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所得 样本条款

其他所得. 一、缔约国一方居民取得的各项所得,不论在什么地方发生的,凡本协定上述各条未作规定的,应仅在该缔约国一方征税。
其他所得. 一、一方締約國之居住者取得非屬本協定前述各條規定之所得,不論其來源為何,僅由該國課稅。
其他所得. 凡本协定上述各条未作规定并且发生于缔约国一方的各项所得,可以在该缔约国一方征税。
其他所得. 本協議上述未列舉的其他所得按各自規定辦理。三、消除雙重課稅方法 雙方同意當一方居住者(居民)在另一方取得所得並依本協議規定在另一方繳稅時,該一方應依有關規定消除雙重課稅。
其他所得. 其他所得的所得人如為一方居住者(居民),經由其所得來源的另一方的常設機構從事營業或固定處所執行業務 (從事獨立個人勞務),且與該所得給付有關的權利或財產與該常設機構或固定處所有實際關聯時,應適用有關營業利潤或執行業務(獨立個人勞務)的規定。 臺灣居住者(居民)取得來自大陸的所得,依本協議規定在大陸就該所得繳納的稅額,應准予扣抵大陸對該居住者(居民)所課徵的稅額(如係股利(股息),不包括用以發放該股利(股息)的利潤所繳納的稅額)。但扣抵數額不得超過臺灣依其稅務規定對該所得課徵的稅額。
其他所得. 一、缔约国一方居民的各项所得,凡本协定上述各条未作
其他所得. 本协议上述未列举的其他所得按各自规定办理。
其他所得. 其他所得的所得人如为一方居民(居住者),经由其所得来源的另一方的常设机构从事营业或固定处所从事独立 个人劳务(执行业务),且与该所得给付有关的权利或财产与该常设机构或固定处所有实际关联时,应适用有关营业利润或独立个人劳务(执行业务)的规定。
其他所得. 一、缔约国一方居民取得的各项所得,不论在什么地方发
其他所得. 為本案土地及本案建物除租金及履約保證金外之其他金錢收入,包括但不限於保險理賠金、損害賠償金或違約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