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事项 44. 鉴于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拟募集发行平安惠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鉴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平安惠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平安惠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平安惠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托管协议。 除非另有约定,《平安惠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定义的术语在用于本托管协议时应具有相同的含义;若有抵触应以基金合同为准,并依其条款解释。 本托管协议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若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侧袋机制实施期间的相关安排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其他事项 44. 鉴于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拟募集发行平安惠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鉴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拟募集发行广发恒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鉴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鉴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平安惠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平安惠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鉴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广发恒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广发恒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平安惠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托管协议。 除非另有约定,《平安惠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定义的术语在用于本托管协议时应具有相同的含义;若有抵触应以基金合同为准,并依其条款解释。 本托管协议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若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侧袋机制实施期间的相关安排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为明确广发恒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托管协议; 除非另有约定,《广发恒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中定义的术语在用于本托管协议时应具有相同的含义;若有抵触应以基金合同为准,并依其条款解释。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托管协议
其他事项 44. 鉴于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拟募集发行平安惠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鉴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拟募集发行广发恒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鉴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鉴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平安惠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平安惠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鉴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广发恒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广发恒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平安惠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托管协议。 除非另有约定,《平安惠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定义的术语在用于本托管协议时应具有相同的含义;若有抵触应以基金合同为准,并依其条款解释。 本托管协议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若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侧袋机制实施期间的相关安排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为明确广发恒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托管协议; 除非另有约定,《广发恒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定义的术语在用于本托管协议时应具有相同的含义;若有抵触应以基金合同为准,并依其条款解释。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其他事项 44. 鉴于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拟募集发行平安惠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鉴于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拟募集发行中航华证商飞高端制造产业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鉴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平安惠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平安惠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鉴于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中航华证商飞高端制造产业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中航华证商飞高端制造产业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平安惠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托管协议。 除非另有约定,《平安惠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定义的术语在用于本托管协议时应具有相同的含义;若有抵触应以基金合同为准,并依其条款解释。 本托管协议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若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侧袋机制实施期间的相关安排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为明确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托管协议; 除非另有约定,《中航华证商飞高端制造产业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定义的术语在用于本托管协议时应具有相同的含义;若有抵触应以基金合同为准,并依其条款解释。若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侧袋机制实施期间的相关安排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其他事项 44. 鉴于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拟募集发行平安惠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鉴于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拟募集发行平安惠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鉴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平安惠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平安惠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鉴于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平安惠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平安惠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平安惠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托管协议。 除非另有约定,《平安惠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定义的术语在用于本托管协议时应具有相同的含义;若有抵触应以基金合同为准,并依其条款解释为明确平安惠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托管协议; 除非另有约定,《平安惠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定义的术语在用于本托管协议时应具有相同的含义;若有抵触应以基金合同为准,并依其条款解释。 本托管协议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若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侧袋机制实施期间的相关安排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