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样本条款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1 年 3 月 30 日,张春霖与山东高创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2021 年 4 月 7 日,张春霖与山东高创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同时,公司与山东高创签 署了《股份认购协议》。2021 年 5 月 11 日,张春霖与山东高创签署了《合作框 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及《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2021 年 11 月 26 日,公司与山东高创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股份认购协议》及《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交易价格及结算方式 统一交易协议中各项业务的具体价格和各种费用结算方式安排以众诚保险与广汽本田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为准。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受让方):青岛青象精酿啤酒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青岛天龙油墨有限公司
(一) 标的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1、 本次交易的标的股权为: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100%股权。
2、 根据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卓信大华评报字(2023)第8929号的《评估报告》,在评估基准日2023年9月30日,经资产基础法评估,目标公司评估价值为人民币贰仟伍佰陆拾万柒仟叁佰玖拾玖元伍角陆分 (¥25,607,399.56 元)。在结合前述评估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标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贰仟伍佰捌拾柒万柒仟零贰拾玖元玖角壹分 (¥25,877,029.91 元)。
3、 各方同意,目标公司将对甲方享有的借款债权本息合计人民币捌佰零伍万柒仟壹佰零伍元伍角陆分(¥8,057,105.56 元)概括转让予乙方(本条款为附条件债权转让,若乙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约定、义务或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则债权转让无效),乙方将该等债权与乙方应付甲方上述第2款标的股权转让价款债务冲抵,即乙方应按下述期限支付标的股权转让价款予甲方。
3.1 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首笔转让价款人民币贰佰万元整 (¥2,000,000 元)。
3.2 本协议生效之日后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剩余转让价款人民币壹仟伍佰捌拾壹万玖仟玖佰贰拾肆元叁角伍分(¥15,819,924.35 元)。
3.3 甲方收讫全部转让价款后,应与乙方在3日内递交工商变更资料申请,办理股权转让工商登记事宜。前述程序结束后5日内,双方办理公司接管手续。
3.4 在上述股权转让款支付完毕后,前述借款债权概括转让给乙方,目标公司不再享有前述对甲方的债权,目标公司及乙方不得向甲方要求偿还,目标公司与乙方之间的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交易协议的交易价格及交易结算方式未发生改变。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4年8月28日,双飞集团与成都茂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 协议签署方 转让方(甲方):成都茂晟滑动轴承有限公司 收购方(乙方):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标的公司:四川双飞虹精密部件有限公司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为双方再保险合作的框架协议,有效期一年,包括合约分保和临时分保等形式,预估分保费金额为 2 亿元。双方可以就具体险种、分保比例和分保手续费率等进行协商,并签署相应的子协议。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华商龙商务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乙方:华商龙科技有限公司 丙方:深圳市思凯易科技有限公司 丁方:思凯易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鉴于: 甲方、乙方、丙方、丁方于 2016 年 11 月 21 日签订了《业务合作协议》(以下简称“主协议”),现主协议约定的合作期届满,各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乙方买断丙方、丁方享有的思凯易事业部税前利润分配权,达成本补充协议,主要协议内容如下:
1、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众环专字(2018)011422 号、众环专 字(2019)011541 号、众环专字(20120)010810 号《深圳市华商龙商务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思凯易事业部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思凯易事业部培育期内 2017 年至 2019 年实现的税前利润分别为人民币 1,098.98 万元、人民币 2,567.52 万元、人民币 3,140.62 万元,达到各方约定的买断税前利润分配权的条件。
2、 根据主协议,甲方、乙方应支付丙方、丁方拥有的思凯易事业部 40%税前利润分配权的对价=(1,098.98 万元+2,567.52 万元+3,140.62 万元)×(1-16.5%) ×40%×3.5= 人民币 7,957.52 万元。经各方协商一致,甲方、乙方一次性向丙方、 丁方支付最终交易对价人民币 5,900 万元买断丙方、丁方拥有的思凯易事业部项下所享有的全部权益。
3、 甲方、乙方向丙方、丁方支付最终交易对价后,思凯易事业部合作期所产生的全部库存及应收账款全部归属甲方、乙方,且思凯易事业部合作期后的收益权 100%归甲方、乙方所有。
1 三垦电气(上海)有限公司 丙方丁方 中国 所有产品 长期 2 Cypress Semiconductor Corporation 丙方丁方 中国 所有产品 长期 3 香港英达电子有限公司 丙方丁方 中国 台湾香港 所有产品 长期
4 Orient-Chip Semiconductor Co., Ltd 丙方丁方 中国 所有产品 - 5 Giant Power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丙方丁方 中国 所有产品 长期 6 Monolithic Power Systems 丙方丁方 中国 所有产品 长期
4、 交割完毕后,丙方、丁方仍负有义务继续配合维持思凯易事业部的持续经营。丙方、丁方应全力配合思凯易事业部维护下列品牌产品的经销授权,保持思凯易事业部长期有效经销下列品牌的授权产品:
5、 丙方、丁方并保证自此不再直接或间接从事、经营、投资与思凯易事业部经营范围或实际运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否则所获收益归甲方所有并承担甲方、乙方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6、 丙方、丁方保证甲方、乙方支付最终交易对价款后不存在与甲方或乙方还有未结清的债务,否则甲方、乙方有权要求丙方、丁方立即还清债务并按年利率 7.5%向丙方、丁方收取未支付款项的利息。
7、 丙方、丁方承诺在甲方、乙方履行本协议条款约定后,与甲方、乙方及其关联方、关联人不存在任何未解决的债务或纠纷事项(如有,丙方、丁方放弃 追索权益),亦不会做出损害甲方、乙方及其关联方、关联人的一切行为,否则承诺承担由此不当行为为甲方、乙方及其关联方、关联人带来的所有损失。
8、 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此事项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与主协议相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股权出让方: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