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及商业业务 样本条款

免税及商业业务. 报告期内,海南机场自持商业项目16个,总可租面积约44.94万㎡。其中机场商业项目9个,主要为旗下机场候机楼内商业及站前综合楼商业,有税业务可租面积约2.34万㎡、免税业务可租面积约0.83万㎡,合计可 租面积约3.17万㎡;地产商业项目7个,有税业务可租面积约35.92万㎡、免税业务可租面积约5.84万㎡,合计可租面积约41.77万㎡。 报告期内,海南机场通过参股投资、自持物业提供场地租赁形式参与免税商业业务,采用参股投资形式的免税业务包括:海口美兰机场免税店49%股权(离岛免税)、中免凤凰机场免税店49%股权(离岛免税)、海南海航中免50%股权 (口岸免税);采用自持物业提供场地租赁形式的免税业务包括:中免凤凰机场免税店、中免海口日月广场免税店、海控全球精品(海口)免税城。此外,三亚凤凰机场、琼海博鳌机场、海口日月广场还为免税运营商提供免税提货点场地租赁。
免税及商业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免税及商业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90亿元。公司参股投资免税业务取得投资收益3.05亿元;通过自持物业提供场免税店地租赁取得租金收入约1.69亿元,收取免税提货点租金收入0.57亿元。 报告期内,海南自贸港共有10家离岛免税店,全岛免税面积约22万㎡,海南机场通过参股投资、自持物业提供场地租赁的方式间接参与了5家离岛免税店,参与的5家免税店经营面积合计约8万㎡,占比约36%。海南省10家离岛免税店免税销售额约505亿元,公司参与的5家免税店销售额约146亿元,占比约29%。
免税及商业业务. 未来以海南打造国际旅游消费中心为契机,充分发挥好海口美兰机场、三亚凤凰机场、海口日月广场“三个码头”优势,探索“免税+有税”双体系互补发展的产业链新模式,争取封关前持续做大市场份额,提升规模竞争优势。锚定离岛免税、高端商业和临空商业三大产业链,统筹运用现有资源实现“码头+产业”的全面协同,打造专业化、市场化的自贸港免税商业龙头。 公司将围绕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坚持免税引领,依托码头资源,重点推进机场免税扩容、国兴高端商圈打造,布局商业免税产业链;依托专业化人才队伍,通过搭建信息系统实现专业化、数字化、精细化管理,确保资源全面协同发展,助力自贸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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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 身故保险金 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资料向我们申请给付身故保险金:

  • X X XXX.xxx Internet Freight Shipping

  • 回線相互接続 当社又は他社の電気通信回線の接続)

  • 正常情况下当日交易结算报告的发送时间应在交易日当日的 17:00 之前 因交易所原因而造成数据延迟发送的,基金管理人应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并在恢复后告知期货公司立即发送至基金托管人,并电话确认数据接收状况。若期货公司发送的期货数据有误,重新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送的,基金管理人应责成期货公司在发送新的期货数据后立即通知基金托管人,并电话确认数据接收状况。

  • 业务模式 发行人为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设备资产提供直接租赁和售后回租服务,具体业务模式如下:

  • 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17 第八条 集合计划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20

  • 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 そ の 他 (1) 2.に示す資格を有しない者及び入札に関する条件に違反した入札は無効とする。

  • 声明与承诺 (一)资产委托人保证委托财产的来源及用途合法,并已充分理解本合同全文,了解相关权利、义务,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所投资资产管理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愿意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委托事项符合其业务决策程序的要求;承诺其向资产管理人提供的有关投资目的、投资偏好、投资限制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基本情况真实、完整、准确、合法,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前述信息资料如发生任何实质性变更,应当及时书面告知资产管理人。资产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资产管理计划财产,不保证资产管理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或委托财产本金不受损失。资产管理合同所提及的投资目标不构成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对委托财产收益状况的任何承诺或担保,在某些情况下,资产委托人仍可能面临投资收益甚至本金受损的风险。委托人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和风险偏好考虑是否适于参加本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委托人进一步承认,资产委托人完全了解“买者自负”的原则,资产委托人投资于本资产管理计划将自行承担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