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费的计算和支付 样本条款

保险费的计算和支付. 本章约定了保险人如何计算和收取被保险人的保险费。 B.2.1 – 对于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大额超赔买方批复的大额超赔限额(无论是首次批复的大额超赔限额还是对已有大额超赔限额进行增加后的新大额超赔限额),保险人将在向被保险人签发该大额超赔保单当月第一日预先收取季度保险费;季度保险费根据该大额超赔限额乘以特别条款中规定的月度费率乘以 3(该季度内的三个月份)计算得出。 B.2.2 – 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人签发该大额超赔限额的首个季度内取消该大额超赔限额,保险人将仍须收取首个季度的保险费作为最低保险费。 B.2.3 – 若: -保险人降低或撤销某一大额超赔限额,无论是否在保险人签发该大额超赔限额的首个季度内;或者 -被保险人在保险人签发该大额超赔限额的首个季度后取消该大额超赔限额, 那么,保险人将根据保险人承担风险的时间比例计算保险费,并将剩余保险费退还给被保险人。 B.2.4 – 被保险人须根据特别条款中约定的付款条件和方式支付保险费(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的各种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