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事务所 样本条款
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陆奇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事务所. 天津森宇律师事务所为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出具法律意见书。天津森宇律师事务所是经天津市司法局批准,依法注册的具有法律执业资格并有效存续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天津森宇律师事务所为交易商协会会员。为本期发行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均取得了天津市司法局颁发的律师执业证,并通过了 2023 年度律师年度考核备案,具备为本期发行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 天津森宇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9层/24层/2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9层/24层/25层 负责人:王善良 电话:(021)5878 5888 传真:(021)5878 6866联系人:邓炜 经办律师:邓炜、华涛
