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评议.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计算详见本章“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中的具体计算公式。
价格评议. 4.1 评审小组将按照本评审办法规定,对初步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响应情况的评审。
4.2 采购文件技术规格中所有未加注星号(“★”)的要求均为一般技术要求,如果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不满足此类要求,则每有一项不符合,评审价格将在对应设备经核准的响应价格基础上上浮百分之一(1%)(本采购文件特别标明调价比例的,从其规定)。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中除采购文件第七章第 0 条所列要求之外的商务要求均为一般商务要求,如果供应商承诺的相关条件不满足此类要求,则每有一项不符合,评审价格将在对应经核准的响应价格基础上上浮百分之一(1%)(本采购文件特别标明调价比例的,从其规定)。计算评审价格时,以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到货地点为依据,将包含偏离加价、在中国关境内所发 生的内陆运输费和保险费、将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伴随服务费用、响应设备在使用周期内预计的运营费和维护费、以及其它额外的评审因素。有价格调整的,计算评审总价时,包含偏离加价。评审总价的计算方法如下:
1) 关境外产品:DPU 或 CIP (项目现场)价+缺漏项加价+技术商务偏离加价+其他费用 。
2) 已经进口的产品:销售价含税+运输 、 保险费+缺漏项加价+技术商务偏离加价+其他费用 。
4.3 除有特别说明外,采购需求中有编号或标志的任一最低层条款均算作一项。
4.4 评审小组将按照本评审办法中规定的方法对进入价格评议的响应文件计算评审价格。计算出的评审价格为最终评审价格。
4.5 当根据采购人的规定允许二家或一家供应商唱价或评审时,若进入价格评议的供应商数量为一家,则评审小组可以在对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响应情况的评审后不进行评审价格计算或将该供应商经核准的响应报价视为最终评审价格,并直接填写评审意见。
价格评议. 评议内容 评议标准及权重
价格评议. 评标委员会只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分比重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分 =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4.计分办法
1)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各评委的总分进行复核和汇总。各项统计结果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 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评委所评定分数后的算术平均值。
价格评议.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价格评审,依据评标标准打分。
价格评议. 注:评分细则制定的责任主体和解释权均为采购人。
价格评议. 评议点 评议标准 分值 价格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采购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折扣率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低折扣率)/最后磋商折扣率)×20 分 对小型、微型、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与评审。
价格评议.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议。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计算详见本章“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中的具体计算公式。
价格评议. 9.1 评审小组将按照本评审办法规定,对初步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响应情况的评审。
价格评议. 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值计算详见本章“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中的具体计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