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包装、保险及发运、保管、安装调试要求. (1)中标人必须负责将所有产品送至学校指定的地点,进行安装调试。所投产品如在实际供货时缺货,必须按原投标报价提供同品牌、相同或更高配置的产品,否则视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处理。 (2)供货要求:中标人应保证出卖给采购人的产品或产品任何部分非他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未设有抵押权、租赁权,未侵犯他人的专利权、版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一旦出现侵权,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3)包装:货物为原厂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应附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设备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缺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4)安装调试: 除中标人负责全部产品的安装调试工作,并负责保证整个安装工作的质量和技术指标符合技术要求。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1)由中标人派技术人员负责安装调试,直到设备正常运行。中标人在调试前书面提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之后按计划实施,不征得采购人同意中标人无权私自更改作业计划和内容,否则调试无效。全部工作文档必须由各方当事人签字认可。设备完成安装后,技术人员对采购人进行指导培训和基本保养。采购人应当提供符合合同货物安装条件的场所和提供只能由采购人给予的必要的配合。 2)安装调试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采购人可拒收货物。采购人拒收货物或者解除合同的 ,标的物毁损、丢失的风险由中标人承担。 3)中标人应负责在验收前将设备的各阶段安装文档、设备运行原理资料及有关设备和系统说明书、安装手册、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测试、验收报告等资料汇集成册交付采购人。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