易价款支付. 交易价款的支付时间和方式按照本协议第2条约定进行。
交易价款支付. 各方同意,此次股权转让价款以现金方式支付,于交割日后十个工作日内由深圳华商龙一次性支付给怡亚通指定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