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事宜 样本条款

公司事宜. 3.1 每一家集团公司均已根据其各自注册成立地方之法律正式成立及组成为法团并有效存续,并拥有充份权力、授权和合法权利拥有其资产和经营其个别的业务。每一家集团公司均无被接管或清盘,并未采取任何步骤进行清盘,并未有提出对任何集团公司进行清盘的申请,而且并无理由可据之以申请对任何集团公司进行清盘或委任财产接管人、或可能通过任何上述决议、指令或委任。 3.2 并无任何未履行的选择权协议或其他协议规定发行或授权任何人规定发行任何集团公司资本中的任何股权、证券或债券、或授权任何人规定对任何集团公司的任何股份或权益(包括销售股本)设定任何按揭、押记、质押、留置权或其他抵押或产权负担。 3.3 向买方(或其员工及专业团队)出示的每一家集团公司的公司章程的副本在各方面均为准确和完整的,已附有按有关法律、法规或其他规定应附有的一切有关修改公司的公司章程的补充及/或修改部份。所有集团公司一向遵守其个别的公司章程的一切方面,所有集团公司的任何活动、协议、承诺或权利均非越权行为,也非未经授权,或如有此等越权行为,在本协议签署的日期已经获得批准及确认。 3.4 所有集团公司的成员登记册或名单、公司董事会议记录、股东会议记录和一切其他法定登记册记录直至最近的情况,均载有需记载于其中处理的一切事宜的真实、完整和准确记录,而且各集团公司并未收到有关根据适用法律或法规申请或据申请更正有关公司登记册内容的任何通知;而且规定向公司注册处或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其他有关政府部门提交的一切周年申报表和其他申报表均已在适用的时限内妥为提交,有关所有集团公司组成和发行股票及其他证券的一切法律规定均得到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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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对发行人负债结构的影响

  •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在限期内纠正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有权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有权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 合作机制 1、 建立联系人制度,双方确定工作联络负责人,研究协调合作重要事项,定期进行联系人会议确保项目进度; 2、 联系人负责协调整合各自公司内部资源共同推进合作项目,联系人同时负责推进议定的其他合作事项; 3、 对于共同开发项目,双方以友好协商的原则确定合作模式。

  • 实物券账目 实物券账目,每月月末相关各方进行账实核对。

  •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预案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分别出具承诺,宜宾纸业关于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暂停转让在宜宾纸业拥有权益的股份。 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及盈利预测审核工作尚未完成,除特别说明外,本预案中涉及的相关数据均未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评估机构的审计、评估。本公司将在审计、评估及盈利预测审核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编制并披露《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评估或估值结果、以及经审核的盈利预测数据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预案中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本次交易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和核准。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行为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预案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宜宾纸业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交易对方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交易对方将暂停转让在宜宾纸业拥有权益的股份;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所有印章及签字真实,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系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若交易对方违反上述任一承诺的内容,交易对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并就该种行为对相关各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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