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样本条款

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
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立日常机构。
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提案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单独或合计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 (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主体(如有)。提案人可以提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议案。 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
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设立日常机构的,由该日常机构召集;该日常机构未召集的,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者不能召开的,由基金托管人召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