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责任 样本条款

公司的责任. 4.1 在本附录有效期内及按照第 3 条的规定,公司应向斑马发出处理个人数据的指示。 4.2 公司有责任确保用于本数据隐私附录附件所述目的的个人数据的完整和准确,并征得根据本数据隐私附录使用个人数据所需的同意。斑马没有义务调查与个人数据有关的任何指示的完整性、准确性或充分性。 4.3 公司应履行其根据数据保护法例提供项目中的或与项目有关的个人数据的义务,特别是,作为公司参与项目的条件,公司应确保斑马可依法处理本数据隐私附录附件所述目的所需的个人数据,包括征得与公司所提供个人数据相关个人的同意(如适用)。 4.4 公司承认,斑马无需对公司或公司关联方造成的任何损坏、损失、破坏、变更或披露负责,也无需对斑马按照公司或公司关联方的指示造成的任何损坏、损失、破坏、变更或披露负责。
公司的责任. 3.1 无背书:本公司及其指定人士对于任何招股说明书、发行文件、申请表和/或与任何要约相关的其他文件的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对该等内容负责,未曾且不得被视为已授权、认许或核实该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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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险期间 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 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1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 分段完成履約期限與其他採購契約之進行有關者,逾分段進度,得計算違約金,不受第 2 目及第 3 目之限制 廠商未遵守法令致生履約事故者,由廠商負責。因而遲延履約者,不得據以免責。

  • 分段完成期限與其他採購契約之進行有關者,逾分段進度,得計算違約金,不受第 2 目及第 3 目之限制 廠商未遵守法令致生履約事故者,由廠商負責。因而遲延履約者,不得據以免責。

  • 质量保修责任 1.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7 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 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 問合せ先 青森県青森市長島一丁目1番1号 青森県出納局会計管理課物品調達グループ担 当 主事 飯田 直樹 電 話 017-734-9098ファックス 017-734-8019 (別紙)入札書参考書式 令和 年 月 日 青 森 県 知 事 殿 所在地又は住所商 号 又 は 名 称 代 表 者 職 氏 名 ㊞ (委任代理人 ㊞)

  • 2 0/x 0 Ⅱ期 1~2 1 0

  • 約の公表) 受注者は、本契約の名称、契約金額並びに受注者の名称及び住所等が一般に公表されることに同意するものとする。

  • 一般競争 (最低価格) 10,857,000 8,746,430

  • 甲方责任 1、 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 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 3、 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